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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 124 章

练习室中,BTS六人一起练着舞蹈,郑浩锡在一旁教李朝歌舞蹈动作。

当分心的田正国再一次撞到自己,金硕真不耐烦地“啧”了一声。

收回总是忍不住看向李朝歌的眼神,田正国和他道歉。

“哥,抱歉,我会集中精神的。”

金硕真表情冷冷的。

闵玧琪金太亨田正国怎么就能贱成这样…一个被李朝歌绿了,一个被李朝歌甩了,还有一个被李朝歌当狗玩。

这几人也明明知道李朝歌是个花心三心二意的,却还是对她念念不忘,一个想求交往,两个想求复合,都很想被李朝歌玩弄。

这三个难兄难弟就这么喜欢不把他们当回事的坏女人?

果然男人都是贱的……

不过想到李朝歌,金硕真忍不住看了过去,她正在跳着《BWL》的舞蹈动作。

轻盈又灵动,赏心悦目,这才十几分钟,她就跳得这么好,确实是业务能力很强的人。

“那个…要不我们休息会?”朴志旻迟疑道。

分心的可不只是田正国。

还有冷着脸的闵玧琪和做不好表情管理的金太亨。

金硕真收回视线,没吱声,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用。”x3

异口同声的三人相互看了一眼,又嫌弃地移开了视线。

分心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不是朝歌的。

他们不想让队友们对朝歌的误解再加深,也不想让朝歌觉得他们很差劲。

因为她分心,可不会让朝歌开心,她只会觉得他们的自控能力很差。

“跳个舞都集中不了精神的男人,能有什么用。”这种话绝对会从她嘴里出现。

三人纷纷开始调整起自己的状态,在歌曲的伴奏再次响起来的时候,集中精神开始练习。

也争取跳死对方。

这边,已经把舞蹈动作学得差不多了的李朝歌打算和BTS全团一起跳一遍。

这个合作舞台,李朝歌不用表演整首歌曲,比黑高层还没蠢到这种程度。

在歌曲后半段李朝歌才会上场,唱几句歌词,一个part结束后就会退场。

扔掉这是自己喜欢的人的滤镜,郑浩锡也挑不出李朝歌舞蹈的刺,心里还是很感叹的。

虽然做练习生的时间没多久,但是朝歌的基本功很扎实,记忆力和学习能力也很强。

她以前学过芭蕾舞,想来也是非常厉害,拿过很多奖。

“好,那我们一起练习。”

正好队友们那边结束了,郑浩锡和李朝歌走过去,准备进行合作舞台的彩排。

李朝歌站在一旁看着他们,等到她出场的part时,她就会加入他们。

《BWL》这首歌的舞蹈风格特点就是轻盈、活力、优雅、自由、流畅、节奏动感,李朝歌看着眼前这七人的舞蹈,越看越觉得有趣。

首先他们整体跳得很好,整齐程度让李朝歌看爽了。

其次,她发现这几个男的都有种要跳死对方的感觉,劲劲的。

那种想要抓住她视线的**和野心太强烈了。

李朝歌的视线在田正国和金太亨身上停留一会儿后,没忍住看了眼郑浩锡。

田正国和金太亨使劲开屏吸引她的注意力,李朝歌理解,闵玧琪使劲扑腾,李朝歌也明白。

可郑浩锡为什么会这样?他和他们三个竞什么?

李朝歌想到之前她拍摄MV时郑浩锡的表现和今天他教自己舞蹈时,金太亨那防备的神情……这人不会也喜欢她吧?

不过耳边的歌曲伴奏声提醒李朝歌,现在不是分心的时候。

站在他们后方,李朝歌准备开始自己的第一次彩排。

*

李朝歌出现在大黑公司,疑似和BTS合作打歌舞台的消息已经上了热搜,BTS粉丝的情绪很激动,把公司高层的十八代祖宗都骂穿了。

但就像网友说的,这些娱乐公司可从不把粉丝当回事,公司根本不理粉丝。

其实李朝歌的粉丝也很反感李朝歌要和BTS再次合作,但怒了以后就想到这是吸血的好机会,也就忍了。

这年头在娱乐圈流量才是硬道理,可别端着架子在那假清高了,能利用就利用,能蹭就蹭,好处拿到手才是重要的。

道德感高有什么用?她们宝宝就是要狠狠吸前男友们的血。

李朝歌不仅要花前男友们的钱,玩前男友们感情和身体,还要把前男友的粉丝变成她的粉丝!

