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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有些东西只要开了头,剩下的便轻而易举。

从我第一次被邀请去韦恩庄园开始,我与迪克之间的社交距离便被打破了。于是相约而去,相伴而行的次数与日俱增。

自从第一次送我走过混乱的街区后,迪克便每日送我回家了。我也不知他是天生怀着一颗正义之心还是所怀的心思本就不清白。

其实哥谭若是没有阿卡姆人才越狱,没有大形的□□火并只要不经过犯罪巷所在的东区,其实也能算得上是繁荣。

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而言,日子就是一日一日这样过去了,即使只是重复着,也令我心存感激。我一有空闲便喜欢看着迪克,只是单纯的凝视,偷偷描模他的容颜。

我发现,一月中总有几天到十几天,迪克的眼下带着一抹乌青。我有些疑惑,按理说,被韦恩收养后,迪克是不必为生活奔波,自然不会如此劳累,难不成他还会穿得像红绿灯一样去踏罪犯的屁股吗?

我不经被自被自己的猜测逗笑了。

我一开始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毕竟这个年龄的男生有一些自己的小爱好,迪克为此难以入眠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渐渐地我不这么觉得了,每当迪克眼下出现青时,身上总是会出现不知明的伤痕。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偶然,那三次,四次呢。若十有**都是如此,那便算不得意外了。

迪克还是被阔佬蒙闭了.

客观而言,迪克本身确实很招变态。虽开始变声但仍带着一分脆感的声音,如同宝石一般透亮的蓝眼睛,俊逸的脸若春花一般,体态的纤细但却又不缺乏肌内带来的力量感,柔韧的腰肢……

换而言之,从某种意义而言,迪克是很危险的。即使不是韦恩,那也有可能旁的窥视青少年的变态。

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哥潭人,我首先想到的求助对象就是蝙蝠使。

我的行动力一向很强。所以现在首要任务就是碰见蝙蝠侠。

蝙蝠侠是为了打击罪犯而生的,若要接触到他,那便要置身于一场犯罪中,基于他会将犯罪者打个半死的特点,我决定成为一场犯罪中的受害者。

有可能我说的话中坏的部分总是印证得很快。我很快陷入了一场犯罪,但那并不是什么安全的犯罪,那是一场恶梦。因为这场犯罪的策划人正是哥潭的犯罪王子—joker。

我可能是天生幸运e吧。只不过是为自称外卖员的人开了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棍子。

我努力挣扎,我再起不能,我无奈倒下。

我的思维好似陷入了长久的混乱,四肢被粗糙的麻绳束得紧紧得,没有丝毫活动的空间,我稍稍活动了一下手,感受到了袖口微凉的金属的触感,我心中有些暗喜,我防身用的刀片还在。

我飘忽不定的心略微安定了些,但我仍害怕。没有人会不恐惧的。

众所周知,Joker是个疯子,而在所有的犯罪活动中,最可怕的就是疯子。只要犯罪者有所求,那就能够谈判,那作为人质的我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但疯子不一样,他们的行为极难被预测,连犯罪也只是为了自己开心,图个痛快,就像joker,他把犯罪视为游戏,哥潭是他的游乐场,所有人都是可以被替换的棋子。

我太害怕了,忍不住颤抖了起来。我的动静被小丑察觉了,只听见一阵粗哑颠狂的笑。

HA!HA!HA!HA!HA!

HA! HA!HAAA……

“小丑叔叔太无聊了,所以想和小蝙蝠玩个玩戏,于是请你做了嘉宾,来,对着镜头笑一下吗?不要那么严肃吗?”

我的泪水不自觉地流淌着。“小丑叔叔太高兴了,善良的小姑娘因为能参加游戏都激动地哭了,你也可开心了对吧?”

我害怕着,但只能强忍着恐惧点了点头,扯出了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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