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里的农业安排很密集,立春时分种姜芋与苜蓿,然后检查蜜树林里的蜜树,有上了年纪,结果少的蜜树要砍伐,种植新树,其它树木亦然,有枯死的或结果少的都要补种。
姜芋之后是春种水稻,水稻种下后,种植菘菜、萝卜、青菜等蔬菜。
蔬菜种完后是树薯,树薯种完后种菽,菽种完便到了冬小麦收获时节,收完冬小麦再种一茬黍,黍种完则收姜芋,没多久又是秋收水稻与芋头,再是冬小麦播种,再收菽与姜芋,最后收树薯。
该种的种下,该收的收完,冬季也到了,但冬季并不得闲,要清理水渠与鱼塘,修建小型水库,要进山伐木。
农场农业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力利用率压榨到了极致,利用轮作、不同作物种植与收获时间的差异,做到用最少的人口种植最多的耕地,且工作越到下半年越密集,保守估计需耗费肉食与蛋六万余斤。
家鸭鹅还好,繁衍快,只要不发生疫病,几个月就能恢复数量,但一年最多两胎的羊不行,因而流动农人离开的第三天,调度亭从专门的牧场调配来万五千只羊羔给农场。
丹池的徭役任务也从制肥变成每天牵着狗,赶着牛羊豚去种植苜蓿的休耕田里吃草,田里的草吃完后再进山。
山林里撒了许多牧草种子,草长出来后喂牛羊豚,牛羊豚的排泄物也会肥沃山林土壤,让山中林木长得更好。
山中放牧第三日,丹池忍不住申请休沐。
农场的劳作强度太强了,在议长位置上案牍劳形几十年,缺少运动,身体素质下降,再不休息,他全身骨头都得造反。
按照法律,徭役每天要工作五个时辰,每个月有四日休沐,只是不能一股脑休沐,必须轮休沐,避免农场停工。
农场管理者看了下其它人休沐时间,与丹池不冲突,便批了。
“明日农场要将用坏的农具拿去城里维修与更换,将最近一批牲畜送去调度亭,你要不要搭顺风车去城里转转?”
丹池想了想,点头。
农场里人太少,娱乐更少,虽然有一座图书馆供农人休息时打发时间,但图书馆里的藏书拢共五百余本,还都是他看过的,正好去城里看看有没有新书,有便带回来。
徭役时间是三十年,未来三十年都要在这个农场中渡过,不找点事打发时间,得无聊死。
五百头成羊、一千头成豚并五辆四马拉的大车载满用坏的金属农具离开农场,在傍晚时抵达最近的调度亭,将羊与豚交割给调度亭,在调度亭吃了顿饭,歇了一晚,翌日清晨继续走,在下午抵达西南最大的港口,方圆百里第二大的铁器工坊便位于此。
将坏农具拉到工坊,工坊管事看着农具损坏率,脸都快绿了。
“那是农具,是金属农具,你们能不能不要一个个跟石头一样随便糟蹋?”
管事的暴躁并未持续太久,农具又不是自己花钱买,农场的生产效率却有要求,农人们很难不可着劲造农具。
只要能及时完成农业任务,农具报废多少都值得。
她的暴躁只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不会对这些不珍惜农具的家伙造成分毫影响。
因此管事很快冷静下来,对农场带来的农具进行登记,哪些还可以修,哪些需要回炉,登记结束后车队队长签字画押,再给了车队两百件新农具,避免农场这段时间农具不够用,剩下的农具工坊会在月初时派出队伍连同其它农场的农具一起送货到家。
“不能现在就给我们吗?”
管事问:“你们怎么不数数这批农具的数量?”