但表面上的工作还是要做好的,骂骂公司,骂骂套粉,再骂骂来溜缝子的地粉,私下里夸李朝歌是最好的吸血鬼宝宝,又是充沛繁忙的一天。

*

虽说练习舞蹈的时间不如他们,但李朝歌的能力不比他们差。

磨合几遍后,眼见没什么问题的李朝歌就准备走了。

她还得去接车寅悠下班,他们俩约好了去书店买书。

谁知道一个编舞老师却过来说走位动线可能需要调整,让李朝歌等一会。

为了舞台效果,李朝歌点头同意了,坐到一旁的凳子上休息。

练习室的一些工作人员看着不见一丝拘谨和局促的李朝歌,小声交谈起来。

“她真自在。”

“是啊,好像这里是她的练习室。”

“李朝歌的心理素质很强,说实话要是我第一次去别人的公司,肯定会有些不安。”

“而且好几个前男友在,她真的不会尴尬吗?”

“听说上次拍摄MV时,气氛就很微妙呢。”

“所以说公司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请她来呢?等粉丝们知道了,又要骂人了。”

“已经骂起来了。”

“Mo?”

这次郑浩锡依然点了饮料,有咖啡有奶茶。

不过李朝歌没喝,她手里端着保温杯,里面是金太亨给她泡的果茶。

见李朝歌拒绝了,郑浩锡有些失落,不过面上却没露出不对来。

坐在不远处的金太亨,见李朝歌拒绝了郑浩锡,只喝他给她泡的果茶,没忍住,龇个大牙傻乐起来。

他就知道朝歌心里有他!

虽然有朝歌喜欢的奶茶,可是朝歌还是选择了他的果茶,朝歌真好,今天也是好爱朝歌的一天呢(*^▽^*)

田正国可见不得金太亨这么得意,他从李朝歌一进来就在关注她,自然知道她手里的保温杯是谁给她的。

想到金太亨对李朝歌来说是特别的,田正国心里的醋意就翻江倒海。

眼睛转了转,田正国摸出手机,找到车寅悠的聊天框,准备发个消息给他。

让车寅悠来公司接朝歌,那样肯定能打击到金太亨!

可...正要发消息的手指一顿,田正国拉着脸,锁掉了手机。

车寅悠来接朝歌,他也会被打击到的,纯属两败俱伤,所以他还是不要上杆子找虐了。

在金太亨独自傻乐,田正国独自悲伤的时候,闵玧琪径直走向李朝歌。

来到她面前,闵玧琪没有选择坐在她旁边的凳子上,反而是半蹲在了李朝歌面前。

李朝歌挑眉,“你皮又痒了?”

就知道她嘴里蹦不出好话...闵玧琪不语,只是拿出手机递给她。

手机上还插着耳机。

知道李朝歌不喜欢蓝牙耳机,他特意用的有线耳机。

李朝歌看着他递过来的东西,有些失神。

以前俩人在一起时,每次闵玧琪创作的歌曲,哪怕只是一小段旋律,她都是他的第一个听众。

他总是递过来耳机,让她听,和她说哪个地方是因为她有的灵感。

他又把她当创作灵感写歌了?

明明想把他推开的,可李朝歌还是接过耳机,戴上。

见她没拒绝,闵玧琪按下播放键。

耳机里传来的旋律很不错,这狗男人肯定又要狠赚版权费了。

摘下耳机,李朝歌没对歌曲发表评价,只是冲闵玧琪要钱。

“灵感是我给你的,所以你的版权费都是我的。”

闵玧琪笑了,微微点头,“嗯,都是你的。”

狗男人搞什么宠溺呢,李朝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狠狠瞪了一眼闵玧琪。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欠虐,被她瞪了,闵玧琪反而开心。

他拿过李朝歌的手,把手机塞在她手里。

“不是要出solo吗,拿回去选歌,看看有没有适合的。”

李朝歌原本要推开他的动作一顿,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听熟人说你的公司在给你选歌,我就估计你要出solo了。”微仰着头看着李朝歌,闵玧琪笑了。

“李泡芙,这里面的歌曲都是我给你写的,祝你早点solo出道。”

李朝歌低头看着手机,列表显示的歌曲数量是9首。

果然狠狠糟蹋他的爱情,他就有灵感写歌。

闵玧琪:“怕给你带来麻烦,歌曲版权我都用你的名字注册好了,要是这些歌曲没有合适你solo专辑的,就再联系我。”

担心粉丝们因为他写歌给李朝歌,让她又挨骂,所以他干脆把歌曲的创作人都写了李朝歌的名字。

他一下这么懂事体贴,李朝歌多少有些不适应。

“歌曲我收下了,但是闵玧琪,你把创作者的名字改回去,这些歌曲都是你写的。”

