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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人群熙熙攘攘,天空下的雨也凑成了杂音的一部分。

宋之扬站在溪月眼前,身材劲瘦挺拔,只单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系着蓝黑色的复古领带,袖子微卷,露出了一小截结实的手臂,隐隐浮现青筋透着一股子坚硬挺拔的清俊,外面的声音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似被隔绝在一个无形的结界之外,溪月知道它们存在,却充耳不闻。

此情此景,真有些: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的境界。

溪月从前觉得,若是有日重逢宋之扬,她一定会生出恍如隔世之感。就好比十六年后,杨过跳下悬崖本意寻死,却不意与小龙女重逢,因此生出是梦是真,是幻是真之感。

实际上再次见到宋之扬,只觉得他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世界。他好像只是短暂的离开,去了一次短途旅行,七天之后神采奕奕,一身轻松的回来了。

宋之扬已拥有了全世界,溪月不过是凡尘俗世里的小蚂蚁。他一直都在,只是自己与他玩了一场三年的捉迷藏,时间在两人脸上,身上都覆了一层薄薄的尘埃。

溪月凝视着他比从前更加赏心悦目的面孔,男人的嘴巴一张一合,好像说了什么,溪月完全听不进去。

宋之扬声音大了些:“拿着雨伞。”

他将一把小型的折叠伞强硬地塞到了溪月的手里,她恍惚接过,两人手指擦过的地方有些温热。她从前是那样的喜欢宋之扬,只要能碰一下他的手,她都能开心到一个晚上睡不着觉。

“看傻了?”

溪月嗯了一声。怎么能不看傻?他一点也没变,依然是芝兰玉树,全身上下看起来一尘不染,风采依旧。

她真恨自己,怎么就摆脱不了在他面前的自卑感,早知如此她也上进一些,在写作这块下点狠功夫,说不准今日也是有头脸的人物。

“既然看傻了,当年就不要把我拉黑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啊?”

宋之扬一贯是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性子带点冷,就算说话语调温柔但总会带点疏离,对谁都保持距离,这般咄咄逼人的语气不是他。他从前对溪月也不这么讲话。

溪月声音低低的:“谢谢。”

宋之扬长而清瘦的手握成了拳头,垂在西装裤的两边。溪月开始埋怨自己这几年怎么完全没关注过这家伙?但凡她翻一下娱乐版块,影帝林箫和新晋顶流宋之扬共演一定是大新闻。

两人就这么僵在这里。这场久别重逢的戏码真是难演。

如今自己该说什么,做什么,没有导演在旁,溪月茫然不知所措。

好在这时有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快步走过来打破了这一尴尬。

男人对宋之扬说道:“唉,宋之扬!我听他们说你在这……怎么,是认识啊?”

溪月记得这个男人,他叫阿武,是圈内很有名的经纪人,现在还是另一个大明星沈知宁的经纪人。溪月有幸见过沈知宁一面。

宋之扬点了点头,脸上阴晴不定:“阿武哥,好久不见。”

阿武笑说:“知宁在附近拍杂志,怎么,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他话是对宋之扬说,眼神却飘向了溪月。

明眼人都能猜出,宋之扬会给出一个否定的回答。

“今晚恐怕不行,因为——”

“你们认识啊?” 阿武笑吟吟地说。看来谁都八卦,哪怕是著名艺人的经纪人也不例外。

“我跟小月——”

“我跟宋先生,已好久不见了。”

宋先生。

在他即将喊出小月的时候,溪月却说出了宋先生,悄然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溪月在宋之扬眉头紧蹙和阿武神情诧异的时候又补充:“三年前,我们有过商务合作。我是说,我也曾经在影视圈里混过。”

谢天谢地她不再穿着戏服,阿武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原来如此。那今晚你们——”

“我今晚要去看一个朋友。” 溪月不假思索的说。

“都准备好了吗?各就各位!” 副导演的声音将两人都拉回了现实。

宋之扬看向溪月,说道:“我等一下有场戏要拍,顺利的话一个小时就好,我在这部戏只是客串,总之,你等我一下!”

宋之扬不似寻常的镇定,有些语无伦次。阿武现在越来越肯定,宋之扬对眼前的女孩不一般。

溪月好像点了点头。

待得戏顺利拍完,宋之扬赶紧拉着阿武问:“武哥,我朋友去哪了?”

