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玻璃橱窗,女孩儿很快找到勾着靠枕的立架。店面生意冷清,她悠哉逛了进去。
靠枕种类丰富,材质也丰富,生活经验并不丰富的宋延嘉决定上手试试。
这只充棉饱满,然而有点硬;这只塞了手感神奇的柔软小颗粒……她进行着严谨的挑选。
但是,还没挑明白枕头呢。
身后突然有人声响起。
“延嘉?”有人这样唤她的名字。语调微微上扬,语气却笃定。
那声音离她已经很近。
有些低沉,有些熟悉,语调温和,还带些浅淡笑意。
如斯友好,却教她僵了脖颈。
宋延嘉傻站在原地,大脑宕机。
她不知道自己傻了多久才回过神来,总之身后人很有耐心。
缓缓回身的动作有些踯躅,像是小孩做错了事情。
但毕竟眼下已经避无可避。
宋延嘉终于还是对上那张许久不见的脸,并且,在看清对方模样之前,自己就仓皇扯出个笑来——
不过,难掩心虚。
“叔叔,”宋延嘉说,“好巧……”
她又努力露出无辜的、天真的表情:“好久不见。”
视线成功聚焦,她看清了他容貌。不久前才远观了的深邃清俊眉眼,此刻近在咫尺。
视线相接,她心里稍稍一紧。
但仍然鼓起勇气,不再躲避。
而男人眸中温和,一如往常,仿佛有真实温度。
并不介意她小小的局促,他只回应说:“好久不见。”
而后,他又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头,一触即离。
似乎这一切的相处,都只是理所当然的寻常而已。
宋延嘉非常庆幸自己昨天晚上洗了头。
向来和异性少有接触。突然被拍脑袋,她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余光里又见他很快收回手去,西装袖口的褶皱也被抚平。
宋延嘉闷闷地想,天呢,连褶皱都优雅——
这该死的熟男的魅力。
然而,心底那些莫名的焦虑,竟然在这样的会面瞬间,也都莫名地散去——
女孩定了定神,重又露出微笑,再演起乖巧样子,好声问道:“叔叔怎么也在这里?”
不是好奇他为何身在机场,而是——为何这小小店面,也要他大驾光临。
“出差,去T省,”夏行谦言语简洁,“路过门口看见你,就过来了。”
“这样吗?那更是巧上加巧——”宋延嘉不多想,只专心演偶遇,“我也去T省,做暑期实践,和京城其他几所高校的学生们一起。”
她微微停顿一下,又露出点恰到好处的恍然大悟。
“嗯?等等——
“该不会,我们还是同一列航班吧?”
正是如此。
但这两个巧遇的人,竟然都没表现出太多惊讶。
宋延嘉仍不多想,毕竟早习惯了对方的波澜不惊。她只担心,自己被发现曾经逃避。
于是卖乖,宋延嘉只好卖乖,在选好枕头之后,将要付款的商品乖乖递到对方手里。
看男人站在收银台边,看黑色西服的纽扣被解开,看手机被从里侧内袋取出后外衣的缎面重归平滑,布料的动态也能透露出贵气。
难免让她感到陌生的贵气。
嗯。她继续闷闷地想,渐渐理直气壮起来。
害怕见他,怕自惭形秽——怎么不是人之常情?
唯一的悖论只在,属于她的那枕头与他多不般配,他却浑不在意。
他们一起出门。宋延嘉把那只天蓝色的枕头抱在怀里。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听他问:“回我那儿的休息室?”
似乎担心她理由不够充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寻舒也在那里。
“如果你想,可以请他签名。”
没有任何强势或强迫意味的邀请,甚至绝不表现出任何一种明显的期待。
这是夏行谦的性子——至少在她面前,一直如此。
“那再好不过了,”宋延嘉从善如流,“我有个朋友很喜欢叶先生,我沾叔叔的光,替她要一份签名。”
既然选择亡羊补牢,她会识趣。
尊贵的航司会员有权夹带熟人进入VIP休息室,所以揣着打折机票的正宗无产阶级宋延嘉同志第一次地享受了头等舱的候机待遇。
向值班的服务人员顺口道谢,她跟着夏行谦迈进大门,然后抬头望去。
只见角落里,原木的隔板后边,才有过一面之缘的漂亮青年也正抬头,露出一双清亮的眼眸。
……真是好漂亮一张脸。
宋延嘉忍不住再次感慨。
侧脸上分明的棱角和弧线,每一笔都像精湛的艺术,像女娲尽心尽力的作品。
然后,她与他不经意地对视。
那个瞬间,宋延嘉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叫做“看狗都深情”。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张口还自带加密。
“Le petit Chaperon Rouge?”
——当叶寻舒的视线落回自家老板身上,这位大明星口中发出好酷炫一串发音。
……?
宋延嘉的脑袋上写满问号。
她很无助,只好抬头去看夏行谦,却见夏行谦临危不惧。
她这位素来可靠的叔叔微扬下颌,回了叶寻舒一句更长的乱码。
……救命。
这乱码估计是法国味道。但她只懂舌尖上的西伯利亚。
她知道夏行谦是尊贵的海归,可是,奇了怪了,他怎么在美国学法语?
