下雨了。
元时纪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放下窗帘的卧室里一片昏沉,风扇呼呼转动,空气中有股潮湿的凉意。
乍寒的感觉,令她寒毛竖起,四肢起了鸡皮疙瘩。她的身体蜷缩着,一只手摸索片刻,扯来纯棉被套将自己包裹。
闹钟还没响。
埋在舒适的被窝里,元时纪闭着眼睛,平缓的呼吸里还有未褪去的丝丝倦意。
她不想起床。
和昨天相比,今天起床了,仍是一成不变的一天,没有令元时纪所期待的人、事、物。
晏如斯走了,在风雨来临之前就走,巧得就像一场短暂的梦。
然而,元时纪一醒来,就再也睡不着。
不知过了多久,闹钟准时响起,元时纪在纯棉被套下翻了翻身,伸手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关掉闹钟。
放下手机时,她无意摸到比手机更凉一点的柔软金属。
元时纪抬起头,顶着一头凌乱的长发,睡眼迷离地拎起表带,将腕表拿到面前。
近在咫尺,一整块表都是冰凉的,隐隐透着冷萃的香气,在这个无人打扰的清晨,这淡淡的香气格外沁人心脾。
是晏如斯身上的味道。
元时纪忍不住闭上眼睛,所有感知能力都集中在鼻尖,鼻尖贴着表带,贪婪地嗅着。
可是很快,她就什么也嗅不出来,仿佛她熟悉的与她同为一体的味道和温度已经侵占了这块不属于她的男士腕表,它变暖了,再没有晏如斯的味道。
在仔细确认了几遍后,元时纪沮丧地将腕表放在枕头上,行尸走肉般起床了。
和平时一样的出门时间,元时纪站在楼梯口,不禁抬头向楼梯上望去。
昨日犹在眼前。
但元世界还在睡觉。
晏如斯走了,他倒是安心,也不早早起来说要去店里帮忙了。
雨后的街道,气温正好,凉爽的空气里有草木、泥土和大海的味道。
元时纪一到店里,就开始一天的忙碌。
“世纪,今天世界怎么不来?”
“不知道,还没见到他的人。”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夏芸无奈道,“不过中午还是得叫他来帮忙,我等下要回村里去看病人,昨天出院的,多少得去看一下。”
元时纪闻言点了点头,“等下就打电话叫他来。”
一家三口虽然早已不在村里居住,但村里的人情世故,夏芸并不会抛之脑后,哪家有困难,该出的千八百块,是绝对不会少的。
“对了,你上次有个同学要结婚,来请你去,是哪天来着?”
元时纪愣了一下,记忆深处也慢慢浮现出她该应付的人情世故。
“我看一下。”
她擦干手,拿出手机,不禁在心里祈祷——日子还没到吧,拜托了。
“怎么忘了?”夏芸不可思议,“人家可是亲自上门给你发请帖的,居然忘了?”
“大半个月了……”元时纪皱着眉头,心虚地说,“忘记也很正常。”
自从大学毕业回家,元时纪对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
星期六和星期日对她来说,和星期一到星期五并无区别,都是要开店的。
每个月,对打工的人来说,无论如何不会忘记哪天发工资,但对她来说,她没有发工资的一天,所以每天都一样。
由于同学是亲自上门发请帖的,元时纪在少得可怜的聊天记录里找不到蛛丝马迹,只好立刻打电话给元世界,扰人清梦。
“世界,你能不能现在起来一下?去我房里,在书架上,应该有一个红色信封,就是请帖,新娘叫周晓晓,帮我看看日期……”
元世界还没睡够,浑浑噩噩的,但听了元时纪的话,还是笑出声。
“世纪,你怎么不干脆丢了请帖,当没这回事,省钱了。”
“……”
元时纪一手叉腰,一手拿着手机,在店里踱步,焦虑地等着。
夏芸在厨房里,看着这个女儿,哭笑不得地摇摇头。
“看到了。”
“是哪天?过了吗?”
元世界打了个哈欠,“还没,是明天,星期六。”
元时纪松了一口气。
虽然同学之间早已变得生疏,但到底曾经相见好,还都在这个小城生活,对方也亲自上门递请帖,该维系的人情世故,还是得好好维系,该送达的礼,还是得准时送达。
挂了电话,元时纪走进厨房。
“是明天,明天中午也得让世界来帮忙了。我们家里有红包吗?”
夏芸说:“有。你打算给多少呀?”
元时纪说:“一百二。”
夏芸不明就里问:“人家本来要找你当伴娘,关系不是挺好的?一百二会不会太少了?”
周晓晓是元时纪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在那个时候,她们是彼此最要好的朋友,随着初中毕业,便各走各路,渐行渐远。
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曾经再如胶似漆的好友,一旦分开,在浩荡的时间长河里,胶着的友情被涤荡得不留痕迹也不过是一两年的事。
周晓晓来送请帖的时候,和元时纪叙了好大一场旧,最后问元时纪能不能当伴娘。
她是早早出来参加工作的,不想找同事当伴娘,读书时玩得最好的,勉强还有联系的同学也就元时纪。
元时纪没有当伴娘的经验,还常听说当伴娘会被新郎的亲友性骚扰的事,自然想都不想曾经的友谊便推托了,说生意忙,没时间。
“那就两百?”