“你们可是方圆百里第二大的铁器工坊。”
“五十里一座铁器工坊,供应周围五十里内的农场工具需求,你知道五十里内有多少座农场吗?又有多少农场跟你们一样糟蹋农具吗?就算你不知道,你也可以看看自己,以己度人。”
车队队长无言。
丹池莞尔。
队长只得在领农具的文书上签字画押,文书一式四份,农场一份、工坊一份、城里一份、都城一份,队长拿着农场那份文书,带着两百件新农具离开。
难得有机会来城里,领了新农具后众人并未马上打道回府,而是一起去吃饭。
一名夫诸女子道:“我知道哪家食堂味道最美,我给你们带路。”
带路要经过城中广场,广场上人挤人,众人不由驻足,伸长脖子往里挤。
丹池拉住一名路人问:“发生什么事了?”
“在行刑啊,有一个夫诸女人与外来的短生种商人生了一个孩子,城宰依法判处他们三个人死刑。”
丹池哦了声,没了挤进去看热闹的兴趣。
死刑他看得太多了。
丹池没兴趣,其他人却很有兴趣,挤了进去,再出来时神色间多少带着点不忍。
丹池问:“怎么了?”
一名古妖不忍道:“两个大人自己犯了法,死不足惜,但那个婴儿,他才两个月,什么都不知道....”
丹池道:“那只能怪他父母为什么要犯法。”
夫诸女子道:“只是生了个孩子,便连大人带孩子都要活活烧死,十恶不赦之罪也不过如此。”
丹池道:“就是十恶不赦之罪。”
夫诸女子疑惑的看着丹池。
丹池道:“诸族之间,混血与纯血结合两代后生下的是纯血,我们帮助短生种女性不是出于善良,只是想增加本族的纯血人口。同时,我们并不希望短生种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短生种繁衍太快了,一旦在玄洲繁衍,古妖会很快变成少数人,因此短生种的男女在这里不允许生育后代。她与短生种商旅生孩子,连踩两条大忌,比十恶不赦更可恶。”
夫诸女子无言。
丹池看了眼人潮散去后露出的三具焦尸,目光平淡。“走吧,再不吃饭,我就要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众人赶到食堂时,食堂正在进行挑战赛。
古妖没有私家食肆,要么自己在家做饭,要么到公家开的食堂吃饭。
为了保证公家食堂里的饭菜好吃,不被人们排斥,食堂里的庖人工钱非常丰厚,与之相对的是,庖人都是竞争上岗。
自觉自己厨艺好的人先去官方考试,拿到庖人资格文书,便可向食堂里的任意一名庖人下战书,食堂庖人只能接受不能拒绝。
两人用食堂的食材各做一千份的食物,让往来的行人品尝,投票表决,票多者胜。
挑战者赢了,将成为新的食堂庖人,原来的食堂庖人则卷铺盖回家。
众人纷纷用符验登记并领了两份食物。
比赛的两位庖人都是糕饼庖人,做的食物都是糕饼,一份只有一块糕饼。
丹池先拿起一块米糕尝了尝,松软可口,味道甘美,好吃。
吃完后,拿了一碗水漱口,将嘴里的味道清干净后,又拿起剩下一块品尝。
甜而不腻,松软可口,更好吃,投这份食物。
*
先是广陵王侧妃崔成媛被人斩去两根手指,没两日,一位尚书在去上朝的路上遇刺身亡,燹都的气氛近乎风声鹤唳。
马球场都没什么人来玩了,但除了管事,大部分人对此都很开心。
贵族们来玩,对主家是好事,对马球场里干活的人就不一定,更可能是飞来横祸。
马球场里干活的人,除了司幽这种专门聘请的高技术匠人,都是奴婢。
虽然也可以雇佣进城务工的农人干活,但劳动量远远超出回报,农人会因为身体受不了而卷铺盖跑人,奴婢就不一样了,奴婢可以十二个时辰干活,就算身体受不了劳动量,也不可能卷铺盖走人,只能劳作至死。
最重要的是,比起帮佣,奴婢不仅物美,更价廉。
