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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端

夜晚的杉树林总染着股寒凉的气息,水汽在月光下凝结,孕育着些不言自明的讳暗谲诡。比死亡更静寂的夜,虬结的树根狰狞成带血的铁骨,张牙舞爪地宣示它们的威严。

在这个无风之地,喘息声比轰鸣更刺耳。一双**的脚踩在潮湿的泥土上,留下几个混着铁锈味的脚印,来不及多做停留又向前奔去。

漆黑的森林中,有一位逃命的旅人。

逃亡者已经无心去留神自己留下的踪迹了,他不顾一切地向更深处拓进,试图冲破这一片黏腻的空气。心跳声如擂鼓,肺部在受刑,血液向上翻涌,几乎要破开皮肤的桎梏。他知道自己的体能在随着汗水流失,也知道四肢百骸的锐痛在警告他这具躯体已经到了极限,但他不能停下。

停下会死。

他不知道背后是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他甚至不知道背后是否有东西——不,一定有的,冥冥之中他坚信并恐惧着。

再跑快一点……再快一点……

“逃跑是没用的。”

在某一瞬间,一个女子温和的声音如爱人柔软的嘴唇般从他耳畔擦过。他一惊,半边身子的立毛肌异常收缩,汗毛倒竖,冷汗直流。

然而周身林木寂静,空无一人。

又是这样......

每当他侥幸自己也许已经逃脱时,那声音就会阴魂不散地缠上来,朝笑他的无能。

他不知不觉地停下了,怪木包围着他,满月如蛇的巨眼。

他伸手,决绝地扯下一根四指粗的树枝。

“来吧,今天是最后一课了。”那声音含笑道。

他听不懂,只盯着身前逐渐凝聚的雾影,明白死亡即将来临。

他的动作比自己想象得熟练,身体仿佛已历经千百次一般,自如地与眼前不人不鬼的雾影战斗起来。他的肌肉比大脑更懂得自己使出的一招一式,这种感觉玄妙又陌生,就像是……

即视感。

此时此刻,他真正确信这一切都曾发生过不止一遍。

血气訇然上涌,他没命地进攻着。事实上他从不恐惧死亡,他只怕恐惧本身。直到白雾与墨林一同消散的那一刻,他还不敢相信自己的胜利。

天亮了。

天地白茫茫无颜色,他狼狈地站在染了秋霜的杂草中,麻木。

结束了?

杏仁体放出安全的信号,他卸了浑身力气,几乎拿不住木枝。

“哈……”

他吐出一口气。

下一秒,腥甜血气充斤口腔,味觉比痛觉先一步反馈给大脑。他怔愣低头,看到胸口处贯穿的利刃。

瞳孔无法聚焦,意识开始涣散,疼痛变得无关紧要。而那个鬼魅般的声音围着他的魂魄旋转,幽幽道:“确认敌人是否死亡——谷向颉,这是最后一课。”

寂静。

他死了。

*

谷向颉猛地睁开眼,入眼是阳台的绿植,天光一片大好。

正对着自己的是个敞亮的落地镜,镜子映出他茫然困倦的面庞。凌乱黑发下俊秀温和的面容沾染三分疲惫,完全不像刚睡醒的样子。

看看腕上的手表:下午三点四十分。

他恍惚地想起,自己大概是之前在家中阳台上看书,不小心睡着了。他睡了近两个小时,连自己有没有做梦都不知道了。

心脏残余几分压抑的沉痛,这是午觉长睡的正常表现。据说人在深度睡眠时,大脑的前额叶皮层要负责整理人的情绪和认知。当人们醒来时,一些情绪碎片依然残存着,给人类带来的情绪影响几乎能达到十分钟之久。这种现象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睡眠惯性。

手机消息铃响了,谷向颉从善如流地将科学小问题抛在脑后,查看微信。

【p.m.3:42】

【扬扬】:(在吗jpg.)

【扬扬】:谷哥,我在你家楼下!

【扬扬】:我可以上去吗?

【扬扬】: (小狗星星眼jpg.)

盯着屏幕上眼巴巴的卷毛小狗,谷向颉不禁弯唇轻笑,脑海中擅自将金灿灿的小狗与某个形象重叠,坏情绪一扫而空。

【谷哥不是谷歌】:好,你上来吧。

谷向颉收起手机,下意识想起身去开门。在没有得到身体的反馈时还愣了一下,随后连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起来。

他这双腿已经瘫痪十多年了,他怎么还会下意识想使用它?

