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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因为下雨,方新哲的朋友都将爱车停进了地下车库。此刻院中只有一辆加长版的宾利慕尚和一辆大众朗逸。

暗夜静谧沉寂,暖黄的灯光划破朦胧夜幕。自云端坠落的雨滴晶莹剔透,似一串串曼妙的音符,轻盈落在黑色宾利流畅优雅的车身,奏起悠扬绵长的华美乐章。

赵雪见此景,怀着一颗对比的心睨了眼自己的朗逸,惊叹贵果然有贵的道理,连淋雨都这么赏心悦目。

她听过不少林家的八卦,知道林忆寒因弟弟去世而饱受非议,处境艰难。她只觉得林忆寒会投胎,但命不好。

刚才看见沈喻白,赵雪改变了看法——林忆寒会投胎,命也不错。

富二代哪有命不好的。只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和难处罢了。

门口撑开晾着一把黑伞和一把蓝伞。黑伞是沈喻白的,蓝伞是赵雪的。

赵雪穿上鞋,弯腰拿起自己的伞,微笑着和林忆寒道别:“林总,那我就先回去了。”

林忆寒点了点头:“路上注意安全。”

她没动那把黑伞,也没去车上,就站在门口等沈喻白出来。

没过两分钟,从里面传出“砰!”的一声。因为入户门没关,这声音格外清晰,像是什么东西砸碎了。

——酒瓶。

客厅一片狼藉,玻璃碎了满地。碎片残渣飞溅散落各处,在水晶灯璀璨的灯光照耀下,像一颗颗斑斓的糖果,反射出炫目的光芒。

方新哲他们喝的酒种类繁多,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龙舌兰……谁都没想到,那些喝完的空酒瓶会在此时此刻成为被迫伤害自己的利器。

他们非常后悔,为什么要作茧自缚把林忆寒骗过来羞辱,为什么在林忆寒进来后,谁都忘了去关门,给了沈喻白顺利进来这里护妻的机会。

虽然,沈喻白并未动手。

他只说,客厅里的空酒瓶与其当垃圾丢了,不如废物利用,给方新哲他们提神醒脑助助兴,顺便帮他们长长记性。

今晚的事翻不翻篇,全看他们肯不肯照办。

若是对自己下不了手,也可以往别人的脑袋上敲。兄弟情深,礼尚往来,互相敲一敲,公平。

其实,真正见过沈喻白发火的人寥寥无几。

当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与自己没有交集时,他便单纯是个话题,道听途说一番,再添枝加叶地传出去。

至于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不重要。反正人人都说他不好,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便是理由。

方新哲现在终于明白,原来传言都是真的。原来真的有人在动怒时也能保持优雅,上嘴唇碰一碰下嘴唇,三言两语就出了心中的恶气。

沈喻白轻描淡写的态度,莫名给人一种可以讨价还价的错觉。

方新哲和他的朋友们却清楚得很,此事绝无转圜的余地。

豪门圈里的人,不说有头有脸、地位非常,至少家中的人脉关系也不是好惹的,个个不是省油的灯。

沈家尤为如此。

沈氏家族,自19世纪50年代起,便大兴实业累积家产,富埒陶白。本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心志,每逢特殊时期,沈家总是带头捐赠物资钱财,从未缺席。沈家先辈更是满门忠烈,12位烈士碧血丹心,永垂不朽,令人敬佩。

沈家的根基,是祖辈用血和汗换来的,其深其稳,无人可撼动分毫。

沈喻白的父亲沈勉堂继承家业后,一直秉承祖辈遗志,努力兴盛家族企业的同时,也致力于发展各项慈善事业,尽绵薄之力。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上安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会长。

莫说方新哲,就算今天是他的父亲站在这里,也得为了儿子的莽撞冒犯向沈喻白道歉。

细细想来,沈家这么多年,也就出了沈喻白这么一个“败类”。纵然他叛逆,和父母的关系不好,终归流着沈家血。何况,他父亲是真心实意拿他当继承人培养,一直在努力同他修复关系。

没办法,谁让他是沈家独子呢。这投胎确实是项技术活儿。

方才林忆寒在门外听到的那一声动静,是方新哲拿起茶几上的一只空酒瓶,瑟瑟发抖地对着自己的脑袋反复比划试探,最终在沈喻白一句“我没耐心”的催促下,一闭眼一咬牙,横下心来当头一击,透明的玻璃酒瓶便碎了。

剧烈的疼痛自头部炸裂开来,沿着神经膨胀蔓延,传进本就慌乱狂跳的心脏,骤然收缩后,又随着血液流淌至四肢百骸。

方新哲自幼养尊处优、娇生惯养,身体擦破皮的情况都很少出现,何况这种伤痛。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他却一声都不敢吭。

沙发上那几个吊儿郎当的,碍于沈喻白的地位和脾气,自他进来便恭顺自觉地站了起来。此刻更是身体僵直,酒醒了不说,魂儿更是吓飞了。

沈喻白瞧着方新哲狼狈的模样,倒佩服他有些骨气。他睨了眼旁边那几个缩头缩脑的,冷淡道:“我不喜欢勉强,舍不得下手就算了。”

说完,转身往外走。

没走两步,身后陆续响起酒瓶与脑袋撞击后破碎的声音,清脆尖锐。紧接着,有人忍不住痛,哀嚎出声。

沈喻白并未回头看,甚至不曾停下脚步。

走到门口,才看见林忆寒竟然站在那里等他。他蹙了下眉,又很快恢复神色如常:“不是让你去车上么?”

