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晴空见到美人,却丝毫没有被惊艳的感觉,反而被吓得往旁边退了好几步。
这这这,这声音,这不是骂他们是垃圾,不爱听人解释,还祝福他们早点“死透了”的那位吗?
宴厌被拽着往后走了几步,站定后还记得行礼:“姑娘莫慌,我们是来救你的。”
“救我的?你们,就凭你们这几个小身板?”那姑娘不信,脚尖一点,直接从棺材上跳了下来。
默默比对了身高之后,她扭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引了这么多厉鬼还没能搅了这个局,你们也算是傻人有傻福,不愧是狗屎走了狗屎运。”
晏归和:“厉鬼是你引的?”
“是,是我引的,怎么了?看不惯?觉得我把鬼放出来会伤及无辜?路见不平要拔刀出来把路铲平了?”沈小姐冷笑。
“我虽然也是修仙之人,但可不爱你们那一套假仁假义,嘴上说着一套,又做着另一套。那村民的命是命,我的命就不是命?他们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他们!我就是要毁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娃娃阵,让他们断子绝孙,怎么着?你们要是想当普度众生的菩萨,怎么不自己去献祭了那个阵法?不过也是贪生怕死之辈而已,也敢指责本小姐?你们这几个侍从是怎么死里逃生另有奇遇的我不管,总之一报还一报,我们也算两清了!”
我们没有指责……
沈小姐一阵输出,根本不给四人解释的机会,立刻又开口说道:
“我这次也是小瞧了那帮垃圾,没想到他们竟然能把这么多厉鬼制服。看来众志成城果然不错,像你们这样的垃圾凑成垃圾堆都能逃出生天,更何况外面那一堆臭皮匠!看在你们用蜡烛把我唤醒的份上奉劝你们一句——你们最好也赶紧走。要是死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这屋子的布置有些奇怪,我没有正儿八经地修过仙,看不出什么门路,但是比起你们这些野路子来说,到底还是强一点的。赶紧走,别回来了,觉悟寺也别回去。往后,大路朝边,各走一边,江湖上再相逢,就当不认识吧!”
沈小姐说完就朝门外走去,头也不回地向后面挥了挥手后,一只脚迈出了门槛。
宋雁与由衷地佩服这姑娘的肺活量,而且,据他看话本的经验,话太多的一般活不久。
说这么多还不让他们插嘴,怎么看怎么像临终遗言啊!
“等等!我们不是侍从,我们只是……过路的散修,稀里糊涂就被引进来了。所以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宋雁与看着沈小姐迈出去的脚,急忙解释道。
散修?沈小姐心念一转。
这四人已经成功从洞里爬了出来,自然没有再骗她的理由。
可信!
“散修?”沈小姐把脚跨了回来,同情地看了四人一眼,“我还说怎么哪里有点不一样,还以为你们偷,呃捡到了什么修容补气的灵丹妙药呢……原来是过路的,那还真是……”
“算你们倒霉。”
沈小姐摇了摇头,一头珠翠叮当作响,边向外走边说道:“既然是无辜的,那就算我欠你们一个人情。你们跟我来吧。”
觉悟寺在四大帮派中,一向是公认最穷的。连街头巷尾的学舌小儿都知道,觉悟寺没半分油水,要是当了那里的小和尚啊,只能天天喝石头汤。
看那拿着破碗一脸苦相,身上穿着补丁摞补丁袈裟的,就是觉悟寺下山化缘的和尚啦。
小儿穿街走巷,呼朋唤友,一首传唱度极高的童谣又在觉悟寺出来化缘的众和尚耳边响起:
“觉悟和尚真叫穷,破房漏瓦口袋空。
破锅煮碗石头饭,烂灶烧壶西北风。
佛祖供桌一抔土,往来香客变贫僧。
和尚念经肚子叫,叫什么?”
清脆的童声汇聚,拿着破碗的觉悟寺和尚羞得低下了头。
“觉悟和尚真叫穷!”
