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疏允突然开口道:“秦施君,我要回去上课了。”
秦施君感到突然,道:“不看完再走嘛,老师那里我已经帮你请了一下午的假。”
高疏允语气却坚定地开口:“不了,我拉下一段课程了。”
“都受伤了就不要勉强自己学习了,偶尔放松一下也是好的。”秦施君劝解道。
高疏允依旧坚持:“已经足够了。”我千万不能停下。
秦施君见高疏允态度坚定,落寞地说道:“好吧,我本来还想带你去一个地方的。如果你有什么事都可以......”
高疏允嫣然一笑道:“知道了,都和你说。”
#十一班高疏允的惊天大瓜#
你们知道那个碧池都干了些什么,在班上一副高岭之花的模样,背后玩的可花了。小小年纪就被暴发户包养配图配图,(一张是高疏允从校门口的一辆车上去的一张图,还有一张是高疏允拿着最新款手机听歌的被偷拍的照片。)
一楼:我靠,我之前见过她本人,真觉得很好看。
二楼:好看有什么用,不知道人品咋样呢?
三楼:她是我们班的家里的确没什么钱,每次都是拿贫困生补助的。
四楼:那她怎么买的起的手机,那一款我求了很久我爸才给我买的。他一个拿贫困生补助的怎么会买得起啊。
五楼:还能咋样,被包养了呗。
六楼:那车根本不是一般的人能买的起的,得要几百万了吧。
.......
163楼:我之前和她一个小学的,还是一个小区的。我知道她的一点事,她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外面偷腥被发现,后来直接跟小三私奔了。她爸就天天酗酒,最后染上了赌博,后来房子好像是给卖掉了,也没有消息了。
164楼:看来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165楼:我之前还喜欢过她,没想到她是一个这样的人。
166楼:楼上你还好,我是之前给她写表白信了,看都没看直接给我仍垃圾桶了,我事后找到她,她说让我好好学习。结果是搁这装高冷呢,私下地不知道骚成什么样。
167楼;之前的陈少一直追她,还在操场摆人形爱心表白,她看都不看就走了。后来陈少就没追了,本来还可惜一段灰姑娘与白马王子呢,现在想来是看清这个女的真面目了吧。
168楼:我们班上的人都讨厌她,之前就欺负她的同桌,把她脸都打肿了。
169楼:还好没在一起,都不知道身上有多少病。
170楼:我靠,还搞校园霸凌!什么人啊都是。
秦施君给成凌霖打过去电话,“小霖,找你借几个人。”
“君君,你有没有看学校贴子啊?”
“我没事看帖子干嘛,我又不关注这些。”
“哎呀,你知不知道现在学校关于高疏允的流言四起。”
“什么?”
“你去好好看看吧,都成热门了,两百多楼了已经。”
244楼:她曾经在夜店里面站台,我还嫖过她。
245楼:多少钱一晚啊?
246楼:还用多少钱一晚这样的人倒贴给我都不要。
247楼:口说无凭,我的图图呢?(牛爷爷举手jpg.)
.....
秦施君看到越来越离谱的评论,一滑到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恶心,高疏允应该不玩帖子,现在应该还不知道吧。得趁着之前把这些造谣的人都搞掉,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针对高疏允,明明她什么都没做,甚至一心扑在学习上,可见她本人并没什么大的过错,可为什么要下死手?她打过去一个只要她本人才知道的一个虚拟号码......
秦施君给张叔打过去一个电话,带着哭腔说道:“张叔学校里面有人造我的谣。我明明没有做那些事的,现在还造我朋友的黄谣。”
“君君啊,你先别哭,叔叔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秦施君泣不成声道:“好。”
紧接着学校就公布一条造谣他人者,学校将会严肃留校处分,情节严重者劝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诽谤罪。网络上诽谤他人达到一定的程度可以进行立案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造谣造成的伤害,被侵权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赔偿。《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刑事责任......
学校教务处
×年×月×日
论坛就像炸开了锅,在新贴里讨论。
小狗崽的猫:我靠什么时候学校这么牛×了,打架都不带这么严重的。
晓君侧:你们是没看到关于高疏允的贴只要品论过的人都是人名,还好我只是看看,没参与。
柳书颜;我的名字啊,突然就变成了我真名了,我敲,我都没说啥。
交换机耳机:楼上你不是评论了高疏允的那个帖子。
柳书颜;对啊,但我也没说啥,我就是发了这个(??ω?`)?表情而已啊。我真的我哭死(;???Д??`) 。
黑色的翅膀;哈哈哈哈,楼上你要把我笑死。
柳书颜:一句外向换来一辈子的内向。┭┮﹏┭┮谁懂啊。
斯密马瑟: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你好可爱啊。
柳书颜:栓Q(●’?’●)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有可能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那个颜文字好像又可以打出来了(@_@;),我不知道这个格式怎么回事,那个教务处和叉叉无法弄在后面,我明明都空格了,但是还是没有办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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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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