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乔乔和覃越的重逢,比癞□□成精都偶然。那是在一趟高速运行的地铁上,原乔乔倚着车厢,看到对面两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男生。
穿的一身黑。
寸头,戴口罩。个子高,瘦,肌肉结实。帅,酷,站在人群中十分醒目,原乔乔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就这么一眼,原乔乔离奇地发现他的模样,跟记忆中某个人有些相似。
他的眼睛太特别了。
像桃花,还是像狐狸,总之,跟一般人不一样。双眼皮很明显,瞳仁漆黑,水亮,眼睛里发光。眼睫毛很长,甚至有点卷翘,眼尾的地方微微上挑,眼睑末端还带一点天生的小烟熏。
就算看不到脸,原乔乔也能认出那双眼睛。
许多年前,原乔乔曾一本正经趴在课桌上,手撑着下巴,审视这双眼睛的主人,说:“覃越,你知道你这是什么眼睛?”
十三岁的覃越,是个小流氓,满嘴不干不净,说:“你不懂了哇?老子这叫丹凤眼。”
原乔乔说:“一看你就没读过书。丹凤眼是向上的,你的眼睛像桃花,是桃花眼。”
覃越歪着头:“桃花眼是不是就是招桃花?”
原乔乔说:“烂桃花。”
好桃花,烂桃花,都是桃花。覃越得意,冲她挑眉笑。
他眼睛太亮了,感觉滴了十瓶眼药水儿,但其实是天生的。原乔乔对着他这双眼睛,研究甚久。
“我数一数你有多少根睫毛。”
覃越闭着眼睛:“你数清楚了吗?”
原乔乔伸着手指:
“一、二、三、四……”
“你不要眨眼。”
他的眼睛眨的簌簌簌的。
你要是以为,他跟原乔乔有什么小暧昧,那就大错特错了。
原乔乔跟这个人,关系从来就没真好过。
原乔乔和他曾经算好朋友,但友情比塑料还塑料。
原乔乔本以为她很恨,很厌恶这个人,没想到,居然感觉还好。随着时光的流逝,过去的伤疤,已经太老了。
感觉不到疼了。
她若无其事地将目光从对方身上移开,好像完全不认识似的,将头扭向别处。晚高峰的地铁人很多,很快新的一波人上来,便将他们分隔开了。
但事情就是很巧。
当她下了这趟地铁,换乘另外一趟地铁时,她又碰到了对方。
这次,是原乔乔在前面。她正在黄线外等地铁,有人突然从背后叫了她一声。叫的她的名字。
“原乔乔。”
原乔乔愕然回过头,就撞上对方的面孔。就是覃越,他眼睛媚态,脸颊轮廓却很阳刚,线条锋利,骨骼嶙峋。
他把口罩取下来了,挂在脖子上。
他看起来变了很多。
稳重多了。
目光不再是水一样四处荡漾,表情不再是玩世不恭,吊儿郎当,也没了少年时期那副松松垮垮的轻浮姿态,看着就像个正常家庭长大的正常都市青年。让人意外,并好奇,他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事,会发生这样大的变化。原乔乔印象里,他就是个痞子,瘪三,下流东西。
原乔乔曾经当众骂过他:“是,我就是看不起你,因为你根本就是个废物。”
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对原乔乔来说,三年前的事,都可以说是上辈子的事。她讨厌往昔,恨不得骑上火箭,把曾经的自己留在地球,崭新的自己独自去往银河系,做一颗流浪的星球。
她浮起笑容。
是跟每一个陌生人打招呼时都有的笑容。
覃越很礼貌,也笑。
“我刚才在地铁上看到你,正要打招呼,你没反应,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
原乔乔惊讶说:“真的吗?我刚才都没认出来。”
覃越莞尔说:“你果然还是老样子。不认人。”
原乔乔无奈:“你知道的,我记性不好。”
覃越笑:“你要是记性不好,这世界上就没有人记性好了。”
原乔乔怎么可能记性不好。她记性最好,全校第一名的优等生,一口气能背十几串电话号码。天天上课开小差,走神,考试却能把所有同学都碾压。
不仅如此,她还记恨,记仇。
谁说了她一句坏话,她十年都不会忘。
这个,之前本来是一个现言的坑。那个写了几章,觉得构思不太好,所以一直没有继续。这两天准备写个新现言,但是又强迫症,不喜欢看到废坑,章数不多,就在原基础上改啦。莫见怪呜呜呜。
这本慢慢写,不知道能写到啥时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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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文《朱砂痣》要开啦,借个地方喊个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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