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实细细数来,纪之昼与许濯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一月之期已到,一模结束,江岚又要换座位,离别的时候纪之昼还虚伪地说:“同桌我会想你的,没有你我怎么活啊。”
结果转头就跟别人聊上了。
和许濯不再是同桌以后,纪之昼跟他说话的次数就变少了。
“哈哈,他*的,我数学33/11=33,错失填空题五分,谁敢和我一争?”
“你这个也还好吧,你要习惯这种基础分拿不到的感觉,6-12=-9哈。”
“算出来C,结果选了B,哈哈。”
“英语七选五答案是对的,涂错了,哈哈。”
够了,这是什么错题探讨大会吗。
纪之昼懒洋洋地转着笔,安静地看一群人聊天。
“服了,学神你不是搞竞赛吗,还有时间抽空来参加个一模考个年一?”
纪之昼清了清嗓子:“低调,低调。”
下一秒,一张纸就被前桌递了过来。
第一行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大字:正雅中学高三(一)班规则怪谈。
1.33÷11=3,而不是33,切记切记。
2.算出来110,写在答题卷上不要写成10。
3.……
噗哈哈哈哈,竟然还能写到38条吗,这是班里所有人都写过了的意思?
纪之昼一边看过去,细细辨认班里同学的字迹,想着是谁犯这么好笑的错,一边笑得肩膀一颤一颤的。但他确实没怎么犯过这么基础的错误,便写了条祝福。
39.高三(一)班本科率100%,未来可期!
如此就又过了几天。
换来的新同桌同他说过次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哇学神,作业借我抄抄。”
人之常情。
纪之昼矜持点头,又听新同桌满脸八卦地问:“学神学神,你不是和……几班来着,额反正就是那个玫瑰,走得很近吗?……哦对,宋亭闻!那你知不知道他家里是什么情况啊?”
纪之昼转笔的动作一顿,笔尖的墨便久久安静,凝出白纸上的黑点。
他恍然抬头,有些不解地问道:“他家里?”
细细数来,原来他和宋亭闻认识的时间也不算久,连半个夏天都没有。
“哎,不是烂尾楼那事。”新同桌摆摆手,朝纪之昼挤了挤眼,“前几天吧,有个同学说看到玫瑰哥和他老登在接吻。卧槽,那可是父子啊,玩这么大。”
纪之昼微微拧眉:“没证据的话还是不要乱说吧?小心祸从口出。”
“不不不。”新同桌连连摆手,“因为不确定所以才来问你嘛。”
那纪之昼只能如实说:“我不知道,不过我建议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捕风捉影的话还是不要乱传吧。”
“啊?”新同桌愣了愣,有些失望,但还是说,“那好吧。”
可纪之昼还是觉得他很没礼貌。
那到底是宋亭闻自己的私事。虽说八卦之心人皆有之,但没证据谣言说多了,总归不对。
纪之昼将书包抡了一圈背在肩上,就去音乐教室找宋亭闻,这个时候的宋亭闻在弹《晴天》。他的十指灵活又敏捷,纪之昼就这样久久地伫立在音乐教室的门前。
其实偶尔,纪之昼也会有点羡慕有爱好的宋亭闻,哪怕这只有一点点。
霎时,一阵风传来,钢琴页便顺着风便要往门外飘去,钢琴声一停,那弹钢琴的少年慌乱间起身要去抓那钢琴页。
他的白色衬衫灌满了风,连带着银发也随风飘起,视线也像是随着钢琴页飞了起来,最后停在一只皙白的手上。
像是一只自由的纯白蝴蝶,要给予来人一个轻轻的吻。
纪之昼说:“下午好。你也真是不冷啊,就穿一条白衬,今天降温了你不知道?”
宋亭闻的注意力便从那张钢琴页落到了纪之昼的身上,弯眉笑:“下午好,要去画室吗?”
也是这一天,纪之昼发现了宋亭闻手腕上的伤痕,于是大热天宋亭闻也穿长袖的谜团也有了谜底。
宋亭闻问他:“你不会觉得可怖吗?”
纪之昼轻轻反问道:“怎么会呢?宋亭闻,你抽烟吗?”