“改不了了,没关系的朝歌,是我自愿的,而且事情也没别的人知道。”

李朝歌不信改不了,她打算去问问懂这些事情的人,把歌曲创作者的名字改成闵玧琪。

两人曾经相恋过,闵玧琪又怎么会不了解李朝歌。

“泡芙,你别改好吗?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这是他写给李朝歌的歌,歌曲的灵魂是她,演唱者会是她,歌曲上会出现的创作者名字,也应该是李朝歌。

看着他祈求的神情,李朝歌的心情有些微妙,她微微点头。

“好,我答应你。”

田正国和金太亨都在看着李朝歌那里,心中好奇闵玧琪在和李朝歌说些什么,为什么李朝歌没撵他走。

看到李朝歌离开了练习室,金太亨犹豫了一会儿没有跟上去,田正国没忍住,跟了上去。

刚和边浩宇打完电话,让他问下公司的音乐制作人,关于歌曲版权的一些问题,李朝歌就看到了狗狗祟祟的前男友。

“滚过来。”

探头探脑地田正国听到她的话,嘿嘿傻笑两声,然后走到李朝歌身边。

“朝歌~”

李朝歌上手掐着他的脸颊。

“什么时候学会偷听了?”

被她掐,田正国美得很,他还微微弯下腰,让李朝歌掐得更舒服更顺手点。

“我没偷听,就是想和你说说话,我好久好久没见到你了。朝歌~我真的好想你~”

说完田正国就想抱抱她。

可是额头却被李朝歌的手指抵住了。

“田正国,我们早就结束了。”

她总是喜欢扎他的心,田正国抬起手握住她抵住自己额头的手指。

“我知道,这段时间我最清楚的就是我们已经分开了这件事,我也想过要忘了你的,可是怎么办啊朝歌,装作放下你真的好难受,我就是忘不了。”

“明明知道你不爱我了,知道你和我的亲故在交往,知道你是狠心的女人,可是我的心还是不停地在想着你,每一天都很想见你,想像现在这样,能握着你的手。”

“朝歌,求求你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们之间的那些开心甜蜜,那些美好,可以延续下去的对不对?”

他越说越可怜,声音微哽,那双眼眸湿漉漉又水灵灵地,眼泪从眼眶里掉落,滴在了李朝歌的手背上。

虽然分手了,但是田正国一旦可怜起来,李朝歌还是会不争气地心软。

“所以呢,知道我是狠心的女人还来找我,是想要做什么?”

“朝歌,我只想留在你身边。”

李朝歌看看他,又看看手背上那滴眼泪,脸色怪怪的。

你们男的怎么都喜欢插足当小三啊......

田正国靠近李朝歌,忍住羞耻,低声说道:“嫂子...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

李朝歌瞳孔地震!

嫂子!

这一套田正国他是从哪学的?要知道就是当初她和闵玧琪在一起,金太亨时不时跟她小偷一把那会,金太亨也没喊过她嫂子!

这对于李朝歌这个才十九岁的大学生来说,有些太刺激了!

说起来,田正国他和车寅悠是好朋友,车寅悠比他大几个月,要说田正国喊李朝歌嫂子,真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但真的没问题吗......

李朝歌新奇地看着田正国,“你骚都骚了,怎么还脸红啊?”

田正国的脸滚烫滚烫的,但还是磕磕巴巴道:“那嫂子...你喜欢我这样吗?”

那能不喜欢吗,她就喜欢这种纯纯的又能骚骚的纯欲男,田正国又不是不知道。

李朝歌的耳朵有些泛红。

“再说吧。”

撂下这句话,李朝歌走了。

看着李朝歌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田正国抬起双手捂住了脸,虽然很羞耻,但又很激动。

朝歌没有拒绝他,她说“再说”,这就够了!

朋友们说他忘不掉朝歌,是因为他在热恋期正上头的时候被她甩了,其实心底不甘心的情绪比喜欢更大,说他只要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李朝歌。

朋友们还说只要开始下一段感情,他忘记李朝歌的速度会更快。

可田正国不想那样做,不管是小三还是小四,他只要能留在朝歌身边就行。

他不要利用别人去忘记李朝歌,他要利用李朝歌去忘记李朝歌。

虽然很抽象,但田正国就是这么想的。

等到他腻了,不喜欢李朝歌的那一天,他才能彻底忘掉李朝歌。

这样剧情发展可以吗?不喜欢我就不写捞起当三的剧情了。之前我觉得修文就是改改错字,修一下不通顺的地方,没想到现在整得跟重新写一本没什么区别,就这我还想着开新文呢[托腮]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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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 1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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