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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仅此

十七岁时,我曾暗恋过一个人。

男人,和我一样有喉结,有胡茬,还有极具男性气息的胸肌肱二头肌。

不止一次在暗地观察他的身材,抛开他这个人不谈......很完美的一个人。

但是抛不开,只要和他正面碰上,他那张嘴说出的话能把我气得想在他胸肌上狠狠地砸上一拳,说不定还没他的嘴硬。

你说好好一个人,怎么就长了一张嘴呢。

上高中的年纪,很多人情窦初开,抽屉里每天都有新的情书,他也是。

但他似乎没有拆开过,还对抽屉里每日更新的粉色信封感到非常疑惑,可能还以为谁给他的恶作剧,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魅力仅次于我。

偶尔那些信没有来得及处理,轮到我放学值日的时候,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想看,是那个信封自己掉到我手里的,我怎么会偷看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的东西呢?

东西是自己打开的,很长的一段话,字体滚圆滚圆,之前在某个女同学桌面见过的流行字体,内容更不用说了什么天上星白月光人间无第二,我一边在心里偷笑一边把这些肉麻的句子背了下来,打算改天当着他面说出来让他恶心一下。

事实证明效果出人意料,那个家伙听到那些话当场表演了一个川剧变脸,红赛关羽黑如包青天,我很不给面子地哈哈大笑,然后就忘了这人他妈的背地里练过散打。

......我放水了,谁让我是斯文人呢,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很爱看那个人脸红的样子,一周七天里有六天是被我气红的脸,还有一天是因为尴尬,因为我们两家是邻居,放学回家后他妈妈让他喊我哥哥。

是的,我比他年纪大,这说明我有优先成为成熟男人的资格,我决定等我明年成年了,要请他到我的生日派对,然后再请一堆同龄人当着他的面开香槟。

他不能喝,因为未成年人不得饮酒。

我的电脑里有很多违禁资料,属于特殊人群的影片,偶尔我一个人在家时会打开来看,想象的是一个比视频里好上不知道多少倍的身材,柳阿姨说我们初中还一起洗过澡,我觉得基佬是水传播的,因为那家伙好像也弯了。

事情要从他房间里打扫出来的一本同性漫画书说起,那天他妈妈邀请我去他们家做客,柳清歌被她指使去买菜了还没回来,一大一小能聊什么,无非是学习,考试,生活。

柳阿姨是个不错的人,她豪不见外地让我进了她儿子的房间,踏上他房间地板的第一秒,我想的是要是柳清歌知道了会不会把我踩的地砖缝都撬了。

他妈妈不会知道自己把儿子的敌人请进大营了,表面的兄友弟恭总有自作自受的一天,阿姨让我去他书架找两本珍藏资料,分科之后有些书本买了没有用,被我拿走总比在这吃灰好。

我拿了,中小学生作文精选,蓝绿色的封皮,主编三个字,然后当场翻开——

十几张xxoo的彩图夹在扉页,图上两具赤果果的身躯以一百零八种不可能实现的姿势纠缠在一起,被压在底下的人白皙柔美,是让人看了很有保护欲和凌虐欲的□□,但坏就坏在下面长了个不该长的东西,在四只眼睛的注视下迎风飘扬。

那一刻,场面安静到了极致。

我用尽了我毕生唯一的一点良心合上了书本,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但阿姨好像假装不了,她整个人都呆住了,可怜的女人,在三四十岁的芳菲岁月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或许可怜的另有其人,因为不久后当事人就买菜回来了,阿姨很温柔地把我送回家,然后刚走没几步我就听到后面鸡飞狗跳的声音。

我一整天脸上都挂着笑容。

啊,活该被打。

原来他是同类。

我们的关系因为这一场闹剧变得更加水火不容,因为柳清歌认定是我往他书房里塞的东西冤枉他,导致他在他爸妈面前成了半弯不直的叠加态。

清汤大老爷,我很遗憾这个很损的主意不是我想的,并为那个与我素未谋面的知己献上热烈的掌声。

柳清歌于是用那种很愤愤的眼神看我,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他用这种眼神看我的时候,我的心跳都会漏一拍,我以为我是因为感受到了挑衅。

