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尽枕河,水巷小桥多。
草籽花在暑气中挣扎着开放,河边拂来的风声微响,吹动渔杆上的铃铛,暑气与河风若海浪冲刷岬角般一遍遍洗涤心灵,吹过余留青的长发,也扬起我短裙的裙角。
到了这个年龄,少女们都有了自己的心事,我也一样。用余留青的视角来看,就是我不爱说话,总是沉默地看书发呆了。
“闷骚起来了?”余留青笑着打趣。
我有一个圈,一部分人在这个圈里,而另一部分人在圈外。余留青在圈里,所以我不愿骗她,于是我说,“当你讲着话没人愿意听时,就不会爱说话了。就像狼女一样,想讲话也不会说了。”
“跟我说吧乖乖。”余留青安抚性地揉我脖颈。
我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摇了摇头,“算了。”
余留青盯着我,无意识地皱着眉,“……那好吧。”
这种不踏实的感觉伴了我很多年了,暖味心事像让人上瘾的毒药,刻骨铭心,每天一遍,入骨三分。别人想到心上人,都会心动脸红,可我只想哭。
“沂雨……我该怎么办啊……”我的脸色实在太差了,连宋沂雨都发觉了,他问我是不是压力太大了。
宋沂雨也在圈里,而且不久前和秦时关在一起了。
秦时关和宋沂雨低调而淡然,十分般配,都遵循“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道理,我和余留青算是和他们交好的了。那天理科班放了学,秦时关和宋沂雨便约我们出去喝奶茶。
幽秘的奶茶厅中,宋沂雨笑着和我们摊了牌,“我得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在一起了。”
我一向与他们交好,于是只是笑着祝贺他们。但余留青就惊讶了许久,之后也一直有些恍惚。
我一直观察着她,而她一直在走神。想起这件事,我总是难过伤心,我看不透她,只好掩藏我自己。
喜欢自己的姐姐是病,得早治。
有了各自的Kindo之后,我们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在看什么书了,偶然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句诗——“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喜爱落日,喜爱城里杂乱的贫民窟,喜爱不幸。现在我却喜爱早晨,喜爱市中心,喜爱宁静。”
我便就此喜欢上了博尔赫斯,喜欢上了他许许多多关于生与死、爱或浪漫的诠释。于是我下了他的诗集,天天品读。读到《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时,我心中揪痛,忍不住抄了下来,锁进了小匣子里。
夜钓的时候,凉风凉水浸染全身,子夜的风给人雪糕般的清凉,而周围的夜灯婉蜒,浮着如同蜉蝣一般,夜亮昼尽,让我不禁想象古时的十里望月河畔。灯与月浮在水中,浮标在水波中起伏,余留青盯着它,也不知看不看得清。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凝望孤月的人的悲哀。
不久,乡下重修墓碑,我们都上了后代家谱,于是上山祭祖。说来祭祖,也就是一年几次的砍断杂草,清理道路,挂纸花和烧纸钱烧香,磕头放鞭炮罢了。
我的祖上有参军的,也有过村中一时富裕的,还有考知名大学的。可惜我只是个俗人,大概也不会有太大出息。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
夏末的时候,巴赫的交响曲随着笔尖沙沙声起伏。小时候我知道的少,拿小勺子边挖西瓜吃边数着归来的鸭子。鸭子们从河边芦苇荡回来,抖着湿透的羽毛。我就盯着它们,它们也对着我叫,我不理解它们,它们大概也不理解我。
“鸭子真是奇怪的生物。”我出神地想。
“想什么?”余留青干完活回来,身上汗涔涔的。
我像没有骨头般黏上去,“鸭子好有趣。”
余留青躲了一下,“别抱我,一身汗。”
“香。”我不要脸地贴着她,她身上的肥皂味混着菜园里的紫苏香,被汗水打得湿沉沉的,反而很好闻。
“给你留了西瓜。”我捧给她。
余留青没扳得开我,只好拖着我这个人型挂件晃荡过来吃西瓜。
“嗯,有点儿变味了。”她吃了一口说,“下次先丢冰箱。”
“我又不知道。”我闷声说:“变味就别吃了。”
余留青一哂,面不改色地又吃了起来。
现在我总是小心翼翼,余留青对我越好,我便越不安愧疚。而余留青学理,我学文,在一起的时间反而很少。
“你总躲余留青,她会察觉的。”宋沂雨说。
“那我怎么办?”我忧愁地盯着语文题。
“写‘越过’,你都盯着‘凌万顷之茫然’这句话看好久了。”秦时关撑着宋沂雨的桌子,“想上就上,不上就别委屈。”
宋沂雨看着我苦恼的表情,瞪了他一眼。
我坚持按余留青的要求学数学,每次都做得麻木了。
“你的错题本给我看看。”余留青说。
“我……没有做过诶……”我有些惭愧,”你也没有嘛……”
“那是因为我没太多错题,不会的弄懂就过了。”余留青笑道。
后来我却在余留青那儿找到了一个挺厚的错题本,不禁瞪大了眼,“哇!你骗我!这是什么?”
我拎着错题本在她面前晃。
余留青正在葡萄架下写物理,闻言头也不抬,“是你的,记得写。”
我心里万分感动,发誓一定要好好写。
没过不久,我就像被打了脱落酸一样憔悴,总觉得自己要疯狂脱发了。每夜灯光漂白墙壁,夜晚幽静,仿佛乡村微微喘息的梦。
余留青其实闲得很,但还是陪我一起熬夜,我背书刷题她便帮我抽背,一起刷题讲题。
余留青解压的方法大概是帮我做错题本,而我是看诗。每每坚持不下去了,我都会背几遍《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们也经常聊天,说说自己看的书和读后感,就着许多观点经常吵得不相上下也不作罢。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
“野了,不理我?”余留青从后面掐住我的腰,“怎么,你是不是躲着我?”
