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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麻爪了

那两个小孩看见兰静秋这身衣服,把肉抱紧了,转身就想跑。

他们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刚在学校学会唱‘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捡到一分钱都得交给警察叔叔,这么大一块肉怎么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给警察叔叔吧,虽然喊住他们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们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馋起来,哪还管什么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先抱回家吃进肚里再说吧。

兰静秋看出那块肉不是猪肉了,怎么可能让他们跑了,她一米七的个子,两条长腿一迈,几步就追上了那两孩子:“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给你们买糖吃。”

抱着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后脖领子,想着肉吃不上了,没准还会被当贼,他立马哭了起来:“我捡的,这是我捡的!”

兰静秋搞不懂这些孩子的脑回路,她说得够清楚了啊,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么啊!

“别哭了,等我跟你们老师说,让老师奖励你们小红花行不行?”

小点的那个一听见告诉老师,立马溜了,兰静秋只想知道他们从哪儿捡的,溜就溜了吧,这个大点的带回去就行。

兰静秋推着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样儿,还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这肉有问题,得查清楚你从哪儿捡的,街上捡的东西不能随便吃,万一有毒怎么办?”

“没毒!我看见狗啃另一块了,狗没死!”小男孩还是把肉抱得紧紧的,真捡到一分钱他会交给警察叔叔,可他家过年才能吃口肉,这么大一块肘子,他可舍不得交上去。

兰静秋十分无奈,她总不能说她怀疑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这孩子给吓个好歹。

她耐着性子说:“这肉真有问题,阿姨不骗你,你在哪儿捡的?”

“就在河边的垃圾堆里。”

河边?是被水冲上来的,还是附近的人扔过去的?

到了派出所,兰静秋跟那孩子说:“一会儿有人问你什么你就照实说,别害怕,不是想吃肉嘛,等完事姐姐给你买个鸡腿吃。”

“不是阿姨嘛?”

兰静秋撇撇嘴,这孩子一点也不可爱,原主上学早,她今年才十九,刚才只是想安抚孩子才说了个阿姨。

不过爱叫什么叫什么吧,无所谓的事。

东城派出所,曹所长正跟唐中队长吐槽着:“我还以为同名同姓,结果看了下档案,真是兰家老六,这孩子我知道,上户口那会儿我还跟她爸吵了一架,那名字还是我帮着给起的,她爸差点给她起名换弟!”

唐队长也笑:“你一说换弟这名字,我就知道谁家了,我跟她家大姐是中学同学,兰招娣嘛!”

虽然普遍重男轻女,但城里比村里还算好点,没谁家像兰家这样几个女孩都叫这种招弟引弟的名字,她家确实挺出名的。

曹所长就叹气:“兰招娣我也知道,要是那丫头也还行,说话利索,一看就是个能干的,可这个兰家老六啊,简直是闷葫芦,她奶奶天天骂她,拨一下转一下,动不动就躲到犄角旮旯里躲着,懒得出奇,她怎么就跑去上警校了?”

唐队长说:“要不就分去户籍科,怎么说也是大学生,管户籍肯定没问题。”

“那边缺人吗?最缺人的地方是哪儿你能不知道?”

唐队长也叹了口气,就户籍科最不缺人,内勤办公室跟档案办公室也刚添了两个人,这两个不是警校毕业,身体素质也一般,只能坐办公室。

好不容易分来个警校的,结果居然是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时候对上女犯人时还真就得用女民警,结果分来这位居然是个闷葫芦,听曹所长这意思,好像还很懒,这样的确不适合在一线工作。

两人正说着,就听见外边一阵喧哗声。

“你说什么?人肉?开什么玩笑呢?”

“我目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请拿去化验一下,或者找法医看看。”

“咱们这儿哪儿有法医?”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个办公室都不带关门的,曹所长耳力过人,一听就知道是小赵跟一个陌生女性,难不成是今天要来报道的兰静秋,可听这声音自信极了,底气十足,怎么可能是那个在哪儿都不起眼的兰家六妹!

结果他出去一看,还真是兰静秋,可又不是他印象里那个兰家六妹。

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军绿色警服穿得精神笔挺,头发盘了起来,戴着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脸俊得很,眼神灵动,说话咬字清楚,哪有一点闷葫芦的样子。

这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要在外边碰见,他都不敢说这就是兰家六妹。

兰静秋怕孩子听见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厕所,一边往那边看着,一边跟小刘说:“没法医?那谁负责验尸?”

曹所长过来看了眼那块肉,就跟她说:“谁碰上了谁负责,你不是来报道的吗?就你负责了。”

兰静秋刚毕业就去卧底了,还真没负责过案子,一听就激动起来。

“行!请领导给我派两个人,那孩子说这肉是野狗从河边翻出来的,那边应该还有尸块,我得赶紧带人去封锁现场。”

曹所长愣了下,他就是试试这姑娘到底能不能行,没想到她居然敢这么大包大揽。

“真是人肉?你见过煮熟的人肉吗,就这么肯定?”

