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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第 95 章

秦桑第二天醒来真是头痛欲裂躺在床上半天都没起得来,脑袋都快炸了,要不是听到外面有动静,他是真的不想起来。

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他愣了愣,谁给他换的衣服,昨天他回来锁门没有?

身体没有什么不适合,除了头疼,他松口气。

肩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还换了干净的纱布。

秦桑起床打开门,客厅里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那些酒瓶和垃圾也被扔了,雪球的狗食盆里还有没吃完的狗粮。

粟风打开门,看到秦桑已经起床,脸红了红:“你醒了?”

“是你给我换的衣服,处理的伤口?”

粟风点头问:“你肩上的伤怎么回事,那么深一道口子?”

秦桑捂着肩膀没说话,总不能告诉他,是因为昨天心情不好去找张静自虐去了吧。

粟风见他不想说也没多问,目光盯着他的嘴唇看了一会儿,在他抬头的瞬间又赶紧把头低下去,昨天他们差点就做了,但是最后他还是没有碰他。

秦桑这么喜欢二爷,要是知道自己跟别人发生关系一定受不了,就算是喝醉了他也不会原谅自己的吧。

他昨天也真的差点没把持住,要不是他说疼,他都没有注意到秦桑肩膀受伤了,就差一点儿,差一点儿他们就做了,天知道他昨天涨得多难受,前戏做完了,就差一步那种刺激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第二次,冲了一晚上冷水澡。

“买了些热粥,你喝那么多酒胃肯定受不了,这两天养养胃吧?”

粟风把热粥盛到碗里,又把鸡蛋剥好放在一边。

秦桑没什么胃口,摇摇头:“我还不饿,谢谢!”

“他的婚礼办得怎么样?”秦桑还是问了出来。

粟风说:“挺顺利,这几天他们应该不会去公司,要不你也请几天假好好休息吧,你状态不太好。”

“好,你帮我请假吧!”

秦桑也不太想看到他们两个恩恩爱爱的画面,他挺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肩上刺疼的伤口告诉他沈以则真的已经结婚了,已经有家庭了。

粟风想留下陪陪他,但秦桑只想自己一个人静静,他只能选择离开,但他没有走远,只是站在院子外,倚在墙上。

他看见秦桑走到二楼小阳台,蹲下身子去整理着花草。

天冷了,茉莉花又开始凋谢。

秦桑都不知道时间到底怎么算的,怎么就他妈的过这么快呢?

刚听说沈以则要结婚没多久,后脚婚礼都办完了,时间就跟上了马达似的使劲往前跑都不停的。

折腾了一下午,把阳台那些杂草和枯草都处理干净了,就算沈以则结婚了,他也要生活,也要好好的呀。

至少,他还没说不要他,不是吗?

方凌霄回到苏城已经是晚上,一到苏城就立马冲到了秦桑家。

看秦桑穿着居家服,脸色苍白的站在厨房煮汤,他倒是愣了一下,没想到秦桑会这么淡定。

但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瘦的都快成皮包骨了,这哪里像是没事?

看到许久不见的方凌霄,秦桑只说了一句:“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去的国外,都没通知我?”

“我给你发了邮件,几个月了,一直在未读状态。到底是我没通知你,还是你从没在乎过我?”方凌霄语气凌厉,带着几分怒意。

秦桑把火关了,叹息着:“是我的错,对不起!”

方凌霄还气的坐在沙发上生气,秦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请你吃饭算是赔罪了行吗?你挑一家,咱们现在过去!”

“这可是你说的。”

秦桑点点头,“我先去换个衣服,等我一下。”

五分钟后,秦桑换好了衣服,坐在了方凌霄车上,粟风悄咪咪的跟在后面。

两人去了火锅店,一个辣锅一个骨头汤。

秦桑连续喝了两天酒都没吃什么胃确实有些受不了,为了身体健康他还是决定吃素,不喝酒了。

秦桑点了一大堆的青菜,方凌霄调侃着他这是要出家做和尚了,光吃素了,秦桑笑了笑。

方凌霄是辣的一直倒吸气,啤酒一杯一杯的喝,他知道秦桑不喝酒也没给他倒酒,给他点了一杯橙汁。

“沈以则这个王八蛋,说结婚就结婚都没考虑过你的感受,你还跟他在身边干嘛,这不找气受吗?”

