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我曾疯狂又病态的对一人痴迷,此后我的青春遍布了他的身影。
我对他痴迷的程度病态到,会偷偷跟在他的身后踩着他的脚印走他走过的路,会将他看过的书买回来看一遍然后珍重的放在书架上收藏,会把他摸过的枯叶带回家夹在日记本里当书签,会将他丢弃的所有东西捡回来格外宝贝的装在礼盒里珍藏。
或许我的这些行为很幼稚又卑劣,但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离他近一点,我也曾想在他打完球酣畅淋漓之后给他递上一瓶水,可他太过优秀追求者更是不在少数,我过于平庸挤在人群里他根本注意不到我。
迎新晚会那天他在台上弹琴,我觉得周围的所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都不及他自身散发出的光芒耀眼,潮涌的人群中我的眼里只能看见他,这一刻的他深深刻进我脑髓中挥之不去。
毕业考试前班里许多人跑去让他填同学录,我没有去我捧着签满字的校服,有些落寞的呆坐在位置上,这一次他好似注意到我一般越过人群走到我身边,温润如玉的少年音落在耳边不断回响
“同学,我可以在你的校服上签个字吗?”
我呆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浑身紧绷成一条直线
“啊...啊...可以。”
我将校服摆在桌上指着心口处空白的位置说
“签这里。”
他朝我笑了笑接过笔在我指定的位置签下了他的名字,临了时还说了句
“小同学,高考顺利祝你能得偿所愿。”
那一刻我心中闪过一瞬错觉,让我误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
毕业那天我鼓起勇气想向他表白,哪怕会被拒绝我也不想留下遗憾,可我跑遍学校找到他时,明朗的少年身旁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明艳洒脱的少女。
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是那样的登对般配,与我相比落差感击的我溃不成军,我看着他们的身影远去抬手擦干脸上的泪,转身朝他们的反方向离开,路过垃圾桶时我将没能送出去的表白信扔了进去。
盛大的夏季潮风吹来这场晦涩不敢与人言说的暗恋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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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后搬家时再翻出当初那件校服,我发现写着他名字的地方多了小小的四个字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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