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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罗南左手拎着壶酒,右手挂着两条鳊鱼,脚步轻快地走在巷子里,舅舅家便住在胡同尽头处。

舅舅家宅子是今年开春刚买的的二进院,正好在罗南收工归家的路上。舅舅原本的宅子在西城门,院落也小,他所看管的书坊在城东,舅舅一心想换个宅子,如今终于心想事成。

宅子还是算新,不用修缮。

原主人家的公子去年中了二甲进士,进了翰林院,举家搬迁进京。这也是房价高出了两成,舅舅也要买下的原因,家中有两个读书人,想要沾沾喜气。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用,紧接着二月的院试中表弟中了秀才,随即表哥也在上月的秋闱中了举人,全家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喜气洋洋。家人乡邻,纷纷道贺。表哥并没有沉浸在喜悦中,接着又投入了明年春闱的备考中了。

罗南想着这是公考加高考,含金量极高。若春闱再中,那家中便有人跻身仕途,不再是平凡布衣,家族声誉随之升腾,步入士绅之列。

罗南穿过大门,直奔二门,嘴里喊着:“舅母,我来了。”

老仆胡伯听见动静从厨房出来,接过罗南手中的东西:“表少爷来了。”那笑脸堆满褶皱,身后跟着他媳妇。

“胡伯,胡婶,舅母呢?”罗南四处张望。

胡伯自小便跟着外公,外公去世后,一家三口便一直跟着舅舅。

“来了,来了。”舅母笑呵呵从厢房出来,看见了胡伯手中的东西顿了顿,作样斥道:“说过了,来的时候不许再拿东西了,你那点月钱够花吗?”她看了看罗南袖口已泛白的青色外衫,心又涩又疼。每月到这几天,罗南总是会送点东西过来。

“够花,舅母,我涨月钱了,今天刚领的。”罗南眉开眼笑。

舅母听了也很是欣慰,但胸口又一滞。

舅母看着罗南黑溜溜的大眼睛,莹然有光,涂的黢黑脸上还搞了一些黑黑点点,这样罗南也依旧看上去是清俊。

舅母招手让他进屋,罗南婉言拒绝,他两日没回家,担心家中小妹。

舅母只能放他回家。

出了门,罗南长长舒了口气,舅妈是好,但看他的眼神中总带着怜悯和愧疚,这对于罗南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罗南总是心虚。

罗南和舅舅都是为林府做事的,他是一账房先生,平日工作的地方是林府附近的一座宅子,每日回家也要走近半个时辰。

回家路上是他每天最轻松的时候。他在账房一坐一整日,正好也活动活动,以免颈椎腰椎落下毛病。

回家的路,他一般会选择闹市,喜欢周遭街市纵横,店铺密集,车水马龙。

鼎沸的人声让他有种真实又剥离的感觉。

路上他买了一块五花肉,很庆幸那些达官显贵、豪绅巨贾们不喜猪肉,不然他连这五花肉都吃不上。

一刻后他走到了家门口,拍门,门却是虚掩,他笑了笑,大约是符兴安来了。

相比舅舅家,罗南住的地方只是一个紧凑的小院,即便如此,当时也是几乎花光母亲的所有积蓄。

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院内还有一水井,墙边种满花草。

罗西收拾得干净利落,充满生机。

在厅房外,他便听到了符兴安爽朗的笑声。

“哥哥回来了。”推开门,罗西便扑了过来。

软软的娇小的女孩挂在了她身上。

他抬起手,怕油脂蹭到妹妹衣服上。

符兴安想要接过他手中的肉,他手一闪:“我去做吧。”

符兴安执意接过来,示意他看桌上。

罗南顿时眼睛一亮,心花怒放。

“天凉了,放一晚没事,我放厨屋,你们明日再做。”符兴安说着便出了门。

“好,好。”罗南连声应道,眼睛却是一直盯着桌上的烧鸽和猪头肉。

符兴安回来时,他嘴里已经塞满了。

符兴安笑了,给他倒了碗米酒。

罗南接过喝了一大口,这里的米酒甘美、软绵,度数低,罗南全当饮料喝,还解乏。

罗南又吃了口饼。

“林府不管饭吗?”符兴安不解。

“管饭,但林府老太太平日吃素,我们也都陪着吃素,我两天没回家了,三天没见荤腥了,想得慌。”

罗南也很无奈,现在林府当家的是林二公子,为了方便他随时了解自己的产业情况,他们这些账房先生和总管事们都安排在林府外一宅院里,与林府只有一墙之隔,被称为林府外院,简称外院,罗南听到时,总感觉这名字怪怪的。

罗南虽算不上主管级别,但偶尔也需要值夜。

林府人口简单,常住的只有林二公子和他祖母,大公子军功在身,封了王,常住京城。外院的饭菜都是林府的厨子送的,若这二公子不在府内,便见不着荤腥,偏这二公子是个常不回家的。

