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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不要回头(十)

于曼颐所住的公寓层数高,从窗外望出去,远近许多低矮建筑尽收眼底。伴随着那断断续续的枪声与白光,附近许多已经暗下的窗户都亮了起来。

人人都在探看,但夜色里却寂静无声。那枪声起初是单薄的,断裂的,又在某一个时刻变得连贯爆裂,发出一长串“哒哒哒哒哒哒”的扫射声。

楼道里终于传来了声音,一些住在隔壁的邻居打开了房门。尤红闻声也急忙去开门,房门拉开,于曼颐听见外面有个老人在安慰大家:

“不碍事,不碍事,27年的时候也响过一次……明早或许就停了。”

明早真的能停吗?于曼颐不知道。她和尤红没有再分开睡,而是一同挤在她的卧室里,甚至将一些零碎的行李收拾进皮箱。她衣柜里有许多样式好看的衣服,于曼颐一件都没拿,只把两条长裤和毛衣、棉衣找出来备着,又将马靴也摆在卧室门口。

枪响了一整夜。

于曼颐有种动物般的预感和本能,她觉得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太好过了,但具体如何难,她还无法精准预测。她安慰尤红先睡一会儿,自己又去把家里的贵重物品藏好,再清点一遍家中存粮与现金。

凌晨四点多,尤红睡醒,也来让她去休息。于曼颐逼着自己进入梦乡,也不知到底是醒还是睡着,但冥冥中总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和她说,不怕,别怕,不要害怕。

于曼颐在睡梦中眼角微湿,宋麒竟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她睡了两个小时,六点多醒来,发现家里的电也停了。楼道里的嘈杂声终于消失,或许人们都在回家自谋打算。闸北的枪声变得更为密集,伴随着飞机的轰鸣和更猛烈的爆炸。她和尤红站在窗户前面,看着慢慢亮起的天色里升起了一道道的黑烟。

“是闸北……”尤红喃喃道,“是……是商务印书馆那边……曼颐,我们……”

“再等等,”于曼颐也很紧张,但仍然冷静地看着远处,“时雯姐让我别出租界,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会有消息过来的。”

她们的公寓楼下十分繁华,平日都会有叫卖报纸的卖报童一早跑来,然而今天也没有了。消息的传递回归了最原始的方式,于曼颐在窗前站了很久,随着天色亮起,看见许多衣冠不整的人涌上街头,显然是从闸北地区跑过来的难民,前来租界里投奔亲戚。

她听到有人边跑边哭喊:“炸人了,炸死人了啊!”

她仔细地看每一张脸,终于在一个瞬间捕捉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苏文戴着帽子从人流中抽身而出,站到于曼颐的楼下时抬头,刚好与她对视。

“苏老师!”于曼颐喊道,而后立刻拉着尤红打开门,往楼下跑去。

苏老师风尘仆仆,帽子和衣服上都是灰,神色十分凝重。三个人站在楼下没说几句,旁边等着消息又发现苏文知情的邻居全都涌过来了。

“昨天日军从虹口向闸北进攻,今早又有轰炸,”他说,“刚才湖州会馆中弹了,飞机还在盘旋,你们千万不要过去。”

“他们做什么!”围观者立刻有关心时事的人愤怒道,“不是提出了几条混账条件,昨天中午都答应了吗!”

“人家就是要打你,还管你是答应不答应!”又有年轻气盛的人说。

更多的人涌了过来,围观的人被冲散,于曼颐也会逼回公寓大门。苏文回头看了看,将手中的包裹递给于曼颐,说:

“这是些吃的和用的,你们先拿着。现在很多闸北的难民都逃到租界,交通工具也被征用,接下来物资肯定会短缺……保护好自己,知道了吗?”

“苏老师,那你……”

“我得干我该干的事去,”苏文把帽子压低,最后和她道别,“曼颐,时局如此,有所作为是幸事。有机会的话,我再来看你。”

有机会。

可若是没机会呢?

