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每周一次模拟考,尽管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学校也依然坚持这项规定,美其名曰帮助学生提前锻炼写试卷的手感。
试卷发下来江眠的成绩没有太大波动,依然稳定在班级上游。
文依看着他的卷子,突然开口:“你上回说的,是认真的?”
订正试卷的笔尖一顿,江眠淡淡地“嗯”。
“真的下定决心留在海市?”
“我不想离我父母太远。留在海市偶尔还能去看看他们。”
文依不好再说什么,她为好友叹息,但能理解他这个决定。
江眠的成绩是去大城市,甚至是京市一流的院校也是足够的,海市虽然也有好学校,但和前面那些相比就太不够看了,如果江眠选择前者能得到更好的资源。
但文依也知道,别的地方对现在的江眠来说都太远,在别的同龄人都向往走出小城时,江眠只想留在这里,守好曾经自己在这里获得过的幸福。
“唉,那我努力一点带你飞,等我去了大城市回来跟你讲讲,让你看看世面吧。”文依状似轻松揭过这个话题。
两人当这几年的好友默契十足,文依能理解他,他自然也知道文依也在担心着他,他微笑接受好友的好意:“好,就拜托你了,文大学神。”
*
教室的空调突然坏了,就算开着风扇吹过来的都是干热的风。文依实在受不住热,她招呼江眠一起去楼下自动贩卖机买点冰的解暑。
江眠想出去放松放松精神也不错,就跟着她去了。
文依是坚定的可乐党,江眠选了罐酸梅汤。
他妈妈还在的时候,夏天总是会自己熬酸梅汤绿豆汤让他装在杯子里,带来学校解暑,他喝惯了这些。
“哐当、哐当。”江眠往出货口一看,多掉了一瓶。
“出故障了?”
文依豪迈仰头喝一口可乐,凑过来,指着显示屏说:“没故障,应该是你刚刚不小心摁多了一瓶。”
显示屏上付费成功的页面还没关闭,赫然就是双倍的价钱。
江眠:“我喝不了这么多罐,你要吗?”
文依立刻拒绝:“想都不要想,我不会背叛可乐的。”
酸梅汤不冰就不好喝,江眠打算回到教室后找个熟一点的同学送出去。他拿着酸梅汤正要打道回府,余光瞥见一个身影。
少年眉眼锋利,样貌生得张扬狂傲,不管何时都能在人群中将他与其他人区别分开来。
是楚逸寻。
应该是体育课才下课,楚逸寻像是剧烈运动过,身上的夏季校服被汗浸湿,刘海也被拨弄到脑后,比前几次江眠见到的都要有攻击性得多。
原来他不抵抗上体育课,明明之前还臭着脸不愿意去融入。江眠又记下一个楚逸寻和之前不一样的地方。
他看看手上的酸梅汤,又看了看准备走远的楚逸寻。
“你等我一下。”他对文依说,然后大步走向楚逸寻。
“楚逸寻,”楚逸寻身边还跟着个男生,两人正说着什么,江眠叫住对方,“你要喝饮料吗?”
楚逸寻闻声转头看他,他晃了晃其中一罐酸梅汤:“我多买了一罐。”
江眠走近了才确定楚逸寻刚才体育课一定玩得很凶,脸上还有淡淡的红晕没褪去,可能是他问得太唐突,楚逸寻没有马上回应他。
“不喜欢吗?”江眠觉得有点可惜。
几乎话音刚落,楚逸寻立刻回答:“没有,我很喜欢的。”
“给我吧。”
自己的口味得到肯定。江眠笑着把饮料递过去。“你喜欢就好,我也很喜欢,冰着很好喝。”
楚逸寻还想说什么,被高三预备铃截断了,江眠抱歉看向他。
“我先走了,我们下回见。”
“嗯。”
下回见。楚逸寻看着江眠跑远的身影,在心里补充。
*
程子骞最近发觉自己已经彻底读不懂楚逸寻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哥。
逃了几天课回来跟换个人似的,外表还是那个暴君样,内里却变得更加……
古怪。
程子骞想了很久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现在楚逸寻给他的感受。
楚逸寻性格一向狂傲,从前在京市没人敢惹他,一是家世拼不过,二是他的性格一烧上来,招惹他的人一般就得住个十天半月的院。
家里出了那档子事以后楚逸寻变得更加阴沉偏激,做的事情也出格很多,有时候旁人一点过错都能把他的脾气勾起来。
人送外号阴晴不定大魔王。
现在嘛……从那天他哥亲口承认他要有嫂子,他细细观察,这么多天,他哥没有爆发过脾气。一次也没有。
实属反常。
他再恐怖,也还是会有不长眼的人像苍蝇一样缠着他,换以前楚逸寻骂一通都算轻的,但他现在只是无视,淡淡地绕开人。
同样,其他没有触碰到他原则性问题但不小心冲撞到他的人,也统统都被他无视了。
现在他从没见过的人给他哥送水他哥不拒绝,还非常热情地收下。
他哥居然是……脾气这么好的人?