我觉得我的威严受到了挑战,决定和柳清歌用男人之间的决斗方式一决高下。

掰,手,腕。

说起来那还是我第一次和他接触那么久,身体上的,他的手不算很细腻,可以感受到上面的茧子,是写字磨出来的,手指头也很有力量,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围观我都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夹带私货,我的手背都青了。

他没有拒绝我的提议,因为他丝毫不惧怕我这个手下败将,所以在最后一刻我把他的手掰到另一侧时,他脸上轮流播放着震惊,不可置信,憋屈三种表情,十分精彩。

我舔了下唇,好爽,不枉我私底下偷偷吃蛋白粉举铁。

压倒一个站在高处的人获得的成就感是很致命的,更有趣的是对方不服输,柳清歌不肯接受自己输给我了这个结局,于是打定主意一个月后重头再战。

然后一个月后,再次惜败。

我都能看见柳清歌的魂儿从身体里飘出来,满脸的怀疑人生了,我呵呵一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爹永远是你爹。

但不得不说,柳清歌坚持锻炼要和我比拼还是有一点好处的,他的身材越来越好,偶尔我会假装输给他,让他的肌肉保持在一个完美又不夸张的程度,偶尔上体育课看见他撩起衣服擦汗,汗水顺着人鱼线下滑,消失在那道浅浅的沟里......

操。

作为一个即将成年且性取向为男的正常男性,我对这种画面没有丝毫抵抗力,什么你说他是柳清歌?他就算是柳红歌我都要把他变黄。

我决定勉为其难地暂时谅解他对我的冒犯,并施舍了两部激情动感的影片发给他。

然后我就被拉黑了,好装的一个人,明明书架上放的那张比我看的还过分,亏我还以为柳清歌是那种表面斯斯文文背地里想的很花的人,死闷骚男。

一招不行还有一招,三十六计写道,要攻其人,先攻其旁人,于是我找人要到了他妹妹的联系方式,十分友善地打了招呼。

他妹转头就告诉了他,他转头就把我揍了一顿,我是打不死的小强,被他妹也拉黑后干脆创了个小号重新加上。

创建的时候没有选择性别,系统默认为女,然后我就眼睁睁看着他妹同意了申请并且秒接收了名为学习资料.txt的文件。

呵呵,我就说柳清歌果然是个闷骚,肯定是知道是我就不敢要,然后用自己妹妹的号接收了陌生人发的东西。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我把几个视频做成了链接放在文档里,每个链接还写有文艺又直白的导语,视频还专门挑的纯爱画风,什么白袜衬衫dk装......好了再说要被举报了。

对面的人看得很高兴,回复的消息后面都带上了三个感叹号,问我哪里下载的,有没有资源,用不用爬墙,还问我有没有二次元一点的。

我悟了,看来是喜欢看漫画那种的,还好我有资源,但介于这还是个小女生的账号,我暂时还不想被扣上骚扰女生的罪名,于是将整理好的档案发给了柳清歌的账号。

文件一秒被接受,真是急色,然后我就看见消息框弹出来六个英文句号。

我扣了个问号。

[对方开启了消息验证,您还不是他/她的好友]

我:......

死闷骚男,诅咒他jj爆掉!

爆是不可能爆的,我对太监也没什么性趣,但那具□□三天两头在我面前晃,我只觉得心底的火都要被勾起来了,鼻子里能冒烟。

升旗的时候我两是学生代表,他站在我前面,我盯着他的后脑勺,三个旋,倔如牛。

太阳火辣辣,我的心亮堂堂,红旗举高高。

衬衫的价格是九镑十五便士,白衬衫的价格是一星期的板蓝根。

我弄脏了我的衬衫,具体情况不太好说明,男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上火是在所难免,溃疡虽然没有长到我的嘴里,但他长在了我的身上,我觉得我的某个地方常常胀得痛。

肉在眼前晃吃不到嘴里的感受是非常痛苦的,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我的生日上个星期刚过,柳清歌生日还要一个月。

