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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仇

虽然《燕武本纪》有洋洋洒洒两千多章,但说白了也只是在讲这萧鸿雪四十多年的传奇人生而已。

作为一口气追完了《燕武本纪》,可以说是看着萧鸿雪长大的杨缙,可能比萧鸿雪的亲娘还要熟悉他。

这萧鸿雪走的不是那种经典的阳光热血成长型男主路线,他生性阴戾淡漠,不好享乐也不恋美色,一心只图社稷。

他房中妻妾都尽为了政治利益而娶纳,日常生活简素得像个和尚。

萧鸿雪是当朝景王的幺子,太爷爷因从龙有功才被高祖封王并赐了国姓。

不过,要论实际地位,景王一脉经过三代人近百年的经营,早已与正统的皇室亲王无异。

虽然萧成亭和萧鸿雪是同姓异宗,这亲戚是后天结的,没有实质上的血缘关系,但两人相见,礼节上还是得哥俩好地互称一声族兄弟才对。

但这色胆包天的萧成亭不仅把他的小族弟给错认成美女,给人家下药,还差点真把他给睡了,简直造孽……

那可是萧鸿雪啊!《燕武本纪》用两千多章笔墨来刻画的乱世枭雄式的大男主,一个能隐忍蛰伏十三年的狠人。

他拥有惊世的艳才韬略不说,而且是真正的睚眦必报、手段狠辣。

杨缙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小说剧情就是萧鸿雪在位第十年时,尚书左仆射谢灵均突然造反篡国,变国号为秦,将萧鸿雪改封为义王,圈禁在长安京郊,并令其亲信迁往边邑凉州。

这谢灵均本是受了先帝顾命的辅政大臣,在朝中风评极佳,是众人眼中霁月光风的儒雅君子、士林之首。

就连萧鸿雪这个皇帝都是他一手扶上去的。

这样的人,突然起事逼宫了,自然满朝俱骇。

但也只能骇,不敢言。

谢灵均是晋阳谢氏出身,这晋阳谢氏是百年豪族、门阀士首,背倚一众世家,早年民间就有“谢与萧,共天下”之说,足见其底蕴深厚。

萧鸿雪为暂避其锋芒,只得先以义王身份俯居京郊。

但他并未就此一蹶不振,而是卧薪尝胆了十三载。

期间,他通过书信秘密地将凉州那些忠于自己的旧部组织起来,募练凉军、韬光养晦。

在他派去的刺客成功毒杀谢灵均之后,他与自凉州南下的大军会合,成功复位。

萧鸿雪携剑亲征,于阵前将谢灵均的胞弟、柱国大将军谢明期枭首,后顺势抄了谢氏满门,夷其三族,在谢府门前垒起数米高的人头塔泄愤。

大概是在京郊含垢忍辱的那段生活真的把他折磨成一个阴鸷残暴的心理变态了,他复位后还前往皇陵,亲手将谢灵均的尸首掘出,曝于长安城墙上整整十三年。

硬是把自己被废受辱的那十三年一日不差地还给了谢灵均。

十三年啊,别说尸首了,哪怕是腊肠、熏肉听了都发怵,何况萧鸿雪又不会给谢灵均的尸首刷盐防腐,恐怕连完好的骨头都难留下一根。

这位在“忍”字一道上造诣至臻的燕武帝是真的蛮狠的,对他人狠,对自己犹甚。

为大事计,就连自己那身怀麟儿的贵妃都被谢灵均给生生勒死在面前了,萧鸿雪仍能做到面不改容。

这简直就是一个翻版的刘病已嘛。

也难怪他能中兴燕室,后来更是在狼火不休的乱世之中开疆辟土、鞭及戎狄,开“迩平之治”的盛世局面……

和萧鸿雪进行了一下简单的人物对比后,杨缙不禁思考起萧成亭这个草包太子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很快,他得出了一个简单粗暴的答案——为了爽。

萧成亭是小说作者设置的一个爽点。他在男主萧鸿雪游梅园时见色起意,往萧鸿雪的茶水中下了迷情药。

在榻上被萧鸿雪一簪子扎老实了后,还依仗自己的太子权位,派人去威胁他不许声张。

后来男主逆袭上位,把这位昔日以势凌人、阴怂狡诈的太子殿下弄成了残废,让他走路只能靠手爬,连和在宗人府里洒扫送饭的丫鬟仆从们讲话都要抬头仰视。够爽够解气吧?

