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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他们打一把雨伞,两个高个宽肩的男生并肩挤在伞下,显得双人黑伞都变得娇小异常。

而且,程鹤斯步伐很缓。

贺莲多次避免肩膀与他碰到,甚至想要加快速度,都无济于事。

差点都要跳出伞外说一句“伞你自己打吧,走这样慢,是打算走到下辈子吗。”

但程鹤斯的伞像是安装了定位仪一样,贺莲朝哪,伞就在哪,贺莲注意到因为他不安分的小动作,导致程鹤斯一侧手臂的灰色衣袖洇湿了一大半。

他们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吧?也算不上认识,顶多就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为什么这么关心他?

整得贺莲没来由生出一丝内疚,不得不钻进伞下,被迫挨着他的肩膀。

直到走进他家里,贺莲憋着的一口气才吐出来。

贺莲没有看别人家装潢的习惯,他就是来安鼓的,安完就走人,但还是被他家地下室的设计给惊了一下。

装饰的吊灯和壁灯均是温暖的橘色系,贴着墙面有一面巨大的立式棕色木柜,各色书籍摆放的整整齐齐,因为地下室并不大,所以经过的时候,贺莲视线掠过去,有一半书籍都很眼熟。

都跟乐理或者音乐类的杂志相关,还有各种珍藏版的专辑。

书柜前有一张长方形的大桌子,一台显示器和笔记本在上面放着,桌面散着杂乱的纸张,台灯也没关,看起来经常有人使用这张桌子。

他瞥到角落标有“once”的纸箱子。

“鼓装角落么?”

程鹤斯“嗯”一声,“麻烦你了。”

然后他走到长桌前,把台灯关了,桌上的纸张也收起来压在了笔记本电脑下面。

贺莲从兜里拿出手套戴上,把箱子里的东西一一摆出,转了个身装鼓架,突然瞥到旁边一摞专辑。

专辑封面的图案的底色是水墨风的靛蓝,大面积的诡异面具覆盖了半边,是The mask乐队的专辑。

The mask,是拿过摇滚圈最高荣誉奖,进入过摇滚名誉堂的乐队。乐队成员都戴着独具一格的标志性面具,以夸张的妆造和独特的后朋编曲风格,而闯出一条任何乐队都无法再现辉煌的视觉系摇滚。

The mask ,已经成为视觉摇滚、后朋的形容词。

“你喜欢这个乐队?”

程鹤斯注意到贺莲的视线,问道,他问的时候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似乎在等待贺莲的回应。

“不感兴趣。”贺莲垂下目光,乌黑的瞳孔里藏着半掩的月光。

“是吗?”程鹤斯半开玩笑道,“我还在想。你如果喜欢,我借你听,专辑是室友收藏的,他应该不会介意。”

贺莲装鼓的速度很快,边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慢过。

“那你还是给他们乐迷听吧。我对这种类型的音乐不感兴趣。”

程鹤斯若有所思看着他。

贺莲一脸认真专注,辫子掉在一侧,又给他甩到了后面,帽子或许太大,总是滑下来,于是他摘下帽子放在一边,用牙齿脱掉手套,将被压下的头发耙梳在后面,漂亮的眉眼露出来,右耳骨的两个交叉的银色一字骨钉也显山露水,耳垂两个银环交叉相撞。

应该会有一声类似清泉叮咚响的声音。

虽然程鹤斯听不见,但一定非常悦耳。

他有多少个耳洞?似乎还有个舌钉?

真想凑在他脸边,仔仔细细数一数。

“你在once做兼职?”程鹤斯突然问。

贺莲已经进入收尾动作了,镲也装完了,就差给鼓调音了。

“不算是。”贺莲不想说太多。

没有必要,也不必要,一个陌生人而已。

“你打鼓喜欢什么音色,我调一下…你会打鼓么?”

贺莲说完,想到什么,“想起来了,鼓是你室友买的。那算了,我随便调一个。你室友既然打鼓肯定也懂听音,他不喜欢再改就好了。”

“他一定会喜欢。”

贺莲的手一顿,顺口就问出来了,“为什么?”

“因为你很专业,你调出的鼓音,一定是适合他的。”

贺莲看向他,心中古怪。

有点听不懂程鹤斯说话,跟不上他的思维,不懂他什么诡辩逻辑。

贺莲把手套脱下放一边,抓了抓头发,说,“随你怎么说。但别误会我,我只是懂听音,对打鼓一窍不通。”

“鼓装好了,你要不要替你室友检查一下。”

贺莲拿手机看了眼时间,快赶不上live了,得赶紧走。

程鹤斯动都没动,只是说,“不用。可以示范一下怎么调音吗,我录给室友听听。”

事儿怎么这么多…

行,顾客是上帝。

贺莲拿起鼓棒,边调鼓钥匙,边在底鼓各个方位敲了一下,每一种音色闷脆各不相同。

“听出来不同了么,不同的音色根据不同鼓手敲打的力度、节奏、技巧和习惯,出来的音色效果也不一样。”

“鼓手不会只听自己的音,打鼓的节拍在整段音乐和节奏控制上很重要,但需要会配合其他乐器的音色,来转变打鼓的方式,才不会特别突兀,也会让整段旋律变得更融洽悦耳。

“但有的鼓手很有个性,会让其他乐器来配合他,但不代表就不融洽,只是旋律节奏更强,其他声部弱了而已。”

“如果只是随便玩玩就不用管这么多,只要节拍不乱,随便打就行,反正观众也就听个热闹——”

贺莲突然觉得很安静,抬眼看向程鹤斯,发现他很认真盯着自己,琥珀色的瞳孔晕染着室内橘黄色的灯光,像是正午的阳光直接照在身上。

…该死的,不小心说太多了…

但是,为什么他又开始用这种眼神看他了?

