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宣没想到人老了是这样。
骨头像是生了锈,尤其是膝盖骨,走两步就能咔咔响,浑身的肉跟棉絮似的,轻飘飘裹在骨头上,一点也使不上劲。手还老是打抖,一勺汤送到嘴边,能晃漏半勺。
照镜子更是恐怖,皱纹几乎淹没了五官,无论做什么表情,看上去都十分狰狞。
时间回到周五的晚上。
因为放弃了本专业,她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份工作,周五的晚上别人该约会的约会,该放松的放松,但为了转正大业,身在试用期的顾明宣加班到凌晨两点。
终于从椅子上起身的时候,两条腿已经没什么知觉,感觉自己好像是飘起来的。
好像真的飘起来了。
下一秒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红木大床上。
木头雕花细致圆融,泛着值钱物件有的光泽。
连蚊帐都是丝绸的,上面绣着仙鹤、鹿、流云和花朵。
她猛地坐起来,咔嚓一下,差点闪着腰。
“老夫人醒啦。”
两名年轻女孩子撩开帐子,满面含笑,扶着顾明宣下床。
半个小时后,顾明宣确认自己穿进了一本名叫《庶女为凰》的小说中。
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庶女出身的女主角杜婉歌依靠自己的经商才能改变命运的故事。杜婉歌与身在低谷中的男主角九皇子相知相惜,不断升级打怪,一路低开高走,最终男主角登基称帝,杜婉歌成为皇后。
顾明宣没有穿成女主,也没有穿成女配,她穿成了书中杜婉歌的祖母顾氏。
顾明宣杜家是京中世家,顾氏的地位相当于《红楼梦》中的贾母。
老公官至尚书,已死,儿子各自在油水衙门当差,全都很孝顺,孙辈们也很听话,媳妇们更是竞赛式地讨好她,一个比一个卷。
顾明宣自觉资质平庸,向来胸无大志,人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早日退休,拿着养老金过上旅旅游跳跳舞的神仙日子。
现在,梦想以十倍,不,百倍千倍的能量实现了。
这个时候眼前多了块面板。
面板上一片斑驳,全是雪花点,断断续续闪着几行字。
宿主:顾明宣。
性别:女
任务:拯救世界
进度:0%
顾明宣:“……”
退休的喜悦被冲淡了一丝丝。
怎么还带系统?
还是个明显BUG了的系统。
谁家好系统会让一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老夫人去拯救世界啊!你找错人了啊朋友!
系统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她的吐槽,哧啦一下,没了。
顾明宣:“……”
身体这么破烂就算了,怎么连系统也是个垃圾?
顾氏虽然是女主的祖母,但偏心偏到胳肢窝,对嫡出的五小姐视若珍宝,对庶出的女主弃若草芥,女主一路升级打怪,她就是怪中其一。
杜家家世显赫,人丁旺盛,本是京城望族,但作为反派,整个家族都在跟女主对着干,最后被灭九族,全家被吊死在城楼上。
顾明宣摸了摸皮肉松驰的脖子,提前为自己吸了口气——拯救世界啥的,交给年轻人去干吧,她先拯救一下自己。
先从抱紧主角大腿开始吧。
“七小……咳,婉歌那丫头呐?”
丫环服侍梳洗的时候,顾明宣问。
“老夫人定是昨儿摸骨牌,睡得晚了,这会儿人是起了,心还没起呢。”
外头一声帘子响,有人带笑走进来,手里托着一只托盘,托盘里搁着一只汤盅,“咱们难得回家做客,怎么会带那个晦气东西?”
这人四十来岁年纪,保养得宜,风韵犹存,未语先笑,是顾氏的亲外甥女聂氏,亲上作亲,嫁给了杜家三郎。
她是杜家上下最会讨顾氏欢心的人物,每次在书中出现都是为了欺压女主。此时她把汤盅放到顾明宣面前,揭开盖子,一股十分怪异的味道薰上顾明宣的鼻子,里头的汤水乌漆抹黑一片浑浊。
“紫河车老参汤,老夫人快喝了吧。想来还是这次的汤有力道,又或是侯府的地气好,老夫人的气色真是一日比一日好。”
顾明宣心说好个毛线,褶子那么深,还涂着那么厚的粉,鬼看得出来气色。
侯府应该就是永宁侯府,顾家是武将出身,顾氏的哥哥因军功封永宁侯。
杜婉歌前期在杜家就是个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小可怜,饮食都被苛扣,出门做客这种事当然轮不上她。
抱不上大腿的顾明宣心情很不好,扔了汤匙:“吃这种东西,也不怕造孽。”
“老夫人这是怎么啦?”聂氏亲昵道,“谁惹老夫人生气了?我替老夫人出气。该不会是那个小野种吧?”