苏文没有说。

于曼颐甚至都没有再多看他一眼,和他多说一句话,他便转过身,融进了洪流一般涌动的人群里。刚才听到他报信的邻居们,愤怒者有之,担忧者有之,又因为人太多,说话声音都只能越来越大,充斥着公寓一楼大厅。

然而无论他们的声音多大,都在此刻被一声更为巨大的爆炸声吞噬。

于曼颐抬头望去,只见闸北方向升起一道巨大焦黑的烟柱。这是一月二十九日的上午十点,她后来才知道,那道烟柱,便是商务印书馆被炸毁后,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丝痕迹。

*

商务印书馆以出版为业,总厂内纸类堆积尤多。这场大火从早上十点烧到了下午五点,焚余的纸灰随北风散到四面八方,连租界都被笼罩在铺天盖地的黑灰中。

于曼颐对炸药所造成的火势并无概念,以至于还对总厂能残留下些东西抱有期寄。然而两日后,报纸恢复通讯,八个字便说清了商务印书馆的情况——古籍孤本,尽付一炬。

八十余亩的总厂,如同钢铁巨兽一般匍匐闸北,又日夜吞吐蒸汽的商务印书馆总厂,竟然就在一日之间,化作黑烟,消散了。

于曼颐感到焦灼,她从未感到如此焦灼。她对商务印书馆的感情如此复杂,这是她新世界开始的地方,她甚至对接下来人生的规划也依据于它。然而它如今不在了——为什么,为什么她生命中所看重的一切,都要这样以各种方式离开她!

枪声响了四天,到2月1日,于曼颐站在窗边时,又看到了更为浓重的黑灰,从闸北方向随风奔涌,落在路人身上,叫吸入它的人弯腰猛咳。这场黑灰飘得比第一场更为遥远,甚至蔓延至于南京路。到了下午,卖报童又传来加急特号,沿街大喊道:

“东方图书馆起火,烟灰冲天,五层大厦焚毁一空!”

东方图书馆……东方图书馆也起火了。

这个消息似乎并没有比总厂被炸让于曼颐产生更多悲痛和不解。她只是站在窗前,茫然地看着窗外的一切,对世界的真实性再次产生了怀疑。

如果这世上的一切都可以被如此轻易的摧毁,那到底有什么是强悍而永恒的?宋麒曾告诉她,这上海滩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屋顶的于家大院。那上海滩之外呢?她曾立誓要将刘丰盐一般抢走游筱青、尤红的人都杀了,她以为杀死他们,这世界就会变好,她就抵达了使命的终点——可当更多的人限于苦难,当所有她在意、关心的人都被洪流吞噬,她又该怎么办?她又要往哪里走?

宋麒,我该往哪里走?可宋麒已经不会告诉她了。他在丞相坟里最后送了她一程,接下来的路,就全要于曼颐自己去做决定了。

黑灰飘散不尽,于曼颐在窗前闭上了眼。

硝烟的气息从窗缝攥进来,让她喉咙产生了怪异的灼烧感。她在这被气味营造出的硝烟炮火里站了一会儿,忽然转过身,去卧室里换了一身轻便衣服,又将枪塞进马靴里,穿好了。

万幸,公寓大堂里的电话还没有断。于曼颐走到管理电话的员工那,和对方报下一处编码。前几日有人来和她说过,这是商务印书馆在租界临时办公点的电话。

这两场爆炸来得如此突然,商务印书馆元气大伤,甚至可以说元气尽伤。好在当日只有二十余人留守厂内,又在情况危及后迅速撤离。

整个上海总馆都停业了,所有同事也处于停职状态,租界办公点里,只有临时成立的善后委员会在工作。

于曼颐的电话刚被接通时,对方的语气明显十分焦灼,他几乎不等于曼颐开口,便解释道:“我们正在处理搬运事宜,若是客账或债务问题,请再容许缓缓……”

“什么搬运?你们有法子进闸北?”于曼颐单刀直入。

“什么?”那人一愣,“你是……”

“我是商务印书馆的员工,”于曼颐说,“你们需不需要人手?”

话筒那边的人临危受命,事务繁多,被各路人马催促得焦头烂额。陡然间接到一个这样的电话,语气竟然有些颤抖了。

“需……需要,”他急促地说,“你记下集合地址,我们下午就有车队,要去北天通庵路第五厂搬机器。”

商务印书馆的总馆已经被彻底炸毁了,搬运人员几次欲抵达不得,只能调整策略,全力挽救北天通庵路的第五厂。这同样是一个大厂,内存机器书籍诸多,又在第二道退守防线之后,便有了挽救余地。