再过一个月,我心想,再过一个月,我们就将成为暂时性的伙伴或者,简称性伴。

天不遂人意,大概上帝也看不惯我的流氓行径,还没来得及去搞砸那家伙的生日聚会,一道从天而降的消息就拆散了我们还没来得及展开的缘分。

我要出国了。

就在下个月,他生日的前一天。

其实不出国也可以,但那样我就要提前吃上国家饭,我还年轻,不想坐牢。

我没想到当年那个畜牲圈一样的家庭还会有人逃出来,一个很明丽的小女孩,我记得她,她的名字带有花,和她哥哥一样。

她说我是杀人凶手,杀了她全家。

我笑了,我笑她蠢,冤枉了我,我可没有杀她全家,她不是还好好的在这吗?

她骂我狼心狗肺,恩将仇报,他骂我心肠恶毒,说我没有心。

我怎么会没有心呢,我还知道我的心跳有时候会漏一拍,我怎么会没有心呢。

杀人偿命,将近十年的案子,证据早就在那场大火里烧得干干净净,秋海棠没有办法动我,她成了孤儿,也要我和她一起下地狱。

她在学校面前拉横幅,说我是杀人犯,在我家门口泼红漆,让我血债血偿,她跟了个老男人,老男人收买了学校的老师,默许了同学的无声霸凌,暗示我退学。

我不想走的。

学习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为了做到完美,我把那些书看了千遍万遍,然后被那个女的撕成了碎片,我没书可读。

我并不恨他,我杀了她的家人,她却只能用这种方式报复我。

可怜。

我不想走的。

流言蜚语我都习惯了,不过是些伤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我巴不得他们再多说些,把那些陈年旧疤统统撕烂,让里面腥臭的血流干。

我不想走的。

消息像长了翅膀很快就飞到了校园的各个角落,所有人都知道学校里有一个杀人犯,名字和我一样,连隔壁楼的同学都对我望而却步。

我不想走的,他没有问我,但眼睛里盛满了失望。

我听到胸腔里的那颗心脏一点点凝结的心跳,他的嘴巴好像动了下,可我耳边嗡嗡地再听不到其他声音。

我不想走的。

出国带的行李很少,一部分办了托运,我抱着个随身包包,安静地陷进了软座。

飞机即将起飞,空乘提醒乘客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清空通知栏时我看了一眼日期,今天似乎是他们月考的日子,十点多刚进考场。

我调出聊天软件,手机空荡荡的没有一条消息,置顶的回复还停留在几个月前的红色感叹号。

手机屏幕的光有些刺眼,我点进他的头像,按下删除,几百条消息一朝清零,没有什么好可惜的,萍水相逢的缘分,耽误了几年也是一样的结局。

没什么好可惜的,只是同学一场,邻居一场。

仅此而已。

十年足以改变一座城市,日新月异,商场和楼盘一座座建起,老旧的地方被拆迁,老学校的旧址被推土机压成了平地,市长在上面设计了一个游乐场,与对面的施工场地吵得有来有往。

我打电话给国内的负责人让他来接我,意外的是公司离学校旧址不远,看到熟悉的周围建筑才想起来这个充满了孽缘的地方。

秘书是个三十来岁的精英女士,心思没有年轻女孩的细腻,也可能不太在意我这个过于年轻的总裁,根本不管我神游天外就噼里啪啦汇报完工作,然后把我撵到了办公室里。

比国外大一点的落地窗,不用担心的是这里没有子弹会穿过玻璃板射进我的胸膛,几个股东虎视眈眈地等着我为他们安排工作,我觉得他们做的可能还没有自己体重多。

做总裁真麻烦。

国内外的资产始终有着一层隔阂,外头再响亮的名声也要掂量一下斗不斗得过地头蛇,国内的公司相当于空盘起手,一周下来跑东跑西地应酬,勉强算是站稳了脚跟。

成年人的世界连喝酒都是假的,一瓶白的洒了半瓶,谈成合作后整个人臭得像是在酒里泡上一通,我按了下有些发痛的太阳穴,拒绝了别人的搀扶进了电梯。

车子停在楼下,我喊了代驾让人把我送回公司,公司还有不少事情要处理,想到一堆老不死的等会又要围着颠倒是非胡言乱语,我就想把他们都给辞了。

说好的当总裁的快乐呢,员工还能茶水间摸鱼,我却只能顶着秘书老女人的监视在办公室把屁股坐烂。

......得赶紧换个年轻的来顶掉,不然我感觉我都快被传染得老上十岁。

我一边工作一边胡思乱想,一心二用的本领让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提前进入更年期了,三十岁没到就过得那么无趣,连喝的酒都成了二锅头。

