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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镇飘着枣香的风

那是一张充满蓬勃生命力的脸,冲击了小镇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眼。

阳光照在沈郁澜背在肩上的那把生锈的镰刀,折射出的光芒都是那样渺小黯淡。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啊。

沈郁澜别扭地移了眼。

汤贵不觉得沈郁澜说得就准,询问:“美女啊,你不是要租店,是要住店啊?”

女人点头。

汤贵取下夹在耳朵上面的粗杆烟,掏出兜里的火柴盒,“怪我老土啊,真是听不懂你那香港话,多亏了枣儿……”

女人余光往刚看向的方向看了去,那个扛着镰刀的眼神充满探究的女孩已经不在了。汤贵聒噪的说话声让她不禁皱了眉,她撩了撩前额挡眼的大波浪,跟在汤贵后面进了酒店,迈过门槛,留给那些恋恋不舍的目光一块被风掀起的火红裙角。

刘贝琪贱兮兮地在沈郁澜眼前晃晃手,大惊小怪的语气说:“我的天啊,枣儿,你瞅瞅,你那眼神,都黏人家身上了,你该不会是变心了吧。”

“滚哈。”沈郁澜嫌弃地推开刘贝琪越凑越近的脸,哼了一声,“女神只有一个,那就是甜仙。”

沈郁澜平时没什么爱好,也就爱听听网上的广播剧,甜仙是cv圈知名的配音女演员,声音甜美业务能力一流,沈郁澜特迷她。这事刘贝琪知道,她总调侃沈郁澜还蛮洋气的,混得圈儿都是她们以前不知道的。

小镇有很多好,也有很多不好。封闭的小镇总是和外边各种新鲜事物存在一定割裂,追着一部一部看乡村爱情是一件特别特别正常的事,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就结婚也是一件特别特别正常的事。大家都在日复一日做随波逐流的事,随波逐流才不会出错。

沈郁澜很早就知道自己资质平庸了,很难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里出头,那就认清现实接受自己的平庸,踏踏实实做一个随波逐流的混子,她心甘情愿成为小镇里面最普通不过的N分之一,做一个和别人一样的人。但有一件事她做不到,结婚。

她喜欢女孩子,理想型大概就是甜仙那种声音特别甜美的女孩了。

身边的朋友们很多都是枣镇长大的人,和沈郁澜特别熟的人都知道她喜欢甜仙,她们不能理解沈郁澜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一个女的。她们觉得女孩就应该更喜欢帅哥啊。有时候,她们会跟沈郁澜开玩笑说,你再这么迷甜仙,性取向该不正常了哈哈哈。沈郁澜从不跟她们据理力争,笑笑就过去了。

想到甜仙,沈郁澜从兜里掏出那部从维修铺钱胖那里低价买来的手机,上滑解锁,操作能有三四下才解开。这部手机用了有两年了,已经很卡了。

“你这手机还没报废啊。”

沈郁澜暴力点击卡得怎么都点不开的大眼仔,“还能用,再凑合凑合吧。”

刘贝琪随手薅了把长在路边高高的野草,“真行,哎,枣儿啊,刚那女的,不愧是香港来的,就是跟咱不一样,那模样那身材,多带劲啊。”

沈郁澜缓慢走道,把迟迟没有信号的手机举得高高,仰头对着刺眼的太阳光刷新手机页面,平淡语气说:“是吗,反正她不是我的菜。”

“呦呦,瞅你那样儿吧。”

“咋?”

“还不是你的菜,说得好像是你的菜你就能咋地似的。”

沈郁澜揉揉酸疼的手腕,长喘一口气,“能咋地,不能咋地呗,她还能把她那辆法拉利给我开啊。”

刘贝琪双手捂住嘴,眼睛瞪大,表情可丰富了,震惊得那叫一个语无伦次,“我的妈啊我的八辈祖宗啊,那那那,竟然是法拉利啊。”

“可不嘛。”

刘贝琪拍拍起伏的胸脯,“真是长见识了,刚看见那车,我就觉得高档,我还寻思呢,指定可贵了,我问栾婶儿,栾婶儿说这车是利马拉,怎么不得十几万。”

“利马拉,别逗我了。”