“我……”林忆寒想要解释,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伞只有一把,她刚才撑着伞去了车上,沈喻白就要淋雨。其实,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沈喻白的衣服,也是可以冒雨快跑几步过去的。或者,在赵雪和她说再见时,蹭对方的伞过去。

她也不清楚自己是抱着怎样的想法和心情,站在这里等他。

林忆寒把地上的伞拿起来,鬼使神差说了句:“等你一起。”

沈喻白轻叹一声,从她手中接过伞柄,抬起胳膊撑在两人上方,用一种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口吻说:“不用等,以后别这样了。”

“好。”林忆寒小心翼翼抬头看他一眼,又迅速收回目光。

印象中,沈喻白一直都是这般严肃冷峻的。只是今晚的他,是不是生气了?

终究是不了解,连揣测都这么稀里糊涂,毫无依据。

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落在伞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林忆寒微低着头,并未注意到,那伞严重偏向她这边,替她遮雨遮得严严实实,倒是沈喻白半个肩膀都露在伞外,被雨水打湿了。

他送她去了后排右座的位置,待她坐进去系好安全带,才关了车门绕去左座。

“夫人好。”驾驶位的司机回过头来,笑着同林忆寒打招呼。

他叫魏东渝,四十来岁,身高170左右,身材偏胖但匀称,没有油腻的啤酒肚,头发也还很茂密。他脸圆圆肉肉的,眼睛不大,向下弯得像月牙,一副慈眉善目、笑容可掬的模样。

领证那天去民政局,是沈喻白接她送她,她自然也见过为他开车的司机。当时,沈喻白还介绍了彼此。

林忆寒不大习惯“夫人”这个称呼,但也没说什么,微微颔首回应:“魏叔叔好。”

车后排的阅读灯一直亮着,可以看见车内宽敞整洁,装潢精致,质感奢华,却丝毫没有繁琐赘余的陈设。黑白配色经典大气,清冷但不死板,一如沈喻白本人给人的感觉。

沈喻白的风衣上有股特别的香味,是澳洲檀木混着弗吉尼亚雪松的味道,森林气息沁溢弥漫,馥郁清冽,让人闻着很是舒爽安心。

车里的味道亦是如此,甚至更为浓烈一些。

林忆寒等了一会儿,才见沈喻白上车。原来,他是将伞收了放进后备箱,又取了些旁的东西。

“苏城的特产,尝尝。”他递给她一包蜜饯。

林忆寒看了眼包装上的字——甘草桃肉。她打开封口,拿出一颗咬了一小口,甘草的清香搭配厚实软糯的桃肉,酸甜可口,味道很是不错。

“好吃。”她扭头看他,竟然心猿意马,在想这是不是他特意买给她的。

“嗯。”沈喻白反应平淡,似是没注意到她的目光。

车子启动,不多时便驶离「盛天华府」别墅区,开往位于市中心的高档住宅区「云懿兰庭」。

座位中间的手枕上放着并未关机的笔记本电脑。沈喻白把电脑拿下来,掀开手枕,推开下面的实木隔板,露出里面放置着桌板的扶手箱。骨节分明的手指按下扶手箱里的镀铬按钮,桌板随之缓缓升起。

他将桌板转拉到自己面前展开,放下电脑,开始处理未完成的工作。

林忆寒见他如此忙,不再说话打扰他,乖乖吃蜜饯。她正好饿了,先吃点垫一垫。

渐渐的,车内只剩下沈喻白敲键盘的声音,沉闷平稳,倒听得人也沉心静气不少。

林忆寒忘了控制量,一颗接一颗的桃肉吃下去,果腹的目的是达到了,喉咙却倍感齁甜酸腻,不舒服得很。

她小声清了清嗓子,无济于事。瞧见扶手箱前面的储物格里放着一瓶矿泉水,犹豫几秒,伸手去拿,然而还没触碰到瓶身,那水被沈喻白先一步取走了。

林忆寒迅速收回手,有点尴尬。

她没想到的是,男人拧开瓶盖,将水递了回来。

“谢谢。”她接过瓶子,一口气喝了不少。吃了那么多蜜饯,也确实是渴了。

喝好后,因为瓶盖还在沈喻白手里捏着,林忆寒又将半瓶水还了回去。

她以为沈喻白会拧好瓶盖,把瓶子放回储物格,谁知他竟不假思索地将瓶口送到嘴边,微微仰头,张口喝了剩下的水。

林忆寒惊诧万分:“我喝过……!”了。

她看的真切,他的唇碰到了瓶口,与大家平常喝水的动作没什么两样。

刚才她没想那么多,也是嘴巴挨着瓶口喝的。

沈喻白喉结滚动,咽下一口甘甜的水,淡定道:“没关系。”他拧上瓶盖,将水放回储物格。

瓶子里还剩了不少,他没喝几口。

林忆寒后悔了——早知道他也渴,她就不喝了。

“沈总,”魏东渝透过车内后视镜暼了几眼后座的情形,好心开口提醒,“冰箱里还有几瓶水。”

“……”

“嗯。”沈喻白沉默须臾,又补了句:“这两天胃不舒服,不能喝凉的。”

“……”

林忆寒除了后悔,还生出几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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