杨缙记得当时自己看这段的时候是挺爽挺解气的,不过,现在他自己第一视角体验太子生活,就一点都爽不起来了。

惹了萧鸿雪这么个睚眦必报的主,这萧成亭不在宗人府满地乱爬才怪呢。

小说中的那段描述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但杨缙光是想象了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腿肢冰凉僵硬,一股剥肤椎髓的剧痛自腰腹蔓延到小腿。

……好像已经开始幻痛了。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和自己欣赏的小说角色同处一个世界原来是这么恐怖的事情?

其实《燕武本纪》在连载萧鸿雪蛰居京郊十五年那段受尽屈辱的生活时,评论区那叫一个骂声喧天。

诸多书友都对男主的“窝囊”、“受气”表示不满,发出了“你雪到底是权谋大男主还是忍者神龟”的质疑。

但杨缙倒不这么觉得,与一路开挂一路金手指的传统大男主相比,萧鸿雪可以说是“开局一只碗皇位全靠打”。

这萧鸿雪亲爹不疼后母不爱地活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登基了,又受那个大反臣谢灵均箝制,被赶到京郊去蹉跎了十五载春秋,终于才重登帝陛。

杨缙一直都很欣赏勾践、刘病已这种长于隐忍,在尝受过难以想象的人生苦处后,仍能以一身之力雪耻并安天下的角色,所以他还挺能get到萧鸿雪的人设的。

他曾在自身难保的期末周通宵三刷,并且找到小说发布的源网站,激情码下数条类似“萧鸿雪!男人中的男人,雄性中的雄性,男人中的支配者,男人中的统治者,男人之主,男人的终结者,王,大师,上神,帝王,魔主,压倒性的男人!人类小说角色史上永垂不朽的巅峰!”的千字长评,表达对萧鸿雪的喜爱。

不过,大概也只有这部小说的作者愿引杨缙为知己了。评论区的书友们都一致认为他是萧鸿雪的头号梦男、大脑残粉。

那时的杨缙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会穿进书里和萧鸿雪面基。

而且,穿谁不好,偏偏还穿成了差点把自推这个翻版刘病已给睡了的草包太子!

那天杀的原主自己倒是抱了亲了一爽跑之,留下一地烂摊子给刚穿书的他来收拾。

而且仔细想想,他都干了些什么啊,见到萧鸿雪的第一面不仅没有和他畅叙自己的喜爱和崇拜之情,反倒为了保命想忍痛割自推,朝萧鸿雪挥了一剑……

如果刺中了倒还好,偏偏世界规则禁止他对萧鸿雪下手!

“唉……”

杨缙仰头叹了口气。事已至此,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惹不起那我还躲不起吗?

大不了日后使尽浑身解数去讨好萧鸿雪,在他面前夹着尾巴低头做人就是了。

想着想着,他的眼角余光不经意地一瞥,宫殿角落的一个红木书架引起了他的注意。

夹在那几卷竹简里的好像是……一张人皮?

杨缙快步走到书架前,自几卷竹简的缝隙中小心翼翼地抽出了一张细腻光滑的“人皮”,置于掌间仔细抚挲了几下后,他松了口气。

这张皮虽然无论是触感、色泽还是质地,都仿人皮仿得极为逼真,但若仔细分辨还是能够发现其中端倪的。

不过,这萧成亭怎么会在寝殿里藏这么惊悚的东西,和这种东西共处一室真的睡得着觉吗?

杨缙顺道翻看起书架上的书籍,发现大都是易经爻辞、阴阳道法一类的,这个萧成亭好像在研习道术。

杨缙没有细想,把那张皮塞了回去,又把架上的竹简规整了一番。

突然,他在书架角落里摸到了一个小暗奁。

他将暗奁抽出,发现里面摆放着一把蝉翼刀、一支朱砂笔、还有些藤黄、赭石之类用于丹青的颜料。

此外,他还在奁底翻到了几张泛黄的手迹,上面详细记载着画皮易容的教程。

“画皮易容……吗?”

杨缙看着夹回缝隙的那张皮和这奁中盛放的工具,沉思了一会儿。

他想起《燕武本纪》原著里是有一些低魔玄幻设定,这画皮术应该是真的。

“感觉……倒是一个跑路的好办法啊?”

