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下午,南梓鑫约阿簪出来。
南梓鑫住在哈德孙河河边。河对岸就是新泽西州。河不宽,对岸建筑清晰可见,甚至广告灯牌的颜色都能看到,可这两岸的建筑风格却迥然不同。纽约这一侧,高楼大厦,紧密排布,直顶苍穹。但河对岸却是几丛矮楼,枕着半粉半蓝的日落晴空,再伴着成群的河鸥、河鸭,天上飞,水里游,悠闲,自在,热闹。
阿簪来晚了些。她上身一件V字大开领粉色针织衫,下面一条牛仔短裤,脚蹬两支棕色UGG棉拖。
“你来晚了。”
“那要怪你。挑这个时候来个突然袭击。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作息。”
南梓鑫身着白色短T,外套一件深绿夹克,下身一条黑色牛仔裤。他双手插兜,愣愣地看着河面上的四只鸭子,看毛色,正好是“三带一”。
阿簪站在他旁边:“你的耳钉不错。”
南梓鑫这才回过神来,笑了笑,轻轻拍了拍她的背:“陪我走走。”
“好。”
他把手从她的背上划到肩膀,松松地搭着,手很有分寸地避开了敏感部位。
他们就这样沿着河边一直走着。哈德孙河与百老汇街平行,一直沿着河边公路走,就可以走到中城区。
“阿簪,结婚么?”
阿簪站住了,对着南梓鑫眨了眨眼睛。“你...再说一遍?”
“你想跟我结婚吗?”南梓鑫也站住了。他呆呆地望着河面,上面,零星飘过几只河鸟。片刻,他立刻转过头望向了阿簪,因为,他听见她在啜泣。
“没事。不想,就算了吧。当我没提。”
“不是。但是。你...你能不能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她把脸别了过去,“因为...我会当真的。”
“你喜欢我,对吗?”
阿簪没有回答。
“如果你愿意。我是认真的。”南梓鑫看着阿簪,又低下头去,看到自己的靴子不知从哪儿沾了块泥。他用力剁了两下脚。靴子上的泥一动不动。
阿簪:“你喜欢我吗?”
片刻,南梓鑫道,“我想和你结婚。”
阿簪看了他好半天,叹了口气,摇摇头,“南梓鑫。你要么就没有心,要么,就是心在别处。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是这么求婚的。”她顿了顿,“南先生,我不适合当你的新娘。”
“为什么?”
阿簪愣了一下,“什么为什么?我不懂。你为什么会愿意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甚至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的人过一辈子。”
“过着过着就会习惯的。”
“南先生。一辈子很长。很长的。”
“我们会有孩子。会有一个家。”南梓鑫的眼睛逐渐变红。“我们会变成正常人该有的样子。会受到神明的祝福和祖宗的庇佑。”他开始哭泣。泪如雨下。“我们会很幸福...很幸福......”他蜷缩在地上,身体因悲伤而剧烈颤抖,竟是连话也说不下去了。
这一切都发生得如此之快,把阿簪吓到了。她伸出手去,想拉他一把,可南梓鑫紧紧攥着她的手,没有起来的意思。他跪在地上,涕泗横流,狼狈不堪。远远看去,倒真的像是一个虔诚的求婚仪式。
可是,这个“仪式”没维持多久,就被阿簪的一句话打破了:“是因为,北应臣吗?”
南梓鑫猛地抬起头,如同乞丐望着施舍者一般:“你认识...他?“
“你的微信置顶。我无意瞄到的。你说你不喜欢置顶别人,所以你没有置顶我。这句话应该半真半假。你确实不喜欢置顶‘别人’,所以你只有一个置顶:北应臣。除他之外,都是‘别人’。我没猜错吧?”
南梓鑫如同一头中枪的鹿,身体逐渐歪斜。
阿簪一把将他拉起,确认他站稳后才把手松开。“你可真是个...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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