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给季望舟反应时间,一声响砸进耳蜗,同时,那个忽闯进来并且还提了颇多要求的女人就在他眼前歪倒下去。
要说没有被吓到,绝对是假话。
他把冰袋和面碗放在离他最近的一张桌上,立马去看女人是否有碍。
双眼阖着,双唇紧抿。
呼吸还在。
稍松了口气,他单膝跪地,一下两下拍在她胳膊上。隔着衣服,他没用过大的劲,但还是轻易地感受到了破烂衣物下的骨骼。
“醒醒。”
“喂。”
“还好吗?”
如此反复喊了好几次,没有得到一点儿反应。
这下耐心可真耗尽了。
暴雨之夜,捡了一个大麻烦。
得叫救护车来。
电话几秒就通,“你好,我这里有人忽然昏倒,并且全身是伤……位置在——”
话说到一半,胳膊被人掐紧了。
他皱眉低头,发现女人眼睛睁了开来,估计是顶光照着她有点刺眼睛,她微眯了眼。
不知怎的,他心跟胳膊一样紧。
这女人,眼神锐利,像要吞吃人。
电话那头,“喂?您还在吗?具体位置是在哪里?”
他感觉抓着他的手越来越用劲。
于是,“不好意思,人刚刚醒了,给你造成麻烦了。”
电话那头应该是有不悦的,但语气依旧礼貌。
和他一样,深谙行走社会之道。
也就是挂断电话的后一秒。
锐利的眼神消失了,眼睫毛浓密地盖回去。
手机同时来了则消息,是市政处发来的,山区暴雨红色预警:非必要,请勿出门。
季望舟忖度了下。
再拨120似乎会显得成心捉弄,开车如果遇上滑坡也很危险。
空荡大厅突然传来一声叹。
对他这样一个怕麻烦的人来说,身前的女人此刻犹如烫手山芋。
可没办法,多烫手也得接。
店里不好闹出人命,且,既然生了两腿做了人,良心是有的。
他把人抱起来,开门,开灯,想放手的那一刻,却突然顿住了。
这间房在装修之初就是为了员工休息而准备。
虽然已有四年无人居住了,可床单被罩他都会定期清理更换。
他看着怀里女人,身上脏污已经自她那儿沾上了自己的黑色t恤。要把这样一个脏到让人近乎无法忍受的人置于雪白床单上,心里实在膈应。
于是,他先把人放地上,幸有一张地毯。
吴可也不在,他在心里说句冒犯。
手上前拉冲锋衣拉链。
下一秒,愣神。
眼前是白到透明的肌肤,一道沟壑深陷,赤条条展露在他面前。
里面除了一件黑色蕾丝内衣,什么都没有。
他忽然想起那根布条,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
心中稍许起伏,他偏头,麻溜脱了那条几乎没一寸好布的冲锋衣。
裤子也是脏的、破的,他先前看见了,那里漏出来的皮肤上也是血迹斑斑。
他站起来,去找了块毯子,又回来,先盖住她。
工装裤,脱下来很轻易。
随后他才安心将人抱上床。
毯子盖住了隐秘部位,他把头扭回来,看见了她身上一道道伤痕,手部最严重,右脚脚踝肿成一个包子状,和纤细的左脚脚踝形成鲜明对比。
他没多想,先去端来一盆水,给她擦拭了脸上泥垢。
一盆清水三两下便变得浑浊。
总算看清了脸。
似瓜子般的一张,鼻梁窄而细,眉目浓丽,抿紧的唇部饱满微翘。
因为眼阖着,比睁开时温顺得多。
虽然不着寸妆,依旧觉出明艳。
他倒不关心长相,但脑海里不自觉冒出个名字。
刚才翻阅的杂志上有这个女人,是一则访谈,讨论了一场舞台事故。
她是Find me乐团的提琴手——名叫明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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