兰静秋真见过,而且她差点就被逼着吃了一块,可这话能说吗?这时也只能从解剖学说了人类的膝盖骨如何,猪的又如何,总之这块确实挺像肘子,但应该是人的膝盖骨那一块。

“曹所长,这种事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觉得应该马上找人检验这块肉,同时也要封锁那一区域,找到所有的肉块。”

曹所长心里也直打鼓,这块要真是人肉那就是十分恶劣的碎尸案,严打刚过,就出这样的恶性案件,他这个所长的帽子危险了啊!

“把肉送去检验室,小刘你再去问问那孩子,别吓到他,就问问捡肉的时候除了野狗还有没有看见别的人。小唐跟小张留守,其他人跟我去河边,都带好家伙。”

兰静秋松了口气,她就怕人家不信她,非得检验过后再去河边,万一还有其他尸块,被野狗啃个稀巴烂,还怎么查?

这时候没有警车,七八个人,一人一辆三八大杠,兰静秋没有啊,小刘把他的钥匙扔给她:“先骑着吧。”

路上,曹所长看看兰静秋,问她:“小六,啊……小兰啊……”

兰静秋无奈道:“曹所长,叫我静秋就行了。”

“哦,秋啊!”

兰静秋诧异地看他一眼,她知道这位曹所长,就是他在老爸给她上户口时,骂了老爸一顿。兰奶奶吐槽过好几次,埋怨他多管闲事,说要不是他,没准老七会是个小子。

看来这名字应该不是老爸被骂后给她起的,没准是这位给起的,而且这名字对他来说有特殊意义?要是晚辈还好说,要是初恋啊情人啊,那可尴尬了!

兰静秋叹口气,秋就秋吧,哪怕叫小六也无所谓,不就是个称呼嘛。

曹所长当时刚夭折了个女儿,还是头胎,夫妻俩从怀孕开始就查字典选名字,不知道男女,那就男的选一个,女的选一个,给女儿选的名字就是静秋,他媳妇十月怀胎生下来是个宝贝女儿,可胎里弱没养活。

那天曹所长见兰静秋他爸来给孩子上户口,居然要给女儿取名换弟,他就急了,骂了一顿,又说起他家没养活的那个静秋有多宝贝。

兰爸爸被骂懵了,听着静秋这名字好,就给老六用上了,当时的曹所长赶紧利索地给他上了户口,觉得也算是个寄托吧,可惜后来再碰见兰家老六,见她缩手缩脚的,跟他想象中叫这个名字的女孩一点也不一样,那点子寄托也就没了。

可现在看着这落落大方,说话铿锵有力的漂亮姑娘,他就像是看见了自己的女儿,心里酸涩极了。

“静秋,我就是想夸你两句,这种不放过任何疑点的作风一定要保持下去,还没报道就开始干活了,很有咱们基层民警吃苦耐劳的精神。”

兰静秋被夸得不好意思了:“谢谢所长夸奖,我一定再接再厉!”

她话音还没落就瞥见一条黑狗叼着东西正往胡同里窜,他们虽然是三八大杠但车速很快,那黑狗也快,两边擦着过去,其他人都没看见黑狗叼着东西,兰静秋却长腿一叉,一个急刹车,车后轮一摆就追了过去:“你们先去河边,我追这条野狗!”

大家车都没停稳呢,兰静秋就已经不见了人影。

曹所长心里甚至已经把她当女儿了,此时瞬间觉得这名字好像跟人不太搭,静秋两字选自唐诗,有一种古典的韵味美,一听就觉得这女孩文静有内涵。

兰家这位简直就一猴子,刚来第一天就上蹿下跳,文静个屁!

曹所长叹口气,也行吧,他们派出所缺的就是这样有战斗力的。

兰静秋追着黑狗骑到一个荒宅门口,这里应该是很久没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里长满草。

她在草丛中听见小狗的叫声,这才明白,这黑狗是来喂食小狗的,可它叼的应该是条胳膊!

兰静秋把车靠在土墙上,慢慢走过去,无奈地试图跟黑狗讲道理:“这是我们的物证,是受害者的尸体,请你……”

黑狗把尸块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着窜出来照着她的腿就咬过来了,兰静秋一个侧踢把黑狗踢开,见它又扑上来,这次她没留情,直接朝着头上踹了过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时不敢再接着攻击,兰静秋赶紧过去用证物袋把那条胳膊装了起来,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条小狗,叹口气,现在城里不准养狗,一经发现就会打死,她就算想帮它们也没办法,最多抽空给它们送点吃的来,或者等案子结束把小狗送去乡下给老乡养,这大狗如此凶悍,还吃过人肉,谁敢养。

可它吃的是煮熟的不是生人肉,到底要不要帮它结束生命?

兰静秋正为难着,就听见门口好像有人骑上了她的自行车……

她顾不上管狗了,冲出来一看,早没影了!

出警第一天,丢失警用自行车一辆?

风风火火的兰静秋眨巴眨巴眼,擦,太倒霉了吧,还是她太激进了,不该自己来?

主要是好不容易转正,穿了制服,还碰上了大案子,能不热血沸腾嘛,结果麻爪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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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麻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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