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渴。
两天没有下雨了。我在树底下挖了半天落叶才抓到一把潮湿的泥,挤了半天也只有几滴水。脑子里忽然闪过几年前当兵时教官说过雨林里的水不能乱喝的片段,说是要警惕各种细菌和微生物。当时有个新兵蛋子问那要是渴死了怎么办,教官说那你就得自己做选择了。
要么死于感染。
要么死于脱水。
殊途同归。
倒在地上没我想的那么疼,还挺松软的。
我太阳穴上的血管跳个不停,眼前开始出现间歇性的黑暗、并且黑掉的时间越来越长。我感觉已经有什么虫子蜥蜴之类的东西爬上了我的身体,但我控制不住、更无力驱赶。
真的不能等我失去意识了再吃吗?
我好像看到了一张脸,瘦削的、棱角分明的、在晃动的……
等下?
晃动?
……
我好像?
我听到了水声。很微弱、但确实有。
这时候的大脑是不可能顾得上处理“这到底是死前的海市蜃楼还是回光返照”这种哲学问题,我挣扎着抓住一根藤蔓、站不起来了、但手脚还能用。
还好,匍匐前进的本事没丢。
真的是水。
那种濒死之时获得一线生机的感觉真是…… 无法描述,且不想再次体验。
我一头栽进了河里。
顾不得有没有食人蛇或者鳄鱼了,我都快死了还顾得上这些?
又一次死里逃生。
从河边起身时用来撑手的石头格外硌人,我下意识地拿起来看了看。
有刻痕,很新,刻的是……
耳朵旁,衣?不、东、陈?
非……非。
陈非。
我的心跳突然变得十分快。
原来他叫陈非。
陈非。
但这不是个太好的消息。
石头断了一截,横断面非常新、不会太久。也就是说……
他还在这里!
没能获救,还在雨林里。
我得去找到他。
这个念头空前的强烈固执。
我得找到他。
我得见一见他。
看看他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定是。
我知道他的所有习惯。
惯用左手。熄灭火堆时总会用脚踩几下。很善良,掏鸟巢的时候总剩下一两个、宁可吃奇怪生物也会放过河里还没长大的鱼。
应该有非常流畅饱满的肌肉线条,和像鹰一样坚毅精亮的眼神。头发应该很软。皮肤……偏白?但大概已经被晒成麦色了吧。
我真的非常了解他。
极端环境总是会暴露一个人最本能的样子。尽管他总是将刻在石头上的线条图案涂花,我却总是能在其中分辨出什么并以此为乐——托他的福,我的丛林生存记看起来更像一场奇幻解谜之旅。
我已经在想终点是不是有一米八几八块腹肌的型男拿着鲜花对我说恭喜完成任务了。
想想真是,
容易有生理冲动。
在完全与人类社会脱离的雨林深处,我允许自己当一个被世俗唾弃的同性恋。
而且其实我也不太懂,喜欢谁不是自己的事吗?和外人有什么关系?凭什么他们要管自己喜欢的是男是女呢?
是不是人都不一定。
我开始理解那些和芭比娃娃结婚的怪人了。
这算是人之将死其心也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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