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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洪福

“月儿,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

阿娘的声音从迷蒙的浓雾中响起,似远似近,雾中接着出现一双温柔的眼睛,眼中充满泪水。

“月儿,好好活着,一定要好好活着。”

远处传来孩子的哭叫声,撕心裂肺。

雾气越来越浓,似要将人淹没。

伽月站在那烟雾中,穿着长裙,赤着脚,迷茫彷徨的四下张望,眼看即将被浓雾吞噬——

伽月猛喘一口气,继而猛的睁开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乃淡粉纱帐,轻盈如烟,却色彩分明,将现实与梦境骤然割离开来。

我还活着?

这是哪儿?

伽月眨动双眼,眼前的景致未曾消失,她起身坐起,一瞬间疼痛袭来,令她不由惊呼一声。

门开了条缝,一只脑袋从门外探进来,看见伽月,顿时一喜,“伽月姐姐你醒啦——我去叫杨妈妈。”

说着关上门,一溜烟跑走了。

须臾间,伽月已明白身在何处。

显然此处仍是百花楼,只是这房间乃楼中头牌与上宾们方能使用的地方,伽月平日里唯有打扫收拾房间时方能短暂入内,为何此时她会这般躺在这轻纱软帐中?

再看身上,赫然已清理梳洗过,不仅伤口处理过,衣裳也换了上等的绫罗绸缎,柔软的里衣熨帖的包裹着身体。

伽月手臂小心撑着,缓缓坐起,呼出一口气。

她的确还活着。

不仅活着,似乎还有了从未有过的待遇。

这是怎么回事?

伽月刚刚醒来,思绪仍有些混沌,还来不及思索,门外脚步声响起,雕花小红门再度打开,熟悉的身影迈步进入房中。

“哟,醒了?”

杨妈妈款款走了进来,一身朱红长裙,满头珠翠,手中捏着块同色锦帕,抬手挥动间,香气袭人。

见伽月要起身,口中忙道:“别动别动,好好躺着。”

伽月身上有伤,小心翼翼靠在床头,刚从昏睡中醒来,气色与精神自不大好,却露出个盈盈的笑脸。

“我是不是又给妈妈添麻烦了?”

嗓音暗哑干涩,语气却仍旧同平日一样柔和温顺,令人闻之悦耳舒心。

婢女端来一张凳子放在床前,杨妈妈坐下来,面上也是笑意吟吟,说:“跟妈妈说这些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伽学唇角微弯:“谢谢妈妈。”

那日杨妈妈的见死不救,一个当做仿佛从未发生,一个仿佛浑然忘记了。

真是个识趣的人儿啊,她向来识趣,杨妈妈心中暗道。

杨妈妈年过三十,风韵犹存,一张玉盘似的脸可以变幻数张不同的面孔,对不同的人,或者同样的人不同的时候,该持何种态度,向来是拿捏得当,张弛有度。只此际看着伽月,眼中却有几分意味不明的复杂之色。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妈妈第一次见到你,便知你是个有福的。”杨妈妈笑道。

说起来,伽月也算百花楼的“老人”了。

杨妈妈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伽月时。

六岁的小伽月被人牙子带进百花楼,小小的女孩儿瘦弱不堪,衣裳破破烂烂,一双眼睛却清澈水灵至极,仿若明珠。

小伽月明显不知百花楼是什么地方,虽不明所以,却仍遵照人牙子的吩咐,乖巧行礼,叫一声:“杨妈妈好。\"

一把天生的好嗓音,天然的软糯甜美。

杨妈妈登时眼前一亮,快步上前,捏着小伽月小小的面孔,仔仔细细摸过骨头,杨妈妈“阅女无数”,知道这是张难得的美人坯子,顿时眉开眼笑。

小伽月孤零零的站着,水灵灵的眼睛怯怯的看人,杨妈妈和颜悦色的将人留下。

年纪太小,先做小丫鬟使唤。

杨妈妈并不担心伽月逃跑,伽月不过一介外乡流民,来京城的路上家人死的死,散的散,而后被人牙子碰到,带到京城。

她身无分文,真正的举目无亲,无依无靠,小小年纪,能逃到哪里去?百花楼里吃得饱,穿得暖,多么舒适的安身之所。而日日活在锦绣堆脂粉香中,乱花迷人眼,又有几人能够抵得住纸醉金迷的诱惑。

杨妈妈见过曾不甘挣扎的,也见过自甘堕落的,小伽月是张白纸,是块璞玉,又正是好上色的年纪,根本无需她多费唇舌,在这楼里待久了,耳濡目染的,将来自会成为百花楼一朵迷醉人心的花儿,或许会与众不同,但不会是例外。

