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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till the stars fall

我将戒指严丝合缝地戴到中指,特地将那条凹痕转到正前方,越看越满意。此后我多了一个小习惯——思考时无意识地旋转手上的戒指,并将它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不断地进行交换。我意识到我依然想跟他有枚戴在无名指上的对戒。

某天下班,我瞒着他又悄悄地来到银匠的铺子。我无法舍弃亲手给他打枚婚戒的想法,即使他不愿意戴上,我依然想给把它完成。

我买了点金豆,本想按两人无名指的尺寸打两个莫比乌斯环,一个向左折,另一个向右折。环的内侧就分别刻上对方的名字缩写和生日。但当我将第一条金条退火、敲打,并刻上字后,我反悔了。

我将另一条金条横向叠在上面,想象着在这十字条块上,重新折出两个反方向的莫比乌斯环,然后将其从中间剪开。我反悔了,我不想送他戒指了,我要将两个环圈在一起,然后找根红绳穿过经由他们相交形成的小孔中,做成项链送给他。

最好在送之前还能带去在挂满各式祈愿带的寺庙里拜一拜,如同我梦到的那样。

我不需要开光,只是想冲散“他会离开”这个梦境带给我的不安。

我对制作戒指的流程已经轻车熟路,只是为了保持莫比乌斯环原本的形状,我没敢使用戒圈,只能纯手工丈量与焊接。以及后面将两个环相连的操作也较为困难,导致我制作缓慢。

我满心扑在这个小小的物件上,想象着他收下的模样——两颗扣在一起的心。

最后一个角落打磨完成后,我深深舒出了刚刚一直紧绷着的气息,活动了一下肩胛,每个骨头缝隙都争先恐后地发出了咔咔咔放松的声音。

“做完啦?小伙子?”老板的语调听起来比我还欢快。

“嗯,做完了。”

“诶呦,可算做完了。看你在这儿头也不抬地捣鼓了一个晚上,吃饭没有?”

“呃……吃了点儿。”

“诶哟,那可真是废寝忘食了。送对象是不?那肯定是个温柔漂亮的姑娘了!”老板乐呵地捧哏着,突然眉头轻轻一皱,思索了万分之一秒后开口道,“看你有点面熟,前两天来过不是?跟另一小伙一块儿?”

“就那长得忒俊的小伙儿。你俩一块儿打了个戒指不是?”

“嗯。那我对象。”

“诶呀!瞅我真是狭隘了!看到个小伙儿就想到姑娘。对不住啊,真对不住了!瞧我真是……”

“没事没事。”

他从我手上接过那两颗相连的戒指,发出一声赞叹,又接着道:“介不是那什么环吗!象征着永恒的爱情!美美满满、长长久久,真好!叔祝福你们,衷心地祝福你们!”

莫比乌斯环,通常由将一端翻转180°的长方形纸带粘连而成,拓扑学上称其只有一个面和一条边。从粘连的起点平面出发,无论走得多远,不论经过多少次循环,最终都会回到原点。

大多数文学作品用它来歌颂爱情、赞叹永恒。而我想告诉徐烨的是,我们曾平面上踽踽独行,或许多次错身而过。但没关系,只要时间仍在推演,只要我们不同蚂蚱一样进入到里世界,那我们终将会再次相遇。

不是永恒,而是命定。

老板双手递过包装好的礼盒,盒子内印着一串英文“Til the stars fall”,他眼里充满着幸福的期愿。

“谢谢。”

伸手从老板手中接过礼盒的那一瞬,我恰好被中指银戒上的反光晃了一下眼。徐烨全神贯注制作戒指的神态如野草般疯长,挤占了我全部的思绪。心里顿时软得一塌糊涂。

此时手机屏幕适时亮起来,上百条消息未读。我打开微信,单是置顶的联系人就有几十条未读消息。——在我消失的几个小时里,徐烨单方面给我发了五十六条微信,和两个未接电话。即使他知道我可能是在加班。

他担心我,记挂我。

“慢走啊!”

