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胡晓霜看到丁羽书的眼睛使她想起了《蒲公英女孩》里的小山头上那片夕阳和草地。她对这种梦幻的感觉感到惊讶。
丁羽书从宽敞的石板广场走过。自课间操解散过去许久,广场上人已不多,胡晓霜就无意中瞥见了他。
他走动时步幅不大,空着的双手摆动幅度也不大。不过他的眼睛确实有一种魔力,就像德?拉?木尔小姐那双眼睛一样美丽却少了一点冷酷。
丁羽书察觉到有人盯着他,也回过头去,两人就这样目光交接了。
年轻的目光总是炽热的。胡晓霜从来没有这么退缩过: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警惕指使她收回眼神。
这个男孩并不高大帅气,只是中等个子,他甚至有点黑。他的头发看来有时日没修理过,前额的微卷刘海耷拉下来,在阳光下能反光。
她有一种直觉,这个男孩会显得与众不同。
和同学走过广场,爬上一层阶梯走进教室,胡晓霜坐下喝了口水。
她盯着黑板上没擦干净的字迹愣神,好像在默念模糊的内容,实则自己也不敢相信一个事实,就是心里其实嘀咕着刚才那个男孩,她觉得似曾相识,不知是在食堂碰见过还是军训时有过一面之缘。
反正就是眼熟的感觉,她想。
说来也巧,高一教学楼每层有七个班,胡晓霜在高一八班,差点就得在楼下坐定一年。她有时也会想到这个小小的巧合,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它所带来的效应让她对另一种情况充满想象。
丁羽书从门前走过,尽管就那么一瞬,胡晓霜还是看到了。然后她突然想起,或许眼熟的感觉就是来自这里,他每天从门前经过几次,就会在她不远处走过几秒钟。
他旁边有一位个子相差无几的男孩,是丁羽书的死党刘昭。他手舞足蹈地对他说着什么,引得丁羽书抿嘴发笑。
丁羽书也会张着嘴笑,只不过这种契机如同他和胡晓霜的眼神交流一般稀少。
胡晓霜并不知道,刚才和丁羽书对视的时候,虽然自己莫名加快了心跳,有点不知所措,他却没有任何波澜。
他只认为是陌生人无所事事的张望。
他觉得这个女孩确实好看,但是没有多余想法。
丁羽书踏实,也好学,他的学习时间只比最努力的少一点,他的成绩也只比最好的差一点。他毫不动摇地认为学习是第一要务,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宿舍六人睡得最晚的是他,起得最早的常常也是他。如果说都为了挤出时间学习显得粗略了一点。
起得早,实在是因为他不喜欢迟到。从小到大,他从未想过会因为什么事被耽搁然后以此为失信的借口。他讨厌这种感觉,非常,十分!
所以每天黎明,不等宿舍统一的闹钟响起,他就自然醒来,有时是惊醒。然后翻身看看系在床沿护栏上的深蓝色手表,时间差不多就可以下床洗漱了。他也常常是蹑手蹑脚去的,因为他不喜欢打扰别人。
他和刘昭走回高一十二班的教室,到里面靠窗第三排挨着坐下。开学才没多久,他就以惊人的速度和这人熟识,并日日相随,犹如手足情深。
这点令丁羽书也难以置信,他认为凭自己的性格,要想寻着一个知己,起码得半学期。可见推动这番友谊的人应该是刘昭,他能说会道,他好动,他还有点善解人意的头脑。
那天军训休息间隙,他看见丁羽书在树荫下的一片光斑里盯着地上几只蚂蚁发呆,突然有点欣赏,就主动和他打起了交道。
在他们座位上,从这里能看到操场、横穿整座校园的臭水沟、两栋宿舍楼和学校唯一的食堂。这样眼界开阔的位置自然得人喜爱,他们俩也是这样,自第一次进教室上课就抢下了这里。
他们喜欢下午和晚上穿过窗框吹进来的凉风,也偶尔看看外面不同的面孔。有时候一声尖叫,突然掠过的鸽子,也会让他分心,站起来瞭望个明白。
只不过位置不是一成不变的,某天班主任谈到这个话题,便规定每周每列换一换。为减少麻烦,换位置时桌子就跟着走。
“有件事儿挺有趣的,”刘昭说,“怎么我们校服是白色的,那么透明,走在路上我的眼睛就不老实。”
“其实你坐着也不老实。”丁羽书说。
刘昭仍乱瞟着前排女生的后背。他认为自己是偷偷看的,不会被人看破。现在发觉小心思被揭露,急忙停止这种行为。
他辩解道:“人有时候会看走眼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奇奇怪怪的想法。你不知道别人看着一件东西,其实可能想着另外的事情。你可别误会我。”
“当然。”丁羽书说,“我不觉得你所说有什么问题,但是我相信一个事实,那就是你确实不老实。”
接着他笑了笑,指着刘昭道:“你别装模作样了,我不说你也不会停下,要看请继续看,别在意我的想法。”
“你刚才说‘请’?”
“是的,你认为有什么问题?”
刘昭兴奋道:“不,我认为相当得体!麻烦下次也这么说,请我这么做,我才能心安理得地去看。不,或许还能给我鼓舞,我不是谁都能看的!”
“哦?她是谁?”丁羽书觉得好奇,“我本以为你只要有机会就不放过的,你是一个眼睛堪比老鹰的家伙。真不知你是怕她还是讨厌她?”
刘昭对他使了个眼色。
丁羽书没反应过来,仍期待地看向他。
于是他把头向左前方猛摇,眼睛给予提示。寻着眼色,丁羽书才反应过来。
“是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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