然则,杨妈妈没想到的是,伽月当真是个例外。

小伽月八岁了,杨妈妈预备正式开始雕琢璞玉了,然而却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抵抗。

“杨妈妈,我不要做‘姑娘’,也做不来,您放过我吧。”

“为何不愿 ?怎么做不来?”杨妈妈变了脸色。

然而接下来,无论是诱惑,苦口婆心,马鞭,棍棒,拳头等等,这些昔日百用百中的手段,在小小的伽月身上都失去效用。

无论怎样,小伽月口中只有两个字:不要。

未来的大摇钱树就这么失去,杨妈妈如何甘心?于是将人拖上训练的台子,强制涂脂抹粉,令她接受教导。

却不料伽月打碎了瓷器,捏着块瓷片,狠狠划过脸庞。

一时间鲜血淋漓。

杨妈妈不是未见过刚烈的女子,但八岁的女孩,刚烈至此,实属罕见。

那一划毫不留情,分明拼尽全力,伤口愈合后,右侧脸颊仍留下道长长的疤痕。一张漂亮的面孔便这么毁了。

杨妈妈气的半死,恨不得即刻将人打死,然而当初高价买来,岂愿赔本?

于是将人丢进后院,去做最低等的婢女,干那些楼中最累最苦的活儿。

小伽月一日日的做了下来,她带着脸上那道疤痕,在灰暗阴沉的后院里活下来,默然而倔强的长大成人。

这些年里,杨妈妈从未在伽月身上听见或看见过怨恨,惧怕,痛苦等神色,沦落为粗使婢女,与曾经的待遇千差万别,伽月也从未有过任何悔意。

她保持着这份倔强,却又很会服软。

“杨妈妈,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姑娘,别生气了,饶了我吧。”

她听话,勤快,任劳任怨,本分,任何向她挥出去的拳头与恶意都如同打在棉花上,轻飘飘的没有着落。

这或许是她的天性使然,抑或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在这冷酷的人世间自己摸索出来的生存之道,看似卑微,却让她这么又倔又软的平安活到了今日。

百花楼的人来来去去,花开花谢,生生死死,一晃八年过去。杨妈妈并非长情之人,但谁不喜欢知根知底,用起来得心应手的人?

于是杨妈妈始终留着伽月。

八年,小女孩成为大姑娘。

尽管有那道疤痕,伽月却仍是好看的,容貌胜于常人。杨妈妈每每看见伽月,都忍不住心中惋惜,然而美玉有瑕,再上不得大台面,稍稍有讲究的客人甚至视面上有痕为不详。

杨妈妈喜欢物尽其用,伽月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干活,便仍旧这么先用着,待日后保不准遇到不那么讲究的客人……

只没想到,姓刘的那蠢货竟也敢打起伽月的主意,若放在平日,杨妈妈倒要斥一句他癞|□□想吃天鹅肉,救下伽月。

但那日恰逢那要命的贵客在,伽月冒冒失失的闯进外院,闯到客人跟前来,杨妈妈一身冷汗,只想马上处置了伽月,以免自己与百花楼被牵连。

而之后伽月的举动,杨妈妈更加认为她必死无疑。

出人意料的是,伽月居然活了下来。

从那人手里活了下来。

只听伽月道:“托妈妈洪福。”

“是你自己命好,”杨妈妈神色略略复杂,戴着金晃晃戒指的手指点了点,“你眉间这颗痣我曾说生的好,没承想是颗大福痣,竟入了太子殿下的眼。”

太子殿下?

伽月的记忆慢慢复苏,脑海中首先浮现出一点灼灼的金光,她最后的意识里,是太子手中的软鞭挑起她的下巴,说了句什么。

“太子殿下救了我?”伽月微微睁大眼睛。

“可不是?”杨妈妈笑道,“现在知道怕了?竟敢向太子殿下求救,你呀,那时怎么想的,是不想活了么?”

正因为想活,方急病乱投医,伽月微微抿唇,没有说话,不过到了这一刻,也后知后觉的感到了害怕。

“妈妈说入了太子殿下的眼,是何意?”