方凌霄又喝一杯啤酒,刚要倒酒,看到旁边的啤酒瓶都空了。

见他又要叫酒,秦桑赶紧拦住他:“你都喝了多少了,别喝了!”

“小桑,你别跟他在一起了,跟我在一起吧,我喜欢你啊,一直很喜欢,从来没变过。”

方凌霄喝酒喝红了脸,拉住秦桑的手就不放手。

“你不是也要结婚了,日期定了没有,哪一天,我一定去参加?”秦桑说。

方凌霄呵呵呵的笑两声,“过完年吧,她还没毕业,到时候肯定叫你。”

再一次被秦桑拒绝,方凌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揪疼揪疼的,要是秦桑稍微软一些,稍微对他有点心,他都不会结婚,跟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结婚有什么意思。

“行,我一定参加。”

方凌霄是他最好的朋友,这辈子都是,他不能害他。

吃饱喝足了,秦桑付了账,拖着已经喝醉的人下楼。

站在火锅店门口,方凌霄不走了,他转身用力的把秦桑抱到怀里,哭着说:“小桑,我真的,我真的放不下你,你别跟他在一起了,真的,他不爱你,他一直在伤害你,他给你不了你要的爱,我能给你的。”

“学长,别再说了。”秦桑拍着他的后背,“怎么还跟小孩儿似的哭成这样,你未婚妻要是看到你哭成这样指不定得怎么笑话你。”

方凌霄抽抽鼻子,哭喊着:“那个在学校里总是骂我煞笔二百五的少年不见了,我不该哭?小桑,回来吧,别再爱他了,太痛了!”

“我爱他十几年了,回不来,放不下。”

秦桑说的苦涩难受,他放不下啊,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放下,离开了沈以则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沈以则是他的命啊。

“可我也等你十几年了,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这些年我刻意不去想你,可我没办法,我控制不住。你知道么,我知道沈以则结婚的时候我还有些庆幸,我觉得我的机会来了,我恨不得,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来,小桑,我这次回来就是带你走,你跟我走吧,这次我不想放开你。”

“他是我的生活中的一点甜,我不会离开他。”秦桑坚持。

方凌霄很想一拳打醒这个人,怎么就那么愚蠢呢:“他到底是你的一点甜,还是万分苦你他妈自己心里清楚,为了这一点点甜,你把自己忍耐作践成这样值得么?”

“不值得,但是放不下!”秦桑倔强的说。

“你他妈怎么就这么愚蠢,这么死脑筋呢?”方凌霄实在是不理解,不理解他的这所谓一点甜。

秦桑很想哭,可是眼睛酸涩的难受,他哭不出来,只能难受的哽咽着:“学长,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对不对?”

“好,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方凌霄擦擦眼泪,露出傻傻的笑容。

恋人可能会分道扬镳,朋友却是一辈子的。

秦桑心要痛死了,他只能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只能用力咬着舌根,嘴里多了一股子铁锈味儿,恶心的他想吐。

方凌霄仰着头把眼泪逼回去,他长长的叹着气,“你就真的不能放弃他?”

秦桑耸耸肩,非常无奈,苦笑道:“我放弃了梦想、放弃了未来,我不能再放弃我的命啊。”

“为了爱他,你把自己都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方凌霄又做了个深呼吸,语气恢复了一些,但鼻音很重:“你就不能对自己好点儿?”

秦桑乖巧的点头,“我会对自己好的,放心吧!”

他一向不是消极的人,最消极、难熬的时候都过去了,以后他会很平静,就跟以前一样。

“我给你叫代驾?”秦桑拿出手机。

方凌霄阻止了他,“不了,我没喝多,一会儿自己走回去就行了,想吹吹风!”

“那,那好,我……先回去了!”

看到方凌霄手腕上还戴着他为他编制的红绳硬币手链,秦桑眼睛酸涩的发疼。

秦桑不敢再跟方凌霄待下去,他怕自己一会儿真忍不住抱着他嚎啕大哭,那就真丢人了,太他妈丢人了。

方凌霄看着秦桑那削瘦的背影,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他蹲下身子捂着脸哭的凶狠。

秦桑爱的痛苦爱的坚持,但他还是希望在这苦中找到他所谓的一点甜。

可到最后,一点甜变成了万分苦。

秦宁的死,让秦桑彻底变了,他再没见过秦桑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再没有。

那双眼睛永远都在哭,可是没人注意到,沈以则不关心他,不爱他,那个王/八/蛋!