痛下决心决定一会结束了就去市里最有名的酒吧蹦迪,实在不行找个清吧喝点鸡尾酒陶冶情操也可以啊,感受一下久违的年轻人的乐趣。

驱车到了最繁华的一块地段,记忆中的大半地方都变了样,左拐右拐找到一个看起来十分风情雅致的酒吧,名字还和我很配,十年,不进去喝一杯都对不起这个名字。

意料之中的是个清吧,吉他手在台上忧愁地唱歌,一杯莫吉托,达不到微醺,有些生涩的甜。

像初恋的羞涩,这是大多数人给予它的评价,显然与我那段夭折的初恋毫不搭边,青柠的甘香在口腔里炸开。

酒不醉人人自醉,或许太久没有品尝过这种年轻的酒,竟然出现了幻觉,刚才还在脑海里匆匆闪过的初恋忽然出现在眼前的某个卡座上。

我觉得我可能醉了,但应该不至于到认错人的地步,那张脸转过来的时候我差点就被喉咙里的酒呛到,差点吓坏了可怜的调酒师。

动静不算大,但他听见了,我看见他朝我这边看过来,看到了我的狼狈。

我闭了闭眼,失策,一个不太美好的重逢。

想了下嘴角应该翘到多少度才能展现出三分不羁四分不屑两分冷酷,抬起头来却只对上一个熟悉的后脑勺。

差点忘了,我们应该算是不欢而散。

和初恋的相遇在意料之外,男人的一生有百分之五十都被初恋占据,更不要说没有到手的初恋,十年,偶尔想起就像一根羽毛在心底挠痒痒。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感觉我现在比十年前还要躁动,桌上摆满了某人的资料,还夹杂着一些照片,男人穿西装的时候性感得过分,只是看上一眼,冷了十年的□□再次焚烧。

这是我第一次感谢这个破公司的存在,让我还能借合作的名头去搭上对方的工作,当然不是现在,毕竟一个小小的新公司,在地方老牌企业面前蹦跶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柳清歌不会想看到这样的,我也不想。

所以我截了他的项目,在最后一个环节,据说当时合作双方都已经谈拢握手签合同了,秘书部的电话疯狂炸响,说他们的项目被一个小企业截胡了,对方和那块地的所有者私下谈拢了合作,绕过两家公司的代理人签了合同。

手段不怎么光彩,甚至说得上有点影响公司形象,我不在意,一想到柳清歌谈了那么久的项目兜兜转转到了我手上我就高兴,这是他轻视我的代价。

项目在我手里发展得风生水起,那的确是个不错的机会,足以让这个破公司发展起来跻身地方鳌头企业,第一只是时间问题。

现在的第一似乎有点坐不住了,具体表现在他们日理万机的总裁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打电话询问我是否想要喝咖啡。

我很意外他记得我的号码,想必他也很意外,毕竟出国以后我就像是人间蒸发,许多人都猜测我换了号码。

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咖啡不是一个合格的饮品,至少旧情人再相会,更适合来一杯玛格丽特。

