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御霄立了二等功,从营长升为正级团长,也算是荣归故里。
念在有伤在身,组织特批他病假。
好好的军区医院不待,林御霄选择回老家休养,还申请了探亲假和年休假,和病假加在一起,足足有一个月之长。
小兵负责护送林团长回老家,听说团长家只有个日夜盼孙归的奶奶,再无别的亲属。
他们一路开车都很顺利,直到临近荷花村,出现了状况。
“报告林团长,前方有情况!”
小兵放下手中的望远镜,给林御霄敬了个军礼。
他指着山脚一条的细碎动静,陈述刚才亲眼所见,语气震惊:“有女同志想不开,要卧溪寻死!”
卧溪寻死?
饶是上过战场,见过大风大浪的林御霄,眼里也不免闪过一丝诧异,“这里等着,我去看看。”
作为军人,他奉行爱国爱民的宗旨,看见有同志寻短见,自然不能见死不救。
林御霄掀开汗湿的军帽,眉头微皱,冲到小溪,一把捞起里面溺水的女人。
眼前的女人非常年轻,也格外貌美,身上散发淡淡香气。
衬衫浸了水,湿答答贴在女人身上,暴露出姣好的曲线,他匆忙移开目光。
他搜寻记忆,荷花村没有这号人,也不可能养出这种细皮嫩肉白皙的女子。
年纪轻轻,长相不俗又穿着体面,只能是下乡的知青。
“咳咳,”对方呛了水,颤颤巍巍睁开眼皮,两人目光猝不及防撞在一起。
她莹润迷人的眼睛,发懵地看着他。
他薄唇紧抿,语气格外严肃,“同志,生命宝贵只有一条,你怎能……”
一阵微风拂过,衣料冰凉,苏念贞打个寒颤,双手不自知缠上眼前温暖的庞然大物,呵气如兰:“好冷啊。”
女人不安分往他怀里挤,那股陌生香气愈发清晰,往他鼻子里钻。
林御霄青筋直跳,胸腔有股莫名其妙的恼火,无处宣泄。
这位女知青,不懂珍爱生命,不懂男女大防,随随便便就对男人投怀送抱!
苏念贞大脑强制开机,人还发懵,意识到不对劲,对方已将她冷淡推开。
一件衣服从天而降,劈头盖脸隔绝双方视线。
“这位女同志,请你自重!”
呜呜,好无情的话啊!
她像个落水小鹌鹑,瑟瑟发抖,把衣服往下扒拉,露出一张不施粉黛也楚楚动人的脸。
眼前男人面容冷俊,棱角分明的轮廓,小麦肤色,身着工字背心露出孔武有力的臂膀。
苏念贞眼睛毒辣,她一眼就猜出男人背心遮挡下有结实的腹肌。
就不知道是八块还是六块。
她才注意到他丢来的衣服是件绿色军装,干净没有汗味,只有清新的皂角味。
好吧,她没有穿回去,被一个养眼的兵哥哥英雄救美了。
眼看兵哥哥一言不发黑了脸,转身离去。
苏念贞使出浑身解数,咬牙威胁他,“恩人,谢谢你救了我的命。但你不能把我一个姑娘家丢在山上不管了呀,不然……我就让你白救!”
她披着他的军装,作势又要往小溪躺。
好,很好。
林御霄活了二十五年,从来没被人用这种法子威胁过。
生命诚可贵,如果一个人要寻死觅活,谁都拦不住!
物极必反,男人仗着个高腿长,步子越迈越大。
“哎——你别走呀!”
光着脚,她着急去追,也不管什么冒不冒犯,上手就抓住他的手臂。
手心下的皮肤结实坚硬,要不是有灼热温度,苏念贞还寻思自己抓的不是手臂是石头。
男人目光如炬,眼神似乎能喷火,这下抓住仿佛烫手山芋,苏念贞松手,又怕他跑了,转而去牵他的衣角。
呼,好凶呀。
喘匀气,她见男人,“你们军人保家卫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眼下人民有难,能不能雪中送回炭?”
他无动于衷,她有求于人,卑微地双手合十,嘟着嘴:“恩人同志,你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保证以后珍爱自己的生命,好不好嘛?”
最后的四个字,仿佛羽毛搔过他的耳骨,酥酥麻麻泛起一阵痒。
好半晌他才开口,“什么事?”
“就一件事,拜托你帮忙把猪草割满。”她指着半山坡可怜兮兮的小半筐猪草,旁边还摆着她的鞋袜。
说完她有点脸红,大费周章挽留,就是为了让人家割猪草,帮她挣工分。
想必在他眼里,她就是吃不了丁点苦,割猪草受不了跑去寻死。
这可怪不上她。
要不是他阻拦,说不定现在她已经回到现代,做美甲喝下午茶,美滋滋挑选心仪剧本了。
“我才第一天下地,已经很努力适应去干活了,干得慢同伴嫌我娇气叫我不要拖累集体,可是割草都把我手都弄伤了!”
苏念贞像找到家长告状的孩子,她摊开伤痕累累的手掌,语气撒娇,“你看我的手,都流血了!”