顾明宣的眼睛一亮。
杜家的小野种,男二傅幸臣。
傅幸臣在杜家过得比女主还惨。
因为傅幸臣根本不是杜家人。
昔年傅太师因事触怒先帝,全家都被赶出京城。傅幸臣是傅太师才得的小孙子,年纪又小,身体又弱,经不住严寒冬日长途奔波之苦,傅太师遂把他托付给自己的好友,也就是顾氏的老公杜尚书。
结果没两年杜尚书就去世了,失去了唯一的庇护,傅幸臣从此落入地狱,整个杜家谁都可以对他这个外人踩上一脚。
因为有传言说傅幸臣并不是傅太师哪位儿子亲生的,而是从外面抱回来的,因此得了“野种”之名。
后来亲手把杜家全部吊死的人就是他。
当初追文的时候,杜家族灭是一个巨大的爽点,评论底下一片大快人心的欢呼。
但现在顾明宣可欢呼不起来。
她发出一声冷哼,做足恶毒反派的姿态:“除了他还有谁?给我把人找过来。”
聂氏笑吟吟去了。
顾明宣心说你现在笑得有多开心,将来被吊死的时候就哭得有多惨。
在书中,“永宁侯府”好像一直活在顾氏和聂氏的嘴里,且侯府好像人都死得差不多了的样子,因为两人一聊起来就哀哀凄凄,然后这个时候女主准会被设计闯进来,换来一顿倒霉。
顾明宣记不得书中顾氏什么时候回过娘家,而且还带着傅幸臣。
连女主都没份的事,怎么轮得着傅幸臣?
不过这都不重要。
大腿抱不到,抱一抱小腿也是很好的。
傅幸臣虽然后期自寻死路,为了抢女主而跟男主作对,最终万箭穿心,不得好死,但那已经是很后面的事了。在那之前,未来的傅幸臣可是掌握着杜家全族性命的神。
顾明宣让丫环们赶快去准备一点上好的笔墨纸砚。
书中描写傅幸臣温文如玉,熟读诗书,雅擅丹青,兼通歧黄之术,自小便十分好学,只是苦于杜家苛待,只能用树枝在沙土上写字,所以后来飞黄腾达之后,人们都知道,傅大人一般不收礼,收礼只收各色文房。
这边刚准备停当,那边聂氏便回来了,却是自己一个人,脸上幸灾乐祸。
“老夫人,快去瞧瞧吧,那小野种就是个天生的丧门星,惹事精。咱们一眼没看着,他就把侯爷的猫弄死了!”
*
傅幸臣所住的地方离顾氏住的很有一段距离,顾明宣正愁这老胳膊老腿不中用,好在聂氏不待吩咐便唤来了软轿。
顾明宣很满意老夫人的待遇。
轿子穿过亭台楼阁,穿过假山池塘,越走越偏,房屋的画风逐渐从高大轩昂转向低矮简陋。
最终在下人住的一所院子里停下。
倒是很符合杜家人的一贯作风——在他们眼里,傅幸臣比下人还不如。
顾明宣一手扶着聂氏,一手拄着皇帝亲赐的鹤鹿同春杖,走进院子。
院里院外都是人,见到顾明宣纷纷行礼。
顾明宣一眼看见被围在中央的猫,它通体纯白,瘫在地上一动不动。
猫名珍珠,是永宁侯夫人在世时所养。永宁侯夫妻据说十分恩爱,夫人死后,永宁侯一心求仙问道,并没有续弦,这只猫在府中地位相当高。
顾明宣一直没有机会养猫,只能做云猫奴,看到这样景象心里重重地发沉,视线下意识挪开,去搜寻那个在原书中被称为“芝兰玉树”的少年。
找了一圈,发现有一个十五六岁的,生得还算眉清目秀,虽然离书中描写还有一点距离,但已经算是盘亮条顺的美少年。
尤其他横眉怒目,一脸愤怒,估计是被冤枉得不行。
顾明宣走到他面前,严厉而又不失宠溺地问:“你这孩子,又捣什么鬼?”
美少年呆呆看着她。
其余人也呆呆看着她。
衣袖微微一动,聂氏凑近低声道:“老夫人,这是景儿。”
景少爷是永宁侯的宝贝孙子,恨恨一指:“祖姑母,捣鬼的不是我,是那个野种!”