宋亭闻轻轻摇头。
“我抽哦。”纪之昼笑着说,“其实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靠尼古丁来麻痹神经,那一刻的爽感能让我忘掉过去。”
宋亭闻有些错愕:“可是有很多人都喜欢你……”
“是么?”纪之昼拆开一根棒棒糖,用食指和中指夹着它塞入嘴中,“我小时候经常自杀喔。”
宋亭闻一顿。
可能是因为纪之昼不像是死气沉沉的人吧。长得好,体育好,成绩好,很多人喜欢,这种人怎么看都和抑郁、和自杀毫不相干吧?这可是校园风云人物啊。
所以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纪之昼的过去一帆风顺,未来也会万事胜意。
“可能是疼痛能让我觉得我在‘活’吧?”纪之昼弯眉笑,“血流下的那一刻,别人为我担惊受怕的那一刻,我觉得很好玩啊。也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确实没什么有趣的事情吧。我的成绩是不是很好?其实我小的时候就已经把高中课本全都自学完了喔,因为除此之外,我也无事可干。当一个人把政治书翻上百遍、千遍、万遍,当背书成为一个人只能做的事情的时候,怎么考都考不差的。”
“我……”宋亭闻彻底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了。因为现在的纪之昼不需要安慰,他已经从那段苦难的时光里走出去了。
“那我是怎么出来的呢。”纪之昼低声笑,“我哥……我哥和我一起长大的那段时间,只要我割腕,他就跟着我一起割。只要我抽烟,他就跟着我一起吞云吐雾。有时候也会想过死亡成为解脱吧,但我真怕他跟着我一起跳,感觉他是那种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
宋亭闻反问:“你哥是个很疯的人吗?”
“恰恰相反,我反而觉得他是个很温柔的人。”纪之昼想了想,认真地说,“其实我觉得你也是,一个觉得玫瑰浪漫并且真心喜爱玫瑰的人,又能心狠到哪里去呢?可是玫瑰对我来说就真的只是花而已。我觉得最大的难事就是活着了,好好活着已经很了不起了。”
鬼使神差地,宋亭闻就忽然悟到一些真谛,轻轻地问:“这也是你哥告诉你的吗?”
“当然。因为我一直觉得活着本身没有意义。”纪之昼说,“可是我哥说,我活着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说疼痛怎么会让人感觉到活着呢?”
他深思,又说:“其实我挺恨我哥的。我很会爱人哦,都学的我哥,这让我觉得我像我哥的遗产。但另一方面我又觉得,把我自己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附庸很莫名其妙,像是我被物化了一样。”
没有等宋亭闻回复,他就先一步拍了拍宋亭闻的脑袋,笑着说:“在真的觉得没意思之前,先活着吧。我的同人文都写的我是小太阳哦,只有我知道我不是,我觉得我活着已经很累了,哪有心思救赎呢?我才没有那么伟光正呢!不过嘛……宋亭闻,跟你待在一起还挺舒服的。”
宋亭闻呼出一口浊气。
“如果哪一天,你不想活了,就来找我吧。”纪之昼走在最前面,而树影婆娑,笼罩着初秋,“我不会拦你的,我去给你收尸。”
其实那天宋亭闻有偷偷哭,只是纪之昼没有发现。
他说:“纪之昼……其实我很喜欢这个世界,我喜欢音乐,喜欢美术,喜欢文字。画面在我脑海里扎根发芽,故事在我脑海里枝丫疯长。”
纪之昼没有回头看,只是说:“嗯。”
宋亭闻笑了笑:“那……等那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我想我只是单纯地选择了不活。”
枯萎的玫瑰重新焕生,需要浇灌多少水分,又需要弥补多少养分?
“那大艺术家,你更喜欢音乐、艺术,还是文字?”纪之昼在前头发问,而风吹走他的声音,吹到宋亭闻的耳畔。
“音乐。”宋亭闻说,“我最喜欢音乐,但我现在,或许更想为你画一幅玫瑰吧。”
就当做是送给你的首考大捷的祝福了。
宋亭闻的音乐大多委婉抒情,文字大多典雅含蓄,还是绘画更有冲击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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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正雅中学(新手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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