她一副天塌了的神情。
手掌上,深一道浅一道红痕交错,渗出血丝,在娇小白皙的手上格外触目惊心。
林御霄带兵打仗,受伤是兵家常事。
最严重的一次腹部中弹,发炎引起高热,情况危急连麻醉都打不得,人差点没了。
这点伤口就有点不够看。
他沉默地抡起镰刀,就像是拿着杀敌的武器,轻而易举割下一大片猪草。
叫苦连天的苏念贞:……
趁这工夫,苏念贞抓紧时间穿上鞋袜,猝不及防打了个喷嚏。
湿衣服穿久了容易生病,本来病才好,要是再病了,死舒雪就更瞧不起她了!
她远远跑去高大灌木丛,脱掉湿上衣,咬牙换上他那件绿军装。
衣服过于宽大,袖子也长,衬得她就像偷穿衣服的小孩,不伦不类的很是滑稽。
索性她把袖子挽起,露出半截洁白手臂,衣服下摆出她打成结,掐出一段细细的腰肢,剩下的衣料掖进裤腰。
原本苏念贞天黑都干不完的活,林御霄中午捎带一会儿就给干完,她换好衣服跑回来,筐里塞满新鲜猪草,满到都要溢出来。
苏念贞喜不自胜,这么快,今天总算不用饿肚子加班加点。
绿色衬得她肤色白得发光,粉唇娇艳,“恩人,湿衣服我晾在太阳底下等干了,身上这件衣服马上还你。”
他喉结微动,吐出一句:“不必。”
小兵见林团长迟迟不归,慌忙赶到现场,心里估摸那溺水女人多半没救回来。
天知道,他看见穿着林团军装的娇小女人,有多震惊!
林御霄打着手势,示意小兵噤声停止靠近。
对小兵来说,林御霄是他最敬仰的长官。
军队流传他的神话,花费六年从籍籍无名的站岗哨兵,到如今威震八方的林团长。
年纪轻轻登上高位,前途无量,一路摸爬滚打,其中必然历经血与汗,艰难与险阻。
要知道林团长的威名和不近女色,同样深入人心。
首长、军属院有多少嫂子,热衷给他介绍对象。
他仿佛千年寒冰,对待女人跟管教新兵蛋子似得,一点没融化的迹象,冷脸吓跑了前仆后继的相亲对象。
军人职责救死扶伤是天性,林团长救人小兵意料之中,救完人不留姓名迅速离开才对。
现在,林团长居然会怜香惜玉,把自己军装借给陌生女人,还是个异常美丽的女人!
林团长……怜香惜玉?
一定是他在做梦吧!
***
男人对着一个方向打手势,苏念贞顺势看去,是一个同样身着绿军装的人,款式没有她身上这件精致复杂,应该是他手下的兵。
原来兵哥哥还是一名军官?
这里鸟不拉屎的村落,哪里能碰见两名军人,多半是执行任务。
苏念贞对军人有天然的好感,再说人家帮了她的忙割了猪草,她总不能再给人家造成麻烦。
男式军装留在她这里,知青点人多眼杂藏不住,到时候她被传乱搞男女关系,对她名声不好,说不定还会连累对方。
“恩人,你是不是还有任务,请稍等片刻,衣服我马上还你。”
“同志,你……”
他话没说完,她油黑的辫子一甩,跑不远树后。
事不宜迟,苏念贞也不跑那么远的灌木丛,就躲在一棵树后,解衣裳。
林御霄耳力好,虽然他背对那棵树,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是传入他耳朵。
好在初夏太阳给力,衣服一来一回折腾,也干的快。
苏念贞饥肠辘辘,也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换下的衣服塞给他,瞥他欲言又止,“我身上没汗,衣服很干净,不信你可以闻闻。”
生怕他嫌弃,对她有个坏印象,她指指这件军装,再次强调,“你闻闻看呀。”
不用闻,他已经嗅到空气中,尤有余温的军装和这女人靠近自带的香气,如出一辙。
不是庸俗脂粉味也不是洋货香水味。
对气味很敏感的他,破天荒没反感这种入侵他专属领域的香气。
林御霄心底泛起一丝异样,不过被他下意识忽略掉了。
再不服管教的兵,在他手下都翻不出浪花,眼下这女人胡搅蛮缠的劲儿,他居然破天荒有些招架不住。
娇花似的女人,打不得,骂不得。
他脸上渐渐冒出寒气,生人勿近的气势越发强烈,苏念贞察言观色后退两步,肚子不合时宜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今早吃的稀粥和“老三样”,稀到她跳进粥里能划水游泳。
她强迫自己混了个水饱。
如今胃里空空,苏念贞红着脸捂住不争气的肚子,干巴巴笑两声试图转移话题,“呵呵,今天天气真不错,我先走了。”
“那边有野果子。”临走前他丢下这一句话。
苏念贞半信半疑,那一片绿油油的,结不结果子也不知道,他眼神有这么好?
等再回头,两个人都已不见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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