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鸣筝。
那年我十四岁。正是女孩子们正是买胭脂水粉妆扮自己的年纪,而我只是终日躲在小院里弹筝。
是因为我的脸。那个该死的粉红色胎记几乎遮了半边脸颊。
我无数次对镜自视。无数次。
柳眉弯弯,眸子潋滟,鼻梁挺秀,口含朱丹。我看了无数次,无数次。可那个胎记,还是那么丑陋又可怖。
因为它,我从小便被叫做“小怪物”“丑八怪”。所以我当然没有一个朋友。父亲长年在外,母亲身体病弱,也顾不得我。于是我的性子愈发孤僻,对万事都日渐冷漠了。
六岁时,母亲希望我有一技之长,请来乐坊师傅教我弹筝。我就待在小院里一日日地弹,一日日地弹。
乡邻的孩子来讥笑我的丑陋时,我就弹得更大声,心中有乐,便听不到耳旁的嘈杂了。
那一日,院外的集市人声鼎沸,聒噪极了,我就弹筝以清耳静心。
院里的桃花开得正盛,粉色的花朵开了漫天,缀着花香的枝桠伸出院外,没成想就这样引了他来。
我听得有人敲院门,不想开门见人,便扬声问道:“谁?”
那人答:“小生木村樱,听闻琴声,又见桃花,请问可否进院一观?
若是放在平时,我必会回绝了去,但那日不知怎的,我竟隐在桃树后,请他推门进来。
进来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异域装扮,腰间却系着本朝特有的织锦腰带,青玉螭首的带扣,泛着淡淡的光泽。
“小生冒昧,打扰姑娘了”,见他抱拳环顾四周,我便扬声答道:“公子不必多礼,奴家鸣筝,还未及笄,不便相见。”
他回头朝着我所在的方向又施一礼:“我在家乡从未听过这样好的琴声,姑娘,如果不打扰的话,可否再多弹几曲?”
方才隔着桃花看不真切,现在我才看清这少年郎的面容。
剑眉星目,棱角分明。满院灼灼的桃花衬得他是那样的英俊,一双清澈的眼睛,似是融了早春的白雪,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明朗笑意。
我的心有一瞬悸动,接着又滚过一阵难忍的自卑。忙扬袖掩面,跑回屋内戴上面纱,又把头发重新挽了,堪堪遮住那可耻的红痕。
坐在筝前,请他在院内随性走动,任意折花,而我开始弹筝。
平日里最爱的《桃夭》,今日却怎么也填不平翻涌的心绪。是啊,我也正值青春好年华,有一翩翩少年郎为我的琴声而驻足,我却甚至不敢前去与他交谈,只能款款弹筝,作他赏玩的乐曲。
一曲终了,我抬头,他只隔我几步远。天公好似有意吹来一阵大风,少年清俊,落英缤纷,时光仿若静止了一般。我不禁莞尔一笑,刚要起身施礼,却见他倏然睁大了眼睛——
我的面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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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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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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