程子骞惊了。
程子骞怕了。
传说中的嫂子到底是哪一位?有如此广大神通,竟能把恶鬼罗刹给感化了。
他本以为今天楚逸寻对他说体育课想跟他过两招就已经够惊悚了。
每个字他都认识,连成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
楚逸寻不耐热,来了海市以后就不待见体育课,五节体育课他翘四节,有一节是教室设备维修他没办法待在教室,又懒得另找地方,一脸不爽地在树荫下看他们其他人苦逼地在太阳底下暴晒。
“他说喜欢我打篮球。”楚逸寻看不下去程子骞那张蠢脸,懒懒地说。
*
很久以前的事。
江眠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周边的小孩也都放假了,整天跑到江眠家里缠着江眠。
他们从小就喜欢这个温柔又好看的哥哥,他不仅愿意陪他们玩,还很温柔地给他们辅导功课,有哥哥在,就连写暑假作业也没有那么讨厌。
就算江眠表示自己很喜欢和小朋友在一起,街坊邻居也还过意不去,时不时捎来一堆水果特产表达对方愿意被自家熊孩子烦的谢意。
江眠家里,两人境遇是两个极端,江眠身边围满小孩,东一句哥哥西一句哥哥,吵得听不清哪句是谁说的,楚逸寻这边,以他为圆心,半径一米内,没小孩敢靠近。
小女孩扯住江眠的袖子,江眠蹲下身,她钻进他怀里,偷瞄楚逸寻又很快转回头,怕被对方发现自己在讲他坏话,小小声地说:“哥哥,那个凶凶的哥哥好可怕,他是不是不欢迎我们啊,一直在瞪着我们。”
从开门让小孩进门到关门这段时间,楚逸寻全程面无表情,两手插兜站在一旁,端的一副目下无尘的大少爷的姿态。
这人……江眠头疼。
“别怕,那个哥哥只是太害羞了。我把他叫过来和你们一起玩好不好?”他揉揉小女孩头发,见小女孩还是怯怯,又补充,“他要是凶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
他的安抚让小女孩放下心,她犹豫地点头:“嗯。”
江眠对着楚逸寻的方向招招手,要他过来,也不出声,潜意识里觉得楚逸寻不会错过他这个动作。
果不其然,对方迈着长腿走过来。
原本江眠被小孩围在中心,现在楚逸寻走过来,小孩纷纷躲到江眠身后,通过江眠肩膀看楚逸寻。
“你蹲下来。”江眠指着自己面前的位置,楚逸寻照做。
江眠伸手轻轻捏住楚逸寻的脸颊,酷酷帅帅的少年被人捏脸颊肉的画面有些滑稽,楚逸寻只是看着他,没反应。
他对小女孩:“你看,他的脾气没有那么坏。”
“他人很好的,”他转头对楚逸寻,“把手都伸出来。”
楚逸寻听话,展开两只手掌,宽大的掌心中,提过重物留下的红痕还没消去。江眠指着桌子上的零食和西瓜说:“那些东西都是这个哥哥帮我搬回来的,西瓜也是他买的,他没有不欢迎你们,他只是有点笨,不太会和人相处,你们帮帮他好不好?”
