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经年会议一开就是大半天,直到晚上**点才结束。暮迟的电话前前后后轰炸了好几通,等他终于回过去时,对方怨声载道。
“我跟你说啊,五分钟之内,赶紧给我下来!”
宋经年简短答了句“好”,确认了助理传来的记录无误后,关上笔记本下了楼。
一接上宋经年,暮迟一脚油门直奔 Sober Live。
为了防狗仔,他全副武装:冷帽、墨镜、口罩一应俱全,但衣服却高调得扎眼——宽松的黑色低胸毛衣、设计款破洞牛仔裤,耳侧还戴了一颗小耳钉,张扬得恨不得写上“势在必得”四个字。
副驾驶的许之言懒散地靠着椅背,见宋经年来了,挑了下眉:“被这个疯子拖来的。”
宋经年笑了笑。
他和许之言原本算长辈交情。宋家是最早打通海外市场的龙头企业,而许家则深耕演艺行业,两家虽领域不同,但家族偶有往来。后面是沈京墨牵线认识,偶尔在社交场合聊上几句。
而暮迟则是他美国读书时结识的朋友,回国后几次组局,他们两人反倒成了常凑在一起的搭档。
车子驶至 Sober Live。林遇今晚的演出场地虽在市中心,但场馆规模不大,显然主打学生和年轻人,配置也相对简单。
订座时并没有包厢,最贵的不过是全包式卡座。宋经年挑了个靠后的卡座,方便暮迟这尊大佛“躲藏”。
下车时,许之言扫了一眼全副武装的暮迟,忍不住调侃:“有必要包成这样?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暮迟毫不客气反驳:“你懂个屁!我微博粉丝破百万了!昨儿个还上热搜呢!”
可说完,他又觉得自己包成这副模样被林遇看见未免太丢面子,最终咬牙脱了帽衫外套,只将帽檐稍稍压低了些。
他们进场时,林遇的乐队正好接近尾声。
暮迟盯着台上,不住抱怨:“宋经年!全赖你!演出都快完了!”
而台上林遇从调试到演出,目光时不时扫向台下。直到尾声,他都没看到宋经年身影。
他还以为,自己作为宋经年的“猎物”,对方会现身呢。
演出接近尾声,乐队结束一曲后照例与观众互动。
这时,一个女生突然从台下挤到舞台前,高声喊道:“林遇!林遇!”
林遇俯下身,原本只是顺势去互动,没想到对方猛地跳起,一条手臂迅速搂住了他的脖子。他正想着事,反应有些慢,只来得及侧开了脸,对方用力一拽——一吻落在了他的侧脸上。
场内瞬间爆发出惊呼和尖叫,气氛飙到了最高点。
远处卡座,一个全副武装的黑衣男子猛地站了起来。一身黑衣,墨镜口罩,与周围喧闹环境格格不入。
林遇直起身,随手拂了拂被拉乱的衣领,礼貌笑了笑。女生依旧激动地喊着:“林学长,我是你学妹!我喜欢你!”
他却没有回应,目光径直越过人群,落在黑衣男子旁的另一个身影上。
宋经年。
只是单单坐在那里,就是让人忽视不了的存在。
他低头看了几秒手机,随即熄屏抬头,与林遇的视线在空中碰个正着。
与此同时,林遇口袋里传来手机震动。
四周震耳欲聋的音乐与嘈杂照旧,林遇却感觉都安静了下来,唯有两道视线无声交锋,暗潮涌动。
他下了台,掏出手机一看,果然是宋经年发来的消息:「过来坐坐?」
他冷笑出声。
把他当什么了,出台小姐吗?
也对,像宋经年这种人,披着张人皮,剥开来全是腐朽铜臭。
对他们来说,任何东西都能是交易筹码,感情也好,关系也罢,只要价格对了,轻松买断。
他熄了屏,和队友低声道别,背起吉他,直往卡座走去。
暮迟一眼瞥见林遇的身影,像狗见了肉包子似的,眼里放光。人还没走近,他已忙不迭起身,利索地安排好了酒杯和空位,还特意腾出身旁的位置。
拉下口罩,露出那引以为傲的薄唇,笑得邪气又招摇:“坐我旁边。”
林遇认出了他,是那天在包厢和宋经年办公室里都见过的小明星。
再联想到那天在演出时,经理提到小明星让他“开个价”的话,林遇瞬间黑了脸,压下情绪,径直略过暮迟,目光落在宋经年身上,语气淡淡:“宋总。”
宋经年来得匆忙,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西服随意搭在沙发靠背上,身上是一件简单的白衬衫。袖口挽起了几圈,领口松散地解开了两颗扣子。从林遇的角度望过去,隐约能看到他胸前一颗浅浅的小痣。
他单手捧着威士忌杯,修长的手指轻搭在杯沿,目光低垂在手机屏幕上。听见林遇的声音,他才抬眼,往里挪了挪:“你来了,坐我这儿。”
说完,便又低下头继续打字。
林遇背着吉他走了过去,随手把吉他靠在旁边,坐到了宋经年方才的位置上。座椅还留着一丝余温,他没多在意,神色如常地坐下。
对面的小明星托着腮,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林遇,隔着墨镜都能感受到那目光在他身上游走。
“你知道我是谁吗?”