阿武看着他的眼神意味深长:“你朋友去哪我怎么知道?”

宋之扬周身紧绷,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去场务那边询问,这一问才知道,那穿红裙的“小姑娘”早已领了钱和夜宵,然后飞一般的跑了。

“她有没有说什么?” 宋之扬继续追问。

场务想了想:“说了谢谢。”

“不是,我的意思是,她有没有,有没有——”

宋之扬挤不出一个适当的句子链接他自己提出来的疑问。

“您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她。” 场务误以为两人是朋友。

夜色掩映下,宋之扬感觉脸上微微一热,他该怎么跟一个不熟悉的工作人员说:他没有溪月的电话。

谢过了场务,宋之扬回头看到了在跟工作人员聊天的阿武,对方抬了抬下巴,跟宋之扬打了个招呼。

“接下来没事做了吧?” 阿武笑说:“赏脸一起吃个饭吧?”

宋之扬淡淡一笑:“这话说重了,是您赏脸让我去吃饭才对。”

阿武是混迹娱乐圈的人精,十几年来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口是心非的话也听过。宋之扬这话就是典型的言不由衷。

宋之扬是个异类,他的洁身自好放在娱乐圈简直是格格不入的存在。他只有伯乐没有金主,他的私生活与纸醉金迷搭不上边,他不抽烟不喝酒,出身A国却从不碰违禁品,明明是从小在国外出身的华裔,中文却说的字正腔圆,甚至还能认出一些普通人认不出的生僻字。

他严谨,细密,谨慎,话少,可以驾驭所有时尚造型,但即便是光着上半身,神色里总潜行着冷冷的严肃,让人不敢靠近。他对女生不感兴趣,却也没传出任何与男性的绯闻,情与欲在这人身上似乎并不存在。

可现在阿武头一次在这男人脸上看出一点反常。宋之扬看那姑娘的眼神并不清白。

“话说,那是你朋友呢?” 阿武漫不经心地说。

“嗯。”

“很漂亮,可惜个子矮了点,腿也有点粗了,不然招她入行挺不错。”

宋之扬转过头来:“不是人人都要有跟模特一样的腿,我不觉得她腿粗。而且,我也不喜欢听一个男人对女生评头论足。”

阿武笑说:“可是经常有女人对你评头论足啊,你胖了瘦了还是肿了——”

“因为我是公众人物,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 宋之扬神情越来越冷酷:“可她不是,她只是个素人。我认为不对一个素人女生评头论足是最基本的素质。”

阿武做了个投降的手势:“relax !老兄,我只是说一两句,你犯不着一副要吃了我的样子。再说,她是你的谁,值得你那么维护?”

“她是——”

他是谁?宋之扬自嘲地笑了。对周溪月而言,宋之扬什么也不是了。

**

天公作美,一离开影视城,方才的阴雨绵绵忽然烟消云散,是冰冷的月光照在溪月的身.上。

溪月捏着手机,没打算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同任何一个人说。

与宋之扬的重逢说不上好,却也谈不上不好。她早知人生有无数种可能性,其复杂的远远超乎人类可掌控的范围,所以一向习惯了随遇而安。但是宋之扬这事还是到此为止的好。她虽没到三十岁,却已被两次爱情折腾的伤心欲绝,溪月觉得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不似十六岁时那样百折不挠,爱情这伤痛她再也不肯体会了。

正所谓,智者不入爱河。

况且他们如今有云泥之别,一个素人,一个明星,怎么谈?这话李莎莎听了肯定要嗤之以鼻,确实论家世,溪月不比宋之扬差到哪。虽说她没什么成就,是个旁人眼中典型的“二世祖”,可她也不闹腾,安安静静规规矩矩的做人。

溪月回到酒店,随便冲了个澡,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次日,她是被电话吵醒过来的。

床头的电话响个不停。

“很抱歉吵醒您,这里有一位女士急着要见您,她说她姓林,打您电话您不接。”

溪月昨天开了勿扰模式的,现在打开手机,才发现林婉打了她十二个未接电话,而且平均相隔一分钟。溪月轻叹一声。若是个男人吵醒她,她早就气的骂人了,可是她对漂亮的女孩子向来是没有抵抗力,她如何能对林婉大吼大叫。

她洗漱下去,林婉就坐在大厅等着。她今天穿的是华伦天奴这一季刚出的高级成衣,粉色的绸缎裹着身体,背后是个足以拖地的大蝴蝶结,一点不日常,稍显浮夸。她戴了一顶粉色的遮阳帽,她生得极美,与兄长一样都是绝色,所以穿什么都是人抬衣服。

溪月打量了一下自己,她披头散发,牛仔裤加优衣库的T恤,眼下残留着黑眼圈。

“说好今天要跟我一起出去玩的,怎么睡的那么晚?” 林婉抿嘴笑:“我想请你吃饭,好不好呀?”