他站在书架前,细细研究起手迹上的内容,在那张仿真皮上试了一下奁内的画皮工具。

他发现这具身体似乎还残留着原主的一些知识和记忆,实操起来很是得心应手。

不过半日的工夫,他就已经将自己易容成了自己在现世的真实模样。

“这种程度的话,应该够我无痛跑路了。”杨缙对着铜镜摩挲起自己的眼鼻,满意地勾了勾唇角。

“还是自己的脸看着舒心,穿进这十五岁小毛孩的身体里总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打量着自己现在这副纤瘦病白的胳臂与双腿,很是嫌弃。

他在现世里虽然没有双开门大冰箱那种夸张的身材,但也是高挑薄肌那一款的,中学和大学时期都在校篮球队。

而这萧成亭一看就是个自小娇生惯养的绣花枕头,除了一张皮相还算不错之外,就只剩那颗包天的色心称得上“出众”了。

杨缙卸下了易容,将工具都收拾好放回原位。

他现在还没打算跑路。

既然都要把这萧成亭可能遭受宫刑和膑刑的惨淡未来给接盘了,如果再不趁现在好好享受一下一国太子奢靡淫逸的生活,感觉很亏啊?

他披上白狐裘,慢慢踱出了大殿,正是黄昏时分,殿外飞着清雪,风也寒冽刺骨。

一个粉头白面的小黄门见他出来,赶忙走上前,朝他行了一礼,道:“殿下,宫宴的时辰要到了,轿辇已在显德殿外候着,您快随奴婢过去吧。”

“正好,我……本宫也有些饿了,走。”

杨缙由这小黄门搀着上了轿,随口向他打听,“这是什么个筵席?”

“回殿下,是宁国侯的接风宴。”

“宁国侯……是扬州的贺钦?”杨缙仔细回忆了一下。

他对这贺钦没什么印象,倒是对他的儿子贺萦怀印象深刻。

这贺萦怀二十岁就承袭了他爹老宁国侯的爵位,在谢灵均篡国后拒不服秦,领太湖水师踞于扬州,仍以燕臣自称。

他曾呼召各路诸侯结为同盟北上勤王,可惜由于其人性情过于冷傲肃直,疏于恩恤下民,渡江之战前夜死于身边仆从的暗害。

虽然这位姑苏贺郎的早逝令人扼腕,但他确实很有气节,是除了萧鸿雪之外的“反秦复燕”第一人,至死都没有辜负大燕宁国侯的爵名,杨缙对他还是很敬佩的。

“正是,宁国侯兼领扬州牧,因前月清剿太湖水匪有功回京述职,昨日方至。”

“今日陛下在章华宫为宁国侯举办接风宴,在京官员四品以上的悉数要到场的。”

是了,萧鸿雪今日正是随他爹景王进宫的。景王去御书房觐见圣颜,就把萧鸿雪留在梅园赏景等候。

萧成亭的轿辇偶然路过梅园时,只见赤如红霞的朱砂梅间立着一个银发雪衣的美人,仿佛雪的精魂所化。

这幅红白相映的美人踏雪观梅图,直接看得萧成亭色迷心窍了,当场给那位不知来历的美人赐了一坛掺了药的酒,把他带回了显德殿……

其实在见了萧鸿雪本尊那美得雌雄莫辨的模样后,杨缙就没再怪过原主萧成亭眼瞎,连自己的小族弟都认不出来。但他依然很唾弃原主。

萧成亭这小色鬼,才多大年纪,不好好读书,净想着那档子事!现在好了,前人砍树,后人暴晒啊。

杨缙在心里正唾弃着,轿辇停了,他掀开轿帘。

立马有一个绿裳的侍女送来一只嵌金小暖炉让他抱在手中,他抬头望见了一块镌着“章华宫”三个烫金大篆的黑木匾额。

这章华宫确如其名,雕梁画栋,华灯煌煌,侍女们端着盘皿进进出出,纷纷向他见礼。

他坐在离帝后最近的席位,许多朝中要员端着酒盏来和他打招呼。

“殿下近来安好?”

“自然。本宫观大人也比上次见更为英姿勃发了。”

“哪里哪里,殿下才是龙章凤姿,天日之表啊……”

杨缙本就开朗健谈,他和这些官员们连连举觥对饮,社交社得不亦乐乎。

酒过几巡后,杨缙的目光无意间扫到景王身后那个清冷漂亮的面影。

萧鸿雪垂着眸,不言不语地坐在父亲景王身后,银发披肩,薄唇紧抿,一双紫眸似潭水般静谧幽深。

因为他出显德殿回梅园时只着单衣,受了寒,此时面容很是苍白,眼尾如坠霞烟般微微发红。不过,他这幅惨弱的模样似乎更加美得慑人了……

啧啧,不愧是男主啊,这张脸的建模真是没得说。

杨缙感觉自己喉咙有点发干,不自然地咳了一声,反应过来后,他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下。

那是男主!男主!而且是个和自己亲弟杨绎一般年纪的小毛孩子!