燹朝有草原血统,深谙草原上略买人口的致富之道,从开国起便四面出击,哪人多军队便打到哪去,将当地人口抓回来做奴婢,就算自己用不了那么多,也可以卖到其它国家。
开国前几十年的战争中,每次出征,动辄抓回数万十数万人口,赚得钵满盆满,都城西市上专门卖胡奴的市场,一名胡奴最便宜时只需千钱。
虽然内乱导致国力衰弱,但经过二十余年也缓过了气,奴婢贸易又重新发展起来。
手里有余钱的大户,比起雇佣庶人,更喜欢买奴婢。但大户满意的优势对奴婢却是痛苦,身为奴婢,不论是劳作累死还是在客人玩乐时被不小心弄死,都是活该。
对司幽这样的庶人,困扰也不遑多让,法律承认庶人是人,但客人都是贵族,弄死她就弄死了,不可能杀人偿命。若客人有良心,也就是赔偿钱财,若客人没良心,庶人也只能认命。但比起奴婢只需担心客人来,庶人还需要担心客人不来,一直没客人,主家可能解雇他们,让他们失去饭辙。
司幽是几个被雇佣的庶人中最从容的,每日专心照顾马匹,旁人问起也只说自己手艺好,就算这家解雇自己,不过换一个主家。
“司幽,英国公二公子又来了。”
正在喂马的司幽皱眉。
温冬问:“你说他是不是?”
虽然司幽是庶人,与英国公二公子身份差距犹如云泥,但司幽很美。
“不是。”司幽很确定,二公子对自己没有任何男女欲/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隔三差五就要来找自己聊天,拐弯抹角的打听自己的过去,要不是没感觉到恶意,她都怀疑二公子是否发现了什么。
想不通,但为了避免嫌疑,自己一时半会也不能贸然跑路,司幽只能捏着鼻子去见客。
二公子今日不是一个人来的,也并非呼朋引伴,同行的只有一名年长的贵妇。
看到美妇人时,司幽的脚步微微一顿,是错觉吗?
我为什么觉得这名贵妇似曾相识?
贵妇见到司幽也愣了下,凭心而论,对方与记忆里有一两分相似,但也只一两分,会是她吗?
郗二对司幽介绍道:“阿娘,这是我与你说的司幽,司幽,这是我母亲。”
“见过国公夫人,见过二公子。”
司幽对俩人行了拜礼,腰弯到一半被扶住。
“不必多礼。”贵妇扶住司幽。“好孩子,你叫司幽?”
司幽疑惑,但还是道:“是的。”
“司幽是你本来的名字,你以前没有别的名字吗?”
怎么又来了?
你儿子盘问一遍,你又来一遍,发现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直接抓啊,贵族抓人很难吗?这么试探再试探,不烦吗?
尽管心中不耐,司幽面上却是不显分毫:“司幽是我养母给我起的名字,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
“养母?那你亲生父母呢?”
司幽答:“大概死了。”生父被风神教下锅煮了肉粥,生母就鬼知道,她与生母都做到了互不打扰,皆不知道彼此是死是活,人在何处。
贵妇沉默一息。“大概死了?这是何意?”
司幽微微皱眉。“内乱时,我与他们走失,兵荒马乱,多半死了。”
贵妇道:“也许他们还活着,若你见到他们,要如何认出他们?”
司幽反问:“我为什么要认出他们?”
贵妇噎了下。“亲生父母,难道你不想找到他们?”
司幽干脆利落回答:“不想。”
贵妇问:“为何?你恨他们?”
我恨死人做什么?
司幽摇头。“我为什么要恨他们?我根本不记得他们,我被养母捡回来时生了一场病,过去的事都不记得了,但不论过去发生了什么,给予我第二次生命,养我长大的都是养母,我去找亲生父母,对养母不公平。”
“即便你的亲生父母也在找你?”
司幽冷酷答:“即便他们在找我,不论如何走散的,既然走散了,便说明我们没有缘分,何必强求。”
贵妇:“....我可以见见你的养母吗?”