顾明宣顺着看过去,先是看到了一个长相有点猥琐的中年人,然后视线下移,中年人手里抓着个小孩。
现在轮到顾明宣呆住。
原书开篇就是女主及笄,傅幸臣比女主大三岁,也就是十八岁。
可这孩子看起来只有五六岁,应该送去读幼儿园。
小归小,眉眼的清雅秀丽已见端倪。即便是穿着下人的粗布衣衫,头发上还沾着柴禾屑,脸上还有泥痕,都盖不住五官的秀丽和精巧,眉心还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
只可惜即使是如此明媚的盛夏阳光也照不进他的眼睛,那双眸子黑沉沉地像两口从来没有见过天日的深潭。
他脸上落着五个鲜明的指印,从他满身的灰土来看,应该是遭了不少罪。
可他既不害怕也不紧张,小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乖乖被那下人抓在手里,明明是个极度难受的姿势,他却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顾明宣在心里叹了口气。
大概因为从外界获得的只有伤害与痛苦,为了保护自己,他们开始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对外界的反应渐渐消失。
顾明宣松开聂氏,先让那人把孩子放下来,然后她扶着拐杖蹲下,就这么简单的动作做来都有些吃力,喘了两下才能开口:“你是傅幸臣吧?”
孩子的眼神空洞,没有反应。
“祖姑母!”景儿很不满意顾明宣如此温和的态度,嚷道,“我一早上就没看见珍珠,找了半天才找到这里,结果进来就看到他坐在石阶上,珍珠就死在他面前!”
“吵什么吵?!”顾明宣回头吼他一句,吼完又要喘上两喘,然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实在没有跟小孩子打交道的经验。
憋了半天,憋出一句:“那个,幸臣呐,我知道这肯定不关你的事,那你告诉姐……咳,告诉老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那猫是怎么死的。”
傅幸臣的那长长的、蝶翼般浓密的睫毛微微动了动,嘴角好像往上翘了一下下,似乎笑了。
只是这点笑意快得让顾明宣以为是自己眼花。
他开口,声音稚嫩,语气却有一种奇异的淡漠:“老夫人今日好兴致。”
……听听这口吻,完全是成年人的样子,杜家这是把孩子祸害成了什么样。
顾明宣努力地和颜悦色:“你别怕,老夫人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还记得那只小兔子吗?老夫人知道你是想救它,这只猫也一样,对吧?”
傅幸臣在杜家挨过的骂比吃过的饭还多,究其源头,书里提到过一次,曾经有人亲眼看见傅幸臣活生生砍断一只兔子的腿,场面太过血腥,恶名顿时昭著。
但实际上是因为那只小兔是女主杜婉歌养的,后腿被杜家五小姐养的狗咬断了,红肿化脓,小兔子眼看就要完蛋。
他是想为女主治好小兔子。
那也是他学习医术的起点。
这样的孩子怎么会杀猫呢?
听到“小兔子”三个字,傅幸臣终于抬起了头,正视顾明宣。
幽深的眸子里倒映出老夫人满是皱纹的脸。
……这个时候,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就在顾明宣以为自己说到点子上的时候,傅幸臣半带嘲讽半带挑衅地开口:“如果我说就是我杀的呢?”
“……”
熊孩子好麻烦。
连书里那个美貌与才华还有温柔并存的绝世好哥哥都不能免俗。
旁边景儿大叫起来:“祖姑母,你听到了,他承认了,就是他杀了珍珠!我要把他关进牢里,拧断他的脖子!”
顾明宣深吸一口气。
没办法了。
她看向那只猫。
尸体都是很可怕的,无论是人的还是动物的。
她上高中的时候还不懂这个道理,无知无畏地选了法医专业,四年读下来,同学们纷纷选择考研,只有她卷起铺盖就跑路。
因为那四年真的太可怕了,每一堂实操课都是噩梦。
现在,为了在BOSS面前刷起好感值,为了她的至尊级养老生活,她拼了。
她拔出旁边护院的刀。
一手持刀,一手拄杖,走向那只猫。
友友们好久不见,老规矩准备一百个红包,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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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本《吞天》文案
一
吞吞有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成为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饕餮。
饕餮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吃。
她要去寻找最庞大的猎物,有人告诉她世上最大的就是鲲鹏。
但这个时代据说因为灵气缺乏,鲲鹏已经绝迹。吞吞不着急,反正她的寿命很长很长,时间很多很多,她可以慢慢找。
有一天,她在大海里遇见了一条小鱼。
书上说,这是鲲。
吞吞:我读书少,你们莫要骗我。
罢了,小得还不足以塞牙缝,那就先养养大吧。
二
太微曾是世间最伟大的鲲,鲲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吞。
但万年之前的大战让他进入了衰歇期,他化身为一条小鱼,在大海中静候消亡来临。、
万没想到遇上了一只小饕餮。
起先他以为自己被当成了宠物。
后来才知道自己是储备粮。
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今天就让她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伟大。
小剧场
太微:你知道如何食用一头鲲吗?
吞吞(流口水):怎么吃?
太微:从这里开始。
吞吞兴奋地扑上去,一口咬住他期待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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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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