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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3.

云渺说的是事实,擅借警服的确是违法的,但要排除一些特殊情况。

陆征拿给云渺的这件警服,是春秋天执勤时穿的,只有一个臂章,并不显眼。而且她只在警局里穿,全程都在他们的监管下,并不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基本也没有人会去真的追究。

窗外雨声不断,浓云蔽日,室内光线昏暗。

陆征单手插兜,看向她,神色喜怒难辨,漆黑的瞳仁从云渺脸上越过,下颌线收紧,像是含着薄怒又像夹杂着旁的情绪。

“怕?”

云渺点头:“当然怕,这可是人证物证俱全。”

呵。拿他的话堵他,倒是挺活学活用。

这小姑娘伶牙俐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从前住一起的时候,她也会这样怼他,逻辑清楚,条理清晰,常常让人无法反驳。有时候,他常常会觉得自己养了只小坏猫。

想要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穿警服,也不是没有办法。

陆征俯身从抽屉里找了把剪刀过来,一把握住了她的胳膊——

云渺条件反射地要躲,却被他握得更紧了。

“别动。”

制服不厚,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他扣在手臂上的坚硬指节和滚烫温度。

一种类似触电的感觉,沿着他握过的地方蔓延到四肢百骸。

霎时间,羞耻感和愠怒弥漫过头顶。

“……你干嘛?”

“帮你把袖章剪掉。”

陆征眉骨低垂,声音很近,语气也不像平时那么冷硬冰凉,带了丝难得的温柔。

“……”云渺别过脸去,将那抹不该有的情绪压下去。

陆征将手里的剪刀沿着袖章缝合的边沿探进去,缓缓剪动。稍稍抬眼,视线落在了女孩纤长白皙的脖颈上——

她的皮肤白得几近透明,可以清楚地看到下面青色的血管。呼吸时,鸦羽似的睫毛煽动着,瞳仁纯粹干净,没来由地让他想起某种白胸脯的鸽子。

“陆队……”何思妍看他握着剪刀一直不动,小声提醒了句。

陆征发现自己走神,也有些意外。十几年前,他曾误入过沼泽地,那种越用力越陷得深的感觉,竟和此刻万般相似……

好半天,他才将那枚带着警徽标志的袖章,整齐地摘下来,期间云渺一直僵着没动。

“好了。”他随手将用完的剪刀丢进敞开的抽屉里。

没有袖章的警服,已经和普通的男士外套没什么区别了,自然也谈不上违法。

云渺低头看了眼袖子,那个被他摘掉袖章的地方,有一块突兀的深蓝色,和边上的颜色都不一样。

存在过就有痕迹。

感情或者世间万物皆是如此。

眼前的这一幕来的猝不及防,众人禁不住在心里腹诽:“卧槽!不是人!没眼看!”

始作俑者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冰山俊脸上很快恢复了惯常的严肃表情。

陆征看了眼手腕上的时间:“现在可以合法地去吃饭了?”

云渺揉着他捏过的地方,瞪了他一眼。

陆征因为她这一瞪,心情大好,倒是难得地笑了一下。

众人嘴角直抽抽。

不对劲啊,太不对劲了。

又是洒咖啡,又是剪袖章,还莫名其妙地笑……

多年的刑警经验和直觉告诉他们,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极有可能是旧相识。

不过算算时间,这两人差了有小十岁,又不太像。

食堂在后面,走过去并不远。

头顶的风雨被透明的塑料顶棚挡住,斜风密雨,地上还是湿漉漉,白瓷砖地表面沾水,光滑度堪比溜冰场,众人都没有走太快。

何思妍因为云渺冒雨给她送卷宗,已经在心里把她划定为好朋友的行列了,一路上话题不断。

“云渺姐,我们食堂的饭菜,平常感觉不到好吃,但是出去蹲点一天回来,就会觉得它非常美味……”

“嗯。”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已经深刻感受过了。人只要饿得够久,无论吃什么,都会成为可口珍馐。

三鲜面端上来,热气腾腾,一人一碗。

食物将冷意驱散,宽大的衣服里,暖意融融,云渺脸颊上多了一抹红润,将她的清冷气息淡了一些。

何思妍往碗里加了一大勺醋,“姐,你们麻省理工被称为世界理工之最,是不是要考很多试,写很多的论文才能进?”