于曼颐出门时所带东西不多,最要紧的莫过马靴里的手枪和一把手电筒。尤红担心她,又将一些蒸糕攥实了放进她衣袋里,嘱咐她不要饿着。

“你也是,主动去闸北做什么?”她送她下楼,街上到处是睡大街的难民。人人都在从闸北往过跑,于曼颐却要过去,她真是无法理解。

“苏老师不是说了么?”于曼颐安慰她,“时局如此,有所作为是幸事。我不想……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我不是这样的人。”

“你的确不是。”尤红没有更多阻拦。若于曼颐只是个看客,她现在早就化作那日纱厂后山里的一具白骨。

于曼颐步行抵达临时集合地,看到一个拿着喇叭的同事正在组织车队。什么车都有,汽车,马车,三轮车……她自报姓名,而后被人带着坐上一辆小车的副驾。

她在副驾驶上坐稳,不过半分钟,便等来了司机。那司机头发乱糟糟的,眼镜腿也断了,但仍然穿得蛮体面,尽管这体面也蒙了许多灰尘。

于曼颐脱口而出:“贾先生?”

那人被她叫得一抬头,哭笑不得:“于小姐?How are you?侬怎么叫我贾先生,我姓甄的呀!”

于曼颐忍俊不禁,自责怎么到这一天才知道路人甲先生的真姓,他还真姓甄!

车队在动了,于曼颐跟着他们慢慢出发。队伍里各式各样的车辆加起来十余个,全都是去闸北的。沿街都是难民,急救车一会儿开过去一辆,担架遍地散落。于曼颐从车窗里往外看,见得愈多,神色就愈凝重。

跑出来的都是如此景象,闸北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商务印书馆在那里,她来上海后的诸多记忆也都在那里,甚至还有那处与宋麒一起吃饭的馄饨摊……这一番爆炸之后,恐怕,什么都不剩了。

甄先生偶尔与她说话,原来他前日便开始帮着运送第五厂的东西,这是商务印书馆在闸北区最后一处能挽救的资产。馆里这次受损太严重,虽然还没下发正式通知,但恐怕是无限期停业。他们这些雇员,都得重新自谋出路——据说能领一笔维持费,但复业是绝不可能的了。

“我倒也算不得多么高尚,但那第五厂里有一批外文书是我translate。刚刚下印,若是一本不剩,那真是what a pity!”甄先生对于曼颐絮叨道。

于曼颐以往最厌烦甄先生说英文,如今倒是听得饶有兴致。两人与车队一起,连续几天进入闸北,将仍有使用价值的机器、书籍、纸张一一带回租界。

于曼颐尽量控制自己的视线不要太久停留在那些已经被炸毁的建筑上,因为长久的注视已经倒塌的东西会让人陷入没有意义的悲痛。树上的叶子都被火烧尽了,留下漆黑的树干,像是残躯。建筑的玻璃全都被震碎,烟囱也倒下来。有些建筑略微坚固,还维持着外部的骨架,但屋顶上被炸出一个又一个大洞;而大部分的民居都那样脆弱,房梁落地,院门坍塌,满地狼藉。

好在他们前往的第五厂在防线之后,尚且无需面对正面战场。于曼颐逐渐习惯了在副驾驶上听到远处传来的枪声与爆炸,而她居然在这个时候感觉到了,她感觉宋麒来了。

他是为她前往战区担忧,还是为她与甄先生相处而吃醋呢?他总是管她这,管她那,怕她危险,不让她住在他家里,也不让她替他抄书,结果她现在都在做这种事了。他一向是拿她没有办法的。

于曼颐进入车队的第四天,商务印书馆总馆停业的通知终于正式成立。车队里的不少同仁怨声载道,但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手头的工作。

时局如此,于曼颐反复在心中念诵着苏文所说的这四个字。她在炮声的间隙里想,苏老师怎么样了呢?尤红说,这几日,苏老师没有再来过了。

就在于曼颐这样想的一秒,他们向着五厂行驶的车轮底下,突然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轰!”

一道红光从眼前闪过,于曼颐只觉得身子猛然一轻,而后随着整辆车被掀翻过去。他们这辆车今日押尾,前面的车都过去了,结果爆点竟是在最后这辆这里。

车被掀翻只是一瞬间,在空中旋了两圈,而后狠狠砸到一处沙袋上。于曼颐感到自己被漆黑笼罩了几秒,意识回归时,发现一只手正在用石头锤砸驾驶座的车窗,像是要把同样晕过去的甄先生拽出去。

是谁……不会是他们的人!

