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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

李莳珍老远看见校门口的树下站着两道靓影,兴奋地跑了过去。

岑溪扭头对顾是侯道,“你先去车里等着,我带她去换衣服。”

“等等,换什么衣服?”李莳珍脚下一滞,岑溪死活拉着她进了一幢教学楼,接着几乎是拖着她进了洗手间。

“赶紧把这个换上!”

李莳珍这才注意到她手上一直拎着的巨大无比的手提袋。

“到底要干嘛?你不说我就不穿。”李莳珍死皮赖脸。

“当然是带你去见个人,你穿成这个这样,我不得给你打扮打扮!”岑溪理直气壮道。

“等等……见什么人?”

“快点换上,对方是顾是侯的大学同学,现在在一家德资企业里做高级咨询师,我已经替你把过关了,他人模样好,教养好,性格也不错,又能赚钱,保准让你满意。”

李莳珍哭丧着脸,道:“问题是,我这个模样,人家能对我满意吗?”

岑溪不由分说推着她进了隔间,她半推半就地就换好了衣服,站在了镜子前。

这是一套桃色的束身连衣裙,脖颈和裙摆处各有一圈两指宽的白色蕾丝边。

“这颜色也装嫩了吧,还有蕾丝……”

“你懂什么?总之呢,今晚你的出场得让他眼前一亮,先有个好的第一印象再说。”

李莳珍穿上岑溪递来的白色毛呢大衣,道,“照你说,对方条件那么好,为什么会答应跟我相亲啊?”

“听着,”岑溪将她的脸扳向自己,一字一句:“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脸蛋儿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在大公司里工作,努力勤奋,家境也不错——谁娶了你是他的福分!”

她俩走出教学楼,顾是侯的白色路虎已经等候多时了。

岑溪陪着李莳珍坐在后座,不断释放着相亲对象的信息。

“他叫黎明笛,今年35岁,比你大了9岁,还可以。”

“离过婚?”李莳珍小声道。

“他三个月前刚跟恋爱七年的女朋友分手。”

李莳珍这才放下心来,继续听岑溪说,“对方嫁给了他的上司,一个四十岁的德国人。”

“……嫁给了他上司?”李莳珍一口水就要喷出来。

“他好不容易愿意重新开始,我跟是侯就想着把你俩凑到一起了。”

“说起来,我俩也算同病相怜。”

“谁说不是呢,但他比你更惨,他的情敌可是顶头上司啊,这一天天班上得肯定无比煎熬。”

路虎穿越东城,在一处极其偏僻的饭店停下。

这是一个清幽雅静的三进四合院,有四个包间。院子里静谧极了,岑溪也是第一次来,两人紧紧地跟在顾是侯身后。

他们仨走进去的时候,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

那人听到动静站起身,冲他们笑着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他脱掉外套,单穿一件浅蓝色的条纹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戴着一块万国,是很典型的金融精英打扮。他生得并不俊秀,却有一种自在自然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他即使坐在俊朗的顾是侯身侧,也不至于输得惨烈。

“笛子,这就是我跟你提过李莳珍,是溪溪的闺蜜,也是C大的高材生。”顾是侯脱掉外套,坐在那人左侧。

“你好,李小姐,我叫黎明笛,黎明的黎明,笛子的笛。。”他伸手过来,笑容煦暖,声音敦厚。

李莳珍跟他握了握手,“你好,草字头下面一个时间的时,珍贵的珍,李莳珍。”

“名字很好听。”黎明笛客套地说。

“谢谢。”李莳珍有些羞涩。

她被安排坐到黎明笛的左侧,岑溪的右手边。

每人点一道菜凑成四道,然后再加四道特色菜,凑成一桌。

“你是做什么的?”李莳珍主动搭讪。

“我在咨询公司里供职。”他说话简洁,不肯多说。

“你不问我吗?”

“你做广告策划,是侯都告诉我了。”

“那我的年龄,我的性格,我的经历什么的,他也都告诉你了?”

黎明笛老实地点点头,李莳珍忽然无话可说。

他们沉默地各自吃了一会儿菜,李莳珍盛了一小碗汤,又拿过岑溪的碗给她盛了半碗,回头问黎明笛,“你要吗?”

“我自己来,谢谢。”他从李莳珍手中接过汤匙,盛了小半碗汤,垂眉喝起来。

李莳珍看他对自己无意,倒也放松起来,她捂嘴靠向黎明笛,悄声道:“黎先生,不用这么拘束,咱俩同病相怜,做个朋友互相开导也不错。”

李莳珍的直接和爽快倒是让黎明笛另眼相看。

“同病相怜?”这倒提起了他的兴趣。

“我跟你一样,前不久刚跟恋爱多年的恋人分手。”李莳珍坦白道,忽然脚上吃痛。

岑溪踩着她的脚背,沉声道:“我没告诉他你情伤的事。”

“……”

“而且,他也不知道我把他的情伤告诉了你。”

“……”

李莳珍心下戚戚,再抬头不好意思地冲黎明笛笑了笑,道:“我去趟洗手间。”

岑溪尾随她出来,愁眉苦脸地说:“要不咱俩……跑吧?”

