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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

“不不不,”狗师兄老神在在地伸出一根手指晃悠,“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他肯定喜欢你!你要相信我的眼光,毕竟我曾经成功领导过史上最成功的联谊舞会。我对人心的揣摩绝对是全国文艺学从业者第一的水平。”

“然后转天就宫斗失败被撸掉一切职务?”

“……这是意外!总之他肯定喜欢你。哎呀,我也是为你们好,你想,要不是我,那个闷葫芦要什么时候才肯说出心里话啊。你要理解我嘛。”

“什么为我好,师兄你就是想看热闹!”我戳穿了他的小心思。

狗师兄摸摸鼻子,脸上却丝毫不见尴尬,理直气壮地说:“那如果他不喜欢你,为什么他看到小鹤给你喂菜会不高兴呢。”

“因为小鹤呸什么小鹤,因为鹤师兄是他对家啊。”我觉得这件事情简直也太好理解了。

“你在哪儿听到的不实传闻?”

我指指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凭我那俩眼儿。”

“眼见也不一定为实。”狗师兄靠着花藤缠绕的扶墙,一边将藤蔓上已经干枯的叶子摘下来,一边说,“樊老师不讨厌小鹤的。反之,小鹤……呃,小鹤是有点讨厌樊老师。不过那只是误会,就像《傲慢与偏见》里写的那样——你看过《傲慢与偏见》吗?那是简奥斯汀写的,樊老师喜欢简奥斯汀,不过他更喜欢她另一本《理智与情感》。你读过《理智与情感》吗?你要是不知道的话我给你说一下剧情……”

“打住打住,”我一听到狗师兄的话题又要开始蔓延,赶快止住他,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他又能漂移到外太空去,“樊殊哪儿不讨厌鹤师兄啊?我看他俩都快和他打起来了。”

“那是小鹤那天确实太过分了,连我都想掐小鹤。但是平时的时候如果见到小鹤,樊老师确实从来不会生气的。你别看他这样,他还给小鹤改过论文呢——小鹤去年写了一篇论文发给老于,是谈巴赫金的。老于知道对于这个樊老师是专家,就把文章发给樊老师了。最后是樊老师给他把关键的几个点指出来的,要不然那篇文章最后也不能那么顺畅地就发表了——你别往外说啊!樊老师不让说的,要不然我是他室友偶然看到了,估计谁都得被瞒着——到现在小鹤还以为是老于给他改的呢。怎么可能啊,老于是德国理论slay王,又不是专搞俄罗斯。”

“樊殊人这么好吗?”我有点狐疑。

“那是当然,”狗师兄立刻就高兴了,得意得像是他自己被夸了一样,“怎么样,樊老师人好吧,想嫁吧?想嫁就快嫁,我给你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

我觉得狗师兄简直没救了。

据说很久以前,也可能就是最近,有个人类学家,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做实验。这里有一个小村子的原住民,从来没有和外界文明接触过。人类学家给他们放了一部电影,是现代摩登都市题材的。他本意是想看看原住民在骤然接触到现代城市景观之后的反应。或是震惊,或是恐惧……这些他都设想过。

没想到的是,原住民看完之后,热烈讨论的内容居然是一只鸡。

人类学家很震惊,因为他记得这部电影就没有鸡。他倒带了无数遍,终于在第几分第几秒处的人缝里找到了一只一闪而过的小鸡。

换言之,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人只能观察到他想观察到的东西。

狗师兄的那只鸡就是我和樊殊的八卦。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此有执念,但我也知道,你跟他说是没用的。所以在一轮惯例性唇枪舌剑之后,我完全没有收获地回去了——去了隔壁图书馆。

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我还在想,我好像忘了问狗师兄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昨天不是去陪女朋友吃饭去了吗,怎么还有空在食堂搞事?难道他和女朋友就在食堂吃?

大老远来一次,有这么惨的吗?