吃不饱饭是这里的家常便饭,觉悟寺和尚为数不多能吃上好饭的日子,是下山给普通人家做法事。这时候主人家不会计较你吃多少,大锅大灶地煮,米饭也是一锅锅地蒸,走的时候还会因为习俗送一袋米或一块肉。
吃饱了还能兜着走,觉悟寺和尚自然是铆足了劲做法事,一跳一唱就是一个晚上,绝不偷懒,主人家每每半夜带着怀疑出来,都能听见和尚的法杖随着动作丁零当啷地响,在门口听一阵,那念词没半点含糊,于是主人家又带着满意回去了。
久而久之,觉悟寺竟以做法事出了名。
这可比化缘好多了。化缘饭来张口,这法事上的饭却吃得应当,吃不饱就撑不了一晚上,下山的和尚们慢慢接受了这样糊口的方式,觉悟寺的小和尚虽然还是面黄肌瘦,但总不至于全身浮肿,因为饿患病了。
要是继续这么发展下去,觉悟寺或许能维持一个微妙的平衡。穷是免不了的,每年多少连石头汤的都喝不起的来了这里,老人和小孩居多,年轻力壮的少,觉悟寺终究是吃饭的嘴比挣钱的手脚多。
穷就穷吧,山上的破庙还在,患难之中,人间真情自然流露出来。米仓的米虽然不多,负责分配的小和尚却懂事得很,公平公正,一勺不多,一勺不少。
但下山的和尚总是要离开的,觉悟寺常常陷入窘境,入不敷出。山下的和尚攒够了钱还了俗,山下新来的和尚又开始新一轮受苦。本以为觉悟寺会陷入这样无限的循环,但是,某次超度偶然发生的一件小事,意外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
按说会请和尚做法事的人家一般是比较讲究的,多多少少对神佛因果有些敬畏。不说日日吃斋念佛供奉菩萨,也忌讳着举头三尺有神灵,说话做事都要守规矩。
但那户人家完全不一样。
按照当地安葬的习俗,死者通常该盖一床素白的被子。如此一来,既能防止死人诈尸,又能劝慰死者早登极乐,趁早转世投胎,重新变成不染尘埃的白纸一般的婴儿。是以和尚进院子时看到那床红被子,当下脚步就顿了顿。
和尚问主人家,是否该换一床白被子。主人家摆摆手,和尚也不好再问下去。
虽然死者为大,但毕竟是人家的家事。说得好听点他是大师,实际上也不过吃人嘴软的下人。
窗户的“囍”还未拆下,院子里的棚就搭了起来,新嫁娘在一旁抽抽搭搭,和尚看到了,念一声佛号,又只念自己的经。
死者年岁正好,但远比新娘子小得多。脸小小的,青色的脸上还满是孩童的稚气。头戴黑帽,身穿喜袍,胸前还横着一朵大大的红花。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服装,怎么看也是不该躺在棺材里的。
和尚感叹,可也没办法。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死人一身红衣、盖着大红被子出殡了。和尚到底还是较不过自己的良心,中途又劝了几次,只得了管家婆的“多管闲事”,当天晚上要添饭时还被羞辱了一番,惹得他拿着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棺材被抬出院子的时候,那几日未见的新娘子又出现了。这新娘子如出水芙蓉一般可爱,但此刻面色憔悴、形容枯槁,唇上泛起一层死皮。几日未见,她的脸色竟和那躺在棺材中的小新郎差不多了,和尚心底吃了一惊。
此刻所有人都去送葬了,因为和尚的多管闲事,管家婆在送葬环节另雇了人。他拎着比平日少三分之二的米,正骂着这富贵人家不厚道,就瞥见了半截入土的新娘子。
她的肚子很大。
绝不是塞了枕头、裹了衣物的那种大,随着她慌慌张张的跑动,那肚子圆滚滚地在跳。那女子面色痛苦地捂着,一手撑着墙,看到她肩上的小包袱,和尚明白了。
她要逃。
他们默默地对视了一会,和尚让开,什么话也没说,什么话也没问。
那狼狈的新娘子就跑了。
和尚拎着一小袋米回到觉悟寺,过了几个月,在寺庙门口发现一个裹着的婴孩。
脸小小的,在冬日的寒风中面色发紫,受罚的和尚开门的动作顿了顿,赶紧丢下手中的扫帚,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起来。
“师父——”
谁也没想到喝西北风吃石头饭的觉悟寺门口还会有人送孩子来。觉悟寺的穷是出了名的,人间但凡香火旺盛些的寺庙都比觉悟寺条件好,这里聚集了一堆没有身份的游民,这里只是一堆老弱病残最后的庇护所,谁能想象一个孩子在这里长大的情形?
更何况,觉悟寺太高了,这里再差劲也是修仙的地界,不是凡人能轻易上来的。
和尚直觉这孩子就是那位新娘诞下,但襁褓中并无证据,孩子母亲也没有给孩子留一星半点的嘱咐。师父抱着小小的孩子摇了摇,听和尚说完,抬头看向忐忑不安的和尚。
和尚多少也是有些慌的。
先前因为米的问题被师父斥责——本来那该是他的最后一桩法事,做完了他就该还俗了——现在又给寺庙惹了新的麻烦。
师父听他说完,再抬头时眼中有东西在流动,末了,他对和尚说:“弄点米汤来吧。”
小孩儿就这么住了下来,一人挤一口米汤养大。觉悟寺的人来了又走,小孩在尽是三教九流的环境野蛮生长,倒也平安长大。
轮回又上演了几遍,和尚的师父没有仙缘,修习了半辈子也只有微薄的灵力,勉强能画几个符咒捏几个法诀。和尚留了下来,却比师父强得多,很快就能带回很多米、菜、肉,觉悟寺的循环竟然就这么被打破了,逐渐有了四大帮派之一的样子。
但依旧窘迫,和尚有天赋,但并不算上上乘,真正能颠覆一切的是那个孩子。一个有着远超常人天赋的孩子,一个出生背景有些诡异的孩子,等到这个孩子凭借着能力脱颖而出时,和尚惊觉,为时已晚。
宋雁与忍不住问道:“那孩子是谁?”
