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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七十三回 怪人

谭小坛在这条街上乞讨了七年了。

她今年只有八岁,从她还没有断奶的时候,她就被母亲抱在怀里乞讨。母亲死后,她就独个儿在街上乞讨。像她这样的小姑娘,能平平安安地乞讨整七年,不得不说是街坊四邻善心的奇迹。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奇迹能持续多久。有时候她会在街面上那家老酒馆帮工,赚几顿饭吃,但是她还是最喜欢在春天的时候,走在街头卖花。没有花的冬天当然最苦,这时候,她便躲进她小小的藏身之处——酒馆门口一个比她人还要高的大酒瓮里,这就是她的家。

既然是靠着别人的施舍过活,她当然要记得街上最常来常往的人、最好心的人、最惹不起的人,记得每条大路、小路和岔路。如果碰见有陌生人来问路,她就又可以赚个几文钱。

这一天,她在街头看见了一个陌生的人影。

谭小坛在东昌街头可不是白混的,有的时候,只需要一个背影,她就知道眼前的人是不是本地人。

先说此人走路的方式——深一脚、浅一脚,歪歪扭扭、东倒西歪,他纯是喝醉了的;再说此人的衣着,粗布麻衣,不是富贵出身;再说他脸面眼目呢?乍一看年近三十,胡子拉碴,形容憔悴——谭小坛以她七年的行乞生涯来担保:这人是来跟她抢生意的!

这可不能干看着了,谭小坛想,想着想着,她已经捧着她带着豁口的小破碗追了上去。

她长相并不很讨喜,只是笑起来的时候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难免叫人看了心软。那人被她一拦,果真停了下来,等她甜甜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听她脆生生地叫道:“大爷,您好心,给几文钱吧。”

那人表情一怔,开始摸自己的衣兜,可是摸遍了全身上下,不过十个铜板而已。谭小坛暗自摇头,完蛋了,这一定是来同她抢生意的。

她刚刚猜到这里,却只听叮叮当当几声,原是此人将手一摊,把他从身上摸遍了才摸来的十文钱全都放进了她的小破碗里面。谭小坛短短七年乞讨生涯中,头一次见到这样的怪人!不知怎的,她突然感到自己十分狡猾,这一发觉令她恼羞成怒起来,不禁出言道:“就十文钱?”

那人闻言一愣,似乎微微笑了起来。但是等她定睛去看,又没有真的看到那个笑容。

于是那人又从怀中一摸,摸出一个一个炊饼。

“我早上买的,给你。”

同样放进她手中的小破碗里。

谭小坛噎住了。

这人莫不是个傻子?要什么他给什么?她眼珠一转,又道:“你还有什么可以给我?”

“你想要什么?”那人问道,摸了摸腰间的一小坛酒,摇了摇头,“你这个年纪,是不能喝酒的。”

谭小坛两只眼睛都竖起来了。

“那我要是说,我要你这身衣服呢?”

那人二话不说,一个眨眼的工夫,已经把外裳脱了下来,露出里头的白色中衣来。谭小坛哪见过这种阵仗,忙捂眼大喊道:“我逗你的逗你的!快点穿上!”

那人又从善如流,开始扣外裳的扣子。

谭小坛的乞讨生涯中见过许许多多的怪人,可谁都没有眼前这个怪。怪人越过谭小坛,已经径直往街面上唯一一家酒馆而去。说巧不巧,这就是谭小坛帮工的那家老酒馆。

走进了酒馆,怪人往兜里一掏,什么也没有掏到,这才想起,已经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谭小坛。这下子,他就只剩下腰间挂着的那半坛子酒了。

就在他对着茶博士进退维谷之际,谭小坛已经背着手神气哄哄地走了起来,扬手在柜台上放了刚刚她亲自讨来的十文钱:“给他沽酒,算我的。”

怪人道:“这不是我给你的钱么?”

谭小坛道:“给了我的当然就是我的。喝了我的酒,就是我的人!以后你在这条街上做事,我罩着你。”

怪人不置可否。谭小坛一撇嘴道:“怎么,你不认帐?”

怪人笑了一下,却接受了这本就属于自己的十文钱,沽了三坛子酒,就在大堂自斟自饮起来。谭小坛不觉自讨没趣,只盯着这怪人,絮絮道:“我是你的老大,从今后,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你听明白没有?”

她早已将此人当成了一个只会喝酒喝坏了脑子的傻瓜。可是就算他是一个傻瓜,他也是一个大个子傻瓜。她一个小姑娘,在这条街上乞讨为生,要是有这么一个大个子来保护她,那该有多好啊!由是她一定要占上这个大个子的便宜,让他来保护自己。

谭小坛正在肚子里打她的如意算盘,直到这算盘打得她肚子咕咕作响。怪人放下酒碗,拎起一坛未开封的酒,又走回柜台;再回来的时候,他手中的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包炊饼。

“这是你孝敬老大的吗?”她两手掐在腰上,却因为肚子叫显出几分外强中干。

“不是。”怪人又坐下斟酒,谭小坛大怒,抬眼一看,却只见对方眼中笑意一闪而过,她禁不住脸上一红,从怀里掏出方才怪人就给了她的炊饼:“我,我这里还有一个呢……”

