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是好的季节,既日光明媚,又时常有暴雨倾盆,热烈和奔放都兼具了,倒叫人想起年少时简单的热情。
今日天气不错,我躺在飞机上,隔壁座的少女掀起了遮光板,是以阳光可以笼罩进来。只是这种暖意洋洋的触觉和着轻柔的薄毯倾泻在我的四肢和躯干上,睡意便滚滚而来。
我仿佛进入了极浅的梦境,梦里有幢砖红色的长楼,十多岁的少年在楼中的长廊上熙攘吵闹,还有漫天的雪白试卷,与一个人清俊的脸。
“竞哥,到了!”
这个梦似乎持续了很久,但被助理Sammy 唤醒的时候,我只觉得脑袋沉沉,其中的混乱情节一个也不清楚了。
回国的第一通电话是我的发小黎清打来的,几乎在我刚下飞机的当口,手机的震动就从裤腿的触觉里传来。
“竞文,到了没?”
那边的声音就算比记忆里的低沉了不少,也还是显露出一副不稳重的样子。
“您掐着点儿呢?”我轻笑,即使多年没见,这份熟悉的细心依然把我拉回不必局促的位置上。
“那可不”,他哈哈一乐:“你猜我现在在哪儿?”
我四周一望:“不会在厕所哪个坑位蹲着我呢吧?”
“去你的!”他呸了一口:“好歹大家都是文化人了,怎么不长进呢?赶紧的出来,我在机场外边儿开着双闪呢。”
黎清梳了个大背头的发型,给自己上了不少发蜡,显得脑门儿又亮又宽,我都上车了,他还对着后视镜整理着自己的仪容。
“不是吧……”我看着他故作正经的样子:“这么多年兄弟了还在我面前搞这些派头?”
可这位暂时并不想与我搭话:“小姐,不一起上车吗?”
他对着刚帮我带上门的助理虚伪地笑着:“去哪儿,我顺路一起送了呗。”说完还对我眨眨眼:“不错啊,几年没见泡到个海归美女?怎么都不跟哥们儿透个风?”
我尽量地使自己的笑容显得邪魅,可最后还是没绷住:“我助理,Sammy 。”
“您好,我是竞文先生的助理,我叫Sammy 。”
黎清最后还是把Sammy 送到了之前订好的酒店里。
“你就打算住酒店?”黎清锁了副驾的门,仿佛我马上就要追着Sammy 过去一样。
“不然?”虽然在这座城市度过了最珍贵的中学时光,但是因为我突如其来的重病,还没毕业我们便卖了房,举家搬走了。
“住我家啊!”
我斜睨他一眼:“不打扰?”
这位从中学时期就常带女孩子回家的兄弟,我惶恐会遇到什么不该我看见的事。
“嘁”,他轻叹一声:“你小子以前不是挺纯的嘛,出国镀的金都是黄色的是吧?”
我轻笑:“是吧,铂金可镀不起。”
黎清还住在以前的地方,凭借他家的条件,本地早已经有好几处更大的房产,可他不仅仍然居住在离当初念的中学最近的地方,就连家里的各样摆设也没有明显的变化。
“你真把我带回你家了?”已经被推搡着站在屋门口的我震惊不已:“我以为你来接我是准备了大餐,要替我接风洗尘,就连飞机上的小面包我可都没吃呢。”
黎清哈哈笑道:“就不能哥哥我亲自下厨做个大餐?”
我将信将疑,缓缓摇了摇头:“我还是回酒店吃吧。”
却被这健身爱好者一把拉住:“得了吧”,他将我猛地一推,我被他的冲力撞到柔软的沙发上,屁股和真皮接触到的一刻,我的大脑短暂地飞过一些空白,然后我听见黎清说:“好久没见林契了吧,他待会儿过来,我们一起给你接风洗尘。”
我大脑的空白上于是增添了一些停滞,将原本由于物理作用出现的迟钝拉得越来越长,直到心跳的声音从明晰变为吵闹。
时隔多年,他的名字依然是我的地震。
“他能有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若无其事地问,我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我信任没有任何人能看出我大脑的失态:“我听说他已经是天玺的合伙人了吧。”
“可不是嘛,天玺最近几年势头猛,林契也拼得很,我一年半载也见不到他几次”,黎清抱怨道,但他突然又想到什么,赶紧问:“你不是也学的建筑设计吗?可以考虑通过林契的关系进天玺啊。”
我轻轻摇头:“我暂时没有找工作的打算。”
我不是来谈工作的,也不奢求能跟他共度一起上班,一起工作,一起下班的日子,我只想在剩下的偷来的时光里见见他,喝喝茶,聊聊天,除此之外再想不到别的。
“对了,林契要订婚了,我记得他上个月给你寄了请帖,不知道你收到了没?”