“不太清楚,我走的特招。”

当年云渺进MIT确实是意料之外……

四岁起,她就对电子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的父母舍得给她花钱,家里有各种各样的电器,色彩斑斓,功能不一。

那些电器都是买回来给她拆着玩的。

十岁时,无论怎样复杂的机器,她看完拆完,就能记住它们的结构,装回去也易如反掌。

后来,一次偶然的意外,陆征发现了云渺的天赋异禀,还找了人专门教她计算机编程,那些同龄人觉得枯燥的文字,她学起来却乐在其中。

一年不到的时间,云渺先后在全国机器人大赛和新加坡机器人大赛中拔得头筹。

18岁那年,她自主研发组建了一个多功能仿生机器人——云征。

“云征”没有对外发布,MIT的offer就来了。

她没有一点准备,而且完全不想去。

可陆征执意要送她走。

去美国留学,有很多复杂的流程要弄,那些都是陆征帮她办的。

不得不说,当年,他为了摆脱她,的确费了不少心思。

大约是因为不喜欢、不在乎。

也不值得挽留吧。

……

再抬头,见何思妍看着她,眼睛发光,脸上写着两个字“佩服”。

陆征脸上的表情则有些高深莫。

她们聊那些话题时,他一句话也没说,似乎并不感兴趣。

云渺低眉卷了筷面进嘴里,忽然听到一道低沉的声音问:“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过得辛苦吗?”

云渺抬眉,有些诧异地看向他——

头顶的白炽灯,照在他挺立的鼻梁上,将他的下颌线衬得更加坚硬。那双深邃的眉眼里,隐隐有一闪而过的柔情,和他惯常的正义凛然气质非常不搭调。

云渺和他对视了一眼,杏眼微动,好像在说“你亲自送我出去的,难道也会在乎这些?”

但她终究没说出口,只是将视线收回来,慢条斯理地将嘴里的面咀碎咽下:“还好吧。”

云渺撒了谎,她刚去MIT时过得并不好,甚至几近抑郁,“云征”的研发也一度停滞,不过这些她绝对不会同他说。

陆征抿唇,再无别的话。

何思妍已经把话头接了过去,叽叽喳喳地聊着:“你真厉害,我当年来N市上大学也是各种不适应,我们食堂的甜豆花简直跟机关枪爆脑浆似的……”

刘宇皱眉抗议,“吃饭呢,你能不能别整重口味?”

“这有什么重口味,你去现场看了那么多腐尸回来,不照样吃嘛嘛香吗?”

“这能一样吗?甜豆花是我的最爱。”

何思妍和刘宇两人有一沓没一沓地拌着嘴,陆征放在桌上的手机进了条电话。

他起身,走到了食堂门口去接电话。

外面的雨还没有停,男人高大颀长的背影被氤氲的水汽包裹着,陌生又遥远,就像隔了层屏障,看不真切。

陆征给人的感觉一直是这样,距离再近,依然捉摸不透,只能感受到那股透骨的冷。

刘宇发现云渺在看陆征,朝何思妍使了个眼色,小声道:“你问问。”

何思妍犹豫了老半天,才凑近说:“姐。问你个问题呀?”

云渺将视线收回来:“什么?”

“就是……”何思妍清了清嗓子,压低了声音说:“你和我们陆队,你们俩之前是不是认识的?”

云渺神情冷淡:“我和陆队怎么会认识?”

陆征已经挂掉电话,往回走时,正好听到这句,脸上的表情僵了一瞬。

刘宇背对着门口,根本没看到陆征,举着筷子,眉毛扬动着,“我就说不认识。哎,我们陆队这种雪山上的高岭之花,恐怕没人敢摘。我要是有他那张俊脸,儿子、女儿能从大桥南路排到洪叶路,何至于年年过光棍节……”

后面的话,被一声点名打断了,“刘宇!”

他吓得直接站了起来,“是,队长!”

“有心情整八卦,不如想想什么时候能破案。”

刘宇:“是。”

何思妍和刘宇,一个坐着,一个站着,相互看了眼,有点想进行战术性撤退。

云渺还是看不出什么情绪,她一点没受到影响,照旧举着筷子吃面。

陆征的视线落在她光洁的额头上。

呵,不认识他?

小白眼狼,倒是撇得挺干净。

他心里有气,到了近前,砰地踢开了脚边的椅子,面色沉得跟外头蔽日的乌云一样。

这时,蒋明从外面跑来,因为着急,在瓷砖地上滑了一跤,站起来龇牙咧嘴,“陆队,有情况。大桥南路有人报警,发现一个肢解后孩子的脚。”

行哥:陆队,渺渺的胳膊软不软?

陆队: 我是正经人

行哥:信你个老男人的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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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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