文学专业的研究生生活其实并不轻松。由于研究生只有三年,还有一年多要用来专心致志的写论文,所以相当于研一要上完整整三年的课程。研究生的课又极度强调课堂参与度,每堂课都有厚厚的材料要读,每隔几周还要做一次报告——文艺学最惨的是,这些材料还不好读,都是理论性极强的东西,牵前黏后的,你要是只看字面意思,那肯定什么都读不懂。而要细细钻研下去,那轻轻松松几个小时就没了——但你要看的量还是那么多。

从跟狗师兄分手开始,我就钻进了图书馆深处,跟老于的作业战斗了一整天,中途除了吃饭,基本没有出来过,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不已。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不是有名言曾说吗?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但是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才是决定性的。这是被省略的后半句。

左右我实在弄不清老于津津乐道的那些玩意儿,只是被各种各样的大词装了一脑盘,就像是吃瓜群众看了一整天的热闹一样。要说没兴趣倒也不是,否则当初也不会选择这个专业了。然而不懂也是真的。

好在也不是全无收获。我对里面一份偶然看到的材料提到的点很感兴趣,准备深挖一下,便又借了几本书带回寝室,心想如果合适好做,毕业论文就写这个也挺好的。

鹿子依然躺在床上看电影,边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好奇地爬到她床上看,发现是电影的框架结构,以及重要的反转点、分镜方式,密密麻麻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写了几大张:“这样看电影太累了吧。而且《再见列宁》你不是昨天才看过吗?”

她点了暂停键,又拿出一张新的纸:“昨天是初看,今天要复看。很多细节要好几遍才能分析出来的。”

“好辛苦啊。”

“没办法啊,想当编剧嘛。现在都不收没有经验的编剧了——我真好奇如果所有的单位都只要有经验的编剧,那么一个编剧该如何变成‘有经验’的。”鹿子埋头道。

我咋舌。悄悄地翻下了床,回到了自己的书桌前。

谁都不容易。

受到鹿子的鼓舞,我也想努力了。然而,或许是看了一整天的缘故,我实在是再也看不下去哪怕一个字。面前的每一个字我都认识,然而当他们跃入我的脑海排列组合时,就变成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愿意帮别人改论文,那这个人也太好了吧?特别是他们关系还不好。

他们还是直接的竞争对手呢。

这种人,要么是太过于骄傲,自信于对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超过自己,所以完全不介意提供一些帮助,因为这样能让他在最后胜利的时候更爽,要么就是——

我突然灵光一闪。

“鹿子,”我转过头,扯着脖子问,“你读过《傲慢与偏见》吗?”

“我看过电影。怎么了?”

“你给我说说剧情呗。”

“哎呀,这怎么好说?这一类的作品又不是以剧情取胜的,真要说起来,也就是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最后看顺眼了啊,典型的欢喜冤家模式,言情都是这样的。”

鹿子不肯配合,我只能翻出小说自己来读。

两个小时之后,鹿子拆解完了电影,心满意足地睡觉了。

再一个小时之后。

“我知道了!!!”

鹿子翻了个响亮的身。

我捂住自己的嘴,竭力压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拼命让自己不要喊出来扰民。在一整天面对书海的挫败中,我终于证明了自己智商上的进步!

我靠自己的努力,推理出了一个旷世谜题!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从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抱有偏见,对对方采取了一种极为抗拒的态度,只要一见面就冷嘲热讽,而达西却是相识没多久就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了。

鹤师兄对樊殊有偏见。

狗师兄说樊殊喜欢简奥斯汀。

我的天,这么明显的暗示我怎么没懂!狗师兄说得对啊,如果不是喜欢,樊殊怎么会在看到鹤师兄给我喂菜的时候表现得这么异常。他当时明显就是生气了啊!

而我还一点都没有眼力见。

而且这样一来,一切的逻辑都通畅了,包括为什么狗师兄会八卦我和樊殊。太明显了,我怎么还傻乎乎地在那里东想西想呢?他明明就是在指鹿为马,替兄弟打掩护啊!

樊殊暗恋鹤师兄!

这件事情就像是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

解谜的快乐是无穷的。在多巴胺与肾上腺素迅速分泌的心跳加速中,我瞪着因为长期看手机还赤红的双眼,对着天花板,久久不能睡着。于是我也顺理成章地失眠了。

实在太忙了。。。还有一周。

熬过这两周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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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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