我轻笑:“当然,不然我回来干嘛?”
新娘很漂亮,据说是天玺董事长的小侄女,林契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红人,就连老板的亲侄女也高看他一眼。
“真是嫉妒啊!”黎清望天长啸:“说真的,竞文你一点也不嫉妒?”
我怎么会嫉妒呢,这个我心中最优秀最努力的人,在这么年轻的时间里得到了他想要的,拥有令人艳羡的幸福,光明无比的前途,我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为他高兴的人了。
“不嫉妒,念书的时候林契不就很多女生喜欢么?”
黎清重重叹气:“更难受了,想当年我们仨儿可都是学校最受女生喜爱的男孩儿,如今快要三十了,只有林契找到了自己的好姑娘。”
我学着他的样子叹气:“知足吧你,要不是你太不靠谱,好姑娘也不至于没法呆在你身边。”
“咦咦咦,那你呢?你那么帅,怎么还是单身狗呢?”
我挠挠头:“可能我对你念念不忘?”
“切,少来!”
我其实很感激,虽然黎清从来不说,可我知道他是个很细心很念旧的人,中学的时候因为弄丢了幼时不值钱的玩具,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了好几个课间。
我们分离快十年,其实早没共同话题,可他一听说我回来,便什么也不问直接奔来接我。我不相信他不想问我当年为何不辞而别,这些年在异国他乡是否过得好,但他知道我不主动说便是不想说,于是只用年轻时的语调和我交谈,这样来让我放松,让我觉得,这个已经陌生的地方还有些熟悉的温暖,好像,也能产生有人在一直等我的错觉。
黎清的电话一响我就知道林契到了,好像从中学时候就有些莫名其妙的感应,听到任何一个陌生的声音,只要与他有关,我都能提前感应到。
“走了竞文,林契已经到楼下了。”
九年相离后的重逢并不夸张,刚走出电梯口,我的眼睛就被一辆深蓝色的帕拉梅拉捕捉到。林契靠在他的车门上,一条腿放松地弯曲着点地,右手半握着手机,几乎在我们走出电梯口的同一秒,他抬头看我。
他染了浅栗色的头发,额发有点长,触到薄得透明的眼皮上,显得他的目光好深邃。
我记得他的瞳色有点不同常人的浅灰,他总喜欢半眯着眼睛,好像没睡醒的样子,上学那时候就总因为这个被老师逮着敲桌子。
想起这个,我突然便笑了。
黎清瞥我一眼:“啥这么开心?”
“林契好像能把眼睛睁开了。”
黎清好像也被我勾起了年少时的回忆,他突然放肆大笑起来,还跑到林契面前去调侃他:“真的耶,我都没发现,你什么时候能把眼睛睁到全开的啊?”
林契却没笑,也没生气,他只是没有波动地看着我,看着我慢慢走到他面前。
“好久不见”,我笑着说:“恭喜。”
恭喜,准新郎。
“是,好久好久”,他的声音很轻,直到我坐上副驾驶座,才听见他浅浅的回应。
“下个月订婚宴,你能来吗?”
“能啊”,我扣上安全带,啪嗒的一声,刚好盖住我声音里那点本不易察觉的酸。
“那正式的婚宴呢?”我问,会在我离开以后吗?
“还没定,可能下半年,也可能明年。”
我轻轻点头:“早点好。”
“恭喜”,我又说。
我不知道要说几遍恭喜才能表达出我是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我害怕说得不够真诚而被误会,每一句都调整好了语气。
“谢谢。”
“你们这也太客气了吧?”黎清在后面叫道:“到时候多包点红包不就得了?”
“那可不行”,我转头笑道:“我囊中羞涩,必须多口头表达,林契才能感觉到我的真心。”
我的余光看见林契抿了抿唇,他的喉结浅浅滑动了一下:“很难感觉到。”
“哈哈哈哈”,黎清大笑:“听见没,还是多准备点红包吧。”
我无语。
林契很大方,他找了个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地方吃了顿日料。
“不对啊,给我接风洗尘不该来点粤菜吗?好多年没吃过了。”
黎清附和:“对啊,林契你是不是单纯的想炫富?”
只有林契眼神怔怔。
“你忘了吗?”
我听见他对我说,可我再问“什么?”的时候,他却不再说了。
说实话我许久也没吃一顿真正意义上的饭了,可我好像也并不觉得这一餐十分美味。我只觉得这气氛既生疏又亲密,黎清的聒噪,林契的别扭,我的浅笑,仿佛正好记忆里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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