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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久别01

陈彦琛回到家后,强打着精神跟乐倚云和沈姨吃了晚饭,乐倚云向来话不多,明明昨晚担心到彻夜未眠,如今见面,也只得一句温柔平淡的“多喝一碗汤吧。”

对于昨天在长河墓园发生的事,大家好像都得了默契,只字不提。不是第一次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微风轻起掠过白色镂空窗帘,落日余晖挂在窗边,照在饭桌上,只有沈姨在一直碎碎地说话,乐倚云微笑回应,陈彦琛也微笑回应。

但是这中间沈姨到底说了什么,他根本一句话都记不得。就好像今日杜嘉黎将自己送回家的路上说过了什么,明明已经很认真地去听了,可他听到每一个字,都像一颗流星,从他身边光速飞过,根本抓不住,凑不成一句话。

他深以为这都是因为自己还在发烧,头昏脑胀的缘故。

陈彦琛机械性地做着每个动作,拿起筷子,放下碗,做出表情,斜阳金灿,话声柔软。

他感觉自己好像正身在宇宙失重,漫无目的地游走着虚空。

沈姨看着他碗里已空,便起身:“来,沈姨给你装多碗汤,看你都瘦了,额头还伤了,太太多担心。”

乐倚云:“有胃口的话,就多喝一碗吧。”

陈彦琛微笑点头:“谢谢沈姨。”

晚饭过后陈彦琛就回房间了,洗了个热水澡,似乎舒坦了不少。他回到房间倚靠在窗边,天边还扯着半缕金黄斜阳,晚风拂过窗帘,扫过他身上。

陈彦琛喂药时手都是控制不住的颤抖,盖上瓶盖时,不经意看到了药瓶上标签背后的那行字,凝视少顷,摁熄手上的烟,迎着窗外闭上眼,仿佛还能看到那片残阳。

他知道今晚的晚霞很美,应该是很美的,毕竟刚才沈姨就是这么说的。

可他却感觉不到丝毫。

闭上眼再看到的晚霞,如果没记错,大概是十年前行驶在公路上一路向西的那片落日。

陈彦琛不忍再往前看,睁开眼,却刚好看到桌面上放着的一个宝蓝色绒面方形戒指盒。

他打开了戒指盒,戒指盒里安静地坐着一只银戒指。银戒指的内圈刻着一行字母。

"AURORA"。

极光,也是晨曦。

或许是晚霞太刺眼,竟刺得陈彦琛双眼通红。

离中秋还有半个月,离团圆也还差半轮圆月。

思寰手头上赶着两个项目,该加班的加班,但加班这种活总归落不到老板头上。梁仲曦却在办公室里,一直留到了办公室最后一盏灯都熄灭,他还静静地望着落地窗外的光耀。

宋钧离开之前敲了他的门:"快回家啦,就算公司是你的,可你也别真把这里当自己的家。你这样让我们这些做小的很难做的。"

梁仲曦一直待到九点多才离开,没有回梁家,也没有回公寓,而是回了宇宙爱人。

是日周三,算是清净,只有寥寥几位熟客进进出出。来往看到梁仲曦,都笑着打招呼,拍拍肩膀,熟客一句"梁老板这么晚啊",梁仲曦回一句,"玩得尽兴"。

吧里播放着的都是熟悉的旧歌,梁仲曦一听就知道七喜回来了。

梁仲曦刚在吧台坐下,手机就震了一下,他的心也跟着莫名震了一下,赶紧掏出手机,显示的却是“妈”。

梁太太问,中秋快到了,过几天我去给倚云送两盒月饼,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梁仲曦盯着消息许久,直到手边忽然贴着大理石桌面送来一杯酒,梁仲曦抬头,七喜朝他笑笑。

七喜是宇宙爱人的合伙人,比梁仲曦年长几岁,刚三十出头,戴着眼镜,十足斯文,常年举铁,身材优越,今晚穿着一件深灰衬衫,领口开着,袖子挽着。

梁仲曦才笑笑接过酒杯,还没来得及问一句,酒吧里忽然悠悠地传来一阵歌声。

“秋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

七喜靠着背后酒柜站着,手里握着一杯酒,朝梁仲曦神秘笑着示意:“我这杯,叫“似水流年”,你那杯,是我昨晚新研制的。”

梁仲曦挑眉:“叫什么?”

七喜意味深长:“春夏秋冬。”

梁仲曦垂眸望着杯中色深清冽,轻轻摇了摇,橘皮漂浮酒面,梁仲曦小酌一口,清冽回甘。

背后播放的音乐就好像一把小刀,挖出了他藏在心里深处许多年的那根针。既然用的是刀,挖的时候,难免伤及无辜的心肝脾胃肾。

“天空多灰,我们亦放亮。”

梁仲曦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戒指,定定地凝望着戒指内侧一圈上刻着的字。

"CHEN”。

陈,也是琛。

当年在雷克雅未克亲手打造的这两枚戒指的时候,是十月。

那是一个隐秘的小店,也想不起来,路痴陈彦琛当时是怎么把自己带到那个小店的。小店是一位白发苍苍面目慈祥的老伯伯一个人在打理着,老伯伯一见到他俩的时候,就特别喜欢陈彦琛。

陈彦琛那日穿着一套浅蓝色羽绒服,头上戴着白色毛线帽,只露出额前一点黑色碎发,围着深灰色围巾。

老伯伯当时还笑眯眯地对梁仲曦说,他就像一个天使,不是吗?

