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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恐怖的萧家军

当兵的也逛青楼?

谭玉有些疑惑。

同时,心里抖抖的。

——要知道,若按现代论,这种人应该是抓逛青楼的啊。

所以,她略停了停。

那些人没注意到她的存在,只依旧推搡。

细细看去,原来是一帮军士簇拥着一个人,非要他一起逛青楼。

那被簇拥之人推辞不愿意。

待看清那被簇拥之人的相貌,谭玉“噗嗤”笑出了声。

不为别的,只为那人分明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啊!

虽然一派清风朗月、俊逸出尘,却分明是个绝代佳人啊!

真不知道这时候的人是瞎了眼还是怎的,只要女子做个男装打扮,必定认不出来。

可世上哪有这般倾城绝世的美男子?

况且,她的肤色、身量,那么明显的是女子啊!

想到这一层,她不自觉往对方脖子下面望去:啧啧,勒得扁平如川,真是可怜。

她一面替对方疼得慌,一面暗叹真是暴殄天物。

“臭小子,你做什么拿个眼珠盯着我们将军?还有,你笑什么?”

已经有人凶巴巴对着谭玉吼。

将军?

谭玉一乐:原来竟是个花木兰么?!

她也不怕,反而因为平时轻薄惯了,对那“花木兰”生出了调戏的意思。

“做什么盯着你们将军?自然是你们将军好看呗。啧啧,这样的美貌,可比那青楼里的姑娘好看多了。”

穿越过来这几年,她胆子历练得很大。

横竖她是侯爵准世子,一般也无人敢惹。加上有谭夫人和谭老太太无条件疼着宠着,她就更加可以肆无忌惮。

加上,她内心有个想法:

自己是男扮女装的,见不得光,既不能读书求功名,又不能练武上沙场,甚至不能安安稳稳袭爵位,不然都算欺君。

古代欺君大罪可不是玩的。

所以,不如干脆当个混不吝的纨绔,这样没出息,自然入不了皇上的眼,将来让她爹以此为由头,让皇上把爵位袭给别的庶出儿子,也算躲过了一场灾难。

对于这个想法,谭老爷虽不知道,却大约也跟她不谋而合的。所以,对于她的任性胡闹,也是纵着的。

如此一来,谭玉更加无法无天了。

这会子说话也一样没分寸。

谁知,那将军手下的军士听了,大啐一声“你奶奶个腿”,挥手就是一拳过来!

直对谭玉的面门。

感觉一阵拳风杀来,谭玉吓得一激灵,整个人都紧了起来:

惨了!这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正当她以为自己要被当场砸烂脑袋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握住了对方的拳头。

那手莹白如玉,在那黑粗拳头的对比下,更显好看。

只是,这么好看又显文雅的一只手,就那样将对方的拳头握住,信手拈来,竟似不费半点吹灰之力。

而那被握住的拳头瞬间凝滞,再不得寸进。

“将军。”

那军士赶紧收回拳头,恭声垂手。

却吭哧哧有些不服气:“将军,这小子满嘴喷粪,敢羞辱你!”

那女将军语气冷淡:“谁羞辱得了我?别理他,无非是个蠢钝如猪的浑人罢了。”

“……”

蠢钝如猪的某人心中五味陈杂。

那军士听了,也没再坚持,只对着谭玉“呸”了一声,就仍要去推那将军进青楼。

这时,那边厢又闹了起来。

原来,是一个男人拉了自己老婆来卖。

那老婆自是不愿意,哭着不肯走。

那男人就拖着她走,边拖还边扇老婆耳光:“你个贱妇!既嫁给了我,就是我的!凭我爱拿你怎么着就怎么着!如今爷缺银子,赌债的债主都上门了,你不去卖,还想怎的?!”

“……”

在场诸人皆听得心惊。

这是什么男人啊?

尤其是从现代穿越过去的谭玉,看到这种情形,简直想扑上去打人。

渣男!

她这才刚想着,就觉眼前一花,那将军已经飘然跃至那夫妇面前了。

众人也赶紧跟了过去。

那男人眼见突然从天而降个清逸俊朗的劲装公子,心里有些虚。

但还是强自绷着,歪头翘下巴:“你是什么人?敢来拦我!我自己卖自己老婆,与别人什么相干?!”