“没有。”我心虚地摇头。
余留青狐疑地瞅我,“你是不是做什么坏事了?感觉你除了和我回家都在躲我。”
“没有啊。”我盯着她略显薄情的薄嘴唇,“真没。”
文化艺术节时往往很忙,有同学跑过来叫她,余留青无法,只好悻悻地先走了。
作为成绩好长得好能力也高的孩子,余留青总是很忙,在我们排队去看大表演时,她穿着华丽礼服快步超过了几个班,我只来得及塞给她一瓶水,她便匆匆消失在楼道口了。
台上的余留青总是那么耀眼、夺人眼球、光芒万丈、遥不可及……她总是不慌不忙,把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强大得不需要任何人,也让任何人都触之不到。
“……接下来有请G1901班余留青同学为我们带来博尔赫斯的诗选——《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一怔,猛地看向台上。
余留青缓缓走到舞台中央,她换了一条珍珠白礼服,栗色自然长卷发垂了下来,显得有些薄情的脸庞仿佛冰雪融化般的温柔。她用那温情的声音缓缓念道——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凝望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
“我父亲的父亲,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两颗子弹贯穿了他的胸膛,死的时候蓄着胡子,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
“我母亲的祖父——那年才二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与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和台上那耀眼的人一起,哽咽地背着——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草原着火,噼里啪啦,燎了天空与荒原。
我的自卑成了一腔孤勇,堪堪把持住,然后被海浪般的悲戚拍打。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光芒万丈,在台上念了我最喜欢的诗,大家都看着她,而她仿佛是在接受我的暗恋——这不为人所知也注定不会开花结果的禁忌之爱,我本是自甘其苦自得其乐……如果她不曾祝福。
我仿佛释然了。说来说去,有什么放不过呢?
没过几天,余留青生日。
用夏目簌石的诗来说,那就是“那晚的月色很美”。
我抱着小提琴,拉了首德沃夏克的《浪漫曲》。
我们坐在乡下庭院之中,庭院中央是大桂树,挂了盏电灯,点了支香熏蚊,不远处菜园水田中蛐蛐与蛙的鼓噪,和着一泻千里的月光。这里十分静谧,大家忙着活,只有我们两个人。
在余留青面前,我从不紧张,我拉着这曲温和悠长的乐曲,她一动不动专注地看我。
眼泪什么时候流出来的,我已不记得了,拉完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整个脸庞又湿又凉。
我放下琴,有些羞耻地低下头。最近我总想哭,也总是哭,矫情脆弱得令人烦厌。今天余留青生日,她要快快乐乐的。我也要。
我低着头,希望这里黯淡的灯光没让她看清泪水。
“为什么哭?”事情不尽如人意,她还是发现了。
我在心里回答。我喜欢的人十七岁。暗恋五年了。
她挑起我的脸庞,而我垂着眼躲避着。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那一天你为什么要哭呢?”余留青垂眼看我,“别装傻,你知道我在说哪一天。”
我逃避着,只是垂着眼哭,像个懦夫。
我是一个小偷,以亲情的名义锁了她这么多年的童年,现在又舍不得还,不想就范。每每有人向余留青表白,我都不安,她拒绝,我窃喜又难过。总是如此。
余留青叹了一口气,“又走神了。”
她俯身,我听到一片衣料角磨擦的声音,然后唇角被咬住了。
“唔!”我瞪大了眼,全身都僵住了。
爷爷奶奶还在屋里,父母随时会回来,我急忙扭动。
像是不满,余留青一只手抓住我挣扎的手腕,另一只手搂住我的腰身固定住。余留青的力气大得很,我又仿佛欲拒还迎般半推半就。
就这么死了算了。我心想着束手就擒。
余留青的嘴唇软得很,舌尖温热,呼吸也温热,轻轻扑来,我甚至可以清晰地数清她浓密的睫毛,但我却被吻得睁不开眼,腰身都往后倾去。
亲人就在屋里,只要一抬头便能看见。我们在屋外亲吻得难舍难分,有偷情的痛又有欢娱的乐。
“你很好,我很喜欢你。”余留青在我耳边轻声说,“眠眠喜欢我,我都知道啊。”
我耳朵敏感,半边身子都酥软了,双眼含泪地看着她。这样子一定可怜极了,因为她怜惜地抹着我眼角的泪。
“那首诗,我很喜欢,是我夹带的私货。”余留青说,“你是我的黄玫瑰,我喜欢你。”
十七朵黄玫瑰落在一边,静静地盛着月光,温柔得像一首十四行情诗,剩下三朵在我们连结在一起的眼眸与唇齿间。
说实话,我是个很不喜欢和别人一样的人,就像网名,也绝不喜欢取和别人一样的。在我读书的时候,爸妈管得很严,朋友都说我总是处于断网的状态,一放假就人间蒸发了一样。我不知道博尔赫斯是什么时候流行起来的,也不知道大家是因为什么而喜欢上那首《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的。但是我是如文中那般爱上的,我只知道我是为什么喜欢他,又是怎么一点点攒钱买下他的诗集的。我的爱不比任何人少。当然,如果有人在我写这篇文(其实很多年前早就写完手稿了)前告诉我说,会有很多不知是否真的喜欢博尔赫斯的人将他与那首诗推成了热潮,一下子会有很多人喜欢,然后这首诗就被用烂了什么的,我或许就不会写了。因为真的很讨厌和别人一样,会说成我不喜欢而只是蹭热度那样。但最终还是没改,毕竟我的爱绝不比任何人少,而事实也如文中那样,是值得我铭记和感恩终生的,我不想因为谁谁谁的话语去改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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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十七朵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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