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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单于

第十五天。

草原已经彻底取代了农田和村庄。放眼望去,除了草还是草,天和地被地平线一刀切开,上面是无穷无尽的蓝,下面是无穷无尽的绿。风很大,吹得顾寻的头发像旗帜一样在脑后飞扬。她裹紧了那件2147年的合成纤维外套,在队伍的最后面慢慢地走着。

王昭君已经不太哭了。

不是因为她不伤心了,而是因为身体不允许。连续十几天的骑马和颠簸让她的腰和腿都出了问题——她骑马的时候,顾寻能看到她在咬牙,每一下颠簸都让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的表情。但她没有说。她只是在每天晚上扎营后,一个人坐在帐篷里,用手揉着自己的腰和腿,动作很慢,像是要把那些疼痛一点一点地揉散。

顾寻蹲在帐篷外面,听着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

揉腿的声音。压低的呻吟声。深呼吸的声音。然后是一声很轻很轻的叹息,像是在说:还能忍。还能忍。还能忍。

第二十天,队伍遇到了第一批匈奴人的迎接队伍。

几十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匈奴骑士从草原深处奔来,马蹄声像打雷一样从远处滚滚而来。他们穿着皮裘,头发编成辫子,腰间挂着刀和弓。他们的脸被草原上的风和太阳磨成了深棕色,眼睛细长,目光像鹰一样锐利。

队伍停了下来。

王昭君从马车里出来——她这几天又开始坐马车了,骑马已经超出了她的身体极限。她站在马车旁边,看着那些越来越近的匈奴骑士,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不是不害怕的平静,而是一种“我已经害怕过了,现在我只想把这件事情做完”的平静。

带队的匈奴骑士翻身下马,走到她面前,单膝跪地,用生硬的汉话说了一句什么。顾寻没听清,但她看到了王昭君的反应。王昭君没有马上回答。她先是看了那个骑士一眼,然后抬起头,看了一眼天空。天很蓝,云很白,有一只鹰在很高的地方盘旋。

然后她低下头,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骑士,说了一句话。

顾寻听到了。

“起来吧。”

三个字。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没有颤抖,没有犹豫,没有那种“我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慌张。就是三个字,像三颗钉子,钉在了地上,钉在了那个骑士的耳朵里,钉在了在场所有匈奴人的记忆里。

骑士站了起来。他看着王昭君的目光变了——不是之前那种“这是一个被送来的女人”的打量,而是一种“这个女人不简单”的重新审视。

王昭君没有看他。她转身走回了马车。

车帘放下来,遮住了她的脸。

但顾寻看到了,在车帘放下来的那一瞬间,王昭君的手在抖。不是轻微的颤抖,而是剧烈的、整个手掌都在哆嗦的那种抖。她把那只发抖的手藏进了袖子里,不让任何人看到。

她知道那三个字说得很稳。她也知道,为了说稳那三个字,她用了多大的力气。

顾寻把手伸进口袋,摸了摸那块从河边挖来的泥土。土已经干了,硬邦邦的,像一个微型的、粗糙的雕塑。上面还有眼泪的味道吗?她不知道。但她在指尖触到那块泥土的时候,想起了王昭君在河边哭的那个夜晚。那个没有声音的、把脸埋在膝盖里的、不让任何人看到的哭。

她一个人扛了十五天。然后在见到匈奴人的那一刻,她说了三个字,声音没有抖。

顾寻把那块泥土攥得更紧了一些。

队伍继续前进。

草原越来越深。匈奴骑士越来越多。王昭君开始学习匈奴语——顾寻看到她每天晚上都在帐篷里,对着一块羊皮纸,上面写着一些匈奴语的单词和汉字的注音,一个一个地念。她的发音一开始很生硬,像是嘴里含着一块石头。但她没有停下来。她念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念到嘴唇干裂、嗓子沙哑。

她在做准备。不是为了在单于面前表现得“好”,而是为了活下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说着陌生的语言,面对一群陌生的人,活下去的唯一方法,就是让自己不再是“陌生人”。

第三十天。

呼韩邪单于的大帐出现在地平线上。

那不是一顶帐篷,而是一片帐篷。几十顶、几百顶白色的穹庐铺在草原上,像一群俯卧在地面上的巨大的鸟。炊烟从帐篷顶上升起来,在风中扭曲、散开,和云混在一起。

王昭君从马车里出来。

她换了一身衣服。不是汉朝的宫装,是匈奴的服饰——皮裘、长靴、腰带,头发也重新梳过了,编成了几根辫子,垂在胸前。她的脸上化了淡妆,嘴唇上了胭脂,眉毛画得比平时浓了一些。

她站在马车旁边,看着远处那片白色的帐篷海洋。风吹起她辫子的末梢,在她脸侧轻轻拍打。她的表情比顾寻想象的更复杂——不是紧张,不是恐惧,不是期待,而是一种混合了所有这些情绪、但又超越了它们的、更深沉的东西。

她不再是一个被“赐”出去的宫女了。

她是呼韩邪单于的阏氏。是匈奴人的王后。是汉朝和匈奴之间和平的象征。是“昭君出塞”这个故事的主角。

但在这一切之前,她是王昭君。

一个从长安出发,走了三十天,哭了无数个夜晚,学会了骑马,学会了匈奴语,把自己的恐惧一点一点地咽下去,然后站在这里的人。

她迈出了第一步。

顾寻没有跟上去。

她站在队伍的最后面,看着王昭君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白色帐篷海洋中的一个小小的、红色的点。

她没有穿红色的披风。那是后世的画家和诗人给她披上的。

但顾寻在这一刻觉得,她确实应该是红色的。不是因为“落雁”,不是因为“美貌”,不是因为任何一个被后人杜撰出来的传说。

而是因为她一个人走了三十天,从长安走到了匈奴。

那是血的颜色。

是她自己的血。

是她把每一个“害怕”踩成脚印、一步一步地、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流下的血。

顾寻把手按在胸口。

印记发热。

黑暗涌来。

但在黑暗吞没一切之前,她看到了王昭君回过一次头。

不是回头看她——王昭君看不到她。是回头看了一眼来路。那条从长安延伸到这里的长长的、弯弯曲曲的、被马蹄和车轮碾过无数遍的路。

她只看了不到一秒钟。

然后她转过头,继续往前走。

再也没有回头。

顾寻在黑暗中伸出手。

她的手心里多了一样东西。

不是石头,不是树枝,不是铁片,不是眼泪,不是木简,不是泥土。

是一根头发。

黑色的,很长,微微卷曲,末端有些分叉。它被风吹断了,落在了路上。

顾寻把它缠在自己的手指上。

一圈。

两圈。

三圈。

它很细,很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但它是王昭君留在历史上的、除了“落雁”和“琵琶”之外的、第一个真正属于她自己的痕迹。

她的头发。

她的黑发。

在长安的深宫里蓄了很多年,在出塞的路上被风吹断,落在了草原上,被一个来自两千年后的人捡了起来。

顾寻把那根头发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小玻璃瓶里——就是之前装巴清眼泪的那个瓶子。眼泪和头发靠在了一起,一滴水和一根发丝,来自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眼泪和头发。

但它们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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