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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我找到工作了。

但并不是什么风光的职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地推,好歹也算个工作。我开始更频繁地在外面跑,挨骂,风吹日晒,回来的时候更晚,销售员这玩意儿又没背景,少不了挨老板的骂,没事情可做的时候就拖到晚上才能下班,每晚上我回到那个小酒馆的时候,那盏灯依旧亮着。

调酒服穿在他身上,被他细细烫得齐整,上身就格外妥帖而挺拔,他金色的头发扎在脑后,被黑夜浸透的皮肤很白。看到我回来,他收敛了脸上一闪而过的落寞,笑着贴上来。

我挨了人一顿骂,脸色不好,不想传染给他,就没理会他,径直走向楼梯。

他连忙关店锁门,再接着冲上来,抓住我的手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一头毛茸茸的金发在我胸前拱来拱去,他说:“你摸摸我的头嘛——”

尾音拖得很长,急得呜呜,手脚乱放。

我抽回手,烦闷地看了他一眼,走上楼。许久都没有再和他说一句话,他也没有再追上来。

直到晚上,他再缠上来,眼里氤氲着雾气,温热的手抚过我的眉头,缠了一夜。

我仍然没想明白他究竟为什么会贴在我的耳边说爱我。

一遍一遍,煲贴热烈。

像是初学了“爱”这个字,才炫耀似地一遍遍重复给想说的人听。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生活一如往常。没有文学作品里那样的轰轰烈烈,说到底我也只不过是个壮志未酬的普通人——我哪儿有什么壮志,我所求的也只不过是吃饱穿暖,有个地方睡而已。

不需要付房租和水电费,甚至连吃饭都不用担心。我又没有什么消费习惯,这么一段时间过去,居然也攒下不少钱。

这样的生活是以前的我想都不敢想的。

公司的前台姑娘很漂亮,见到我的时候总是笑得格外灿烂,一再打探我家住在哪儿,有没有对象。

我对象是个男的这事儿当然不能和公司里人说,但我住在市中心这事儿不知道怎么就传开了。一群人把头挤在一起一搜,看到租金,不约而同发出长长的“哇——”声。

从此整个公司都传我家里有矿。

前台姑娘的笑容就更加灿烂,早上总是甜甜和我说早上好,同事撞撞我的肩膀,笑着和我说“她喜欢你”。

我一脸莫名,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我,也并不能感受到她的喜欢。喜欢这个词对我来说太过遥远,听到“她喜欢你”这几个字时,我脑子里却闪过那洋溢着阳光气息的眉眼,紧紧纠缠上来的双臂,还有呲儿滑溜的吻。

工作稳定下来之后,我回家的时间还是很晚。回去之后,吧台前总耷拉着一头金发,这头金发的主人再在见到我的时候露出一个明媚灿烂的笑容。

他比我还更不会往外跑。

就算会自己开门关门,他也会在这个小酒馆里默默地等,等我回家,打开门。

“你回来啦。”

他凑上前,拉住我的手臂,上前闻了闻,忽然脸色变得不太开心,又很快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这是……香水味?”

“啊?”

我闻了闻自己,闻不出来,他鼻子比我灵多了:“谁的香水味?”

“又是她,总是她。”他嘟嘟囔囔地念了几遍,没有继续说话,绕着屋子转了几圈,又回来拉住我的手。“你跟他们说,你有爱人了,好不好?”

“这……”

见我犹豫,他愈发着急,一双眼又蒙上雾气。我叹了一口气,把他抱在怀里,说:“好,我答应你。”

他给我吃的穿的,给我住的地方,给我爱,甚至把人整个给我了,却只要我摸摸他的头,不要和其他人走太近。

我又怎么可能不答应。

我只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

我的工作并不稳定,三天两头往外面跑,还有业绩要求。

所以没干几个月,我又失业了,原因是顶撞领导。

灰头土脸的我又回到了那个小酒馆,心里满是绝望。本来我以为自己可以继续做下去,可以攒钱养家,至少有前途,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也可以带他去尝试更多有趣的东西,但现实就像一桶冷水直直浇到我头上。

见我提前回来了,他看上去很开心,但这样的开心又在看到我懊丧的表情之后压抑住了。他匆匆和客人们说了一声今日提前关店,就走上来,擦干净手之后牵起我的手,定定地望着我,问:“怎么了?”

“我……”

“我们出去说。”

他牵着我的手走出去,我忽然哭了,眼泪顺着脸流下来。他的手握得太紧了,紧到我这个大男人就算用全身的力气也挣脱不开,像是那个被他生生拽进屋子里的夜晚。

我一路上都在说着不知所谓的废话。

我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说:“我一事无成,老大不小了,没车,没房子,没工作……”

我说:“你明明可以喜欢更好的人,你……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似乎这一切都和一个社会对一个成年男人的要求相去甚远。

他也不回答,紧紧抿着唇,鼻子皱起,拉着我快步走过大街小巷,也不在意路人或讶异或好奇的眼光。

直到他停下来之后,海边的风吹得我一哆嗦,我站在我曾经的家门口。

确切来说,是家门口楼下的海岸线,那条长长的海边的路。

他站在那里,停下,转身问我:“你不记得我了吗?”

他的金发被风吹动,把我的手举起,放在他的脖颈,抓着我的手揉了揉他的脖子,一双狐狸眼看着我,哗啦啦的海风吹到我脸上,我愣住了。

这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小狗最喜欢和我做的动作。

它喜欢让我揉揉它的脖颈,让我把它带下来玩,那个时候一人一狗只需要在这儿吹吹海风遛遛弯就已经足够幸福,短暂避开了尘世的喧嚣和混乱,只留下彼此。海边的风有时候会很凉,我就把手塞到它脖颈的绒毛里取暖,它再来舔我的脸,会很痒。

我能喝牛奶却不给它喝,它馋了好久,有天偷偷喝了被我骂了一顿,委屈得呜呜蹭我,还好最后也没有什么事。

牛奶对它来说是最宝贝的东西。

一瞬间,我的脑子里乱七八糟飘过很多念头,最终只汇聚到一个念头上——不是说建国后不许成精吗?

“你总和我说,你要找到工作,要买好吃的给我,”他看着我,轻声开口,“可是我只要你每天能回家,就已经很幸福了。我不需要你有什么大成就,你甚至不用出去,你就在这里,陪着我,好不好?我已经有自己找吃的的能力了,我可以养活你……”

“我好像做了很长很长的梦,梦醒之后我变成了一个……一个人。”他笨拙地开口,这个时候我终于明白过来,他那些超乎常理的动作、奇怪的小习惯,究竟都是从何而来。

“我好开心,我可以陪着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问了好多人,才找回这里,可是你已经不在了。”

他的脸上出现了漫长的失落,却仍然强撑着笑容,像每一个他等待我工作完回来的夜晚,和数年前那个等在我门口的小狗重合。

他紧紧攥着我的手,急切地开口,声音越来越大:“你说你没车、没工作、没房子,那又怎么样呢?”

“——我喜欢你啊!”

席卷的海风将一切盖住,却盖不住他的声音,清脆的、斩钉截铁的,盖过了其他的一切,终于把我碎裂的现在和过去联系到一起。

原来他就是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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