沈郁澜笑得手机都举不起来了,停步,一次性笑个够,笑得脸都僵了,“这王大娘情报局也不准啊,告诉我什么法利拉,我又把假消息传给栾婶儿,栾婶儿更扯,还利马拉,我真服了,不行了,不能再笑了,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有那么好笑吗?”刘贝琪表示不理解。

“有,特好笑。”

刘贝琪扯扯嘴角,瞥眼沈郁澜手机屏幕,道:“又看你女神微博呢,有啥好看的,八百年也不发一条动态。”

沈郁澜登时来了精神,也不笑了,聚精会神地看着早就看过无数遍的甜仙发过的微博。

“枣儿啊,我是真搞不懂,你说你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你就这么喜欢她啊,你喜欢她啥啊。”

沈郁澜收住脸上的姨母笑,抽空答:“你不懂。”

“我咋不懂啊。”

沈郁澜对着手机露出花痴表情,“刘贝琪,你说,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啊,光是听着她的声音,我就怀孕了。”

“什么!枣儿!你怀孕了!”

一阵可谓穿云裂石的声音伴随脚踏车因急刹轮胎摩擦红砖铺成的地的杂音震到了沈郁澜的耳朵,她捂了下阵痛的耳朵,回头看着头巾包得严严实实的栾婶儿,问:“婶子,你咋又回来了啊。”

栾婶儿指指沈郁澜手里的镰刀,“害,没有镰刀那一堆草我拿手薅啊。”

刘贝琪跟谁都能聊两句,生怕话掉地上,赶紧接住,“那肯定薅不完,薅到沈枣儿小孩生下来都薅不完。”

沈郁澜使劲掐她胳膊,“你别瞎说啊。”

栾婶儿一副信刘贝琪不信沈郁澜的表情,头巾一揪,扔进车筐,抓住沈郁澜的手就是一番语重心长的过来人的劝导,“枣儿啊,你听婶子说,这孩子不能留,什么男的啊,不靠谱不负责,婚都没结就让你怀孕了……”

“不是婶子,你误会了,我……”

“你不用不好意思,枣儿,你和我家小文差不多大,婶子都拿你当自家孩子,婶子不能害你,你听话啊。”

“怀什么孕啊,我连个对象都没有,我刚跟刘贝琪闹着玩的,你咋还信了啊婶儿。”

栾婶儿看向刘贝琪,“枣儿说的是真的不?”

刘贝琪最爱掺合这种热闹,不把火浇灭了就算了,还趁乱往上添一把火,“我不知道啊,别问我。”

沈郁澜气得抿紧唇,刘贝琪在她刀人的眼神落在她身上之前,拔腿跑了。

沈郁澜咬咬牙,心里已经在暗暗谋划明早教唆小黄去刘贝琪家包子铺偷包子的事了。

栾婶儿看了眼沈郁澜微微隆起的肚子,愁容满面,“赶紧的,赶紧去医院,别等月份大了,想做都做不掉了。”

这,这肚子是昨晚胡吃海塞吃鼓的啊。

沈郁澜放弃辩解了,她就是有八张嘴也说不过声音洪亮语速比机关枪还要快的栾婶儿,把镰刀放回后斗儿,她无奈地扶了扶额头,走了。

她折了方向,走的不是回家的方向。

河边的石头有水稻的味道,太阳把石头表面烤得特烫,坐下去,会嘶哈两声,可沈郁澜面无表情地坐下去了,拴在旁边的一匹毛驴很有眼力见地停止了原地走动,连它都看出来了,沈郁澜心情不太好。

沈郁澜认识这匹老驴,很乖,想摸头就摸头,从不怕人。

老驴被顺毛顺舒服了,享受地闭了眼。

沈郁澜笑笑,“大黑,你也会有烦恼的吧。”

老驴可能通人情,闷嚎一声。

沈郁澜忧愁得发呆,捡起脚边碎石往河里使劲一撇,荡开花的涟漪一圈连着一圈,卯足了劲儿像是要冲出去一样,可无论怎么用力,都荡不出这窄小的小河沟,谁能愿意拨开荆棘穿过一片片泥泞捧走它呢。

沈郁澜再次笑笑,“能坐在小河边虚度光阴已经是一件顶级幸福的事了。”

坏情绪一扫而尽,她拍拍驴头,“我走了,老弟。”

她哼着甜仙唱火的一部广播剧主题曲走了,轻快的脚底踩过一块块砖头,那里留下她来过的痕迹,脚印一串接一串,眼前霸道驶过来的红色法拉利切割了她的视线,一团白色烟雾从车窗里飘出来聚拢成一层神秘的薄纱,遮住了车窗后面隐隐向她看过来的眼。