“那这些就晚上再吃。”怪人一锤定音,又开始喝他的酒,这次不管谭小坛说什么,他都不再回答一个字了。

果然是喝酒喝坏了脑袋。

谭小坛说到口干舌燥,自己也累了,又摸了一块炊饼吃了起来。那怪人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形大酒坛,只知道往自己嘴里倒酒。谭小坛怒其不争,从板凳上出溜了下去,又出门走街串巷了。

谭小坛是个快活的小叫花子,现在,她是一个做了老大的小叫花子。

于是她唱着快活的小莲花落,准备多要一些钱,来养活一个喝酒喝到脑袋坏掉的大个子傻瓜。这一次,她见到了东昌府这条街上最不能惹的一个人。

有多不能惹呢?此人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大恶霸,据说他在东昌府欺男霸女,说一不二;他出游的时候,总带着几个壮硕家丁,四处开道。谭小坛那颗门牙,就是被那家丁推搡的时候撞在道边撞掉的。

一颗门牙之仇,谭小坛立誓十年后再报。

但是现在,她当然只好脚底抹油。她人小腿短,跑着跑着,突然双脚离地了——原是有人临着她脖子后的领子,把她整个人拎了起来。

“又是你这个小叫花子。说了多少次,别再出现在爷跟前。”

“爷——”谭小坛甜腻腻地叫了一声,若是忽略她那颤抖的微笑,你还真当她天不怕地不怕一样,“我这就走,这就走。”

那家丁并不松手,另一个已经走上前来,还没待她继续赔笑,扬手给了她一耳光!这一耳光真叫个力大如牛,谭小坛眼前一黑,险些就此昏死过去。可幸那家丁松了手,令她跌在地上,她连滚带爬,又跑回酒馆去了。

怪人仍在喝酒。

此刻酒馆的人并不多,连茶博士都在打瞌睡;怪人一见她进来,半边脸肿得老高,鼻子下头挂着两行未干的血,一下子酒醒了也似,问道:“谁打你。”

谭小坛瘦瘦小小的身躯打着哆嗦,启口说话,一张嘴,半边脸跟着火辣辣地疼:“没人打我。”

她话音一落,门口再起喧嚣,是不知道那恶霸又看见了挡道的谁,家丁所到之处,一阵怨声载道。

怪人站了起来——向桌上一抓,只抓到一个空空的酒坛;他苦笑一声,突然想起自己的剑早已抛却。一个晃神的工夫,谭小坛扑了上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嚎啕大哭,眼泪鼻涕齐齐流在他的衣摆上。

怪人拍了拍她的头顶。

“走啊,老大。替你报仇去。”

说罢,他迈开步子,谭小坛也抱不住他。这下可给她这个老大吓坏了!这个大个子虽然是个大个子,可是要跟东昌府最不好惹的人火并,那不是不要命了吗?!于是她也顾不上哭了,拔腿便追!

等她终于呼哧带喘地跑到酒馆门口,只见到那为非作歹的坏家丁们早已躺了一地!本该由他们簇拥保护着的那个大坏蛋,已经被那怪人扼住了喉咙!只需再用一点点力,他便再也不能为祸人间。

此人本是一个闻名乡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正因其父乃是本地的员外,更无人敢管他的勾当;此刻,他的喉咙就在怪人手中,因为缺氧面皮发紫,眼珠暴突!

“大个子!”谭小坛叫了一声。

怪人闻言,动也不动,只对那纨绔道:“跟她道歉。”

“好汉饶命……我……我错了……”

“他的人打了你一耳光是不是?”

“是!还有一颗牙!”

谭小坛龇出一口缺了一颗的牙。

“好。”那怪人话音一落,已经劈手扇了手中的人十几个耳光!耳光之后,又是一拳!这一拳头下去,那张脸已经辨认不出全貌,他张口吐血,一并吐出了几颗牙齿,落进血泊里面;他平日虽横行霸道,还没有踢到过这样的铁板!一见牙都吐了出来,尖叫一声,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在谭小坛的欢呼雀跃和众人的惊骇目送之中,怪人平淡地走回酒馆,继续自斟自饮起来。谭小坛追进室内,哈哈大笑,恨不得把这大个子亲上一口。

“你真厉害!你从哪里学的功夫?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你不是个叫花子?”

怪人依旧喝他的酒。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一个大侠?就是,就是说书先生讲的那种大侠?你用什么兵器,刀、剑?”

听到“剑”这个字,怪人眼神一暗,却还是不说话。

“你有家吗?为什么到这里来?”

“我……”

怪人稍有动摇,一张口,似乎想要回答,一口血却涌了出来。谭小坛尖叫一声,束手无策之际,酒馆门口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何必管他,自作自受。”

谭小坛循声望去,只见一抹红影,站在酒馆门口,逆着光,看不清脸。在他身后,早有另一批人七手八脚地将那昏死的纨绔和一众家丁抬了下去,红衣人不为所动。只是仿佛僵持了许久,红衣人暗暗咒骂了几回,才终于道:“不必动他,我来。”

我来啦我来啦我带着第三卷走来啦——

[让我康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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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七十三回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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