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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好大一只金毛狗

“郎中,我笙儿到底如何了?”一妇人坐在榻前,看着踏上面色苍白的少女,满脸心疼地问。

刚刚给知州府千金诊断完的郎中,作揖回道:“夫人放心,小姐无碍,只是脑袋受了磕碰,许是里面有淤血,休养几日,等淤血散了也便无碍了。”

“郎中这么说,我就放心了。”秦芝松了口气,冲着门外的丫鬟吩咐:“来人,送送郎中。”

送走郎中,秦芝上前给榻上的少女掖了掖背角,语气看似责怪,其实自责和心疼:

“都怪为娘,你七岁那年,你爹刚来京里当官,还没站稳脚,娘身体又不好,这才把你养在乡下,直到你十三岁才把你接到京里,早知道养在乡下身子也好不起来,那就应该早点把你接过来的。”

说着,秦芝就抹起眼泪来。

见阿娘哭,云笙也很是心疼,一边抬手帮秦芝擦眼泪,一边抚慰道:“娘,我不怪你,你和爹也没有办法,别哭了,我这不也是活的挺好的吗?”

对于她爹娘把她养在乡下这件事,她从来没有怨过,相反她来了京里四年,到很怀念以前在乡下的日子,自由自在的。

哪像在京里,这么憋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都快憋疯了。

要不是这里有爹娘,她早就溜回去了。

想想就幽幽叹了口气。

秦芝哭了哭便也好了,她又把云笙的手塞进被子里,“别看现在七月了,正是热的时候,你身子弱,依旧受不得风。”

又道:“正好,脑子受了伤,这些天就在家里养着,外面正也乱得紧,过几日的花会,也不必去了。”

“怎的外面就乱了?”云笙仰着那张苍白的小脸,咳了一声,问。

“还不是因为那个叫‘齐天大圣’的江湖第一大盗。”秦芝转身就将桌上放凉的药碗端过来,道:“昨日又把梁王府给盗了,也不知道偷了什么,但是听说梁王府损失了上万两银子,就连睡着了的梁王都挨了两脑瓜崩。”

云笙无力地坐起身,惊讶:“就会有这档事?”

“可不是?天子脚下,这人简直无法无天,听说梁王求了圣上,连禁军都动用了,愣是没找到那贼人的踪迹,现在还在街上挨家挨户搜着呢。”

一口一口喝完苦涩的汤药,云笙重新躺了回去,“不过这个梁王欺压百姓,私占民田,被盗也是替天行道了。”

听自家姑娘这么说,秦芝吓得连忙看了几眼门外,见没人才堪堪放下心来,随后关上门,很是胆战心惊地说:

“我的小祖宗,你爹就是个从五品的小官,咱可千万别议论梁王的事啊,小心大祸临头!”

“知道啦。”云笙不情不愿地说。

“不过也是,”秦芝又道:“还叫‘齐天大圣’,怎么这么二儿。”

云笙抿抿唇,不接话了。

秦芝又陪了她好一会儿,知道天色渐黑才走,见阿娘走了,云笙赶紧掀开把她捂得大汗淋漓的被子,喘了口气:

“见了鬼了,差点捂死老娘。”

“这病弱的大家闺秀还真是不好装啊!”

云笙其实在乡下的时候就被一个世外高人收了做徒弟,几年的调理加锻炼下来,身上早就百病全消了。

现在之所以还装出一副病弱的样子,就是为了不嫁人。

在乡下的时候,她见过多少的妇人被自家的夫家摧残得生不如死,从那一刻起,她便知道这世间除了他爹没一个好男人。

与其嫁人受罪,还不如在家里当一辈子的老姑娘。

下了榻,云笙唤了一声门外的丫鬟——冬画。

冬画进了房间,关上门,开始轻车熟路地脱衣服,一边脱,一边试图劝一劝还要出去的自家小姐:

“小姐,咱今晚就不折腾了吧,您这脑袋上的伤还没好,更何况昨晚可刚偷了梁王的白玉冠,那可是御赐的,价值不菲,够贫民窟的人吃上一个月了,咱就不折腾了吧。”

云笙摸了摸脑后,感觉除了有点伤口和肿起一个小包之外,没什么大不了的,便也没放在心上,“我这小伤,郎中都说没事儿,过两日就好了。”

她又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扔给冬画,穿上夜行衣,又从榻底拿出今日梁王找的心力交瘁的白玉冠,塞进怀里,道:

“对啊,就是因为此物是御赐的,才赶紧要换成银子处理掉,不然放在家里一日,爹娘就要担一日的风险。”

云笙又问:“哦,对了,除了梁王府,你可还知哪些京城的豪门大户,是欺压百姓的?”

一听小姐这么说,冬画的心又提了上来,“我的天爷呀,小姐,你今晚不是只是去处理这个白玉冠吗?”