在老板的吆喝声中,我迫不及待地飞奔回去,恨不得立刻把项链送给他。

跟他确定关系一段时间后,我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准确地说是醋味逐渐蔓延开来。我开始对他有实际上的占有欲,看到他与别的男人女人亲近时会感到很吃味。不过现在的我不再是毫无立场,不再只能对他阴阳怪气打嘴炮。我会在心里的小本子上恨恨地记下一笔,等夜深人静时再找他算账。

我热衷于在他身上打上各种各样的标记,如同狗撒尿圈地盘一样。他手上的戒指是我打的,身上穿的十有**跟我是情侣款,我买的。同食同住,连身上洗浴用品的香味都是一样的。

只要我出现的场合,但凡是个明眼人——即使是瞎的也都该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

徐烨虽然平时比较,放浪形骸,但他本质上还算个好男人——他会对他的每段感情负责,这让我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不再患得患失。

他终于不再像是穿堂而过的微风,教人摸不着捉不住,只能眼巴巴地盼着他来——他来时我欣喜,他离开时万籁俱寂。他依然是自由的,只是现在会为了我停留片刻。

我逐渐有了一种名为“拥有”的踏实感。

说到放浪形骸,我现在可太有立场去深扒他的感情史了。与其说是介意,倒不如说是吃味。醋,就纯醋。

我一点儿也不想听他在何时何地跟何人滚过床单,更不想关心他们是怎么认识、怎么分开的。但我就是贱啊,就想知道在我们冷战期间他的方方面面,就想通过他的口述拼凑出我缺席的那几年时光。而性与爱都是情感依托中难以避免的事情。

即使看得出他已经刻意把发生关系这种片段隐去了,但故事发展得水到渠成,我总是忍不住嘴贱地确定一句:“做了?”

“……做了。”

“……”得,不听不安心,听了就更难受了。

我擤着鼻,听他描述他与其他人的故事,醋坛子倒了一地。

“我真想象不出你追人的样子。”我突如其来地感慨一句。

“我没追过人。”

“?本科的时候我可是帮你追过一个女生!”

他乐了,说:“我没在追她,我在打发你呢宝贝。”

“……”我被他呛得哑口无言。

好好好,好一个打发我。小丑竟是我自己。好的,我记住了,这仇总得在其他地方讨回来。

我正盘算着怎么“教训”他时,他又接着道:“再说了,这世上男的那么多,我只要勾勾手指,就有一堆人吻了上来。”

我越听越不对味,越听越有危机感。这都什么人啊,怎么一天天净干些勾/搭男人的事情。还勾勾手指,回头看我不在你根根手指上打上我的记号——不好意思,这人名花有主了,鲜花已有对应的牛粪了,其他的粪别来。

我正醋着呢,他忽然话锋一转:“你说是吧,陈皋野?”

“……是。”合着刚刚在点我呢老兄。

我咬牙补充道:“你都不用勾手,我自然就咬了上来,跟疯狗一样。”

我握住他的左手,拇指在那枚戒指上轻轻摩挲,而后将他的手拉到嘴唇前。起初是轻轻亲吻,而后突然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上他的食指根部。

他吃痛地骂了句国粹,但没抽回手。

“怕了吧,”我松开嘴,得意洋洋地威胁道,“不许对别的男人勾手,女的也不行。”

他擦掉手指上的口水,轻柔手上残留的淡淡的咬痕,笑骂:“狗日的。被狗咬了。”

我也乐了,接上他的话:“嗯,还要被狗/日了呢。”

我欺身压了过去。

完事后,在床上温存时,我忍不住问他:“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知道啊,不然我们在干嘛?打/炮吗?”

“我是说很久以前。”

“嗯哼?”

“久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我问你要微信之前,我就喜欢上你了,你知道吗?”

看着他愣住的表情,我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强笑着提醒他:“我明里暗里跟你表白了好多次。”

“……”

“你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以为你闹着玩儿呢。”

我内心一时五味陈杂,“假如啊,我是说假如啊,如果你那个时候就知道我喜欢你,你会考虑跟我在一起吗?”

“我不知道,可能会?”

“……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

不是。

看着他默不作声的模样,我的心沉了下去,悲哀地发觉自己的情感有多么失败。

“你也没追过我,不是吗?”

我语塞。当年我明里暗里表白过无数遍,他权当我在戏弄他,又明里暗里拒绝了我无数遍。这让我怎能再鼓起勇气,正儿八经地跟他表白,然后被拒?兜兜转转,我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错过了近十年的光阴。

“我怎么不坚定一点,认真一点?我们本该早点在一起的。”我痛苦地想,泄愤般咬在他的肩头。

最后,我闷闷地问他:“那我现在可以追你吗?”

“嗯?”

“不是□□,是,”我的食指从他锁骨一路划到他跳动心脏所在的位置,“是你的心。我想追你的心。”

他突然笑了,凑上来轻吻我的嘴角,轻声道:“你追到了。”

收场有点潦草。anyway,写完了。其实是因为我的xp已经发生了改变,,,而这篇文本来就是自割腿肉来爽爽的,,写到后面背离初衷了属于是。

笑死了,再看前文,发现我的写作风格真的好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啊。“啊啊,这样吗。”这句话,直接幻视《绝叫》。还有一些定语/状语后置的句子,都是西方小说惹的祸。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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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till the stars f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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