“她已经过世了。”
贵妇眼中含泪。
郗二忍不住道:“司幽你怎能如此冷漠?血浓于水,你亲生父母与你走散也是兵祸....”
大概猜到怎么回事的司幽同情的看着贵妇:“无缘便是无缘。”
贵妇拉住还想说什么的郗二,对司幽道:“司幽擅兽医,我家有一座马场,想聘你前去。”
司幽拒绝。“不了,我在这干得挺好的。”
贵妇噎了下,只得告辞。
送走贵妇,司幽松了口气,这个意外插曲应该可以结束....才怪。
贵妇每日都来马球场,每次来都要与找司幽聊天。
司幽:“....”没完了。
虽然被人拉着聊天,更准确说,单方面听人说第一次生娃,如何养娃,娃如何如何很烦,但贵妇每日来都会带很多好吃的好喝的,有好吃好喝的不用白不用,吃不完还可以带回去与马球场的奴婢们分享,司幽便当自己陪聊是吃这些食物的酬劳。
以及,这家伙嘴里说的真是师姐?
虽然师姐吃到什么好吃好喝的,都会带回来与自己、师分享,但真没那么话痨。
说完一段长女少时抓到一只兔子烤了后拆下两条后腿,一条腿分给自己吃的趣事,贵妇喝了口茶汤,看了眼一口都没动的榛子糕,不由问:“你不喜欢吃榛子糕吗?”
司幽道:“我不能吃榛子,一吃便生疹子。”
贵妇笑道:“你与我倒是一样,我也不能吃榛子糕。”
陪聊的第六天,司幽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一个来玩的贵族公子要纳司幽为妾,更准确说是侍婢。
虽然男人有多个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同样天经地义的是,不是随便什么男人都可以娶妻纳妾。
娶妻的门槛是良家子,且是有产的良家子,不能是破产或无产的良家子,一方面是生存都没有保障,如何奢求留下后代?另一方面则是供不应求,求的群体自然会有一部分求不得。
纳妾的门槛更高。
若是平民,在已经娶妻的情况下纳妾,会被罚苦役,并且再娶的妻子作废,婚姻不被社会认可。
当然,这是法律门槛,实际执行有空子可钻。
虽然不能纳法律意义上的妾,但只要有钱,可以买奴婢,主人是可以睡奴婢的。至于睡出了崽,简单,若妻有子嗣,那么奴婢的子嗣,有良心的父亲会将婢生子放良,让他们成为庶人生存,没良心的则是让婢生子继续做奴婢;若是妻无子,那就将婢生的孩子抱给妻,充做妻的孩子,而奴婢,可以卖掉买个新的,也可以弄死,一般会在色衰爱迟后卖掉,弄死太奢侈。
贵族则好一些,可以纳妾,但可以纳妾不等于可无限制纳妾。
按燹律,不算皇帝这个特殊存在,贵族中亲王可纳妾12名、郡王及一品官可纳妾10名、二品官8名、三品官6名。
名额太少,贵族用起来也很珍惜,娶妻娶门当户对,纳妾则纳比自己低至少三个级别的官员女儿,或是豪商之女,每个名额都用在刀刃上。
至于对美色的需求,与富有的庶人一样,贵族的妻妾数量有名额限制,但奴婢没有限制。
比富庶好些的是,贵族的侍婢生了孩子,虽然大概率不会有妾的名分,上谱牒时,孩子也会记在妻妾名下,但妻妾自己也有子女,因此侍婢可以照顾自己的孩子,不被卖被送人。
司幽明面的身份是良家子,却是良家子中最低的一档,无地良家子。
做妾,她不配。
司幽木然的看着贵族公子命令管事将自己收拾收拾,明日会有马车来接自己。
司幽:“....”
不是,大哥,你都不问问我什么意见吗?
