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昼啃咬的动作毫无章法,荀春把他推开的时候只觉得嘴唇又痛又麻。
他抬眼看沈昼,不知是气还是羞,眼尾晕了一抹绯红。
过了片刻,一颗晶莹的泪珠从那双如清潭般澄澈的眼睛里凝结、滑下,叮咚落地。
“荀春……我……”
看见荀春落泪,沈昼瞬间手忙脚乱,想伸手去擦掉他脸颊上的泪痕,但立马被荀春侧头避过。
“你走吧。”
荀春的声音很平静,平静的甚至有些可怕。
沈昼亲的时候胆子大的不行,亲完了瞬间变怂了。
他总觉得如果就这样走了,就完了,但看着荀春冷若冰霜的神情,什么也不敢做,只得垂着脑袋离开。
*
深夜,沈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刚想嚎一嗓子,又想到荀春在隔壁,瞬间收住了声音,化成一句噎在喉咙里的呜咽。
他抓起枕边的手机,担心会吵到荀春,不敢在卧室里打电话,于是裹着外套下了楼,站在居民楼楼下拨通了秦天助的电话。
秦天助半夜被吵醒,摸索着挂掉了,结果对方一连打了三次,他彻底被吵醒了,翻身起来,半眯着眼靠在床头,划开接通,他到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孙子。
“助子,你一定要帮我!”
秦天助睁开眼睛一看,打来电话的人竟是沈昼,沈昼的作息不是一直很规律吗?
但不管现在是谁,他都想骂:“沈昼!你知不知道,半夜两点钟给人打电话是要被填到追杀名单上的!”
沈昼赤脚穿着荀春给他的棉麻拖鞋,有些冷,来回踱步,焦急地说:“我不小心惹了人生气,该怎么办啊?”
秦天助一脸无语,就这事?“哄呗!怎么惹的?”
还挺好奇的。
沈昼支支吾吾,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亲上去了,含糊道:“反正就是我的问题,他现在生气了,直接不理我了。”
他晚上偷偷过去的时候,荀春连阳台门都锁上了。
“行吧,哄人很简单的,”秦天助信手拈来,“一共四点,姿态低一点,态度主动一点,话说的好听一点,再送亿点东西。”
简而言之,钱到位都好哄。
“他不一样!”
沈昼皱着眉头,他之前一直觉得秦天助很会哄人,但不知为何,如果把秦天助说的那几点放到荀春身上,他无师自通地觉得这些都不对。
“怎么个不一样?”
秦天助困得要命还要受到沈昼的折磨,“你都不说什么事惹人生气了,我怎么知道怎么哄?”
“我……亲了他。”
沈昼懊恼地挠了挠头,不仅如此,他还瞒着荀春给荀武钱,但让荀春完全不理他的终极原因应该还是那个吻。
“噗!”秦天助笑出了声,他还当发生啥大事了,虽然他觉得这对沈昼这个纯情少男来说,应当是大事。
“逢场作戏的吻多的是,”秦天助打了个哈欠,“接吻嘛,顺嘴的事儿。”
又问道:“沈昼,你喜欢人家?”
“什么?”
沈昼停下了焦躁的踱步,抬头看了一眼那个漆黑的阳台。
“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
沈昼挂了电话,又在冷风里站了许久。
……
楼上,阳台左边本来有几盆竹芋,但为了方便沈昼翻墙,挪到了右边。
荀春站在阳台的阴影处,垂眸看着楼下来回反复的人,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香烟,劣质香烟的味道吸入胸腔,辛辣刺激还有着微微的苦涩。
随着一声叹息,白色的烟雾逐渐消散在漆黑的夜里。
*
荀春的生日快要到了,大雪的那一天。
十分巧合的是,荀春和母亲的生日在同一天。
母亲走后,荀春每年生日的那一天都会买上蛋糕和鲜花,去母亲的墓地,同她一起过。
往年荀春生日都在周末,但今年却是一个课业繁重不放假的周中,于是他便趁着休息的这一天,提前去了。
荀春的母亲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去世的,病逝。
她被葬在乡下墓园,距离县城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还要再走上二十分钟。
荀春投入一张十元纸币,这个是城乡公交最远的收费标准,走到公交车后面靠窗的位置坐下,他习惯性地带上耳机,里面没有任何声音。
荀春的母亲名叫芥兰,和荀父出身于同一个镇子,两人在念初中的时候便互相认识。
后来芥兰中学毕业考上了师范中专,荀武则上了职高,学起了汽修。