于曼颐从骂骂咧咧的声音里迅速判断出了对方的阵营。她的副驾驶在对方的视线死角,于曼颐用肩膀将糊住眼睛的血擦干净,而后静悄悄地伸手,去摸靴子里的枪。

然而不等她的手伸过去,玻璃窗忽然传来“哗啦”一声,一枚鹅蛋大的石头砸进来,正砸在甄先生的头上,砸得他发出一声呻吟。

“没死?”车外的人很惊讶。

于曼颐愣了一瞬,她觉得这声音很耳熟,但她又想不起是谁。骤然间,她瞳孔紧缩,看见车窗外的人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来,直冲着甄先生的脖子扎过去。

来不及掏枪了!

于曼颐一扯安全带,一只手扶着已经被砸碎了玻璃的车窗框,顾不得玻璃尖扎进手掌,腰上用力,抬脚就往那只拿了匕首的手上踢。

她一脚踹歪了那只手,匕首“噗嗤”一声,扎进甄先生脖子旁边的车座后背里。肉搏不是于曼颐擅长的东西,她脚踢过去没有及时收回,对方立刻反手攥住她脚腕,将她整个人从已经碎了的车窗里拖了出去。

玻璃尖划破她的腿和后背,于曼颐疼得尖叫大喊。她被囫囵个拖出了车窗,又被狠狠往地上一摔,整个人乾坤颠倒。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脖子竟然已经被一只手掐住了。

她被掐得眼眶充血,视线能捕捉到最清晰的,是一道狭长的刀疤。

于曼颐知道这是谁了。

可他不是工部局的人么?闸北打成这个样子,他为什么要为难他们这些抢救物资的老百姓。还是说……

于曼颐忽然疯狂地挣扎起来。是啊,三妈之外还有三叔,而三叔还勾结了于家之外的刘丰盐。这世上的邪恶层叠着嵌套勾连,无论是于家,还是上海滩,又有什么稀奇的?

她被掐得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声音,双脚悬空,挣扎得逐渐无力。她够不到枪,枪在她靴子里……于曼颐双手使劲向外掰他掐着自己脖子的手,可她哪有那么大力气?

她要死了吗,终于要死了吗?经历了这么多……最后死在这样一个人手里?

不对,于曼颐在窒息中想,不对,不是这样的。

宋麒说他已经问过了,她能活很久,她的尽头还很遥远。她不能死,她要是现在放弃,提前去了尽头,宋麒就不会见她了!

不可以!

于曼颐忽然不再防卫自己,而开始进攻。防卫是没有用的,人活着,永远有比你力气大、比你心狠手辣的人。所以她要进攻……她必须进攻!

于曼颐忽然伸开胳膊,狠狠往那道刀疤上方的眼睛里戳了一下。对方猝不及防,被她戳得手上力气一松,侧头躲避。她毫不放松,身子猛挣,又抬腿去踢他小腹以下,踹了一脚又一脚。

这两下下来,男人的手果然松开了。于曼颐立刻蹲下身想从靴子里掏枪,然而她刚弯腰,一只日式皮靴就又从她眼前踢过来,直接往她鼻梁踹了一脚。

那力气自左前方而来,于曼颐被踹得往身侧翻滚,身子痛得蜷缩到一起。她剧痛之中仍然不忘将手伸向靴子,然而就在这一瞬,那只日式军靴蓦然踩下来,将她手踩进地里!

那鞋底坚硬如铁,踩得于曼颐手指骨节“咔嚓”作响,断了也不足为奇。她刚才那几下都忍住了,但到这里,实在无法控制地尖叫了一声。

“你倒是很像我之前一个犯人,”刀疤鱼蹲下来,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在宋麒公寓门外与她见过面了,“再疼也不出声……非得上些狠的。”

于曼颐眼前浮现出宋麒后背的那些伤,那些刀痕、鞭痕和烫伤,都是他……都是他!

她忽然身子一转,充满仇恨地看向那道刀疤。她的眼神吸引了男人所有的注意力,然后她将靴子一转,踩住了方才那把掉落在地的匕首,又用鞋跟往上一踢,反手拿起,在一瞬间横插进对方的脖子里!