尽管无语,但司幽并未出声制止。
身份地位差距在这摆着,在对方表达出纳自己的意志时,一个庶人说什么都没意义。
历史小贴士83
爱之病
古妖帝国主流思想认为爱是病,无药可治,且会传染,因此,凡是确定染上爱之病者,皆处火刑。而爱之病的判断标准很简单,你是否爱上一个人,只想与对方发生关系,不想再与其它异性发生关系,为此,可以接受死刑,能接受,便可确诊爱之病,上火刑,不能接受死刑,便非爱之病,可活。但吊诡的是,古妖帝国历史上爱之病患者层出不穷,还是以丹池为例,其在位时,每年都要烧死少则七八个,多则二十几个爱之病患者。
PS:关于奴婢,或者说奴婢,虽然在不同朝代的称呼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
唐朝,着实奴隶制的巅峰,以前了解汉唐历史时,经常看到中原出兵其它国家,俘男女老幼多少万人,没多想。后来才知道,这些抓回来的男女老幼,都会成为奴隶。而唐朝,可能因为草原血统的关系,比汉朝更上一层楼,它不仅哪里人多就攻打哪里抓奴隶,抓到的奴隶,自己用不完,还卖到中亚。
总之,唐朝时奴婢人口非常庞大,唐诗里遍地的胡姬就是侧面写照。
而这种现象也埋下了唐朝安史之乱的隐患。
原因很简单,贵族是会兼并土地的,而破产的农民一般会进城做帮闲求生,可自由人的农民再怎么卷,雇主都是要发工钱的,但买奴婢就不同,二十四小时扒皮且不用发工钱,更完美的是,奴婢的价格很便宜,论性价比,奴婢碾压农民。
那问题来了,农民破产后,留在农村是饿死,进城务工也是饿死,同时这些人都是破产一代,虽然破产了,但曾经经济宽裕过,所以多少接受过教育,请问,会发生什么?
历史回答:安史之乱。
这种奴婢制到宋朝才发生变化,宋朝时提高了奴婢的地位,法律层面上,奴婢更像雇工,并且,与唐朝不同。唐朝贵贱不婚,奴婢的孩子还是奴婢,且不能与良家子通婚,除非你的主人愿意将你放良(但除非你是主人的孩子或生了主人的孩子,否则别指望放良),而宋朝,奴婢还是有百姓户口,可以和良家子通婚,也就是,你的后代不再是奴婢,也可以有自己的土地和财产。
虽然法律不一定能落实到位,但能出现这样的法律也是一种进步。
而到了明朝,虽然很神奇,但明朝的奴隶和秦朝的奴隶一个待遇。
汉朝:主人有权买卖与打杀奴隶,但需要向官府报备并获得批准。
秦朝:主人可以随意打骂、虐待、杀害奴隶,这是主人的自由,不需要跟任何人,包括官府打招呼。
尼玛,第一次发现,两个相差一千四五百年的朝代居然能同频。
还有纳妾,古代对男性纳妾是有法律门槛,当然,法律门槛不等于实际门槛,不能纳妾,但可以买奴婢(奴隶),而奴婢生的孩子,属于私生子,而私生子到明朝才有财产继承权,在此之前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你爹肯认账,给你补票——如果你爹不仅不认账,还不把你放良,那你就可以体验到美洲开国元勋们私生子的待遇。
为了增加黑奴的数量,奴隶主亲自繁/殖黑奴,美国的一滴血法则应该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这些奴隶主不是一代人这么干,而是代代这么干,即便黑人的黑皮遗传很强也架不住一代又一代混血。
搞到最后,大量黑奴长得和白人没区别。但种植园需要黑奴,美国需要黑奴,因此,不论这些黑奴多白,他们都是黑奴。
因此,亲爹是美国总统/大亨,私生子女是棉花田里戴着脚拷摘棉花的奴隶,这不是抽象,是美国实打实的历史。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56章 第五十一章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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