沈小姐看了他一眼,似乎还沉浸在刚才讲述的情绪中,带着一点幽幽感叹的口吻说:“孩子……未知姓名,只知道老和尚叫他阿红。”
“一出翻版的东郭先生与狼啊,不过狼强大了一点,贪心不足,不止要吃掉东郭先生。”
古晴空好奇地追问:“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
完整地讲述这个故事可是需要和尚的口供、老和尚的口供、阿红的行踪,必要的时候还要对阿红进行人口调查,去到他的出生地进行实地走访。这么看来,唯一可能了解故事全貌的只有和尚,再不济,也是听和尚讲过完整故事经过的老和尚。
怎么看这个故事都不应该让年纪尚轻的沈小姐来讲述啊!
说到这个,沈小姐来劲了,一脸神秘兮兮地示意他们凑过来:“我是从一本叫《人间最恋是清欢之觉悟寺:温柔缱绻的过往》的书上知道的。”
啊?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书?
见四人诧异地神情,沈小姐还有些不高兴:“你们不信?我还知道这故事的结局呢!”
阿红法术高强,觉悟寺中竟无人能敌,撑起觉悟寺半边天的明灭方丈也落于下风。
他伪装得很好,刚开始跟着明灭下山的时候,连路旁的人表演杂技都能被吓得往明灭怀里钻。旁人笑着打趣这小和尚长大了可怎么独当一面,明灭笑了笑,穿过了争着看喷火人的人群。
觉悟寺把阿红养大,怎么会少他这一口饭吃。
少年一天天长大,能跳一晚上的巫师舞,能诵一晚上的经,那种喷火的把戏逐渐在他眼中成了真的小孩子过家家,他长得好,一张嘴又甜,每次出任务都能拿回比别人多的米、菜和肉。
直到有天他带回了一个穿着贵气的人。
米、菜、肉换成了更为值钱的珠宝,夜明珠取代了天上的月亮,佛像有了金身。
这些官宦人家说仰慕觉悟寺的苦修风气,送来了自己的子女,体味这世间百态。破庙翻修成殿堂,裂了缝的木鱼被金镶玉填充,明灭闭关修行的期限未到,老和尚远远看了看,拉着阿红进屋。
“送这么多土来做什么?”老和尚早已老眼昏花,竟把黄金错认成黄土。
阿红笑着,少年的身量早已长成:“师父,只是为了让庙里不漏雨,能庇护更多人而已。”
老和尚满意地点点头,随他去了。
八卦的力量果真强大,一本有着《人间最恋是清欢之觉悟寺:温柔缱绻的过往》这么长又雷人的名字的书,都能把觉悟寺的底细摸个清清楚楚。
“现如今,明灭方丈久无音讯,对外声称闭关修炼。实际情况如何,恐怕只有那个大逆不道的阿红知道了。”沈小姐挥了挥手帕,“这草丛里怎么蚊子这么多?这么冷的天气也出来晃悠?”
“然后呢然后呢?”宋雁与挪了挪发麻的脚,忽然又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你到底是谁啊?”
“我?我是谁?我是谁虽然很重要,但你没有必要知道,叫我沈小姐就好。”沈小姐嫌弃地甩着帕子,蚊子还不屈不挠地追着她,“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我也不多费口舌了。明灭被囚,阿红独揽大权,我试图战胜邪恶但被侍从告密,喏,你们也都看到了,下场就是差点给死人生孩子。”
“所以,这一切都是阿红策划的?”古晴空挤进来问道。
“是,也不是吧。”沈小姐难能可贵地迟疑了一瞬,“阿红只是导火索。或者说,他只是一个饵。他只是抛出了一个猜测,就有那么多人眼巴巴地凑在他身边。明灭方丈是无心种恶果,他们就是有心摘下来尝一尝了。若是没有他们在背后推波助澜,参与策划,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沈小姐手绢也不晃了,蹙着眉:“这种人是真正的垃圾!”
“那我们解决了阿红不就可以了?”宋雁与拉着晏归和的手站了起来,“处理完这个村子的事情,我们就去会一会这个阿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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