他的神色仍是闲适的,尽在掌控的,饶有兴趣的,但他的脖子已经被刀贯穿了。

献血顺着匕首往下,落上刀柄,顺着于曼颐的手腕向下滑落,浸透了她扎起的袖口,又流到她心脏的位置。于曼颐终于喘出一口粗气,看着那双眼睛里浮现出后知后觉的恐惧。

她没有立刻把刀从他脖子里拔出来,只是与他对视着,看那恐惧愈发浓郁。于曼颐握紧刀柄,她知道,一旦她撤刀,这样的位置,所有鲜血都会在一瞬间喷薄而出。

“教你一个经验,”于曼颐咬牙切齿地说,一点点转动刀柄,“不要轻敌。”

她听到她耳边传来了一声惊叹,仿佛在惊叹她也开始教别人东西。那声音刚才毫无声息,恐怕是担忧得大气也不敢喘。

他的脖子里发出刚才和她被踩住的手指一样的声音,咔哒,咔哒,像是骨头被锐器拧碎。于曼颐开始撤刀,速度极慢,并品味起对方神色里的痛苦。

“你本来可以死快一点的,”于曼颐死死盯着他,“谁叫你那样对宋麒!”

她不抽反插,又将那被抽出去的刀重新捅回男人脖子。这样的反复让创口扩大,开始有血迸射出来,于曼颐再度拧了一圈刀,终于猛然一抽,将刀抽出来了!

贯通的创口,两侧鲜血瞬间喷涌,溅出去一米之远,又将于曼颐整个人浴进血里。她为了不让血进眼里而紧闭双眼,又在感觉鲜血停止喷涌后慢慢将眼睛睁开。

她的对手终于倒下了,倒在一片血泊里,于曼颐的身体也慢慢丧失了力气。然而她手里攥着那把匕首,一时间没有放下——这是她头一次从别人那里抢东西。

没有人教她,没有人告诉她,是她自己抢来的武器。

于曼颐紧攥着匕首,方才车辆翻倒后被挤压的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这世道怎么总是和她这只膝盖过不去?她慢慢跪进满地流淌的血泊里,又过了一会儿,连自己是谁,在这里做什么,要去哪里,都不知道了。

她的大脑从未体验过这样纯粹的空白,上一次经历这样的空白,或许是刚从母亲腹中脱胎。

于曼颐在血里一直跪着,衣服开始吸血,那些血一直顺着她的衣服往上爬。远处的枪炮声逐渐停止了,这是战斗短暂的中场休息。于曼颐现在觉得那片战场也没有什么接近不得的,反正她这里,也刚刚造出一具尸体。

她在这亘古的洪荒和空白里跪到身边传来脚步声。于曼颐已经有了动物的本能,她知道这个脚步声没有威胁,但她也不知道什么别的。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那道脚步声在她正前方停下,除了一双靴子,于曼颐还看到了一支比她的枪长得多的枪,立在那双靴子旁边。

“很惊喜。”那道声音说,也熟悉。她怎么到处都是熟悉的声音?她作为一个地主出身的小姐,熟悉的声音也太多了。

于曼颐无声地动了一下,表示听见。

对方对她的不屑一顾表示理解,短暂停顿片刻后,那道声音又问:

“所以,你是谁?”

怎么?她熟悉人家,人家不熟悉她。于曼颐又无声地动了一下,想开口回答时,却出乎意料地张不开嘴。

她是谁?是啊……她是谁?

她一时想不出答案,所以选择不开口,而且她觉得不开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不开口就不开口。

果然,她不开口,对方就只能迁就她。于曼颐低着头,听见那人叹了口气,抬高了声音,再度询问道:

“火烧于家,是你?”

有些遥远的记忆袭来,于曼颐恍惚片刻,想,对,火烧于家,是我。

“抄写无线电,是你?”

抄写无线电……也是我。

“领导罢工是你?”

这个推辞不得,是她,那件事主要归功于她。

“刚才杀了叛徒,是你?”

……

于曼颐终于抬起头,抬高声音,道:“是我。”

“很好!那你是谁?”

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于曼颐,绍兴于家的二小姐,在于家大院生活了十六年,许给了我外姓表哥,要做他的妻子。

可他后来说我封建,他要和我退婚,我也做不成他的妻子——那我不做他的妻子,我又做了谁?