“你没听过一句话?叫作贼不走空。”云笙嘿嘿贼笑了两声,道:“我都要出门了,自然是不能空手回来,不然如何对得起我这江湖第一大盗的名声!”

冬画脑袋一疼,晕在榻上,后又认命地说:“小姐,奴婢听说,毅王世子——盛越风,是京城里人人避之不及的小霸王,仗着当今圣上无子,自己父亲是当今圣上看好的继嗣人选,姑姑是皇后,母亲又是长公主,平时不但不学无术,成日混迹在烟花酒巷之地,而且欺男霸女,简直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混不吝。”

又说:“听说前几日,他还因为看中一户百姓的地,硬生生把他们一家老少七口,逼出了京城。”

“竟然有如此混账事!”云笙恨得牙根痒痒:“看我今晚不把他家洗劫一空!”

临出门前,她戴上纯黑的猪八戒面具,放下豪言壮语:“有朝一日,我一定会成为家喻户晓的、济世救人的大英雄!”

——

夜色浓重,京城万籁俱寂,无人知道的是,有一道黑影融入无边的夜色,在房檐上蜻蜓点水似的飞奔。

黑影悄无声息地潜入毅王府,看到来来往往的巡逻的侍卫,她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过了今晚,她资助的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就不但能一个月吃食不愁,还能顿顿有肉了!

巡逻的侍卫看到后花园小路上有一道人影,握剑大喝了一声:“谁?!”

人影从假山后面出来,冷着嗓音道:“本世子你也要管?”

侍卫连忙作揖道歉:“小的不敢。”

“那还不快滚!”

“是。”

人影大摇大摆地进了行松院,仆人侍女看到自家世子回来了,先是诧异了一瞬,随后问道:“世子不是刚刚派小厮传话回来说,今晚宿在簪花楼不回来了吗?”

世子:“我东西忘拿了,回来取一下。”

进了书房,打发走了仆人,世子摘下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原本那张娇俏的小脸,看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古董玉石金器,眼睛都发光。

我的老天啊这得价值几何啊!

只扫了一眼,云笙便没再瞧下去,而是开始四处打量,凭借她当盗贼这么多年的经验,这摆在明面上的虽然值钱,但一定不是最值钱的。

最值钱的物件一定是被那个小霸王藏起来了。

按照她经验,这书房里一定有密室。

于是,她开始四处翻找。

——

盛越风从簪花楼里出来,贴身小厮——夏枪,就忙跟了上来,愁得苦口婆心地劝道:

“殿下,你可不能再日日拈花宿柳了,这要是被王爷知道,王爷就又要生气了,眼下王爷正给殿下您议亲呢,你这名声本来就不好,再这样下去,可真就要没有事假千金同意这门亲事了。”

“小爷我才看不上那些木头似的世家千金。”盛越风哼了一声,道:“一个个的,都弱得弱不禁风,跟个小鸡崽似的。”

说着,他似是忽然想起了何极为厌恶的东西,紧皱起一双剑眉,语气嫌恶:

“尤其是那个京城远近闻名的病秧子,那个什么知州小姐,恨不得走一步咳三咳,病歪歪的,小爷我最讨厌那种人了!”

“要是让我跟那种人过一辈子,我宁可出家当和尚!”

“那殿下喜欢什么样的?”夏枪无奈问道。

“小爷我喜欢的是,那必得是英姿飒爽的女侠!”

说着,盛越风转过头来,咬定道:“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小爷我喜欢!”

盛越风刚进王府大门,就听见一个巡逻的侍卫过来躬身说:“殿下,不是刚刚从后花园回院子吗?怎么又出去了?”

盛越风剑眉蹙起,“我刚回院子?”

“是啊。”侍卫说:“属下刚刚亲眼看到走回院子的。”

盛越风眉头皱得更紧了,快步冲着自己院子走去。

而此时,云笙正在书房里翻得不亦乐乎。

这里的墙是实的,不是空的。

这个瓷瓶转了也没反应。

这张挂着的话后面也没机关。

云笙累得满头大汗,看着书房里的满目狼藉,叉起腰,哼了一声,喃喃道:

“真是累死本女侠了!”

“这个小霸王,到底把贵重物件藏哪了?!”

“见了鬼了!”

吐槽完,她一屁股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支着头,开始认真思考,自己要不要去簪花楼,把正跟花魁娘子翻云覆雨的那个混不吝绑过来问他,藏哪儿了。

正想着,她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行云点水,她秀眉微蹙,这是个高手。

若不是自己耳力这么多年练出来了,换成其他人,肯定听不到如此轻微的脚步声。

云笙悄无声息地站起身,握上腰间的弯刀,目光死死盯着那扇紧闭的房门,浑身戒备。

脚步声越来越近。

两丈……

一丈……

三尺!

她屏住呼吸。

门被推开了。

看清门口的东西,她呆愣在原地。

月光倾泻,一直浑身金色毛发的大狗狗站在门口,正凶神恶煞地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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