直不直的倒无所谓,但是杨缙啊杨缙,这童咱们是绝对不能恋啊!

把萧鸿雪和杨绎那死小子联想了一下果然有奇效,他很快就稳定了心神,以一种慈爱大哥哥的心态去观察萧鸿雪。

萧鸿雪身上披着拜托宫人寻来的新大氅,脑海里强迫性地回想着方才自梅园到太子显德殿发生的种种。

身为男儿,竟受这等欺辱和作践……萧鸿雪在案下紧攥着指掌,指甲把掌心掐出了深深的白痕。

然而,他刚一抬起头,就看见了那张最令他痛恶作呕的脸。

墨色长发,碧玉眼眸,额心一点红痣,两边眼尾处各生着一点黑色的滴泪痣——当朝太子萧成亭。

倏然和萧鸿雪目光相撞,杨缙也很是心慌,但面上到底绷住了,朝他颔首,努力绽出一个亲善温柔的笑。

萧鸿雪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细长漂亮的紫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嫌恶与忿恨。

杨缙:“……”

我看他像看我弟,但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堆尸块一样,咱们能重开吗?

这时,坐在高台之上的皇帝,也就是燕武帝之前的一任帝王睿宗,萧成亭的亲爹,满面笑意地开口了:

“这太湖水匪作乱已久,不仅妨害航运商贸,也扰得太湖一带民心惶惶,不可安生度日。”

“幸得贺卿率麾下水师三入水匪巢穴进行清剿,解决了朕这块心头之患啊。”

“……微臣爵号‘宁国’,为陛下、为大燕鞠躬尽瘁,本就是微臣分内之事。”

被点名的贺钦自席间走出,向睿宗行了一礼,然后恭谨地低着头回答。

他鬓角已经有些灰白,脸廓线条如刀刻般刚直硬朗,是很典型的忠直之臣的长相。

不过,杨缙的兴趣不在这贺钦身上,他好奇地沿着贺钦走出来的席位方向望去。

一位肩宽腰窄、身姿挺拔的玄衫少年正端方地抱袖坐在席间。他眉目如水墨般清雅出尘,神情却很是冷肃,颇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度。

这位应该就是贺钦之子,姑苏贺郎贺萦怀了。姿容生得这样俊美,江南果然是钟灵毓秀之地。

杨缙支着腮,在心中感叹道。

贺萦怀见杨缙望着自己,没什么表情变化,举起手中的酒觥朝杨缙遥遥一敬。

杨缙对这贺萦怀本来就印象不错,他勾了勾唇角,也举起酒盏一饮而尽。

“成亭,酒性寒凉,少饮些。”睿宗慈蔼地看了杨缙一眼,转头继续对贺钦说:

“贺卿啊,朕听闻你夫人罹患怪疾,多日不愈,你为了方便照料将她一直带在身旁。朕已派太医署的院判张逸之去住府查看诊治,夫人治好以前,朕许你们一直在京。”

“这张太医是有名的杏林国手,玉奴公主当年就是他亲手接生的。好了,阿钦,你也别站着了,入座吧。”睿宗想起昔年自己身为吴王时,与贺钦并辔纵马朱雀桥的少年时光,眉目无比柔和。

“是,臣涕零感激,叩谢陛下圣恩。”贺钦也很是动容,举袖拭了拭泪,坐回席位。

本已有些醺然醉意的杨缙听到“张逸之”这个名字,猛然清醒了,他拈着酒杯,眉头紧锁,仔细回忆起相关剧情。

张逸之这段剧情发生得太早,具体细节杨缙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他依稀记得这位张太医不但没能治好贺钦的夫人,还引发了一场京城浩劫。

那是一场后来被史书完全抹去了痕迹的恐怖尸疫。

包括宁国侯夫人在内的上万长安百姓被感染殒命,成为见人就咬的毒尸。

一时间,长安除天子禁内之外,百坊千巷内俱有毒尸行走,血流成渠、疮痍满目。解方研制出来后,这场尸疫才渐渐平息了。

最后,这些毒尸被金吾卫集中焚烧,火连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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