我曾经一心一意做于家的女儿,但于家被我用火烧了,因此我做不成于家的人。我起初没有身份证明,而后做了一张护照,可那护照上的信息也都是假的,因此我也不是我证件上的那个人。之后,之后我去做商务印书馆的员工,可现在商务印书馆也没了,那我就不能说我是商务印书馆的人。

我……我爱过一个人,他教会我好多东西。可他已经走了,不在了。但他临走前教给我最后一个东西,他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只属于我自己。

我只属于我自己。

啊,我好像知道了。

原来我从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地方。我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妻子,谁的员工。我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尾,只属于我自己。

我就是我自己。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一个代号,此后多年,我便用这个代号,称呼我自己——

“我是于曼颐……我叫于曼颐!”

“很好!于曼颐。”

“于曼颐”从血泊里站起来,和来人对视着。他比她高了许多,但她并没有仰起头,而是倒退一步,这样便能与他呈现平视。

那是一张严肃而冷峻的面容,有着一双鹰隼一般锐利的眼。于曼颐此前只有和宋麒在一起时才见到过他,今天,她也到了战场上,与他在炮火的轰鸣里相见。

“听说商务印书馆停业了,”男人说,“你可否告诉我,你接下来想去做的事?”

于曼颐不回答他的问题,她不喜欢被别人问,她现在要问别人。

“你问我这个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与你有什么关系?”

“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

“有多重要?”

“比扬名立万更重要。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

“我……我身边的人都在挨饿受苦,我现在只想让这场战争停下,让他们生活得好一些。”

“那很好,我们是志同道合的人。我们也有此意。”

“……”

“感兴趣?但我也要提醒你,有些道路,踏上了,就不能回头了。”

“你真的需要我吗?那你需要更了解我。”

“什么?”

“我永远不会回头。”

*

【1935年,巴黎,夏】

“真是没想到,你也会……你也会出国留学。”

露天咖啡馆外,尽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异国男女。树荫下的一张小桌旁,坐了两张东方面孔,也是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

靠里的那位姑娘穿了一条墨绿色的法式连衣裙,无袖,神色很悠闲。她靠着椅背将最后一口咖啡喝完,语气礼貌:

“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表哥。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了。”

“等……等一下,曼颐,”那位抹了发蜡又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急忙起身叫她,“哦,或者我现在该叫你……Rossela。”

于曼颐,哦,或者说,Rossela,有些无奈地将刚戴上的墨镜摘下来,转回身子,依然维持着客套。

“我今天的确没有预留叙旧的时间,表哥,”她说,“英国的博士这样悠闲么?我在巴黎这边的课业,是很紧张的。”

“我只是想,我们异国他乡偶然相遇,又有那样的渊源,或许……”表哥打量着于曼颐现在的样貌,身材,谈吐,忽然控制不住地猜测道,“曼颐,你是不是嫁了有钱人,他送你出国读书?那人是做什么生意的?”

“什么?”

于曼颐维持着礼貌的神色终于在这一刻微微僵住,又逐渐冷淡下来。

她转回身子,平静地看着对方,回答道:“抱歉,我没有嫁人。或者说……我以后也不会嫁人了。”

“什么?”表哥脸上露出十分不解的神色,“哪有女人不嫁人呢?还是说,那人送你出国读书,只是不和你……”

他产生了一些低劣的推测,于曼颐被他的视线打量得有些不悦,但这不悦消失得很快。人很难和自己看不起的人一般计较。

“很难理解么?”她浑不在意地反问,“不理解就算了……这事也是旁人告诉我,他和我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想怎么活怎么活。”

计划被耽误了太久,于曼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与这样的人周旋,她好像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她摸了下腿侧做最后确认,没有再看表哥一眼,而是大踏步地穿过巴黎的街道,又在表哥追过来之前拐进一条偏僻的小路。

她灵活地穿梭在这些阴暗潮湿的小道,像是早已对附近的地形万分熟稔。终于,于曼颐看到了巷子深处,出现了一道臃肿的背影。

相比于于曼颐,那个人才是更不愿意被看清样貌的。这样热的夏天,他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捂得满头大汗。而于曼颐只是戴着一架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护照,快,给我新护照。”那中年男人焦急地说。

一张新护照从于曼颐手中翻出来,又递了过去。男人翻开第一页,只看了一眼,就破口大骂道:“我要做一张男人的美国护照,你给我做一张女人的澳洲护照做什么?!你——你——”