李莳珍笑出声来。

“我怎么这么想不开,非要给你这个拖后腿的介绍对象……”岑溪真是懊悔。

“那必然是因为我值得,好了好了,”李莳珍甩着岑溪的胳膊,撒娇道:“就让我们愉快地去补个妆,然后把这个尴尬忘掉吧,要坚强,岑小溪。”

“啊,不管了,真是头大,真是给我家老顾丢脸了。”

两人假装无事发生地回到饭局,黎明笛和顾是侯也体面地没有再提。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成年人该有的默契。

“我们刚好说到笛子做饭的事,当年在柏林读书的时候,每次聚会都是笛子操盘,一人能顶十个厨子。”

李莳珍伸出大拇指,感慨道:“会做饭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相信我,你前女友一定会后悔的……”

她慌忙捂住嘴,也不敢看岑溪,更不敢看黎明笛,“对……对不起。”

“没事,”黎明笛笑了笑,“那件事……我已经释怀了。”

李莳珍决定接下来她再说一个字她就去死。

菜吃完后,顾是侯又点了苦丁茶,盘子撤掉,端上来一套茶具。服务员也换成了一个穿着旗袍的美丽女子。

“这是从灵山的竹叶上收集到的露水,烧开了泡茶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她边泡边解说。

李莳珍真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女子的手,大饱眼福。

第三泡后,终于喝到了茶水,抿了一小口,略苦。

抬头看向黎明笛,那表情颇为享受。

即使是跟顾是侯,黎明笛也很少说话,却并未让人觉得呆板,他静静自处,像开在墙角一隅的兰花。

李莳珍是欣赏他的,如果没有缘分做恋人,做朋友也是好的。

临走前,在岑溪的撮合下,两人加了微信。

“我们俩还要回趟学校,你送一下珍珍吧。”顾是侯对黎明笛说。

“没问题。”黎明笛笑得温柔。

白色路虎开走后,李莳珍抱歉地说:“今晚真不好意思,在你伤口上撒盐了。”

黎明笛笑笑,“没什么,反正都过去了。”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听听你的故事,我们俩同病相怜,我也许可以理解。”李莳珍说着,打开了打车软件。

黎明笛低头看进她的眼睛,思忖片刻,问道:“我知道附近有家小酒馆,想去喝一杯吗?”

李莳珍犹豫了片刻,也许是被那份真挚所打动,她松口道:“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喝一杯。”

两人驱车前往酒吧,李莳珍给岑溪发了个定位,毕竟她跟黎明笛初识,再多的欣赏也不能转换为信任。

显然,黎明笛是这里的常客,不仅有存酒,还能特调。

“我只能喝伏特加base的。”李莳珍脱掉外套,放在旁边的高脚凳上。

“黎先生,您还是喝Scotch?”

黎明笛点点头。

两人碰杯,李莳珍抿了一小口,黎明笛却一饮而尽。

她蹙眉想,这个男人绝不是像他所说已经翻篇了。

“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黎明笛添了杯酒。

“好呀,”李莳珍反正已经翻篇,“其实来吃饭之前,我刚见过他。”

“哦?”

“他给我送我放在他公寓的东西,”李莳珍小酌一杯,“我其实挺感谢他出轨的,这段感情给我的感觉是,又臭又长,但我并不知道哪里出错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他帮我快刀斩乱麻了。”

“你也是被分手的吗?”黎明笛问。

李莳珍点头,“现在的我呢,已经做好了准备,充满期待,拥抱新的感情。”

黎明笛笑了笑,一仰脖,喝净。

“那你呢?”李莳珍问。

“我就比你惨多了。”黎明笛苦笑一声。

“有多惨,说来让我高兴高兴。”

黎明笛摇着杯中的冰块,幽幽地道:“我跟她,认识得有20年了,我们高一是一个班的,20年来,分分合合,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差不多有七八年……”

李莳珍跟他碰了碰杯。

“她想结婚,但是我可能还没到那个阶段,所以她失望了,离开了,我也是活该。”黎明笛又是一声苦笑。

“那你现在是后悔了?”

“如果我知道她这么决绝地离开我的话,我肯定会求婚的,可惜,一切已经晚了,不是吗?”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不知为何,李莳珍竟想起了陈可汗,以及那个落在她脖颈上的凉凉的吻。

也不知他脚伤好点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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