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记错,我们初次见面,正是莱拉妮这个年纪。
那时候你距离长成后来那个风华绝代、名震四方的长官还有十几年,距离和我这种阴翳里的血腥人物搞在一起也还有十年。
彼时你还没有被后来抚养你的司长捡回家,还是一个在贫民窟的接头摸爬滚打、为了半块发霉的面包和别人大打出手的小孩子。
那时的我尚未家道中落,家族血腥的真相也未曾向我揭开,仍是富足养大、甚至有点儿不谙世事的小少爷。
我本不该去往贫民窟的巷口,然而太多的冲突堵住了车辆去路,司机不得已下去查看。
我当留在车上,锁住门窗,不让那些贫穷和犯罪的泥物溅上我出门前刚刚擦过的皮屑。
但我看见了你,亲爱的,你那双狼一样的黑眼睛,仍然年幼,却已有鲨鱼般的血腥。
我衣衫褴褛,头发蓬乱,但这都不影响那张带伤小脸的漂亮,在乱糟糟臭烘烘的巷子里,像是淤泥里的明珠那般惊艳。
我看见你怀里揣着什么,大概是一块脏兮兮的面包。
我不懂为什么有人对一块面包视若珍宝,毕竟我只要想吃,就算是午夜,就算是凛冬和盛夏,无论何时何地,家族会立刻有点心主厨去为我准备。
那日我的原定计划是带着我装进昂贵餐盒里的、亲手做的午餐去拜访我那位在议院风头正盛的叔伯,但看见你之后,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后来的事,我想你也记得,我趁着司机还没有回来,偷偷溜下车,拦住你,并且被你打了一拳。
但我还是诚恳地要与你交好,饭盒打开之后的香气让你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凶狠的眼神再也成不了有效的伪装。
我想我当时还算是个富家小少爷的装扮,这让那些原本就讨厌你的孩子们怨恨更加一层,连带着我一起被迫跟你逃亡。
如果你想知道那时候我的感受?我必须要说——很刺激。
没错。对一个成天被父母捧在手里怕掉了、几乎没有人身自由的孩子来说,能够有这样越轨的、逃亡,恐怕是我那不到十年的生命中最刺激的一件事。
我还记得你比我瘦小很多,可是拉着我的手却很有劲儿。
我们手拉手在逼仄的巷弄逃亡,有了一点私奔的错觉。
我想,我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爱上你的。
我们甩开了那些同龄孩子,在夜的最深处停了下来。
我的体力很差,大口大口喘着气,反观比我矮了半个头的你却那样游刃有余。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吗?
我喘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看着我,神色复杂。
我以为你会说些愧疚,或是感谢的话,毕竟可是你把我卷进这场风波,我还给了你从未享受过的美味。
但你看着我,说了两个字。
‘笨蛋。’
……长这么大,我可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说过!
要知道我出身高贵,父亲是商业大亨,母亲是有着古老姓氏的名门之后,我从出生到现在,谁人不是哄着我捧着我。
而你,亲爱的,你这个不识相的小东西,竟然会叫我笨蛋。
我忘记那个时候我是什么反应了,只记得抬起头,漫天都是星星。
我从来不知道,蒙纳地尔竟然会有这样的银河。
我看着无垠的星河,又同自己,或是同你和解了。
笨蛋就笨蛋吧,如果这样就能再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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