他的语气在看清那张护照照片上的人脸时忽然僵住。

男人慢慢抬头,发现那个在电话里自称有门路给他办假护照的、所谓的巴黎美术学院的女留学生,已经把墨镜摘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这张脸很熟悉。

他在于家见过她,又在上海见过她。这是他第三次见她——是他贺处长,老贺,第三次见于曼颐。

他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于曼颐从裙子下面摸出来一把漆黑的手枪,娴熟地上膛,又对准他的眉心。

“你……你……”贺处长急促地后退,然而身后已经是巷子的死角。

“你要做什么!”他惊惧地喊道。

于曼颐抬着枪,一步步地逼近他。他试图转身跑走,可面前只有一面喷着墙绘的红砖墙面。

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轻盈而愉快的声音:

“我吗?锄——奸——”

话音未落,巷子里便传来一声沉闷的“砰”的一声。

一张扭曲的人脸顺着墙面滑落下去,眉心喷出的鲜红血浆,和那些抽象派的喷绘一起,组成了一副精彩绝伦的画面。

而在他身后,于曼颐单膝蹲下,又在他身体各处补了几枪,直到弹匣被打空。

“不要回头呀。”她语气温柔,有如善意提醒。

黑色而冰冷的枪又被藏进腿侧的枪套里,于曼颐抻平自己法式连衣裙的裙角,哼着歌,离开了这条巷口。

时间有些紧迫,完成任务之后,她还有几件要紧事要做,例如去品尝一下街角的那家贝果——

毕竟在抵达尽头前,于小姐给自己计划了许多必须体验的,美好生活。

【全文完】

值此完结之际,我只想感慨:怎么大结局会写了一万字……算了,谁还记得这个故事开文时文案里那个“中短篇”和我回评论时不知深浅的“12w完结”呢。

这个故事和之前几个好像都不一样,之前几个大结局都有好多话想说,这个写的过程中一直说“等完结我要写个长长的后记”!但等真的完结了,又只有一种“言尽于此”的心情。

或者说,《于小姐》这一本给我更多的启发是在写作方法上的,这个是作者视角的东西,就比较涉及到技术层面了。我打游戏的时候也对源代码没什么兴趣,我猜想读者们亦如是,因此这些技巧层面的东西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但是我回评论的时候,发现大家对“创作”这件事的状态还蛮感兴趣的,因为这个事有点玄学感。玄学总是让人产生兴趣的!

可以分享下,《于小姐》这本确实是我来晋江以后,第一次有强烈的“被角色附身”的感觉的一本书。这种感觉之前写短篇体验得比较多,然后《落日化鲸》里男主跳海的时候体验过,《墨尔本》那本里的司七线体验过。

所谓“附身感”肯定不是真的被附身了!我之后用理智总结了一下,其实就是,我太了解这些人物了,太了解整个世界了以及角色的人生了,因此我无论写谁的剧情,都可以让这个角色上我身(不好意思又开始玄学),就写TA的所思所想,所见所感。

当然这个前提还是我已经把这一章的几个剧情点已经打好了,所谓的“上身”,只是我因为可以共情角色,所以很了解当他面对这些外部事件发生时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反应。

所以这个故事真的对我消耗特别大,写到最后,每一章都边写边哭,为了他们的命运掉眼泪。比如写曼颐被抓回于家那一章,那天我还特别忙,但是我知道如果不写情绪就断了,所以下午强行抽出来3个多小时去写,一边掉眼泪一边拼命打字,写完以后准备去吃饭,一站起来,扑通一下跪到地上了,让我不禁怀疑到底是于曼颐被打断了膝盖,还是我被打断了膝盖……

我写前几本书学到一件事就是不抱怨,我写的过程里也有很多奇怪的杂七杂八的情绪,也很想和大家说啊我哭得好难受。但是我又觉得,每天这一章拿出来就是要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情绪的。这种“好情绪”未必是快乐,是一个“好精彩”的情绪,无论剧情是甜是虐,读者今天打开更新觉得“精彩!”,我觉得就写到位了。毕竟现在时间都这么紧,娱乐方式这么多,还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么古老的娱乐方式上,甚至这么勇敢地打开一个be文,要是再让大家觉得“这看得没获得”,我就有点自责。所以我《落日》的时候还会在作话里嘚嘚嘚好多有的没的,现在作话也尽量不说什么了,沉浸,阅读时的沉浸体验最重要。