被人说笨,楚逸寻也不反驳,他近距离看见江眠哄小女孩时过于柔和的微笑,眼睛只盯着江眠的脸看。
楚逸寻是很烦小鬼闯进只属于他和江眠的空间里,非常烦。根本懒得管这群小鬼,只想把他们全都踢出门。
不过他也知道,江眠会不赞同他这种作法,继续讨这群小鬼的嫌,只会让江眠去哄他们,让他和江眠越离越远。
他需要乖一点,这样江眠才会喜欢他。
小女孩看向楚逸寻:“真的吗?哥哥你真的不讨厌我们吗?”
要楚逸寻对她露出微笑还是有点难,他只能收敛不耐烦,有些不自在地点头。
江眠觉得这已经是很大的让步,楚逸寻也是个未成年,在他眼里本身像个别扭小孩。他想了想,也揉揉楚逸寻头发。
“谢谢你。”
后来楚逸寻和小女孩相处依然有些困难,不过他和那群孩子里的男孩倒玩得挺好的。
那群小男生也挺怵楚逸寻,只是不像女孩那样直白表露出来,某次某个男孩说想要学打篮球,楚逸寻主动说可以教他们,小男生们见证他的技术后也不怕他了,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跟在他身后哥长哥短。
一开始没人敢靠近楚逸寻,现在变成了女生跟着江眠,男生跟着楚逸寻,倒像商量好分工一样。
小区附近就有小球场,他们缠着楚逸寻到饭点还依依不舍,直到自家爸妈亲自来抓人,他们才肯罢休离开小球场。
江眠给他递瓶水,不好意思地说:“是我太勉强你了……他们太闹了,你明明不习惯做这种事情。对不起。”
“没有,”他否认,“没有麻烦,你也没有勉强我,我自己要这样的。”
他违心地说:“我挺喜欢他们的。真的。”
江眠没想过楚逸寻撒谎的可能性,也没想过楚逸寻会为了他不仅强忍不快,还伪装得很乐意。
以前都说只有楚逸寻让人不快,什么时候也有人值得楚逸寻隐忍不发?这话说出去堪比天方夜谭。
“你不讨厌就好。”
傍晚时分,满天云霞,风里带来几分凉意。途经家家户户传来切菜和起锅炒菜的声音,有人招呼家人开饭,劳累一天的人们和自己的家人聚在一起吃这一顿饭。
两人并肩往家里走去,他们两个还要晚些才能吃上晚饭。
“那几个小女孩也觉得你打篮球很帅,”江眠笑着跟他说,“跟我说误会你了,你不是凶凶的哥哥,是帅哥哥。”
楚逸寻自然不会妄自菲薄,他自己的魅力他知道,他就是要那群小鬼对他改观才故意炫技,迷一群小鬼都迷不倒,他也白活了。
但是……面对江眠,他不敢确定。
你怎么看的,你觉得我怎么样?他没问出口,只低低应一声,当做回话。
好像知道他的心声,他听见江眠说:“我也觉得你打得很帅,你的动作很漂亮。”
“是不是有很多人因为看你打篮球喜欢过你?”江眠和楚逸寻熟了,现在也敢开他玩笑。
他笑得很开心,带着几分狡黠,他平日里的笑都不如这个不经意的笑热烈。黄昏的一切都是模糊的,唯有江眠的这个笑在他心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痕迹。
“砰”地一下,楚逸寻心里炸开了小小的一团火花。
他别过脸,不想让江眠知道自己脸红了,无比庆幸万一江眠问起,自己还能拿余晖做借口。
“我忘了,”他说,“已经有很久没打过,我还以为打得很烂,没人会喜欢。”
“不烂,我就很喜欢。”江眠说。
他喜欢。
江眠喜欢。
楚逸寻努力压抑激动,不然自己真的有可能现在就转身抱住江眠。他好希望这条路可以再长一点,黄昏永远停留在黄昏,他能和江眠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当然他这个愿望落空了。
他和江眠在一起的时间是限定的,过了就没了,怎么抓也抓不在手里。
很久以后他回想起那一天黄昏,回想起那天江眠说喜欢他打篮球,那时他早就对这项运动生疏。
剧情还是很烂……但此话萌点在于家1完全无意识训狗………………感觉我泥得太过头了……
写姐狗最喜欢的地方是姐看狗会觉得狗笨笨的……但是狗:(大脑飞速运转)我要怎么样让他喜欢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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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很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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