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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捧璧擎珠

敲打着堂鼓的双手纤细,却有力。

在巨大的堂鼓面前,那抹身影虽小,却笔挺。

“咚咚咚。”

鼓声沉闷,但庄严凝重,如黄钟大吕。

青云县的堂鼓已经很久不响了。

这也是谢婴来到青云县为止,第一次升堂。

他一身绿色圆领襕袍,腰间束墨色翠玉革带,头戴幞头,脚登革履,颇有威严。

堂下跪着的人身穿棕色交领夹袄,同色的包髻将她一整头白发挽起,眼神清明坚定,不似先前浑浊,干练异常。

“阿姐......”

牛大志眼眶通红,横刀立于沈娣身侧。

阿姐回来了。

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在县衙厨房里,束着攀膊,拿着菜刀追着鸡乱跑的沈娘子。

“下跪者何人?”

“民妇青云县乌衣巷沈娣。”

“因何事敲打堂鼓?”

“自首。”

沈娣的声音没有一丝恐惧,反而平静如一潭秋水,沉稳却铿锵有力,“民女杀了人,杀青云县仵作周恒,杀船主陈强,民女自首。”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雁回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吃糖。”

有手一把捞回了正往县衙内跨的孩童。

青云县的人大多都认识沈娣,因她是仵作之妻,因她常年给以偷鸡摸狗的沈小宝收拾烂摊子。

当然也有因她是县衙的厨娘,也有她买菜时篮子里总揣一把饴糖,塞给孩童。

“我不姓周!我叫沈娣!”

沈娣忽然大声呵道,而后低头喃喃自嘲,“可我不想叫沈娣啊。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她背着弟弟,哄着弟弟,喂着弟弟。

后来,母亲死了,死前老泪纵横地往她的手里塞了一颗蚌珠。

那蚌珠真丑啊,扁扁的,黄黄的,还有沟壑。可她喜欢呀,求着李木匠钻了一个孔,串了根红绳,日日都戴着。

再后来,她嫁人了。

父亲将她以五两银子,嫁给了周恒。

她知晓,那五两银子,父亲用来给弟弟买了束脩礼,置办了笔墨行头。

还有呢。

她的女儿出生了,她拣了好多河蚌,特意给她挑了最大、最圆的蚌珠。

哦对了,蚌珠头面也要打一套,欢欢喜喜地送她出嫁。

大雍的女儿,都是掌上明珠。

艳艳,她的明珠。

“啪。”

一声惊堂木震慑住了底下围观的百姓,就连孩童也被人捂嘴噤声,不敢让她哭闹。

“堂鼓为鸣冤鼓,若是自首,告知一众衙役即可。”

谢婴的声音冷冽而严肃,不苟言笑,“你,有冤?可既是自首,又何来冤情。”

“回大人,民女冤呐!”

沈娣的声音响彻整个县衙,绵延且凄厉。

周艳上船前的样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的脑海里,火红的嫁衣,真好看。

“民妇状告丈夫周恒卖女求荣,状告亲弟沈小宝诓骗侄女,状告船主陈强与王梅花一干牙人以运货、说媒、介绍行当为由,买卖女子!”

字字珠玑,声声泣血。

无人听了不悲怆。

这次不用惊堂木,所有人都沉默了。

沈雁回几乎将手指嵌进肉里。

“阿姐,阿姐,你不来救我,却要告我?”

沈小宝被衙役带到堂上,偷鸡摸狗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进牢狱,也是第一次上公堂。

他瞪得眼白翻出,浑身战栗,双腿发软,连跪都跪不住,几乎要扑到沈娣跟前,却被一把提回原处。

“阿姐,我可是你亲弟弟啊!我与你身上留着一样的血!阿姐,你在胡说什么啊!”

“亲弟弟?”