溪月笑笑:“你早说呀,我回去换身衣服才行,你瞧我穿成这样,你带我去高级餐厅我都进不去。”

“不会的。我要带你到我家去。”

林婉用柔软如孩童一样的声音缠住了溪月。她拒绝不了漂亮的女孩子,点头答应。林婉开的是一辆法拉利488,鲜红的颜色,很张扬,与她任性嚣张的个性差不多。

法拉利穿梭在城市里,林婉看起来对狮城很熟悉,溪月一问才知道林箫在这里有很多置业,林婉放暑假经常来玩。

她们在公路上兜风,林婉忽然说:“你知道吗?你跟我过去认识女性朋友都不一样。”

溪月好奇:“哪里不一样?”

“你不是冲我哥哥来的。” 林婉回答的很认真:“从前也有很多女孩子接近我,想跟我做朋友。昨天晚上我哥认出我之后,那些女的都来巴结我,可有什么意思呢?她们又不是喜欢我。你却连招呼不打就跑了,我就知道你不是冲我哥来的。”

阳光**辣地照在两人的脸上,溪月戴起了墨镜:“万一我是欲擒故纵,刻意引起你的兴趣呢?”

“你当我是傻子呀?” 林婉气鼓鼓地说:“我早就锻炼出火眼金睛了,是冲我哥来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看你对我哥是真的一点意思没有,倒是跟那个宋之扬有点火花。”

溪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旁边的林婉八卦地问:“你们两真的有新闻?你知道吗?昨天宋之扬拍完他的部分后,一直在满场子找人,他说的那些形容词往你身上套完全一致。”

“我们确实认识。” 溪月简短地说:“但我不想再提了,可以吗?”

林婉:“对不起,你生气了吗?”

溪月怎么舍得对她生气,一个天真纯情的小姑娘。

林婉的别墅在狮城的郊区,这里是新开发的区域,人流并不密集。她的别墅距离海很近,是一栋白色的洋房,家中装潢简单,陈设很杂乱。林婉一进门就一脚踢开了在地上的油画,笑说:“对不起,我才刚搬进来不久,没整理好。”

溪月笑笑:“没事,我帮你吧。”

两人收拾了一小会,林婉的肚子咕咕响起,她嘟囔着要订外卖,溪月却想起冰箱里的一些食材,说道:“不如我做饭给你吃吧。”

林婉一脸惊讶:“你还会做饭呢?”

溪月笑了:“这难道是什么了不起的技能?”

“我就不会!” 看来她天真的认为只要是自己不会的,都是伟大的技能。

赚大钱的事溪月是一件不会的,“旁门左道”她个个精通。好友李莎莎大二时就在父亲的指导下,靠着炒期货赚了一大笔钱。从前周文统特别爱拿这事数落女儿不思进取,溪月一怒之下,大三开始也靠着写专栏赚点小钱。可她不知是不是运气不佳,赚点小钱的命是有的,大钱却是无缘。

溪月最骄傲的本事还不是写文章,而是做菜。她的邻居老爷爷是精通四大菜系的神厨,溪月才六岁就跟着他老人家学厨,若是认真论辈分,现在琴洲很多星级饭店的行政总厨都得喊她一声师姑。

林婉菜也是乱买的,看中了就往篮子里扔。溪月问她想吃什么,她说想吃家常菜,妈妈做的那种感觉。溪月想了想,就开始自由发挥。一个小时后,她端上了三菜一汤。麻婆豆腐,蛋炒饭,车螺芥菜汤,四喜丸子。

溪月将一小块丸子夹到林婉的碗里,笑说:“尝尝看,是不是跟你妈妈做的一模一样。”

她们这一天又聊天又收拾又做饭,一转眼已是黑夜,这一带是在海边,远离城市的喧嚣。林婉没关窗,海风吹到人脸上来,带着些许潮意,白炽灯下的餐厅已被收拾整齐,但没了那些乱糟糟的画作,房子显得空旷凄凉起来。

“哇,溪月姐,你做菜好好吃!” 林婉赞不绝口:“为什么你煮的饭水放的那么合适?我外婆有次给我做饭,把饭煮成粥可把我气死了!”