没有在酒吧再见面,这让我很遗憾,苦涩的咖啡豆让谈判变得更加冷漠,不夹带任何私人情绪。

他起身要走,我没有挽留,香醇的鸡尾酒都需要一定时间去沉淀基底,操之过急只会可惜。

我开始尝试自制鸡尾酒。

那种感受非常新奇,简单的混合因为材料比例的不同,味道也天差地别,不同的手法分出各种独特的品调,像是酒精在味蕾上跳舞。

我邀请配得上我亲手调制的人,以合作的名义。

他没有拒绝。

浓郁的香气从瓶口流淌到杯底,流进温热的口腔,然后是另一副口腔。

酒液顺着唇角往下流,舌尖将流到喉结处的红粉色酒液舔舐干净,不浪费任何一滴。

然后是碾磨,石榴糖浆在深处炸开,杯体颤抖,被轻轻的按压,修长的手指攀上杯腿,摇晃,柠檬汁水滴进贮藏着蒸馏酒的三角杯,荡开粉色的痕迹。

樱桃用以点缀,红色的果肉含在唇齿间,细细地品味。

还差一分。

十指相嵌,磋磨着他柔软的唇。

淡奶油裹着爱恋,酒液荡漾,一杯完美的红粉佳人。

美得像梦一样的夜晚,他醉在我的怀里,被我吻过全身。

不需要太多的解释,一杯酒的时间,十年的隔阂一夜间化开。

我们做尽最亲密的事,说最亲密的话,他叫我的名字如此动听,这是我十年前所感受不到的。

他告诉我,因为这之间差着一份调味,关于爱情的调味。

得偿所愿,无法克制吻住他,坠入**的深渊。

神父不会原谅我们的纠缠,所以白天我们形同陌路,夜里抛却了身份,忘记了名字,抵着深重的罪孽,在深渊的悬崖边上徘徊。

他用那双盛满了爱欲的眼睛看着我,将我看得无处躲藏。

天使陪恶魔堕入地狱,十八层的恶鬼轮,落入最后一束白。

我们像无数个爱人一般亲密无间,吃饭,逛街,看电影,在电影院的后排拉手,在无人的角落拥吻,路上买的饮料也成了玩趣,贴着唇喝下最后一滴。

他的脸像少女般绯红,睫毛颤动如扇,扫着我的心弦。

细密地吻着他的唇角,吻去藏匿的一丝不安。

“会有人来抓走你吗?”

“我想不会。”

“如果有呢?”

“不会有的。”

我将过去做的天衣无缝,没有人会知道真相,那个疯女人听说几年前就死了,我又背上一条人命。

老天有眼,或许会惩罚作恶多端的人,但有时候也会瞎,比如那段伤痕累累的过往。

算命的说我八字很硬,死不了,老天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没有一点忐忑不安,人只活一个当下,我享受着美好的一切,迟来的运气似乎都弥补到了重逢后的三年。