沈娣神情阴郁,双目暗红,似要将沈小宝生吞活剥,“艳艳呢,她是你的亲侄女,她的身上难道没有留着和你一样的血吗?沈小宝,你应该谢谢谢大人将你抓进那牢狱。不然,你就会如同周恒与陈强般,被我剖肚挖肠,啖心吃肝!”

“阿姐!你,你你你,你说什么......大人,大人救我啊!这女人疯了!”

沈小宝望着沈娣,她眼神如同索命恶鬼,面容狰狞扭曲,恨他到了极点。

他又是一泡尿不由自主淌出,不断地往衙役的身后缩,恨不得离沈娣百里之远。

“还有你,王梅花!”

沈娣捶胸顿足,指着一旁的王梅花,“你这口蜜腹剑的恶毒之人!你也该死!”

“你,你别冤枉我!”

王梅花早就抓进了牢狱,根本不曾听说外头有什么“僵怪杀人”,如今沈娣将矛头对准她,又听什么“啖心吃肝”,她越想越怕。

年纪轻轻,怎么满头白发,当真如同吃人恶鬼!

“冤枉?”

沈娣一声凄笑,继续说道,“是你告诉我,艳艳是仵作女,嫁不得好人家,是你告诉我铜锣县有户白姓人家,敬仵作行当,不嫌艳艳的身份,愿意求娶艳艳,是你告诉我此去山高水远,要走水路!是不是你王梅花说的?一字一句,我都记着呢!”

“胡,胡说......你没有证据!”

三年前她说过的每一句话,眼前之人都记在心里,王梅花心砰砰直跳,汗如雨下。

“这不是骗了沈小娘子那王媒婆吗?原来干了这么多恶心的勾当。你这种人,就应该抓了砍头!”

“这嫁娶都骗,这将各家的好女儿当什么了,物件吗。”

围观的百姓中不乏桃枝巷人,他们前阵子都在桃枝巷瞧了沈雁回那件事,本就对这王梅花厌恶至极,如今听沈娣这么一说,个个愤愤不平。

“肃静!”

一声惊堂木。

谢婴神色更加严肃,冷眼睥睨着沈小宝,“沈小宝,你在公堂前说说,可是你卖了亲侄女?”

虽说沈小宝在牢狱中已全都认罪,可谢婴就是要让他说出来,让他自己告知这公堂之上的所有人,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

“小的......小的。”

“来人,上刑。”

“是!”

“我说!”

一听到上刑,沈小宝眼泪直直往下淌,“小的说,小的说啊。小的不该因为这五两银子卖了小的侄女,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阿姐我错了!阿姐我错了!阿姐我是混蛋,我是畜生,我猪狗不如!阿姐,原谅我吧,阿姐你忘记了吗小时候都是你带的我啊,阿姐,阿姐啊!”

沈小宝戴着枷锁不断地扇自己巴掌,涕泗横流。

不知是因为怕了,还是突然间幡然醒悟。

“五两银子......”

沈娣低头苦笑,五两银子的艳艳。

五两银子的沈娣。

“王梅花,你可认罪!”

“小的不知道,小的什么也不知道......大人,您没有证据。”

惊恐让王梅花喃喃自语,但她还是强行让自己保持一丝理智。

她知道,她要是认了。她的脑袋,定是要掉了。

没有证据,陈强死了,没有证据。

沈娣也迟迟没有拿出王强的买卖的单子,找不到证据的。

即便是救了几个女孩,她们不敢的,她们不认的。

要是认了,她们这辈子就完了。

“有证据!”

一道有力的声音从堂下百姓中响起。

有一着绿袄裙的女子从费力地人群中慢慢挤出来。

她长得极瘦,似是被风一吹,就要倒了。

待走到堂前,她“扑通”一声跪下了,缠着白布的手指渗出淡淡血丝。

“大人,民女是人证。”

老婆老婆,下章准备入V了,届时三更。下掌评论掉落红包哦,整个大点的。凌晨发出,千万不要屯呀,谢谢!(鞠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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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捧璧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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