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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闺蜜的婚礼

闺蜜楚瑶的婚礼上,我遇见了童锦风。

2012年,传说中世界末日的前一周,二十七岁的楚瑶把自己嫁了出去。楚瑶说,在世界末日到来时,身边有人可以相拥赴死,总比孤独赴死要好。

楚瑶的新郎,一个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男人,平庸的相貌,平庸的家世,平庸的能力,却娶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我的闺蜜,楚瑶。也许正是这份平庸,给了楚瑶安全感。也有可能是楚瑶再也不想等童锦风了。从高中开始,楚瑶在心里就埋下了对童锦风爱恋的种子,十二年,一个轮回,却始终没开花结果。而今,她却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臂弯微笑着幸福着。

我看着童锦风,他还是保持着当年温润的样子,西装穿得笔挺,没有一丝褶皱,不苟言笑,举手投足仍是那般稳重。就是这个人,让我的好闺蜜魂牵梦萦了十二年,却最终都没有勇气对他说出一句我爱你。

我和宁芙作为楚瑶的伴娘,打从童锦风进了大厅,我和宁芙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他。“他居然来了。”宁芙在楚瑶耳边轻声说道,我和宁芙对望一眼,面面相觑。楚瑶的婚礼在年末,正是大家最忙的时候,所以来的人并不多,也就是同城同省的同学。更何况,童锦风的工作地点远在香港。楚瑶好像浑然不觉,继续挽着她的新郎向宾客们敬酒。我和宁芙陪着这对新人走到楚瑶高中同学那桌,幸好,今天他没来,否则我应该会失态。楚瑶给童锦风敬酒的时候,一向稳重的童锦风却不小心洒了酒,引得大家窃笑,他是个极重视形象的人,显少这般失态。楚瑶并无反应,又从容给童锦风倒了一杯酒。童锦风的眼睛里有泪花,却并没流下来。他接过楚瑶的酒杯,一饮而尽,掏出红包递给楚瑶,看着她的眼睛说,“祝你幸福!”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去看新郎官一眼。新郎官也不生气,只是笑着看着他旁边美丽的新娘。楚瑶的眼睛也湿了,泪水却一直留在眼眶里。宁芙替楚瑶接过红包,一行人又去敬下一桌。

宁芙在我耳边说,“童锦风这家伙肯定发大财了,这红包捏在手上厚厚一沓,没有三万,也有一万。”我扭头看着童锦风往出口方向走去。我叫宁芙陪着楚瑶继续敬酒,自己闪身出门去找童锦风。

我在停车场追上了童锦风。“童锦风!”我叫着他的名字。他停住,回头惊讶地看着我,大概并没想到我会叫住他。我走上前,对童锦风说,“虽然楚瑶决定把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底,但我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他看着我,一脸疑惑。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楚瑶一直喜欢的是你,从她第一次见到你。童锦风,你个傻瓜。”

童锦风愣住了,但很快回过神来,假装云淡风轻地说,“你说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说着转身准备离去。我冲到他面前,“童锦风,你也喜欢她对不对。为什么不敢承认?”童锦风的视线略过我看向远方,“现在聊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说着,迈开步子,准备上车。

我扯住童锦风的衣服,说,“起码你告诉楚瑶,你也喜欢过她啊,这样楚瑶也不会有遗憾,可以了无牵挂的幸福。”童锦风看着我,竟扑哧笑了出来,“雅诗,有的时候我觉得你天真得有点可笑。咱们都工作这么多年了,你竟然还透露着一丝纯真。”他讥笑一番后,轻轻推开我,上了车。

汽车发动前,他丢下一句话,“雅诗,你还是别管我们的事了,有时间处理好你的事情。”我问他这话什么意思,童锦风甩下一句,“姚逸回来了!”我还在发呆,童锦风开着车,飞驰而去,留下一阵尾气,我气得对着他离开的方向,大骂,“童锦风,你个孬种!”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辈子还会再碰到姚逸Ivan。大学毕业后,他选择了出国留学,离开江城,飞到了阴雨绵绵的西雅图。而我从香港毕业后,回到江城帮家里打理生意。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不再相遇。

姚逸,这个名字尘封在我心里好久好久。刚毕业那会儿,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姚逸头也不回地登上飞机,飞到大洋彼岸,而我只能抬头看着越来越渺小的飞机,直到我看不到它。眼泪还没有落下来,我就醒了。

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去送过姚逸。我们大学毕业后再也没有讲过一句话,并且避免碰到。高中同学聚会,有姚逸的时候没我,有我的时候,姚逸总有事推托不来。关于后来姚逸的一些事是我的好闺蜜宁芙告诉我的。每次宁芙讲起姚逸的时候,我只是静静地听着,不说一句话。姚逸,他的一切再与我无关。

我利用工作麻痹自己。从高中开始,我就开始帮姐姐打理艺雅。双休日或节假日我也会留在公司实习。大四那年的九月份,我周围许多同学都在积极投简历,准备着一轮一轮的笔试和面试。而我已经跟着四姐马不停蹄飞往各个城市出差开会。

宁芙和楚瑶都很羡慕我这个不用挤面试也不用备考研究生考试的幸运儿。但我知道我现在的工作比面试压力更大。四姐对我颇为信任,把公司的行政和人力资源两个部门交给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我只能更加努力,来回报四姐的一片信任。艺雅,是大表姐雅玲一手创建的。大表姐将一生心血都倾注在艺雅上,大表姐去世后,四姐雅朵接过大表姐手上的重担,继续为公司努力。大表姐去世的时候,四姐不过也是个22岁读着硕士一年级的女学生,却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被迫放弃自己在美国的学业回到公司,直到2007年才完成学业。那个时候,我刚本科毕业,为了离家近,我放弃了英国的offer,选择在香港读了一年的硕士研究生。

读研期间,我大部分时间也是跟着四姐五姐飞来飞去。好不容易完成了硕士学业后,我于2008年6月份回到了江城,开始了正式工作。年仅23岁的我,已经有了5年的工作经验,大家都习惯叫我Sally。这个普通的英文名字,可我依稀记得当年和姚逸的字母手链,银质的细手链里嵌着IS两个字母,他叫Ivan,我叫Sally。那是昔日只属于我和姚逸之间的甜蜜。

我和姚逸认识多久了,从1998年到2012年,整整十五年,贯穿了我们整个青春岁月。也就注定我和姚逸这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个名字,又因为童锦风的到来而唤起了我的整个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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