我最开心的地方,肯定还是看到评论里有读者说,觉得女主带给了她力量,觉得共情了女主的生命体验。这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因为啥呢!这个话题我可以扯一扯。

我小时候看了好多年代文,不是我们焕颜频道的年代文,是真的可能五十年代生的作者写的一些长篇小说。我在青春期里疯狂痴迷这些年代感的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是一个四字小说,希望大家不要解码,反正就是这么一本,用现在的话可以总结为“男主视角升级流年代爽文”的小说。

我看得废寝忘食,男主潇洒的人生观几乎奠定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基调,当然,这大哥也经历了很多感情体验。在跟着男主体验完他潇洒的一辈子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那我可以成为这个故事里的哪个角色呢?经过一番研究,我发现:我可以去做这个男的潇洒多情的一辈子里最后那个,被他选中并无限包容他的女人。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

青春期小孩是没有性别意识,但有性别认知的,比如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然后小朋友的世界,又是那么的小,当时也没有很多内容可以看,所以我对人生大部分认知都是来自于故事里。结果每一个故事里,男人的生命都是多姿多彩,女人的生命都是男姿男彩。当时我是没感觉的,我是在自己自我意识浮现出来以后,开始觉知这个问题的。

其实在这个网络环境下,探讨性别议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事,但我还是选择在这个后记里面和你们聊一下。

我觉得我也很难给自己定调说我是一个啥类型文的作者,我只能这样说:

我是一个看着旧作品长大的人,我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诸多此类作品的浸泡影响。当下的各种思潮,让我产生了对以往观念的质疑,所以我选择把故事的核心放在女主身上,去探讨“于曼颐”本人的生命和成长——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和我小时候一样,看完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然后代入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能去做那个男人最后选中的女人,成为一个“家和归宿”。

但我诚实地面对自己,我的“女主故事”里,仍然对爱情体验有很大的需求。所以我思来想去,认为《于小姐》这本就属于“女主核心”故事,去围绕她对爱,对友谊,对生命,对事业的所有渴望与体验去设计剧情。包括男主的设计,也是在已知女主“内在课题”的情况下,围绕女主设计出一个能让感情戏非常可看、又可以加成于她的人物。我觉得这会是我以后设计故事的一个基础思路。

大概就这些吧!哦还有最后几句。

我昨天写完倒数第二章,其实特别累,特别崩溃(但我依然坚强地没有说)。然后我晚上正好约了一个苹果新出的电子产品的体验,我就强撑着去体验了一下。等待预约的过程中,我把苹果门店里所有的产品都玩了一遍,然后我很意外地,感到了一种宁静。

其实我也不是这个品牌的粉丝,我当时想的是另一件事:

如果苹果只有一个手机,一个电脑,一个耳机,它也不会成为一个这么稳固的品牌。我感觉苹果这个品牌,很像乔布斯这个“总创造者”的“整套创造思维”在现实世界里的映射。那我作为一个小小小小mini的小说作者,其实也不是说,我的创造力是为了写一本书,两本书,甚至都不止一个系列的书……我希望大家打开我的书,就像是在逛一个有自己独特美学的品牌门店一样。你感觉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系列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又有相同的底色。我觉得这才是“不辜负创作天赋”的一种表现——这样想完了,出门店的时候很快乐,感觉自己被更伟大的创造者隔空治愈了。

其实写短篇的时候我已经找到这种隐约的“门店感”了,但是当我重新提笔长篇,并且来写网文以后,我发现网文长篇的创作人格,和杂志短篇的创作人格,似乎相差甚远,我必须从头开始继续找。所以我也是,摸索了几本,碰壁了几本,垂头丧气了几本,又爬起来几本。直到这本书完结的这一天,我清晰地感知到,“于小姐”会是我“长篇门店”的第一块砖。很谢谢你们陪我共同搭建了这第一块砖,追更的人数刚好在一个,能逼着我必须完结,又不会对我造成太大压力的程度,评论区也很温柔,谢谢你们。

曼颐和宋麒番外的话我有一个idea,但是是现代的,和这个故事调性不搭,我放在专栏里那个《番外集》了,最近有空的话去写一下,你们可以去看看,这本书今天就标完结了。然后同系列的霍记者的那一本我也很有创作欲,但是还没有足够的灵感,所以下一本先开专栏里那个年代文,你们感兴趣的话这两个可以收藏一下。

就这些啦。

拜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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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不要回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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