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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鱼符

没过多久,贺琬再度听见外面传来喧哗之声,贺琰神色凝重,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短刀。

“没事”

贺琬拍了拍弟弟的手,凝神侧耳倾听:

“马蹄声比马匪们要整齐的多,应当是援军到了。”

姐弟二人钻到马车后方的窗户处,掀开帘子四处打量着,见四面八方竟然都有穿着大临铠甲的骑兵包抄而来,四散溃逃的马匪,许多竟然被逼回来了。

商队的护卫和官兵面对溃逃的马匪精神大振,纷纷提着武器,将马匪馅饼似的围在中间,商队武装力量其实不弱,但马匪极为凶残,方才短兵相接,难免有了些伤亡。此时,士兵、镖师们血气未消,提着长刀长枪看向马匪的眼神,透着森森杀气。

这帮马匪也不愧是刀口舔血的塞外恶匪,眼见突围无望,嘶吼之后竟朝士兵搏命而去,领军来援的将军一身铠甲,显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将军官职,见马匪负隅顽抗,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定,只见他简短有力地向下一挥手,沉声喝道:“弃械不杀!反抗者,杀无赦!”

下一秒,他身后所有士兵异口同声的大喊:“弃械不杀!反抗不赦!弃械不杀!反抗不赦!”

有力又整齐的呼喝声霎那间盖过了一切杂音,马匪们是一群亡命徒,却也并不想横死当场,冲到一半儿竟然被震住了,彼此相视,面面相觑、犹犹豫豫。穿着灰布衣裳的马匪小首领一跺脚,当先放下了手里的流星锤。

有人开了头,身后同样服装的马匪们纷纷效仿,叮铃当啷掉地的沉重金戈溅起一簇簇黄沙,被塞外的风一吹,便消散了。

然而混杂在马匪中、身穿皮甲的大汉们却沉默着没有动弹,他们隐晦的彼此交换了眼神,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当先的大汉举起短斧,他动作极慢,像是准备放下武器似的,周围的士兵们不由得松了口气,那将军却不由得皱起眉头,他眼皮子一跳,忽然暴喝:“他要自杀!阻止他们!留活口!”

“他要自杀”这几个字刚说完,军方和商队先后窜出几道身影。

他们显然都是武功卓绝之辈,会意或者下意识的听令,冲向了离自己最近的皮甲马匪。

然而他们毕竟有一定距离,就在他们动身的同时,所有身穿皮甲的大汉同时举起武器,斧子和长刀骤然砍向自己的脖颈!

第一个窜上去的高手猝不及防,被溅了一身血,伸手去抓,也只抓到了摇摇欲坠、还连着点后颈皮的大好头颅。

这个时候,将军“留活口”的话音才刚刚落下。

这位高手眉头一皱,甩了甩手,面色厌恶的后退了几步,从怀里掏出一块汗巾擦起手来。

弹指间,数十皮甲马匪竟然尽数自裁,没留下一个活口。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战力彪悍而著称的大临帝国漠北驻军的将士们,也没见过这么多同时毅然决然赴死的死士,内心震撼。一时之间,除了闻到血腥味而不安嘶鸣的马叫声以外,现场竟然鸦雀无声。

将军翻身下马,冷笑了一声。

“一群蠢货,死在这儿又能怎样?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身份吗?北狄的叛将,前任狼王无恶不作的黑甲军……出现在这里劫持商队,企图破坏两国和平!”

他环视左右,内力一运,深沉的声音远远的传出几里地去:“军人,就该守护国家!青山埋骨、马革裹尸,都应该是为护家卫国,而他们,是想要引发战争的疯子、是大临和北狄的敌人!他们死的毫无价值!”

这话虽是对着死人说的,却传到了周围活人的耳朵里,漠北士兵多年驻守北狄,有不少也曾与北狄交过手,这些年两国和平,以前的仇恨都要压着,此时正好光明正大的啐上几口,也算出口气。

一时间气氛松懈下来,将军立刻提声道:“贼寇已死!来人,降者不杀,绑起来!若群,你派一队人处理好尸体,天气转暖,切莫引起疫病。其余人等,向北行五百米扎营,整理内务,我等带兵护送商队前往野市!”

王若群立刻带头行礼应声:“遵命!”

骚乱平息后,商队和军队大约用了一个时辰整理好一切,留下些人护送伤者返回漠北,其余人等拔营,向野市进发。

王若群骑着马与将军同行,低声将自己手里尚存俘虏,以及顾白衣相助之事说了。

将军沉默了会,意味不明的目光放到了贺琬姐弟乘坐的马车上。

随着将军的目光看向马车,王若群低声道:“刘将军可是怀疑顾白衣?”