他没有办法,他追不回来秦桑,这个人一头扎进了那个叫沈以则的深渊里,再拉不回来。

他多希望那个少年能回头,笑着他骂他一句:煞笔二百五。

不远处的车里,肖钰问道:“二爷,还要去上海吗?”

“先跟着秦桑,机票改到明天。”

“是!”

跟方凌霄分别后,秦桑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到十字路口他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天空。

不知道该去哪里,回到家也睡不着,想着好久没有回到秦家,秦桑想了想往左边那条路走去。

粟风一直默默的跟在他身后,而他并不知道沈以则的车同样跟在他后面。

肖钰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脸色难看的沈以则,急忙说:“粟风是听您的命令保护好秦特助,自然是要跟着的。”

沈以则没说话,浑身冒着冻人寒意。

走到一家小店门口,看到门口摆着的黑色口罩,秦桑买了一袋,他把口罩戴上,黑色口罩跟着他多少年了,他都不记得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戴口罩的呢?

年纪大了,真忘了!

戴上耳机听着轻音乐,再戴着口罩仿佛又回到了年少时候。

走在秦家的那条路上,站在路口看着烧烤店门口,那棵树……不见了,烧烤店附近的房子上都写上红色的‘拆’字,这儿要拆迁了?

什么时候的事?

他怎么这么没用,怎么除了沈以则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知道了。

沈以则一个人,将他的世界填得满满当当再容不下其它。

那棵树被砍了,地上还有许多凌乱的树枝,这儿的人也都搬走的差不多了,毕竟十几年了。

走到秦家楼下,秦桑看着门口,仿佛又看到那些穿着白色衬衫、褪色牛仔裤、戴着黑色口罩、背着画板的少年气冲冲的从门里出来。

那次,他好不容易找到的珠宝售卖员工作,工资高一些,可是秦宁不允许他出去抛头露脸,知道之后回去狠狠揍他一顿,还把他的耳机给踩坏了,都没有跟他商量就把工作辞掉了,张静也站在他那边。

张静永远都是站在秦宁那边的,他就不明白了,双胞胎啊,他们是双胞胎啊,他怎么就那么不受张静喜欢,还有张静说的那些‘孽种’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也是她的儿子不是吗?

一想到这儿,左肩上的伤口就隐隐作痛!

再转身,仿佛又看到那个雪夜。

沈以则迎着灯光和大雪走向他,低头落下一吻的画面,沈以则偷偷拍了照,而他也把那照片偷偷转了过来,直到现在还在微信里面藏着。

那个夜晚,他彻底沉沦深陷、爱上了沈以则,一爱就爱了这么多年。

这么多人都在劝他离开沈以则,可又有几个知道沈以则对他的意义,沈以则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也会是他最后一个男人。

大年初一的拜堂,沈以则和秦宁都觉得只是少年人之间的玩笑,可他不觉得,那场婚礼遥远而飘渺,却是他这一辈子最美好的时刻。

秦宁死了,沈以则把他当成替身作为活下去的动力,他又何尝不是把他当成精神支柱支撑着自己活下去呢,否则当年张静那把刀刺向他的时候,他就该死了,他当时真的挺想死的。

再痛、再绝望,他除了硬撑着还能做什么?

放弃,谈何容易?

放下,如何舍得?

回过头来,却是已经泪流满面。

口罩湿了,里面都是泪水,秦桑把口罩摘掉靠在秦家大门口,蹲下身子捂着脸,太丢人了,说好不哭,怎么又哭了呢?

秦桑,你得坚持住,你得劝他放过林玉,你得看好他,不能再让他伤害别人。

黑色的皮鞋落入视线,秦桑抬头看过去,粟风不知何时站在了他面前,秦桑想要伸手去挡住满脸的泪痕。

粟风却是叹气,蹲下身子拽住他的手,很是心疼:“想哭就哭吧,肩膀要不要借你?”