是那个无可挑剔的香港女人。

她在哪,那阵高贵的港风就跟着吹到哪了,华美的胶卷氛围像是走进了王家卫的电影里,她应该出现在那种纸醉金迷的场合喝着陈酿红酒吐着烟圈松弛地摇摆,成为焦点,成为闪闪发亮的气质女神。

这片土地不适合她。

沈郁澜沿着石阶边缘磕掉了不知什么时候黏在脚底的口香糖,闻着那片绵长的跑车尾气味道,大步离开,和那道向她缓缓靠来的饱含情绪的眼眸把距离越拉越远。

追星可以追这种,可以喜欢可以仰望。生活里不可以,小镇里生活更不可以。

小镇飘着枣香的风怎么可能驾驭住那阵游刃有余游走于奢靡之间的港风呢。

再说了,沈郁澜根本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大美女,她喜欢那种清纯的小白花,最重要的是,得比她小,因为她喜欢别人管她叫姐姐,特别是用那种嗲嗲的声音。

要说她,可不是什么善茬,暧昧过的女生很多,基本都是可爱型的女生。

可惜上完大学,回了小镇,很难认识新朋友,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每天还是有准时和她问候早安晚安的女孩,甚至常有不嫌麻烦的连坐几个小时的车从城里过来找她玩。

下周就有一个女孩要来。

沈郁澜摸摸干瘪的衣兜,没有钱,别人好不容易来一次,怎么不得好好招待一番。

她赶紧回了食杂店,把账本从木头抽屉里翻了出来,搬了个板凳贴着门框坐,背往后一靠,老化的门不断发出刺耳的声响,她不为所动,仿佛早就习惯了这里的每一粒尘土包括墙壁野生的藤蔓和劲风中逃荒的蚊蝇,她不嫌弃自己的小窝穷,一直乐在其中。

她打算对一下最近店里的帐,如果资金足够宽裕的话,那她就预支出来一点,用作招待朋友的资金。

她天生对数字不敏感,算个账可费劲了。

过午了,总算算出来个七七八八,伸伸懒腰,锤锤脖颈,起来想去找找藏在不知哪个草丛里的小黄,这时,手机嘟嘟响起来了。

沈郁澜看着入不敷出的帐,灵机一动,讲电话的声音都变得谄媚起来了。

“母亲大人,有何吩咐?”

叶琼直接咆哮起来,“小兔崽子,胆子肥了是不是,怀孕了,什么时候的事!”

沈郁澜一记白眼翻出来,无语道:“我没怀孕,怀什么孕啊。”

“那你栾婶儿急得够呛,跟我说……”

沈郁澜把手机拿远,捂住听筒,连说能有两遍「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再把手机放回耳边,她心平气和地解释,“妈,你听我说哈,那是我和刘贝琪开玩笑说的,栾婶儿听岔了。”

“真的?”

“当然了,你姑娘是啥人你不知道啊。”

叶琼静默两秒后道:“完了完了,这回可完了。”

“什么完了?”

叶琼懊悔道:“哎呀,刚你栾婶儿跟我说完,正好我朋友跟我发微信,我一时心急,就跟她讲了这件事。”

小黄钻出来了,直奔铁盆里的黄米炸糕去了,闷头争分夺秒地吃。

有猫欢喜有人忧。

枝头老鸦一声凄鸣,显得动作表情都定格在那里的沈郁澜更加悲催了。

她撇撇嘴,问:“跟哪个姨说了啊,李姨还是王姨?”

“都不是,你不认识。”

“不可能,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你哪个朋友我不认识。”

叶琼应该还在烦恼自己沉不住气,嘴太快,讲话声音充满自责,“她没来过镇里几次,你当然不认识了。”

“她叫什么啊?”

一只笨鸟沿着连绵炊烟飘向的方向扑棱翅膀,俗话说人有三急,鸟大概也有吧,不然看起来就长着一张和蔼可亲的鸟脸的它怎么会让一滩鸟屎在沈郁澜头顶安了家。

挺突然的。

叶琼接下来的话,也挺突然的。

“她叫闻砚书,已经定居香港很多年了,有点事要办,今天来镇里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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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镇飘着枣香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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