“你想学的话我教你啊。”

“那就不了,我外婆说了,进厨房一天就会进一辈子。” 林婉又往嘴里塞了个四喜丸子,将嘴巴塞的鼓鼓囊囊的。

“你要是男的,我一定要跟你交往。”

溪月笑说:“这么好骗?做顿饭你就跟我交往了,那我给你做满汉全席你是不是要嫁给我?”

林婉将丸子咽下去,笑说:“那也得是满汉全席啊,你要是就煮碗粥给我,我才懒得理你呢!”

两个女孩都笑了。

过了一会,林婉轻轻说:“其实我没吃过我妈做的饭。”

溪月好奇:“为什么?”

“她很小时候就不要我和我哥了,我们是外婆带大的。我哥很小就开始拍戏了,他说多拍点戏能让妈妈看到,说不准她就会回来了。”

溪月听得心酸,换了个话题:“对了,你想演戏为什么不让你哥哥带你入行?他出马你还需要演龙套吗?”

“他出马就不好玩了,昨晚你看到他的表情没有?也不知花絮有没有拍下来!” 她被兄长宠惯了,一向是无法无天。

林婉转了个话题:“对了,你说你有个朋友跟我名字很像。”

溪月点点头:“她叫林莞,是我初恋的妹妹。”

“咦?初恋?听起来分手了?” 林婉激动地问。

溪月点头:“我早就跟他分手了。我和他妹妹关系很好。他们兄妹两不在一起也挺多年了。莞儿她——我习惯这么喊她,她也不喜欢她哥哥,更喜欢我一些。”

坐在对面的林婉忽然沉默了起来。溪月正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却听到一个细细的声音,她觉得脚边痒痒的,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只浑身漆黑,两眼如灯的小猫正蹭着她的脚踝。

“啊,这是我的猫,叫乔伊!他刚才肯定是躲起来了,乔伊,过来,别烦姐姐。”

林婉拍了拍她的大腿,那只猫却不理睬,只顾围着溪月转。林婉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这是我跟我前男友一起养的猫,它不大喜欢我,更喜欢我前男友一些。”

她又问溪月:“你养宠物吗?”

“从前养过一只猫,活了挺长时间的。我爸爸去世没多久它也走了,后来我就发誓再也不养猫了。”

她们聊到了晚上九点。门铃响了,溪月收拾碗筷,林婉去开了门。不一会儿,溪月就在厨房听到了外面争吵的声音。

那两人用英文吵的激烈。听起来,前来找事的是林婉的前男友,他想把猫给要回去,林婉坚决不肯。两人吵着吵着就往谁是分手错误的一方去,辩论越演越激烈。溪月偷瞄了一眼,那男人看起来挺“社会”,粗壮的胳膊上纹着大喇喇的龙纹身,胡子粗狂,说每一句话的时候眼睛都往外突一下,很吓人。

想林婉娇俏可人,怎么找了个大老粗做男友

溪月走过去,用中文说:“他是谁?要不要给你哥哥去个电话?”

林婉说道:“溪月姐,我跟他单独聊一会,你别管。Come in!”

她打开书房,先让前男友进去,她才跟了进去,关门的声音比寻常更大一些。

溪月在外面纠结要不要打电话报警,瞧前男友这架势恐怕两人的争吵很难善终。果然不到一会,溪月听到林婉传来尖叫声,随即书房的门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

溪月冲上去将门推开,只见书房内,前男友从怀里掏出把刀,一脸失控的模样,叫嚣着要林婉将属于他的都还给他。

那把明晃晃的刀在反射着白炽灯的灯光。

溪月长那么大,还从未遇到危险,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林婉骂道:“你发什么神经病,你把刀放下!” 她声音气势磅礴,人却不由自主的节节后退。

前男友拿着刀冲向林婉的时,溪月做了一个她自己都想不到的勇敢举动,她冲到了林婉面前,也就冲到了那把刀的面前。

于是不可避免的,那把刀刺.进了她的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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