那将军什么也不说,只看着那人。

那人被她看得发怵:“你、你看什么?”

那将军从上到下将他打量一遍,然后,抬起一脚——

直接踹向了那人的下方。

“!!!”

随着军靴将那人踢了个结结实实,所有人都同一时间感觉到——

酸痛。

想嘘嘘。

(⊙o⊙)…

天地静默。

唯有那人惊天的惨叫响彻九霄。

那将军走向那早已愕在当地的妇人,掏出一个钱袋,全塞给了她:“他以后是不行了,你拿着这个钱,自去生活吧。”

顿了顿,她又看向还在兀自惨叫的男人,声音转冷:“如果他再来骚扰欺负你,你就去萧国公府找我,我直接废了他。”

这话,显然,明着是说给那妇人听的,实际上是说给那男人听的。

但实际上,外场诸人,听着都不自觉一哆嗦。

直接一脚废了人家的子孙根,如果对方还不悔改,她很显然不介意再直接废了对方整个人。

太吓人了。

太狠了。

就连谭玉一个女的,都觉得身上酸酸的。

“银子没了,我们回去吧。”

那将军回头对那些军士说。

然后,转身离开。

“得,这青楼又逛不成了。”

所有军士垂眉耷眼,小声嘀咕。

但并不敢有丝毫违背,只能跟在后面,回程。

看他们远去,谭玉回头瞪小厮和家丁们:“你们怎么回事?刚没看有人要捶我么?还不上?”

她的贴身小厮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叫墨儿,从小伺候她,知道她的身份但嘴巴很紧,算是心腹中的心腹。

按理来说,看到自家主子要被打,她是应该第一时间冲上去的。

然而——

“小的倒是想上,但腿不听使唤啊。”墨儿委屈巴巴,“您知道他们是谁嘛?是萧家军啊!那是能手撕胡虏的人!您还敢惹他们,看得墨儿腿都麻了。”

她是真的腿麻了。

萧家军啊。

太吓人了。

听说,胡虏是比鬼怪豺狼还可怕的人,可萧家军,却是连胡虏都能直接灭了的人啊!

“这么厉害?”

谭玉摸下巴。

想不到,那么漂亮的所谓女将军,居然那么厉害啊。

不过,“萧家军”什么的,很不祥啊。

倒不是别的不祥,而是历史上叫“X家军”的,就没有有好结果的。

比如岳家军。

比如戚家军。

都是轰动一时,却都不得善终。

这也好理解,功高震主嘛。

谁不知道天下兵马都尽归君王所用。

你一个将军,训练什么“X家军”,是想把军队据为己有么?

连军队都敢据为己有,你是想谋反么?

啧啧,这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想到刚才那张清逸绝世的容颜,还有那行(心)侠(狠)仗(手)义(辣)的性格,谭玉就觉得可惜。

不行,不能让这么好的美人就这么迷迷糊糊送了命。

谭玉这么想着,当天晚上,就写了一封规劝信。

信中,将岳家军和戚家军的下场,尽数列举分析,告诉将军萧凌,让她以此为鉴。

第二天,拿着银子和信,就出门了。

除了随行的墨儿,谁都没带。

带银子,是用作“邮费”的。

为了怕惹上麻烦,她并不想以自己的名义给萧凌送信,便想到找一个小乞丐什么的,给人家点银子,让人家帮着把信进去。

这样一来,既把信送到了对方手上,又不暴露自己。岂不两全其美?

然而,事情的发展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呢。

她倒是找了个小乞丐,也拿出银子央了对方为自己送信。

那小乞丐的眼睛盯着银子发光,不过脸色却十分为难委屈:“这钱,我只怕赚不了啊。”

“为什么?”

谭玉奇怪。

小乞丐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喜欢萧将军的小姐太多啦,趁着他这次回来过年的功夫,很多小姐都央人传信儿,现在萧家都不收啦。不只不收,还在国公府外驻了一圈军士,就是为揽着各家小姐献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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