我太过喜悦,以至于忘记了,堕天使与恶魔同罪。

我三十岁的那年,参加了我人生中第一场盛大的典礼。

作为最重要的……配角。

主角静静地躺在颁奖台上,像是一个任人摆弄的木偶,但事实上他的身躯已然僵硬,柔软的气息风干成粉尘,迷了我的眼。

我揉了下发红的眼睛,为白衣的天使盖上最后一层棺木,虔诚的诵词倒背如流。

远在天堂的上帝,是否能听懂恶魔的请求。

还给天使洁白的羽毛和翅膀,送他回纯洁的故乡。

即便是再也不见。

癌症带走了我的爱人,我成了给予他最后一段疼痛的罪人。

医生说他求生欲很高,但再高的求生欲,也抵挡不住衰变的器官。

我哭干了眼,在无数个深夜握着他的手失声,那双我在十七岁时就握过的手,那双二十七岁时十指相扣的手,那双在教堂和牧师面前与我交换戒指的手。

变得冰冷而陌生。

他不愿意走,可我们都没有办法,医生说,每活一天,他的痛苦就会加上万分,医生说他不提倡继续靠机械治疗,建议接回家里,把最后一段时光好好地过。

他不愿意。

那么要强的一个人,到最后,瘦成了一把枯柴,说话时的气音微弱得跟蚊子一样。

我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嘴角抬了一下,似乎是想要笑,但他笑不了。

他笑不了。

我的眼泪湿透了他的衣襟,他很困难地睁开眼,想要看一看我的脸,我没有给他看,太难看了。

我说没事,我没事,你睡吧,睡醒之后,一切就都好了。

他嗬嗬地喘着气,我不知道他是同意,还是拒绝,他的身体不允许他拒绝,睡着往往比醒着时更多。

我听到他绵长的呼吸,只有在梦里,他才能这般平静。

我颤抖着手,摘掉了那副氧气面具。

传说天堂和地狱之间隔着一个人间,两头的人从来不与对方来往,纯洁的白与污浊的黑,只有在人间才得以共生。

我以为我们逃脱了上天的谴责,我以为我天衣无缝,万无一失。

上天给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告诉我一条人命是如此脆弱。

如同手中细沙,抓得再紧,也只能看那它静静流去。

他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惩罚。

死后当堕十八地狱,生前也不得长相厮守。

仅此而已。

我老了。

十七岁的男人爱喝长岛冰茶,过于刺激的感受像是一枚炮弹,喝的人一次次沉醉又一次次尝试;二十七岁的男人像带有烟熏味的的威士忌,三十七岁不算太老,办公室里的小姑娘私底下会讨论我,说男人三十一枝花,美人在骨不在皮。

再过三年,这些话就没人说了,四十是个分水岭,往上是苦涩辛辣的龙舌兰酒,复杂,迷人,一杯接着一杯。

我已经很久没有再喝鸡尾酒,定制的三角杯挂在橱窗里落灰,那里有我不愿触碰的回忆。

自从他离开的那天起,我就像被剥夺了味觉,尝不出任何味道,医生说我应该是刺激到了大脑,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距离那天,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又十年,道士说我命硬,所以我浑浑噩噩地又在这人间活了十年,替他做了许多他没来得及做的事。

自杀的人入不了轮回,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入轮回,我不敢赌。

我只能一次次祈求走在路上会有车来把我撞飞,睡在家里的床上会有抢劫入室杀害我,或者警察带着沉重的证据,宣布我枪毙。

十年了,我没等到我的判决。

那天是他的祭日,我带了很多酒,说是酒,含酒精量不过0.0001,但我醉了,醉倒在他的墓碑前,摸着那块冰冷的碑石,就像他最后的那双手。

我醉得在坟墓前闭了眼,多么盼望就这么曝晒而死,但我命硬,沙漠一般的梦境只维持了不到一个小时,醒来时眼前不是刺眼的太阳,一把伞撑在我的头上。

我顺着举着伞的胳膊往上看,落在那张稚嫩的脸庞上,浑身僵硬。

男孩歪着头看我,天真的问我:“伯伯,你怎么睡在这里?”

“太阳好大,你快回家吧。”

我没有回答,死死地盯着他的脸,男孩被我看得有些害怕,见我始终没有动静,扔下伞,跑了。

我起身欲追,却因双腿发麻跪倒在地,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的嘴唇翕动,却忘记了自己早已失声。

那个小小的背影慢慢模糊,远去,再也看不清。

而我已泪流满面。

我疯了一样寻找那个男孩的痕迹,却发现根本找不到这个人,那天的一切就像是老天怜悯我制造的幻觉。

可我不信,他怜悯我,为什么不让我见青年时的他,为什么让我碰到,十岁左右般稚嫩的少童。

十年啊,若他投胎转世,已是十岁年华。

我像得了希望一般重新振作,即便我还是没有找着那个人,我很后悔荒废了十年,让我的手不能伸得更长一些,以至于他一来到,我就能知晓。

我将他留下的企业轮转运作,几十年的老牌企业已经有些退隐潮流,我又开始像二十七岁那样四处应酬,一瓶白的只能喝一杯,我的身体不好,已经快五十岁了。

我就这么又撑了七年。

那天我将子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了名下一位得力干将,交接合作负责人时多喝了几杯酒,在厕所里吐得一干二净。