谷向颉今年十九岁,当残疾人的历史已长达十一年之久。八岁那年他救了一个在马路上发呆的小朋友,结果因交通事故落下一个终身残疾。说来奇怪,当时那辆车并没有辗过他的腿,但他的腿就是自那以后毫无知觉了。不止是腿,还有他的耳朵:左耳完全丧失听力,右耳在助听器辅助下可以勉强与常人无异。

他的耳朵和腿给当地医院带来不少困扰,简直是医学十大未解之谜之一。据说现在神经科还留有他的样本资料——在一切零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失去几乎所有生理机能的特殊案例。最后医生也只能充满歉意地对谷父谷母暗示:请右转心理分析吧。

结果当然是无疾而终。

“钉咚——钉咚钉咚——”

门铃响了,一声长两声短,是杜飞扬特有的敲门方式。

谷向颉没动,门外的人有钥匙,会自己开门。

果不其然,那门铃似乎只是为了通知屋内主人对方要进来的事实。几秒后,钥匙转动,一个金亮亮的身影从门外扑进。

“谷哥谷哥谷哥——”

下一刻,“扑通”一声,伴着“哎哟”的痛呼。

谷向颉:“……”

这个月第一次。六月一日,月首开门红,看来本月有望打破上个月连摔七天的记录。

谷向颉操纵轮椅滑过去,对方正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顶着头金灿灿的卷毛冲他笑道:“没事没事,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把蛋糕放门口了!”

谷向颉:“……”

面前的小哥据说是个混血儿,长了头纯正的金毛卷和一张堪比3D建模的精美娃娃脸,整个人白得像反光板,常年用颜值霸凌别人而不自知——而且是个教科书级别的笨蛋。

他叫杜飞扬,是谷向颉从小到大的朋友,也是当年因站在马路中央发呆而被谷向颉救了的那个孩子。

杜飞扬把一大堆袋子运进屋内,左右环顾一圈,忽然一眯眼睛,看向谷向颉:“谷哥,你不会在阳台睡午觉刚醒吧?”

在很多事情上,杜飞扬非常细心,比如现在。

他皱皱好看的眉毛,指向阳台放着的一本摊开的书:“那本书以前不在那里——中午我离开之前不在。而且除了阳台,家里的其他东西又没什么变化。”

谷向颉:“……”真的很细心。

“谷哥,你竟然敢在风口吹着睡觉,窗户都没关严!”

谷向颉神态自若:“没有,那本书之前就在。”

杜飞扬质疑:“真的?”

谷向颉点头:“当然。”

“哦。”金发青年挠挠头,“那我应该记错了。”

也是真的好骗。

杜飞扬算谷向颉家的半个常驻人员,虽然没搬进来住,但他自告奋勇要照顾谷向颉的生活起居,每天跑上跑下的次数比工作繁忙的谷父谷母还多。这孩子笨手笨脚的,脑子也不算灵光,对待谷向颉的事情却耐心十足。为了顺便方便谷向颉偶尔上学下学,还拼尽全力跳了一级和谷向颉同班,可谓诚心至意感天动地。

杜飞扬把几大袋食材拖进厨房,往谷向颉手里塞了杯温奶茶便忙活开了。谷向颉转着轮椅跟进去观摹,手里还拎着那本在阳台上读的书。

杜飞扬熟稔地切着菜,扭头问他:“什么书?”

谷向颉把书皮露出来:“加缪的《局外人》。”

“哦哦。”金发晃动,“看懂了吗?”

他摇头:“也许吧,我也不知道。”

《局外人》是一部特立独行的现代小说,文学界给予它很高的评价。谷向颉认真阅读了文本及赏析,确信自己理解了这本书。但这种理解像是做高考语文阅读题一样浅薄死板,远远达不到体味文字呼吸节奏的程度。

杜飞扬说:“我也看过的,可我太笨,看不明白。”

“怎么会。”谷向颉面不改色心不跳,“你很聪明的。”

“唔......真的吗?!”杜飞扬很好哄,一下就欢欣雀悦起来,金灿灿的羽睫盖住弯弯的眼,“头一次有人夸我聪明——哎呀!”

杜飞扬把手指切出血了。

谷向颉:“……”

这一顿饭可谓一波三折。因为今天是杜飞扬的生日,他执意要隆重地庆祝自己的成年,做了一大桌子菜。

“上回去寺庙,那老秃头非说我活不过十八岁,这个仇我记到今天!”杜飞扬一边端盘子一边说。

说起这事儿谷向颉就想笑。去年杜飞扬推着他跑到离家最近的寺庙祈福。抽签的时候谷向颉抽出一个大吉,杜飞扬抽出个大凶。待二人去解签时,老和尚一看见他们就大惊失色。说什么“已死亡人何故残存人世”,把杜飞扬气坏了。之后老和尚补救说,虽然杜飞扬现在还活着,但看面相定活不过十八岁。要不是谷向颉佯装自己头疼,杜飞扬当时就和老和尚打起来了。

蜡烛点起来,杜飞扬紧张地盯着手表——他非要等他出生的那一秒吹蜡烛。

杜飞扬出生于六月一日下午六点整。

五十七。

屋里很安静,谷向颉注视着杜飞扬雕塑镌刻的精致面容,不忍心打扰这份恬静。

五十八。

杜飞扬深呼吸。

五十九。

谷向颉凝视着烛光。

六十。

【叮咚--检测到条件完备,合约正式生效。】

【现在,开始执行。】

【祝您创造出一个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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