宋延嘉没来得及想太远,奇怪的对话已经及时停息。
叶寻舒迅速端正了态度,温和地看向她,向她问了“你好”。宋延嘉很懂分寸地回应。
跟着夏行谦,她在大明星对面坐下,听身边人补充了一句对她的介绍。
“夏陟的好朋友。”这是夏行谦的用语。
宋延嘉顿时心下了然,明白他们该是私交不错了。
夏陟是夏行谦的亲侄子,也是宋延嘉的青梅竹马。
宋延嘉和夏陟,在从幼儿园到初中的十三年时光里,都是同班同学。
甚至,光是他们做同桌的日子,都占了各自青春的大半时间。
直到高中,两人才因为分科被迫沦为“隔壁班的同学”,但仍然情谊不减、来往甚密。
夏陟就是宋延嘉认识夏行谦的因缘。
也是能让她现在坐在叶寻舒对面的好因缘。
“我帮她讨个签名。”
她听见夏行谦对叶寻舒开门见山。他们应该确实熟稔,男人语气里有些面对熟人时特有的、散漫的不客气意味。
他说着,信手将西服外套的纽扣解开。
外衣的布料垂坠,自然地下滑了些,边沿若即若离地触碰到座椅表面。
叶寻舒答得也十分爽快,自觉转向宋延嘉:“好啊。那么,需要我自备纸笔吗?”
自然是不需要的。
宋延嘉迅速拉开双肩包,在夹层里精准地摸出了签字笔。
噢,还需要纸。
她迟疑了一下,又摸出一本尺寸略小的薄书。
稍微遮掩了一下泛黄的书皮,但到底不够严密。
那是本知名诗人的诗选。幼童皆知、家喻户晓的诗人,却成为她随身携带的珍藏。
喜欢“小众”的人不吝炫耀,但她并不偏爱特立独行时的傲慢。
反倒,因为在陌生人面前暴露了自己的小癖好,难免有些害臊。
宋延嘉的耳朵尖儿红了,但面上自若,恍若一点不知叶寻舒的好奇视线。
只从略有些僵硬生涩的旧书页中取出颜色秀丽的笺纸,将已有字迹的几张撇开。
她选出一张崭新的,递出去,又朝他露出个微笑:
“有劳您。”
叶寻舒伸手接过。
头顶的暖色灯光投下来,落在他修长的手上,照出分明的骨节。
“我朋友很喜欢您和您的作品。”宋延嘉看着他的手,轻声说。
这是真心话。她的小网友爱得实在很深,让她都耳濡目染,不觉间背下了叶寻舒的身高、生日、应援色、出生地、就读学校和演艺简史……
只是,对万众瞩目的明星来说,这样的爱也许不算特别。
但叶寻舒竟笑着道谢,好脾气地帮她的朋友写了一份很有份量的“To签”。
抬头里,友人的名字分明。其后祝福真诚,字迹里风骨隐现。
他确实很有魅力。
远不止外表迷人。
叶寻舒专心签过名,将纸笺递还,而后,很顺口地问宋延嘉道:“要不要也给你签一份?”
水到渠成,她也该得到一份相似份量的赠礼。
却不曾想宋延嘉嘴瓢。
张口是拒绝。
“不用”两个字出口,宋延嘉差点闪着舌头。
她看见叶寻舒愣了一下。
——啊?
她也愣了一下。
她猛地清醒,明白过来自己拒绝了什么,用尽浑身解数组织出为自己找补的语言。
“不用——我是说,您给她签一份就好。
“我能亲眼见到您,还能和您说上话,这比签名珍贵。”
然而无心插柳,宋延嘉这随机应变的临时鬼扯却仿佛很合叶寻舒心意。青年人笑意及了眼底。
本来还在谴责自己,见了这笑,宋延嘉突然又没骨气地原谅了自己。
她松了口气,又向叶寻舒轻声道谢。
他们都很安静。
某个侧目的瞬间,她知道身边,夏行谦不止沉默无言,而是靠在沙发椅背,正在合目小憩。
收好自己的笔,以及获赠的签名,女孩子噤了声。
安分坐着,垂落的眼光微微倾斜,落在了身侧。
她有印象,他眼下有些许青黑。
怕是昨晚少眠。
默不作声地低头,宋延嘉在手机里打开了极少使用的微博。
关注列表按时间从远到近排序,最前面的ID是一串拉丁字母,头像是一张街景摄影。账号没有任何认证,但有小几千粉丝。没做过任何运营,吸粉全靠作品魅力。
页面点到这里,宋延嘉下意识地把手机反扣,又看了看身边的人。
见他确实还合目睡着,这才再看手机。
点进那账号的主页,她看到最近一条微博发布于今天凌晨两点。
没有任何文案,只一张配图。图上是京城独有的宽敞街道,享受着最安静的夜。
天空太空,街太长远。
她静静看了一会儿,又按了个赞。
然后毫不留恋地关掉了微博。
百无聊赖。宋延嘉闭了闭眼,同样阖目养神。不过,她昨夜睡得很足,此刻并不困倦。
没休息多久,宋延嘉听见有脚步声传来,且离自己越来越近。她睁眼,只见航空公司的美丽小姐踩着轻盈优雅的步伐走来。
对面的叶寻舒也抬起头了。
宋延嘉微微一愣,先低头,确认自己的随身物品都已放好。而后,自口袋中取出登机牌来。
做好登机准备之后,她抬头去看夏行谦。
他睡得有些熟,此刻眉间安稳。
宋延嘉迟疑了一会儿,才试探着低低唤了一声:“叔叔?”
他没醒。
宋延嘉在心里紧急cue了一下梁静茹小姐,请求租借一点勇气。
然后她抬起手来,轻轻捏住他衣袖。
挺拔的布料被她牵出褶皱,女孩子稍稍扬声:“叔叔?”
* 注:“Le petit Chaperon Rouge”意为“小红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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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chapt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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