我的胃烧得厉害,舌头尝不出感觉,即使过量了也不知道。

我安静地从口袋里掏出两粒胃药,仰头吞下,闭着眼休息。

一道很轻的脚步声踏进了我的呼吸。

那是个很年轻的男孩,有着刚伸展开的身躯和清透的嗓音,一尘不染的白色卫衣与昏暗的场所格格不入,但他脸上却没有丝毫误闯进别人地盘的慌张。

他拎着一个酒瓶,很嫌弃似的伸过来给我,说是里面那个叔叔送给我的。

他看着我的脸,咦了一声,说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笑了。

合作伙伴告诉我,是他寄养在乡下的儿子,准备成年了才接回城市里,十岁那年我见到他时,他就刚好要走,因此我不知道,他其实并不在这座城市里。

我笑着摇摇头,把合同改了两分,唯一的要求是能和他儿子多待一会。

他老子非常乐意,没见过谁愿意上赶着带孩子,当即说待多久都没问题,当然前提是完好无损地归还。

他不太乐意,两根眉毛拧在一起,比之前不知道生动多少倍,逗得我又笑了。

柳清歌还是那副臭脾气,我能说什么呢,经历过一次十七岁,现在看他就像一个幼稚又可爱的小鬼头,不怕他撒脾气,回忆与现实交织,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估计柳清歌自己也没想到,他十七岁的囧样,能被我看去两次。

他很喜欢我,虽然他没有说,但我们毕竟在一起三年,同床共枕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完全了解了彼此的小习惯,,十七岁的柳清歌比二十七岁的他还要张扬些,有时候情绪挂在脸上,猜都不用猜。

他对我总猜到他想法感到非常羞愤,说我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那也不是不可以,至少那样我们更亲密些。

他不太抗拒我的亲密,作为长辈,我并没有做出多余的举动,甚至我害怕又做出什么害他倒霉的事,做什么都很克制。

他不知道我是谁,他只认识我写在工牌上三个字的名字,我没有打算告诉他另一个名字,这次他不该再来搅和。

我只是想看着他,护着他,直到我死去。

可是意外总比计划先一步来临,接二连三的倒大霉让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水逆,他分明是无心之言,我的心却越来越凉。

我想起他在我怀里失去生息的样子,心脏一阵阵的抽疼,眼前发黑,在他的惊叫声中晕倒过去。

醒来是在医院,我一睁开眼就去找他,去看见他一脸复杂地坐在我的病床前。

他说我喊了他的名字。

一整个晚上。

我解释不了。

我可以骗他我只是担心他这个晚辈,可以骗他自己把他当成了可以托付的人,感到不安所以叫他,但我不想骗他。

我的身体并没有什么严重的病,只是不能太刺激,医生开了点安神的药,比较缓和的那种,适合中老年人服用。

我已经五十岁了,垂垂老矣。

而他才十七,正值年华。

不欢而散,这是我与他的第二次十七岁。

我把他还给了他老子,他的运气肉眼可见的变好,脸色也比在我身边时红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远离了我这个倒霉鬼。

我们没有什么交集,他在那一晚看到了我眼中的爱恋,并不是长辈对晚辈的,他感到害怕。

合作总是要结束的,他老子组了局,我们都没想到对方回来,看到彼此时都是一愣,他老子还十分没眼色的让他敬我一杯。

他的脸色很差,像是很难堪。

我笑了笑,敬了他一杯酒,他没有喝,说未成年人不得饮酒。

小骗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十七岁的时候就偷偷喝了我生日派对的酒。

我没有再去看他。

我们的世界隔着天堑地沟,他比从前还要耀眼,我这阴沟里的老鼠只看了一眼就双目涩痛,泪水就控制不住地滴落下来。

或许老天也觉得待他不好,许他重活一次的机会,又迫着我这个蛆虫早日离开,给他铺他的光明大道。

原来没有我的日子,他能过得那么好。

大学只有四年,转瞬即逝。

毕业的时候,正赶上附近的商场搞二次元展出,有人穿着cosplay的衣服被人围着合影,柳清歌挤在那群人里面,无奈地被伙伴推向前。

商场对面是一座天桥,人来人往,大部分都是往商场那边赶的,柳清歌他们逆流而上,十分困难。

万分无奈中,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他的眼神很快移开,我这才记起出门前戴了墨镜鸭舌帽和口罩,他怎么也认不出来我。

我透过发暗的墨镜镜片,静静地看着他与我相向而行。

天桥的尽头是车水马龙,是通天大道,拥挤的人潮阻隔在我与他之间。

我从这头走到那头,与他的一生擦肩而过。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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