将军摇了摇头:“顾白衣应当不会是这种人,他十六岁入江湖,行侠仗义多年,虽从不自诩正义,但所行之事却向来磊落。远的不说,就说前些天九龙坡一事,若不是他事先察觉,单枪匹马闯进去杀了龙应天,断了火药引,那场行动,军方还不知道损失多少好儿郎。”

九龙镇距此地尚有二百余里,王若群听说了九龙坡之事,却并不知详情,此时闻言,下意识的赞叹:“方才顾大侠来助,救人优先、杀敌为后,留下两个俘虏后,又提醒我野市有变,属下也在想,若他能是奸细,那真不知是何人才可信了。”

二人低声交谈着,慢悠悠的骑着马,他们身后,五百重骑兵宛如史前怪兽一般,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五千人的阵仗,整齐划一向前迈进。

…………………………

野市,胖老板爱不释手的掂量着野核桃那么大的金子,肉嘟嘟笑的像是朵泡开了的菊花

这是早上开张时那个白衣少侠吃过面后,不知何时何人留下来,镶嵌在桌子上的。

他自诩眼光不差,那白衣少侠虽然不像是寻常人,但确实是囊中羞涩不是装的,而这金子,定然是不知哪里的神圣,见自己如此善待落魄之人,才送给自己的奖赏!

胖老板确实是的玲珑心思,猜的**不离十,不过此时他也没心思验证自己的猜测是对是错。垂涎的眼神几乎黏在金子上面拔不下来,胖老板站在后厨,偷偷的把金子塞进他婆娘的钱箱里。

塞完了,他抓耳挠腮的来回走动,又觉得后厨也没那么安全,不放心,又把金子掏了出来,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塞回钱袋子,沉甸甸的揣进了怀里。

还没等他的笑容散去,隐隐的,便觉得地面仿佛在抖。

一时没反应过来的胖老板愣在那,就见到他家婆娘急匆匆的从前厅冲了过来。

“老王,老王!你干什么呢还在发愣?出事了,野市被围了!”

………………

大临重骑兵,是大临帝国百年前开国重器。

从人到马裹在钢铁一样的铠甲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高头大马和彪形大汉的骑兵,加起来足足超过九尺,在大临重骑兵面前,普通骑兵简直被摧枯拉朽,像是面对对移动的铜墙铁壁一般,短兵相交,必然溃败。

百年前正逢乱世,诸国逐鹿,最后,大临帝国凭借城堡般巍峨恐怖、碾压一切的重骑兵,北拒狄于赤岭之外,西破戎使其称臣纳贡,大军挥师南下,直接将南余灭国,把余国变成了南郡,终而成为最终的胜者,问鼎中原。

重骑兵的铸造材料至今成谜,各国百年来费尽心思打探,前赴后继的不知有多少细作葬身于大临,仍然难以拿到全部详细的资料,对着刀枪不入的重骑兵,只能竭尽全力的绕开正面战场。

以奇胜虽能胜一时,但终究一力降十会,百年来,大临胜多败少,终成帝国。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恐惧,无论敌我,无不闻之变色,野市混迹的人大都见多识广,王老板跟着自己啊婆娘跑出来,下意识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乖乖,大临是要把野市铲平了吗?”

几乎所有人都面色惶恐,呆呆的看向让大地震颤的方向。

边境长年动荡,最近几年才真正的和平起来,久在两国交界处生存的人民,深知战争之苦、身受战争之痛,野市商人和游侠儿们无法自制的惊慌起来。

野市规模扩大以后,周围有那么一圈用石木搭建起来的“围墙”,或者说是用篱笆来形容更合适些,约莫三尺高,乡村乱跑的孩童可以轻松攀爬,成人则是只需用手一撑便能潇洒跳过。

没有浇灌泥浆,也非工匠打造,仅仅是一群商人,为了明确野市的地界搭起来的界标。

重骑兵冲撞之下,泥瓦砖房亦可冲破,这一堵既矮且窄的“围墙”,更不会被放在眼里。

眼睁睁的看着重骑兵来到“围墙”前,当先,那一对铁蹄高高扬起,下一秒就要踏入野市,胖老板双腿一软,竟不自觉地坐在地上。

这一瞬间像是时间停止了似的,黑色铁骑杀气如虹,阴森若渊,连荒漠的阳光似乎都无法从中反射出什么温度来,足足一个弹指,重骑兵骤然同时调转身形,各自向左右退去。

一片乌沉沉的黑色陡然露出一条漫漫黄沙路,像是夜幕被天神一刀劈开,只见重骑兵慢悠悠却整齐划一的调转队形,竟就这么转身离去了。

被一阵尿骚味儿熏的回过神来的胖老板,嫌恶的撇了一眼不远处隔壁邻居家的狗娃,他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啐道:“就这点胆子,还敢来野市做生意?回家吃奶去吧小崽子!”