元时纪心里没数,“我没参加过这些,不知道别人给多少。两百应该可以吧?去年也有同学发信息说结婚了,我就发了一百二十的红包。”
夏芸说:“两百就差不多了。这种份子钱给多少就看关系怎么样,而且也是暂时的,等以后你结婚了,人家是得还给你的。”
元时纪忽然感到了无生趣,低着头,一剪刀剪掉了虾头的刺,却感觉那根刺长在了心头。
给出去的份子钱,她从没想过用同样的方式要回来。
“你不想相亲,明天去喝喜酒,正好可以碰碰运气,说不定能遇到一个你觉得顺眼的,不过要记得先打听他的家境怎么样。”
缄默片刻,元时纪听见自己说出口了,把心里的念头说了出来。
虽然声音很轻——
“我不想结婚。”
“不想结婚,你以后老了怎么办?”
夏芸不知道元时纪满脑子在想什么,心情复杂说:“你现在年轻,什么都能扛,什么都不是事,等你上了年纪,有一点点头昏脑热,一点点磕磕碰碰,到时还是孤家寡人,你就知道惨了。”
又是老生常谈。
元时纪黯然叹息,一声不吭,由着夏芸自己一个人喋喋不休,说着结婚的好处和有了孩子的好处。
夏芸嫁的男人虽然早逝,但生前是一个帅气、温和、有责任心的人,两人缔结的婚姻平凡而温馨,所拥有的两个孩子,也是街坊邻里公认的漂亮、聪明、懂事、孝顺,简直羡煞旁人。
手机“噔”一声响,元时纪瞧了一眼,是周晓晓发来的消息。
“时纪,明天一定要来给我撑场面噢!”
文字透露出的口吻仍像年少时一样轻快,却也带着几分成年人要面子的心酸。
元时纪莫名其妙可以感同身受。
现在如果是她要结婚,作为新娘,她没有几个亲友可以撑场面,家里亲戚少,读书时朋友少,该是工作的年纪却在家工作,同事就是母亲……
“你笑什么?”
夏芸一言难尽地看着突然中邪般笑了一下的女儿,摸不着头脑。
“根本没在听我说话,想什么呢?”
元时纪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确实在笑。
咧开的嘴角收敛不了。
“我在想以后,如果世界选择留在大城市发展,”元时纪干脆神色轻松问,“而我如你所愿,结婚了,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现在的女孩子跟以前不一样,结婚后隔三岔五就跑回娘家,你肯定也会这样。”
夏芸胸有成竹说:“要是那边不肯帮你带孩子,肯定还得我帮你带,我得忙死。”
元时纪听着,微微蹙起眉头,既觉困惑,又觉讽刺。
夏芸的设想基础是元时纪会和一个本地男人结婚,这样才能“隔三岔五跑回娘家”,并且和男方的父母关系不好,所以有了孩子后会把孩子带回娘家交给自己的母亲照顾。
这样的婚姻情况,元时纪从小到大都听过、见过,并不觉得稀奇。
有时,她还会同情辛辛苦苦花几年时间,把襁褓里的婴儿抚养成能跑能跳的儿童,最终却只得到一个“外婆”称呼的中年女人,她一手筑造的家也只是“外家”。
在第一次有这种同情心的之后,即使年纪还小,元时纪也暗暗下定决心,长大后她一定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
只是她从未想过,夏芸自己随波逐流也想被这样对待。
或许这就是为人母的无私。
但也确实麻木、无功、愚蠢、可怜。
“你怎么不说话了?”
夏芸感觉得到女儿又要闹别扭的样子,便明着说:“忙归忙,我肯定会帮你带孩子,不用怕。”
元时纪无奈地笑。
“我怕什么?我说了我不会结婚。”
“你——”
夏芸只觉女儿不可理喻,干脆说:“你才二十三岁,话别说得这么早。”
水龙头的水流直下,宛如一束小小的瀑布。
元时纪将手放在瀑布下,任由冲刷,忽然想起晏如斯。
昨天,他站在这里,水流遍了他的手掌,淌过他的骨节、青筋,那么恋恋不舍,那么绵绵不绝,就像她的目光。
“话说得太早,会被推翻,是吗?”
元时纪偏过头,鬼使神差地问了夏芸这个问题,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问。
“当然。”
夏芸好笑地说:“你才二十三岁,现在就是没什么认识男人的路子,张口就说你不结婚,哪天真遇到喜欢的,我看你还会不会这么说。”
“当然”两个字之后,夏芸说了什么,元时纪都听不见了。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话说得太早,会被推翻。”
她只想说——
她再也遇不到晏如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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