林遇摇头。
暮迟依旧笑着,递过一杯酒:“暮迟,我叫暮迟。”
话音未落,他又伸出一只手。
林遇接过酒杯,象征性地伸手与他握了下。
“林遇。”
刚想抽手,暮迟却突然捏紧了他的手腕,俯身靠近,轻轻舔了下唇,声音低哑又轻佻:“林遇,好名字,跟你人一样,听着就很可口。”
林遇冷了脸,正要发作。
一只手突然从旁边伸过来,抓住他的手臂,用力将他的手从暮迟手中扯了回来。
宋经年不疾不徐地抬眼,扫了眼暮迟:“有点分寸。”
他虽有自信暮迟绝对撬不了自己的墙角,但自己都还没下手的肉,就被别人先嗅了一圈,总归是不舒服的。
随后看了眼林遇,语气稍缓:“我朋友开玩笑有点没轻没重的,别在意。”
宋经年酒量一般,平时应酬多是下属挡着。今天空腹喝了两杯威士忌,整个人有些轻飘飘的。自己都没察觉,一直抓着林遇手臂未松,直到林遇穷迫看了一眼,他才恍然,连忙松手:“抱歉。”
话音刚落,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宋经年扫了一眼,脸色微沉,起身道:“工作电话,我出去接一下。”
林遇往里挪了挪,给他让出路来。
宋经年抓着手机,正要跨出卡座,脚下却一个踉跄,身子猛地向前扑去。
林遇反应极快,腾地起身,一把揽住了他的腰,将人捞进了怀里。
两人视线在晦暗的灯光下短暂交汇,脸贴得极近,呼吸几乎交缠。宋经年愣了一下,随即站直,道了句:“谢了。”
宋经年面色无惊,倒是林遇心莫名狂跳了一拍。
——大男人的腰,怎么这么细?
对面暮迟原本一慌,起身想扶,却见自己慢了一步,讪讪地又坐了回去。他看着两人动作,舌尖不是滋味抵了抵腮,心头顿时涌上一股怪异感——哪儿不对劲!
旁边许之言余光扫了他一眼,以为他在吃味,冷笑了一声。
宋经年电话一打就打了半小时。
直到林遇出来,宋经年才挂断了电话。
“怎么出来了?”
林遇走近问道:“宋总,公司出事了吗?要紧吗”
宋经年站在风里,头越发昏沉,揉了揉眉心,语气放缓:“没什么,财务部门出了点纰漏,我已经安排人去处理了。”
“哦。”林遇淡淡应了一声,听不出情绪,心思却已转到宋经年提到的“纰漏”上。
只要能扳倒宋家的筹码,他绝不会错过。
宋经年叹了口气,烟瘾涌上,偏偏没带烟。他靠在栏杆上,仰头长舒一口气,夜风带着寒意迎面而来。
夜色下,他的皮肤白皙透亮,酒意染上了一层红晕。睫毛低垂,鼻梁高挺,下颌线分明,喉结随着轻微的吞咽动作上下滑动,顺着再往下,锁骨的线条隐隐可见,而那颗小痣则安静地落在锁骨附近,几乎微不可查。
林遇的视线却像被钉住了一样,停在那颗小痣上愣了半天。猛然回神,喉头滚动了一下,别过脸去。
他从来没有对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抱有期待,自然也没想过自己性取向。只是这一秒,他不得不承认,宋经年是真的好看。
就像一朵开到荼靡的罂粟花。
宋经年回过神,侧头看向林遇,却发现他脸上还留着一道显眼的红唇印。
脑海中瞬间闪过台前那一幕,他眉头微皱,抬手捏住林遇的下巴,用拇指将那抹脂印擦了去。
动作自然,却透着一丝隐隐的占有意味,像是将自己所有物上沾到的灰抹开。
宋经年的指尖很凉,触到林遇的皮肤时,他下意识地僵了一下。还没等反应过来,宋经年的手已经收了回去。但那点凉意却像烙印一般,久久未散。
“我下周一去广州,两天,你学校有事吗?”
林遇愣了一下:“工作?”
宋经年笑了笑:“那不然?想什么呢?”
林遇没接话。
宋经年见状,以为他脸皮薄,不经逗,语气缓了几分:“那边项目挺棘手的,正好跟技术团队一起过去,多学点东西,对你有好处。”
林遇沉默片刻,应下了:“多谢,宋总。”
无论是作为“猎物”还是“猎手”,他都没理由拒绝。
宋经年看着他,笑笑:“私底下别那么生分了,搞得我像在上班。叫哥吧。”
林遇一愣,抿了抿唇,半天都没有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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