“那我以后常回来吧,罗西毕竟是个小姑娘,她一人在家,不太妥当。”符兴安沉思片刻,想着对策。

“我没事的符大哥,平时我都锁好门,大家都知道你的威名,不敢来。”罗西连忙应道,怕给符兴安添麻烦。

“就怕有不长眼的。”符兴安那张平日吊儿郎当的脸上浮现出深深的担忧,很是稀奇。

罗南瞅瞅两人,咽下去口中的食物:“表哥中了举人,年后就要进京参加春闱,大概很久都不会回家,若我以后接了师父的活,值夜便是常事,小妹便去舅舅家,住表哥的房间。”

他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因为之前舅舅、舅母多次想要两人搬过去一起住,虽说现在舅舅家宽敞了许多,但还有胡伯一家,若要腾出两间房,怕是会影响两个兄弟读书,他拒绝了。

“如果不方便的话,一定要说与我,我们两个可以错开值夜。”符兴安如今是太守公子的随从加保镖,也是要值夜。

“我那宅子做了火墙,你们今年冬天去我那里住?”符兴安又开始琢磨,他实在不放心两人,况且他家就在这宅子南面。

“大哥,我妹妹还要嫁人呢,她眼看就要及笄了。今天搬你那里,明天我就得被舅舅骂死。”

符兴安是好心,就是有时太不顾及世俗了。

罗南也不太在意繁琐礼节,但她好歹要点脸面,还有在乎的人。

符兴安一孤家寡人,完全不管不顾。

“早知道当初就直接开个门了。”符兴安嘟囔着。

“什么?”

罗南听到了,一个花生米砸过去。

符兴安竟用嘴接住了。

罗南好气又好笑。

他也想搬过去,每年的冬天最冷的两个月,也是她最难熬的日子,他好怀念有暖气的时光。

再者,有火墙,在这城里,无论是炭火还是柴火,对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他也不想再花费符兴安的银子了,总怕这份人情自己还不起。也正因如此,罗南一直想拼命赚钱,想要赚够钱就搬去南方的安南,据说那是一个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地方。

晚上,罗南看着罗西白嫩的脸蛋,忍不住亲了一口,他把罗西当女儿来养,养得还挺好。

把罗西养好,这大概是她唯一期望,也是她为了自己找的任务,

人活着,还是有点盼头的好!

他走到书桌前,翻动着已抄完的书籍,感叹罗西的字是越来越好了,比自己这个师父强太多了。

在这个世界,印刷术还不发达,书籍大多靠手抄,比较昂贵。

书坊除了卖书,还可以租书。

一开始罗南只是想教罗西识字和知识,是不想她做个文盲,但后来罗西得知抄书可以赚钱,舅舅也管着林府最大的书坊,价格也给得比较公道。她便苦练书法,想着减轻点罗南的负担。

罗南一开始是不反对的,从她常熬夜开始,那时罗南的月钱也涨了不少,够两人开销了,便禁止她抄书来卖,现在她抄书只许保存,不许外卖。

罗南是怕她小小年龄熬坏了眼睛,再则,纸张成本很高,抄书实际也是辛苦钱。

现在她抄书最大的动力便是给安南看。

罗南将抄完的书放到书架上,原本则放在包里,想着明日给书坊送去,再借一本。

第二日,清晨,罗南起床后,走到厅堂,拿起桌上的油条,喝了口豆浆,看着院子里正浇花的罗西,想起院内花草的由来,不由得笑了。

十年前,大夏国北境遭遇外邦入侵,刘叔本是北方大族,全家南下,路上几乎死伤殆尽,最后背着母亲一路要饭到通州,被舅舅救起。

北境战火平息后,刘叔便回去,从自家偏宅挖出了当初埋下的金银珠宝,后托人送来了一些金银。

那时,母亲刚在老家去世,这宅子是母亲去世前托在通州的舅舅买的,两人操办完母亲的身后事便搬到了通州,罗南一直庆幸母亲的先见之明。

罗西得知刘叔的时候,天天在家里挖坑,想着发财梦,也不看看自家这院子也不像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但那时确实过的苦,罗南想着让她有点事做也不错。

那段日子,罗南回家晚了都小心翼翼地,生怕不小心掉进坑里。

罗南想着反正都翻新了,便去买了些种子,后又去林府相熟管事的那里要了些种子,让罗西填坑时种上。

果然,这些花草都长得格外旺盛,罗南经常用来做人情送出去。

罗南也很庆幸,罗西没听完后半段。

舅母还说,刘叔融了些金银在墙壁中。罗南还真怕她把房子给拆了。

很久之后,罗南和舅母说起罗西挖坑的事情。

舅母惊诧片刻,笑了。

笑着笑着便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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