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府衙密报·甲字七号》
察事厅内档·江南道分司呈报
密级:甲字(限指挥使以上亲阅)
编号:景和十七年·霜降·丙寅七号
呈报人:暗桩“寒鸦”(扬州站)
日期:景和十七年十月初三
事由:汇总近日江南、陇西异动零散情报,呈请上峰研判
一、陇西黑水谷异变
据陇西暗线“灰隼”八月廿八急报:盘踞黑水谷三十余载之“魔教”(前身为丝路护商盟)总坛,于八月廿五夜突发大火,火势彻夜不熄,谷中建筑十不存一。陇右驻军次日方至,仅见余烬残骸,尸首寥寥(不足三十具),且多系焦枯难辨。谷中财物典籍似经搬运,残余车辙印指向东南。
当地官府初以“天火惩恶”结案,然“灰隼”于谷外三里野店探得:有樵夫称当夜曾见数骑自谷中疾出,皆着黑衣,其中一骑身形纤巧,疑似女子。另,谷口灰烬中检出火油残罐三只,非天火所能为。
疑点:若系仇杀或内乱,何故焚谷迁财?若系撤离,何故毁尸灭迹至此?
二、扬州朱氏逃女无踪
盐商朱宏业次女朱黎儿,于四月廿四婚前夕失踪,至今五月余。初以“奸人拐带”立案,然卑职细查之下,异象颇多:
1. 朱家追索不甚急切,尤以朱父为甚,似有隐忍之意。
2. 贴身婢女春杏于案发三日后被遣归乡(淮安),途中遭“流匪”劫掠,侥幸逃脱,然言语间闪烁,恐受胁迫或利诱。
3. 城西更夫郑三(已盯控)称:当夜曾见一女子披发赤足奔过长街,其形貌与朱黎儿有五分似,然其步履迅捷,非寻常闺阁女子所能。
注:朱黎儿幼时曾随其母(已故)习辨草药,通《本草拾遗》。其母系蜀中草药商之女,嫁入朱家前常随商队行医。
三、多地市井匿名义举
九月以来,江南三州(扬、苏、杭)并漕运沿线,屡现无名义举,手法相似,皆以“市井巧力”破局,避正面冲突:
一. 青河县假药案:有人以药性对比揭帖遍传街巷,并借县令宠妾之疑施压,致“回春堂”罚银闭店。据查,事前有游方郎中孙女于胭脂铺“偶言”假药妨嗣,然此女踪迹全无。
二. 常州漕帮克扣案:纤夫暗账流出,童谣讥讽四起,兼有匿名信投至知府书房,终逼漕帮立“纤夫规约”。作案者深谙漕运关节与文书仿写。
综观:诸案皆不涉刀兵,不露名姓,善用谣言、账簿、人情缝隙破局,见效快而踪迹渺。
四、关联蛛丝
1. 时间线:朱黎儿失踪(四月廿四)→黑水谷焚毁(八月廿五)→市井义举频发(九月始)
2. 地域线:扬州(朱家)→陇西(黑水谷)→江南漕路(义举频发)
3. 特征钩连:
擅药:朱黎儿通药性;青河案以药性辨析破局。
女子:黑水谷逃骑疑有女;朱黎儿失踪;市井案中多现女子身影(游医孙女、女工头、客商)。
黑衣盲者:陇西线报称,黑水谷旧部有一黑衣盲目高手,善听风辨位,谷毁后下落不明。
卑职研判:
此二事或非孤立。倘朱黎儿确已西逃,且与黑水谷之变有关,则其人或已卷入江湖势力,更借市井为掩,行“无名之举”。其志不在财帛,而在织网。
隐患:此类匿名义举,不撼庙堂而收民心,不立旗号而聚暗流。若任其滋蔓,恐成“无首之乱”,剿无可剿。
请示:
是否并案侦缉?是否增调“内网”资源,追查“擅药、女子、黑衣盲者”之特征组合?
批红(朱笔):
诸事或有关联,非巧合可释。
着江南、陇西、漕运三路暗桩并力,留意擅药之女、黑衣盲者及匿名义举源头。
切记:勿打草惊蛇,宜放长线,窥其全络。
此女若存,当为“无影之针”,及早拔除。
——指挥使陆延光印
卷宗封存
阅后即焚,不留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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