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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相遇

“天下第一,岂是浪得虚名!”

嘹亮的嗓音传遍了整条小巷。林慵驻足,抬起眼皮瞅了一眼声音的方向。

正在说话的是一名揽客的小二,他对着武家打扮的壮汉继续说:“客官,您有所不知。风风雨雨几百年,这城建了多久,我家鱼烩就卖了多久。那内厨司里厨子看的食谱,可都有我家的一页嘞!”

原来是在说吃食。林慵打了个哈欠,眼角挤出一点泪花。二月回暖,她正是犯困的时候。

不少人和她一样,闻声而来,看个热闹。那壮汉哂笑道:“哟,书上有你一页,就成天下第一了?那天下第一的无相君还有不少话本子呢!结果去了一趟皇宫,好家伙,被剁得比你家鱼烩还细!”

哦,这次倒是在说我了,林慵想。

他这么一说,惹起看客们一阵哄堂大笑。无人察觉正有一人如鬼魅独行,不留声息地离开了。

林慵曾是名刺客,毒术一流,易容更是登峰造极。世间不知她真容真貌,只道天下第一刺客是地罗阁神出鬼没无相君。

不料,三个月前,有人向地罗阁买当今宣朝天子的项上人头。阁主的令牌落到她面前,林慵琢磨着,这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杀了,天下第一的名头是坐实了,可她也会成为世上最碍眼的眼中钉;不杀,地罗阁金子都收了,捧在手里,烫得很。

思来想去,林慵烦了,两手一拍,决定干脆不干了。

在动手前,她寻了一具刚下葬的遗体,改其容,易其貌,藏在皇宫一间军火库里。当日,林慵引诱禁卫追进仓库,点燃了几枚霹雳弹,自己缩骨从通风口逃走。待到一声惊天巨响,冲进仓库的禁卫只看到七零八落的残骸,便把那认作是无相君了。

好在世人不知她真面目,这一出偷天换日的把戏还无人揭穿。如今,林慵正快快活活地走在京城的巷子里,想着下午去哪个茶坊尝两盘花糕。

自佯死后,她以前拿到的赏银是一文也动不得了,身上只剩来时的盘缠。若是省着点花,也能用上大半载,可她哪里是个会委屈自己的主儿。东边买肉,西边买酒,离了刀口舔血的日子,活得那叫一个逍遥自在。她租的客栈还有两日便到期,现下兜里的铜板少得碰不出什么声响,林慵也毫不在意。银子嘛,只要想赚,总是能赚的。

但是这次,林慵想通了。不做什么劳什子刺客,更不要什么天下第一。她本就生性散漫,比起出人头地,还不如一间房,一亩地,赏一帘烟雨,过一世悠闲。不论什么活计,给的银子是多是少,只要能满足口腹之欲,她什么都干。

话虽如此,今日的糕点落到嘴边前,她是决计不会去找零工的。林慵走进街边一家小店,点了盘雪花酥,配着壶香饮子细细品起来。待到舔完手指上的酥渣,她才开始琢磨去哪儿找一份管饭的活。酒肆最佳,食肆次之,再不济也得找个杀猪的摊子,好蹭一点油水。

此时,又有一人骂骂咧咧走进茶肆,正是之前讽刺小二的壮汉。林慵正扮成一枯瘦老翁,开口用沙哑的低音问:“这位大侠,何事恼成这样?”

“呵,还不是遇上了坑蒙拐骗的狗东西,”他忿忿不平道,“西大街那瓦子里,有人道,过得了三关,赏白银十两,不过要先收五十文。我押镖十几年,也算有点本事,没想到那货暗里给人使绊子!”

“何出此言?”

“我在旁边看了半个时辰,他所谓三关,玩的是喝烈酒、走钢丝、舞长枪的把戏。常人在第一关几碗便醉成烂泥,我走南闯北,就没被黄汤灌倒过,前两关自不用说。谁想,最后那不足一丈的钢枪,不论我怎么抬,都在架子上纹丝不动!”

他咬牙切齿地说:“定是那奸人一早就把枪杆钉上了!明日见到,打他个头破血流!”

听罢,林慵随意应和着壮汉的话,饮尽最后一滴茶。

午后,林慵换了身打扮。都说行走江湖,三种人不好惹——僧尼、老弱、女人。她习惯在这几种身份中切换,如今要去瞧那闯三关,便扮回女子,从行装里找出一身劲装,戴上斗笠和面纱,长发半束在身后,脸上还别出心裁画了道疤。

待她找到壮汉所说的瓦舍,往中间的戏台上一看,正有一人在钢丝上摇摇欲坠。男人豆大的汗珠雨一样滴落,额上青筋凸起,两手平展,试图保持平衡。眼见就要摔倒,只听他大喝一声,足下运气,一步跃出一尺有余,终是下了钢丝,周围顿时爆发出一阵掌声和欢呼。

戏台上还有一人,穿着束袖长衫,吆喝道:“豪侠才气过人!若是能将这长枪舞上三圈,这台上十两纹银我便拱手相赠!”