“太子相中了你,待你伤好后,便会接你入太子府。”杨妈妈回道。

这是伽月万万没有想到的,不禁怔住了。

“本该跟你道声恭喜,只不过那太子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也有所耳闻,这进太子府究竟是好事坏事,也难以定论。”杨妈妈看着伽月,状若诚恳道,“妈妈自然是希望你好的,今日妈妈跟你掏句心窝子,楼里姑娘多,妈妈难免有时厚此薄彼,顾不周全。妈妈至少养了你这几年。妈妈也不求别的,日后你进了太子府,若能立住脚跟,还忘你念及这份薄情。倘若……”

杨妈妈笑了笑:“倘若在太子府日子不那么好过,能够出来,妈妈这百花楼仍留你一栖身之地。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回来。”

伽月点点头,目露感激:“谢谢妈妈。”

“这几日你便在此处好好养伤,到时自会有人来接你。需要什么,尽管与妈妈说。”

“好的,妈妈。”

杨妈妈坐了片刻,说完话,便带着婢女离开了。

待杨妈妈走后,伽月触摸身上,认真检查了一番,确认没有缺胳膊断腿,顿时松了口气。

仍有点不敢相信,但的确是太子救了她,若非太子,杨妈妈也断不会对她这般客气,给她这般待遇。

但太子相中了她?这到底又是何意?

杨妈妈没有详说,直到傍晚铃铛来送饭,伽月方知个中真意。

“当时你抓着太子殿下的衣角昏了过去,我们都以为你必死无疑,但太子殿下看了你一会儿,忽然说了句话。”

“说了什么?”

铃铛也只是后院的一名小婢女,那日趁混乱,躲在前院连廊的拐角处,方目睹了那一幕,看见太子的软鞭在伽月眉间那颗痣上点了点,她努力学着太子的语气:“这人,孤要了。”

“后来听他们说,太子那意思,应该是你这颗痣,要么与太子的那位相似,要么入了太子的眼,所以太子才会救下你。”

伽月右眉眉峰上有粒小小的痣,杨妈妈曾说若再往左长几寸,便是颗天然的朱砂痣,独一无二,可惜偏了点。

伽月摸摸眉间,原来是这颗痣保了自己一命。

“伽月姐姐,你真的要进太子府了吗?”铃铛问道。

伽月点点头,“大抵是这样。”

“他们都说太子府有进无出,那太子杀人如麻,还喝人血,吃人肉,伽月姐姐,你会不会被吃掉?”

铃铛才十岁,去年入的百花楼,来后便一直跟在伽月身后,如今伽月出事,她最为担忧。

伽月捏捏铃铛瘦瘦的脸颊:“哪里听来的,吃人肉,喝人血,难道是妖怪么?”

“怎么不会?!”铃铛急道,“那太子本来就是妖怪呀……呜。”

铃铛被伽月捂住了嘴,伽月轻声斥道:“不要乱讲话呀小铃铛,想被砍头么?”

她如今是被太子看中的人,保不准有太子的人过来查看,万一被听见,当真小命不保。

铃铛惊惶的点头,伽月松开她,铃铛不敢再大声,却又忍不住,小声道:“可太子真的很可怕。那些被送进太子府的人,据说都被折磨死了,死的特别凄惨……”

当今太子思无涯,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其母乃外族女子,生思无涯时难产,几个月后香消玉殒。思无涯天生金瞳,乃大不祥,被视为妖物。然而却深受皇帝宠爱,不仅准允他随母姓,更曾言“要太子之命便是要朕之命”,因而无人敢真正将太子如何。

是以太子思无涯乃大雍最霸道最猖狂最可怕的存在,他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杀人如麻,走到哪里哪里便人心惶惶。孩童啼哭,只要说声太子来了,便立刻止哭停闹,比鬼魅狼豹之说都更具威慑力。

这样的太子,据传也曾有意中人,不知何故求而不得,因而念念不忘,至今未娶。这几年里,他找来诸多与之相像之人,收进府中,以解相思之苦。

然而那些被当做替身的女子,却死的死,废的废,消失的消失,无一落的好下场。

太子府有进无出,如同阴曹地府,令人提之便色变。

这也是杨妈妈方才为何说那番话的原因,伽月虽暂时活了下来,但大概也不过多活几日而已。杨妈妈不敢得罪太子,如今将伽月客客气气好生照料着,那“站稳脚跟”以及“可随时回来”的话不过都是些有备无患的过场话而已。

“伽月姐姐,你能不能不去啊。”铃铛天真的说。

伽月笑了笑:“这是我能选的么?”

百花楼显然不能再待,而太子府亦如龙潭虎穴,伽月也有点怕,却没有其他选择。

既然没得选,便只能一往无前了。

太子府即便是龙潭虎穴,阴曹地府,既无法避免,也只得硬着头皮闯一闯。

事实上,如果没有太子相救,她此时早已死了吧。

如今她还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总有希望。即便那希望十分弱小渺茫。

死了,可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伽月在百花楼养了几日伤,几日后,一顶小轿将她抬进太子府。

面上的伤以后会好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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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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