芥兰读了五年师范专科,毕业后回到乡下教书,之后在同村人的撮合下,同荀武结了婚。
一开始,两人的婚姻生活还算和谐,乡村教师和汽修工人的结合,虽然不富裕,但也算不上贫苦。
不过后来,芥兰迟迟没有生育,两人间的关系便有破裂的迹象,一度要离婚,直到荀春的出生。
芥兰的身体一直算不上好,生了荀春之后更加虚弱,但她极其要强,不愿意离开那一方讲桌。
与此同时,荀武也变了,他开始酗酒、赌博,一开始还是小打小闹,后来因赌博成瘾丢掉了稳定的工作,这让他从成隐的疯狂中清醒了一段时间,开起了出租,似乎改过自新了。
但这是外人所看到的假象,在不为旁人知晓的家里,荀武单方面地冷暴力芥兰,从言语上的恐吓到肢体上的威胁,他不会动手家暴,因为芥兰是“抛头露面”的老师,这会有损他的形象。
芥兰在照顾幼小的荀春和应对荀武的暴力上左支右绌,逐渐对教学事业力不从心,离开讲桌后,芥兰不久后便重病不起,直至死亡让她得到解脱。
荀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或许从芥兰第一次明确表示暂时不想生育的时候,自卑与恨意的种子便已经在他的心里种下。
不论他表面上看起来多么老实巴交、忠诚可靠,他的内里却是肮脏的、暴虐的,荀武这个人自卑到了极点。
荀春小时候便不喜欢父亲,他似乎有天生看清人性的能力,当然荀武对他这个儿子也毫不在意。
芥兰去世后,荀武变本加厉地做家庭里的“暴君”,他一直记恨着芥兰将所有的财产都给了荀春,每逢输钱都会借此“管教”荀春一番。
荀春上初中时便学会了洗衣烧饭,并且用周末时间去做学徒赚钱养活自己,时间就这样过了六年。
荀春无数次地想逃离这座城市。
而高考是他最好的、唯一的手段。
*
一个半小时后,公交车停在了城乡大道的终点站。
荀春抱起身边用竹芋与剑兰包扎的花束,下了车。
乡下本就人少,很多人都迁进城里了,荀春走了半小时路上没有遇见一个相熟的人。
他将包裹好的花束缓缓放在芥兰的墓碑旁边,蹲下,摸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妈妈,生日快乐。”
荀春掏出打火机,点燃小蛋糕上的蜡烛,然后静静地等待打着旋儿的冷风将烛火吹灭。
他弯了弯唇角,“妈妈,今年你许了什么愿望?”
他坐在墓碑面前,开始事无巨细地同照片里的芥兰说起自己今年的事情,说考试成绩、说又是一年冬天,昕城还是没有下雪。
当他讲到自己拔掉一颗智齿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沈昼。
“妈妈,我认识了一个人。”
沉默着过了半晌,荀春有些苦涩地笑了下,“还是不提他了,妈妈,我得走了,我们新年再见。”
*
荀春的生活逐渐回到正轨上,他就像是删掉了一段代码的机器,彻底将沈昼从自己的生活中划了出去。
而另一边的沈昼则像是天塌了一般,他苦思冥想如何同荀春道歉,可是荀春连面都不让他见。
沈昼整天躲在阳台上,像做贼一样,想见荀春想疯了。
这天沈昼索然无味地嚼着小区门口卖的水饺,一脸颓丧地接到了小叔沈长烨的电话。
“喂!沈昼,出来和你叔叔我吃饭。”
......
沈昼的小叔叔沈长烨是名刑警,警校毕业后就到了昕城所在的省市,从派出所干起,如今已经到了大队长的位置,这次到昕城是来查一起跨省的案子。
两人约在一个小菜馆子。
沈长烨一张帅脸冒出了青色胡茬,穿着皮夹克,满是风尘仆仆,似乎刚从哪里公干回来。
“哟,沈少爷,”沈长烨见沈昼走进来,登时笑了,“你这不经风不见雪的,怎么看起来也怪邋遢的?”
“小叔叔!”
沈昼恼怒地喊了一声,随后颓然地在他对面坐下。
沈长烨夹了一筷子菜给他,“过不了苦日子,受不了昕城这小地方?我看你啊,还是早点打道回京吧!”
沈昼果断回道:“我不走!”
“怎么,”沈长烨挑眉,“喜欢上昕城这小地方了?”
“怎么可能?”沈昼一摆手,“这破地方都没有雪场。”
“那你为什么不想走?”
为什么不想走?
沈昼拿筷子的动作顿了一下,是啊,他为什么不想走。和荀春冷战的这段时间,他过得格外煎熬,吃不好睡不好,可是,他却从未想过要离开昕城。
沈长烨和沈昼相差不过十岁,小时候沈昼整日跟在沈长烨屁股后面,叔侄俩感情极好。
看着沈昼陷入沉思中,沈长烨眼里划过一丝微妙,“孩子长大了,心里有事儿了?跟叔叔说说,怎么了?”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