“……算了,你又不会打鼓,听和不听也是没差。”

贺莲迅速戴上自己的帽子,把手套收起来,约了个车。

他到玄关处换鞋,煤球就蜷在鞋柜旁,身姿妖娆地舔爪子,还懒洋洋打了个哈欠,两颗尖尖的小犬齿露出来,旁边是吃的一点都不剩的猫罐头。

煤球跟贺莲对上了目光,顿时变成邪恶摇粒绒,露出奶凶的眼神。

……有这么讨厌他么,果然八字跟这猫不合,那一定也跟它主人不合了,不过无所谓,反正以后也不会再遇见了。

网约车离他距离很近,出了公寓,走到马路边就看到熟悉的车牌号了,他的手刚扶上一侧门把手上,感觉周围有很近的脚步声,因为帽子叠戴,视野有限,他不得不转头,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是程鹤斯。

他换了一身衣服,复古棕色裂纹皮夹克,白色内衬,黑色裤子,和同色系马丁靴,头发原本是扎低的小啾,此刻全部半扎了起来,气质全然从邻家温柔大哥哥变成了仿佛要去牛郎店的人。

“…你还有事?”

程鹤斯看了眼他,指了指车牌号和手机,“我也这辆车。”

贺莲顿了下,立即去核对车牌号,然后切换app,然后发现…他妈的当时太着急,他竟然点成了拼车!

事已至此,他也不好说什么,看程鹤斯自然地走到另一侧,拉开后车门,贺莲转身就坐了前座。

贺莲对程鹤斯要去哪并不关心,这个点,又打扮的像个花孔雀一样,在加上白天看自己炽热的眼神,不是去gay吧就是有什么夜生活。

车内突然放起了宛若置身现场live的摇滚乐,是The mask的歌。

贺莲有点烦,戴上了蓝牙,耳机里突然进了一通电话。

是余淼。

“莲哥,你要是还没到,就先别来了。”那边的声音很喘,背景嘈杂,“弗兰克那傻逼给我们留了一个阴手,等我跟森野教训他。”

“又怎么?”贺莲心里出现不详的预感,右眼皮一直在跳,他摁了摁眼皮。

“害,就是…操,他妈的。”余淼喊了一声,耳边有风声掠过,紧接着是笃笃的急促脚步声,“…我长话短说吧。”

“弗兰克来排练的时候带了五六个朋友,也把他女朋友带来了。他想跟女朋友一起表演,就把你写的曲子给女朋友了,他女朋友还自己填词了,把你的曲子搞的乱七八糟。弗兰克根本就没把莲哥放眼里,也没想要跟你同台…他的朋友根本就是他找来的打手,原本为了截胡你,想办法让你受伤不能上台,森野当场就翻脸了,跟他们动了手…”

“受伤了么?”贺莲揉了揉眉心。

“没什么事。”余淼说,“你就别掺和了,你那手是弹琴的…我们快解决了…”

“我知道,”贺莲蹙眉,“但你们是我兄弟。”

“我——操!他妈的!嘟…嘟…”

通话被切断,再拨出去是无人接听,最后只从听筒里听到皮肉相撞的声响。

妈的,怎么偏偏是上场前…

他早该想到弗兰克会反水,虽然平时一起练习的时候,弗兰克的话很少,但什么事情都愿意配合,难得能找到脾性相合的鼓手,很不容易,没想到一直以来只是在装模作样,原来在这里等着他。

招募鼓手其实并不困难,他们在弗兰克之前磨合过许多鼓手,只是是贺莲好像天生跟鼓手相克,所有加入的鼓手,都因为受不了贺莲表演时,临时变奏,或者即兴演唱,导致节奏打乱,他们打得不爽,又或者是因为不够了解贺莲,而对他的任性的行为产生不满,因此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

像弗兰克这种,纯属是属于内心阴暗型的了。

但处不来就处不来,直说就是,何必搞背后一套,还直接上人身攻击。

贺莲烦透了,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自己的脸色有多沉,车里的音乐渐小了都不知道。

因为身边的司机偷瞄了他好几眼,觉得这小帅哥脸色真差,上赶着去揍人似的。

车打了转向灯,速度变缓,滴滴声空旷地响了几声,就安静了。

“东角巷,是这里吗?”司机问。

贺莲没说话,爽快刷了卡就下车了。

司机吐出了一口气,然后从后视镜看后面一直很安静的男生,中途他瞄了后视镜很多次,每次都能发现男生在看前座的人,而且他们目的地一样,还以为他们认识。

但现在看来并不是,“你不下车吗,还是定位错了?要是错了,就重新收费。”

程鹤斯看到贺莲消失在巷子拐角,解开了安全带,“我现在就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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