秦桑觉得太丢脸了,他把脸埋在粟风肩膀上痛哭着,再让他发泄一晚上,一晚就好,他就哭这一次,哭完了明天就没事了,真的,他在心里告诫自己今天哭完绝对不能再哭,绝对不可以。

泪水顺着脖颈流进粟风的心里,粟风哽咽着,看他哭他也想哭,这个男人怎么能哭成这样,到底压抑了多久。

粟风轻轻拍着秦桑的后背安慰着,没见过有哪个男人能哭成这个德行,何况还是这个永远面无表情、冷冷淡淡的男人。

表面的坚强、冷漠在这一刻土崩瓦解,支离破碎。

他的脆弱、苦楚、无助只能伪装起来,独自硬抗,无人能说。

十几年啊,爱了他十几年了,到头来比不上一个认识了几个月的女人。

沈以则不爱他,从来都不爱他,他明明知道却还是不愿意放手。

不愿意,也不想放手!

哭的眼睛酸疼、头脑缺氧,秦桑哭了好久。

哭累了,秦桑胡乱用袖子擦擦脸,声音沙哑的跟他道了谢:“谢谢,我好多了。”

“回去吧,这么晚了!”

秦桑点点头站起来,把手从粟风手里抽出来,他拿出新口罩戴在脸上,眼睛肯定哭的跟核桃似的。

粟风跟在他身后没再上前多说什么,一直到把他送回家,粟风才转身离开。

沈以则见他走了,紧握的拳头松开,粟风对秦桑果然起了心思。

这个人,也该让他离开了。

肖钰擦擦额头的汗,这粟风到底在做什么?

这么明目张胆、挖墙脚都挖到二爷头上了,他透过后视镜又看看沈以则,这脸黑的都快赶上包公爷了,他必须得提醒粟风。

秦桑哭红着眼睛,洗完澡,眼睛更肿了,防止生病,他去冲了杯感冒冲剂,吃了两颗药,坐在沙发上发着呆。

雪球过来用爪子挠挠他,秦桑扯扯嘴角,“别闹,难受着呢!”

“汪!”雪球又冲他叫一声。

“别闹了!”

雪球一直拽着他往卧室拖,秦桑没办法,只能摸摸它的头:“知道了,现在就去睡!”

秦桑吃了两片安眠药去了卧室,躺在床上眼睛很累,思绪却停不下来,还是想哭,做了好几个深呼吸,还是想哭。

闭着眼睛在床上数着羊,数到五百的时候,床边塌陷,身体忽然觉得一阵凉意,一双手从身后将他圈固住,他的双手掀开他的衣服,放在他的肚子上摸来摸去。

脖子上传来熟悉的热吻,秦桑身子一震,转过身去,看到沈以则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秦桑眼圈立马红了起来,“二爷,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沈以则吻了吻哭成核桃的眼睛,他伸手捂住秦桑的双眼,感受着那睫毛在他手心划过痕迹,痒痒的!

“二爷?”

秦桑叫了几声,见他不回应,他把手搭在沈以则捂着他眼的右手上,然后慢慢拿开,因为眼睛被捂的时间有点长,他睁开费了点劲儿,光芒有些刺眼,他眨了几下眼睛才适应这样的光亮。

沈以则看着他问:“秦桑,心痛吗?”

秦桑闭嘴不语,沉默的盯着他,倏尔,他身体倾向他,用力的吻住他的双唇,双手一用力,将身上的人反压到身下,俯下身用力的亲吻着他,他主动撬开沈以则的牙齿,把舌头伸进他的嘴里搅弄着。

直到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他才松开沈以则,转而去吻向他的脖子,他用力的咬住他,在他脖子上留下很深的咬痕,他的吻热烈而奔放,带着几分怒意!

安眠药的药效发作,秦桑双眼迷离,失去力气似的趴在沈以则身上喘息着,睫毛动动,上下眼皮打架厉害,睡着前,还小声呢喃一句:“二爷,别丢下我!”

沈以则见他趴在身上不动了,冰冷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他把人从身上抱下来,轻轻抱在怀里,吻了吻男人的额头,他在他耳边吹了口气,用力咬他脖子一口,秦桑疼的低吟一声,沈以则才松开他,满意的看着他脖颈上的咬痕,说:“不可能放开你,秦桑,你是我的。”

谁也不能把你夺走,不管是方凌霄,还是粟风,都不能。

你只能,待在我身边,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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