胖老板家的婆娘假装没看到自己家老爷们儿摔在地上的样子,走到他身边,一边不经意的把他后背上的土拍掉,一边开口帮腔:“我们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干净卫生,你这么恶心,可离我们家店面远一点。”

可怜狗娃一个刚刚成年还未娶妻的大好青年,因为卷入父辈之间的商业竞争而惨遭埋汰,颜面大损,不得不涨红了脸冲回屋里拿菜刀要出来打架了。

当然狗娃爹觉得狗娃太丢人儿,一脚把他踹的跪趴在地上起不来,这种事就是后话了,我们暂且不表。

…………………………

野市再往北,就是草原了。

初春乍暖还寒,草还未绿,只在一片枯黄中泛出些嫩色。阴影落下,一匹纯黑色、皮毛油亮的马无聊的甩了甩头,喷出个嚏喷。

一只皮肤粗糙,手指却匀称修长的手轻轻拍了拍马的侧颈,这马眷恋的蹭了蹭主人,通灵性似的垂下了头,乖乖的扒拉枯草中新生的嫩芽去了。

马的主人叹了口气,用低沉、沙哑的声音问道:“临国重骑兵,当真越过边境线了么?”

他的身前,一个身穿皮衣皮甲、头戴毡帽的士兵单膝跪地,将手臂横在胸前:“绪王,三百重骑兵已越过边境线,目前正朝野市方向进发,按照时间计算,现在应当已经到达野市。”

绪王神色阴沉下来,他低声自语:“林弈,难道你欺骗了我,也欺骗了王么?这才几年,你就要撕破协议,重启战火?”

“不,绪王殿下,大临绝不愿轻启战端,其中缘由,不知绪王可愿倾听?”

突兀响起的声音清朗而悠闲,绪王猛地抬头,暗绿色的眼眸带着苍鹰一般的冷漠和警惕。

凭空白日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卓绝的内力引导着身形宛如鬼神般莫测,一身白色劲装、长发高挽的顾白衣落在绪王身前,对他拱了拱手:

“在下顾白衣,受嘉宸殿下及汶公所托,有书信一封,给绪王殿下。”

“顾白衣?”绪王探寻的眼神落在顾白衣的身上,沙哑的嗓音用临朝官话慢慢说道:“白衣剑客玄一剑……顾大侠,在下久闻江湖传言,倾慕已久,却不知,你已入官场么?”

这话用来问一个江湖人,那是颇为不客气的。

江湖豪侠名声鹊起者,鲜有投靠朝廷之事,无论是为谁所用,皆为刀俎,说的难听一点,便是成了走狗。

然而这位绪王乃是北狄人,说起临朝语来,后学之音,平仄极准,每一个字的重音都压到恰到好处,低哑的嗓音说出这话来,反而带着些郑重。

顾白衣笑了笑,眼睛里带着闲适之色:“在下并未投靠任何一方,只不过临朝与北狄战乱方止,百姓终得休养生息,在下绝不愿两国刀兵起。”

他耸了耸肩,神色便有些愉悦:“更何况漠北官员许了在下很大一笔报酬……于公于私,我都要跑这一趟。”

绪王盯着顾白衣,没吭声。

他瞳孔色深,在阳光下泛着墨绿,却半点与春水无缘,更像极了那山巅阴暗处泛着暗色的硬石,给人以阴森的压迫感。

他慢慢的说道:“顾大侠只身而来,竟面不改色,确实值得钦佩,然而我要怎么相信你手中之信的真实性呢?”

顾白衣欣然笑道:“我自有信物。”

绪王对他伸出了手。

顾白衣自怀中掏出一物,随手丢过去,绪王眉头一皱,反手接过,定睛一看,随即瞳孔大震,霍的抬头看向顾白衣:“你……竟敢把此物交给我?”

只见他手中所持之物,状如飞鱼跃渊之行,错金而成,上刻铭文,字着朱赤,乍一入眼,便看见鱼符上书:甲兵之符,右在临安君,左在嘉宸大司马,可调天下兵。

紧紧握住鱼符,在这一瞬间,绪王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鱼符入手,他便知此物确实为真,因此,他情绪愈加激动。

千万杂思翻滚涌动,他死死咬着牙,没让自己“杀人夺符”的命令脱口而出。

顾白衣眼底还带着笑意,静静的望着他,绪王几乎是咬着牙出声:“我此刻并非孤身一人,你竟不惧?”

顾白衣到这这么长时间,一直神色轻松,一脸轻浮的到处打量,闻言后,第一次把眼神落在绪王身后。

他的瞳孔出倒映出绪王身后,五千令行禁止却杀气冲天的草原轻骑,眼角的笑意慢慢褪去。

然后,他嘴唇微微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

浅棕色的瞳孔温柔的毫无杀伤力,显得顾白衣整个人温和又宽容。然而眼底极深处,却有无穷无尽的漠然——对绪王的漠然,对整个军队威胁的漠然。

草原的风烈烈,吹起衣袂翻飞。

顾白衣轻声道:

“在下一人一剑,怎能对抗大军?若殿下此刻是在攻城,我胆敢阻拦,必被践为肉泥……”

“但我不过是个送信的,我的任务就是带着鱼符,平安而来,平安而归。”

顾白衣抚了抚剑柄,看向绪王的眼睛:“殿下,你身后纵有万人,我与你却只有三尺之遥。”

“血流只五步,却能让原上飘雪、千里缟素……还望殿下,冷静一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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