梁仲曦看着陈彦琛在专心致志地打磨着戒指,脖子上的围巾将他一张好看的脸烘托得安静。

梁仲曦当时笑着说:"是,他确实是我的天使。"

老伯伯闻言,看着梁仲曦,似有感慨地说:“不是每个人都足以幸运可以看到天使,上帝既然对你偏爱,别把天使丢了。”

那天他们各自带着这枚戒指离开小店的时候,抬头刚好看到了满天绚烂的极光。

陈彦琛抬头望着满天绿光,勾着梁仲曦的尾指,说:“梁仲曦,这戒指,我们这辈子都不会脱下来的,对吧?”

梁仲曦轻轻将他搂入怀中:“对,永远不会。”

永远是一个奇怪的词。

有的人说,永远是一辈子,也有的人说,永远不过就是一个瞬间。

当时带上戒指时说过的永远,总比不过把戒指摘下来时候的沉重。带上去的时候不过几克的重量,摘下来的时候才觉得如同千斤。

而所谓的瞬间即永恒,是不是因为曾经在某个瞬间,自己所拥有过此生都忘不了的心跳。

对于梁仲曦来说,这样的瞬间,大概能数出三次。

六天前,自己坐在现在的位子上,陈彦琛忽然从身后搂着自己,说着“你听说过量子纠缠吗”的瞬间。

九年前,在魁北克市一个酒吧里,陈彦琛在自己耳边悄悄说,“梁仲曦,我喜欢你,你听见没”的瞬间。

还有十年前,在肯尼迪机场,看着陈彦琛推着行李箱从出口走出来的瞬间。

陈彦琛第一次去到纽约,正值盛夏。没有加州的阳光,但是北美炽热的光,好像也足以照亮那个少年的脸庞。

很多人都说,有钱人家的孩子出了国,就好比放虎归山。

可是梁仲曦却一直记着,当时他看到陈彦琛推着行李箱从出口走出来的时候,陈彦琛从面对未知世界的彷徨,到看到梁仲曦时候的兴奋和激动,他脸上的笑容,是从未有过的清澈和明亮。

就好像终于挣脱了黑暗的枷锁,第一次看到温暖的阳光。

那时候的梁仲曦其实过得并不好,就在陈彦琛到达的前一晚,他都在后悔,自己是不是不应该让陈彦琛过来。

但是在他看到陈彦琛的笑容的瞬间,他刹那间觉得,好像有一束阳光,一直都在眷顾着自己,就算不在自己身边,也从未停止过照亮自己。

而阳光之下,自己从未黯淡。

梁仲曦还记得那日自己穿着一件普通的短袖和牛仔裤,陈彦琛穿着一件白色T恤,上面还沾着污渍。

梁仲曦戳了戳污渍的地方,笑话他:"都大学生了,吃饭下巴还漏吗?"

陈彦琛本还想打他,结果一眼就看到面前的那辆九四年的本田小轿。他竟激动得差点跳起来,指着小轿问:"这是你的车吗?"

梁仲曦当时许是意外。陈彦琛这人从出生开始,在那个轿车还是高奢的年代,就已经出入豪车接送。他没想过陈彦琛会对一辆连保险杠都开始有些生锈,冷暖气都早就失灵的小轿这般兴奋。

后来也是这辆小破车,在那个炽热的盛夏,载着他们从纽约一路向西,公路自驾,一直去到了沙漠盛都,拉斯维加斯。

一路上俩人试过了抛锚,爆胎,走错路,他们试过在荒郊野岭过夜,也试过通宵开夜车,在沿途小镇吃过汉堡包和喝过汽水,虽然不是什么高级餐厅,却是一辈子都再尝不到的滋味。

梁仲曦一直都记得,那一路上二人迎着多少个夕阳,行驶在两面黄石的德州公路上,陈彦琛总喜欢将车窗摇到最低,然后整个人半个身子探出窗外,身上只穿着一件纯白宽松背心,张开双臂,迎着晚风,对着那一轮迟迟不落的红日高声欢笑。

外国人向来热爱自由,更热爱向往自由的态度。来往的皮卡越野车似乎都被这位亚裔少年清澈纯粹的快乐带起了情绪,鸣喇叭,一同欢呼,以为助兴。

而梁仲曦一手把握着方向盘,一手手里二指夹着烟递出窗外,掸下的烟灰刹那消失在无尽的晚风中,耳边伴着陈彦琛的笑声,手里拥抱着和煦的西风。

那时候的梁仲曦确实觉得,人生不过就是一个瞬间。

他们到了拉斯维加斯之后,二人看遍了满城豪车,在赌/场里陈彦琛一开始也只是小码数地玩着过把手瘾,但是梁仲曦看着他的开怀的笑脸,也不知道是不是灯光和酒精的衬托,他忽然在一瞬之间,第一次失去所有的理智。

他只想多看一眼陈彦琛的笑脸。一眼就好。他可以放弃一切,就为了再看一眼。

他好像忽然明白了烽火戏诸侯竟然不是空穴来风。

梁仲曦去到换筹台,留了一部分回程路钱,就将自己身上剩下为数不多的积蓄都取出来,换了筹码,递给陈彦琛:"去玩吧,我陪你。"

陈彦琛那时候笑得灿烂,他只以为梁仲曦手里拿着的信用卡都是无限透支的。

可他却从来都不知道,早在一年前,梁仲曦就被梁锦柏停了所有的卡,他的生活费,是靠着全额奖学金,还有课余时间打着三份工,一天只吃一顿饭,省吃省住地储存下来的。

那套在布鲁克林的高层双人公寓,他本来没有在那里住的。

他本来只是住着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而那个双人公寓,是陈彦琛来之前的一个月,他才租下来的。

一是不想让陈彦琛看到自己的狼狈。

二是不舍得陈彦琛陪自己熬苦。

谁还没熬过苦呢

小梁生:老婆开心就行,钱没了可以再赚

(全世界晚安和早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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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久别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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