重头戏来了。林慵两手抱胸,饶有兴致地望着中央。枪躺在膝盖高的木架上,淌汗的男人抹了把额头,手掌在衣服上蹭了几个来回。他沉下腰,两手握住枪杆,下盘稳得像是在地上扎了根。整个瓦舍都听得见他深吸了一口气,随即男人双臂绷紧,原本喝了酒的脸又添上几分红,只是那看似平平无奇的长枪只被他猛地提起一拳多高,没过多久,就“铛”的一声落了地。

嘘声满场,男人以为被耍,揪着那穿长衫的就是一顿骂。听见争执,一个六尺大汉从台下上来,他先是扯开了惹事的人,又在众人面前提起那枪,轻松挽了个枪花。

缓过气来,长衫男子高声道:“诸位可都看见了,抬这钢枪是要费些力气,也并非绝无可能。若是还有哪位侠客酒量过人,尽可来一试身手!”

林慵摘下斗笠,手腕一翻,旋到那男子脚下。

“我来。”她说。

台下议论纷纷,都说六尺男儿才能舞得动这枪,竟有女的不自量力。长衫男子面色不改,堆着笑迎上来:“女侠好胆量!不过话说在前头,要拿这银子,您得先交了五十文酒钱。”

“铜钱没有,剑你先拿去。”

她将腰间的佩剑连鞘一起放在男人手中。男人轻推剑格,露出一段青光白刃,见这价值远超五十文,笑容真了几分。

看有人上台,那六尺大汉顺手给桌上的三个大碗续满了酒。林慵轻嗅,一股浓烈的酒味中,夹杂着一丝微不可察的古怪花香。果不其然,问题出在酒中。

这酒里加了化功散,喝下去不消片刻便会手软脚软,全身乏力。虽说只要通身运气抵抗,便不会中招,可要走钢丝,会点功夫的都会聚气于下盘,到了抬钢枪时自然手上无力。

林慵思索片刻。她大可用真相讹那长衫男子,榨出更多的银两,不过那太麻烦。众人只见这蒙面女揭下面纱,单手抓起碗,将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末了,还舔了一下嘴角,显得意犹未尽。

“好酒量!”长衫男子率先喝彩。余音未消,林慵便跃上了钢丝绳。绳长四丈,离地三尺高,人一站上去便摇晃不停。林慵不等它静止,反倒配合绳子弹起的节奏大步向前,像是钢绳自己送她到了对边。

看这女子连破两关,有人不禁叫好。然而,待她走到钢枪边,手握枪杆,费力许久却不见动静。观客等得不耐烦了,其中一人竟大喊:“抬得动,回娘家。抬不动,回夫家!”

众人哄然大笑。这人自午前惨败台上后,一直待在此处看别人出糗,自以为说了句好话,嘴角咧得露出一口黄牙。

林慵本就是做个样子,以免太过高调,引人耳目。此话一出,装模作样的架势都泄了半分力。她暗想,搭理这类凡夫俗子,最是麻烦不过,不如快些离开此地。只见她手腕一提,钢枪突然跃至腰间,在众人惊叹声中,像黏在她掌心一样舞出了风声。三圈结束,林慵稳稳当当将长枪放回原地,看向那长衫男子。

“斗笠、剑、银子,劳烦了。”

见真的有人闯完三关,这下了化功散的人竟也不露一丝惊讶,照样是说了些客套话,向看客吆喝上几句热着场子。毕了,他递上林慵所求之物,悄悄在她耳旁附一句:“女侠好本事,还请随我来后台的戏房,我家大人有话想与您谈。”

“何事?”

“届时便知。”

林慵重新戴上斗笠和面纱。十两银子到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踌躇着该如何开口婉拒。

看长衫男子痛快地送出十两银子,又在林慵耳边叨咕,台下方才出言不逊的观客头脑一热,嘶吼起来:“狗男女,你们一伙的吧!也放老子上去,看看这娘们儿过不过得了爷爷三拳!”

林慵被这人惹得心烦意乱。本就不想抛头露面,这人硬是要让她出头。她本就有意离开,此时已是半句话都不想说,转身就往瓦舍门外走。

“今日,瓦肆里鸟鸣甚是喧嚣。不如早些放它归林吧。”

从戏房传来一声温婉的女声。林慵离得远,若不是她耳力过人,定是听不见的。那六尺大汉闻声,便架着惹事的男人出了瓦舍。周围观客一阵骚动,长衫男子充耳不闻,赔笑道:“吵到贵客您了。还请随我来。”

林慵来了兴趣。她怕惹上事儿,心里却也清楚,要是现在没跟上去,今后日日夜夜都要被自己的好奇心所折磨,那可是更大的麻烦。

男人领她走过通往戏房的鬼门道,戏房里杂七杂八摆了戏服和道具,唯有中间一块空了出来。林慵视线被杂物遮挡,她先是看见青色百褶裙的一角,见有人坐在一张檀木椅上。待走进了些,一张凶神恶煞的青铜鬼面具赫然出现。那是个年轻女子,面具遮住了她整张脸,恶鬼做狰狞状,额上还有拇指大的两个小角。

细细打量,女子里三层,外三层,几件衣裳层层叠叠,最外披了件浅色的外衫。和狰狞鬼面相反,她头戴花冠,手如柔夷,肤若凝脂,虽是挺直了脊背,仍显得身子单薄,弱柳扶风。

女子微微欠身,说:“某生得面目丑陋,依父母之言,以面具示人,还望见谅。”

面具下柔和的声音,犹如绸缎缓缓铺展。林慵道:“无妨。所求何事?”

女子平身,目光透过面具镂空处,落在林慵那张面纱上。

“敢问女侠,可知三个月前,那擅闯皇宫的无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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